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鉴定机构招标公告(炎陵县人民法院2025)



(2025)湘0225技辅4号炎陵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01-22

炎陵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湘0225技辅4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1月27日上午10:00选择(2024)湘0225民初937号财产损坏赔偿纠纷一案的 鉴定(资产评估) 机构。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1月26日17: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鉴定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审判大楼立案庭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立案庭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炎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26283006 联系人:段晶。
炎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监督电话:22743256 联系人:郑思雨。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炎陵县人民法院
鉴定事项:对被告房屋漏水导致原告房屋受损的墙面、房顶、地板、空调等财产的损失金额进行鉴定。
委托要求:资产评估

专业类别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鉴定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