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检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2025)



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303-0064地块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检测及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52000402Y)查看详情我要投标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国际交流中心
项目编号:4403922024052000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303-0064地块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检测及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52000402Y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1-23 09:00:00 至 2025-02-24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5-02-14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5-02-19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1001号香蜜湖北区建设指挥部

经办人
李工

办公电话
0755-82988627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谢工

办公电话
0755-25829967

手机号码
15116207269

电子邮箱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303-0064地块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检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标段编号:4403922024052000402Y001】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国家、省、市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计划及方案;完成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前的相关性能检测(包括建筑室内环境、构件隔声性能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等);整理验收资料并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撰写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对本项目绿色建筑相关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完成本工程能耗数据上传并取得市住建局的能耗上传确认报告。(2)对本工程开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验收咨询服务,至顺利通过以上专项验收。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20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4 18:00:00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中的至少一项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并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必须同时具备: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 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2.具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认可机构认可的证书(CNAS证书),(证书“依据的检验标准/方法程序及编号”需包含:绿色建筑)。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中的至少一项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并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包括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5.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建筑检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