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庆元县实验小学2025)
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投〔2024〕19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庆元县实验小学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8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对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边坡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整治山体裂缝(约1000平方米)、破损操场等隐患,新建(截)排水系统(约910米)、深层泄水孔(约1000米)、支挡结构,拆除重建室外台阶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道上仓巷39号 地 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联系人:吴树珍 联系人:夏永聪、张玲玲
电 话:0578-6010563 电 话:0578-6163619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
行政监督部门: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78-6057867
附件下载:
庆建招号: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1).pdf
招标公告公示.pdf
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序号:庆建招[]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庆元县实验小学(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投〔2024〕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庆元县实验小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边坡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整治山体裂缝(约1000平方米)、破损操场等隐患,新建(截)排水系统(约910米)、深层泄水孔(约1000米)、支挡结构,拆除重建室外台阶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7.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上仓巷39号地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联系人:吴树珍,联系人:夏永聪、张玲玲电话:0578-6010563,电话:0578-6163619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行政监督部门: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60578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庆元县实验小学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上仓巷39号联系人:吴树珍电话:0578-60105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联系人:夏永聪、张玲玲电话:0578-61636191.1.4工程名称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占比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方式:0578-6163619,联系人:夏永聪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等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万元。2.交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实验小学,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4)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材料的;(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①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②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③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注:要求上述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一、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三、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目录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2.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3.投标承诺书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投标责任人(法律责任人)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电话投标责任人(法律责任人)身份证号住址投标责任人(法律责任人)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电话投标责任人(法律责任人)身份证号住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表2近年财务状况表(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有投标人自拟)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2.投标保证金;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1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2……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投标保证金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2.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保函编号:致招标人: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币种),元(大写),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证人:,(签章)开具日期:年月日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投〔2024〕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庆元县实验小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边坡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整治山体裂缝(约1000平方米)、破损操场等隐患,新建(截)排水系统(约910米)、深层泄水孔(约1000米)、支挡结构,拆除重建室外台阶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实验小学云鹤校区操场南侧。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8.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上仓巷39号地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联系人:吴树珍,联系人:夏永聪、张玲玲电话:0578-6010563,电话:0578-6163619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行政监督部门: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60578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边坡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