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彩色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泰州市中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泰州市中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JSZC-321200-HWZX-C2025-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HWZX-C2025-0034
项目名称:泰州市中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检查需求方向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1
彩色超声诊断仪
1套
心脏
380
不接受

彩色超声诊断仪
1套
全身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030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8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3618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马君端
联系电话:1890516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君端
电话:18905161867

JSZC-321200-HWZX-C2025-0034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项目编号:JSZC-321200-HWZX-C2025-0034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03031采购人:泰州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3第2章供应商须知…………………………………7第3章合同文本……………………………………21第4章采购需求……………………………………25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2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在系统内免费下载,并于2025年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1200-HWZX-C2025-0034(0675-256JOC003031)1.2.项目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3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80万元1.5.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数量检查需求方向预算金额(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彩色超声诊断仪1套心脏380不接受1彩色超声诊断仪1套全身380不接受各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未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8月-2025年1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3.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6日止,2025年2月6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5年2月6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超出有效报名时间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地点:苏采云系统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中医院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86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23-866113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业务一部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电话:18905161867传真:025-84795981邮箱:41093720@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8905161867邮箱:41093720@qq.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2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制定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收费指导价标准的48.5%,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结算。需备注256-003031代理服务费。银行信息: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8.4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8.5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磋商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及声明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3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版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0.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6成交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2份。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磋商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21.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4.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联系部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4795469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本项目的非主体性、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2.不允许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5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2方式确定履约保证收取方式。(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按采购合同总价的5%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供应商存款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a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完成,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采购文件及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按要求予以扣除或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34、验收及付款34.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更改实质性要求。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此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泰州市中医院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86号电话:0523-86611727乙方:地址: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医疗设备,特订立本合同。一、设备名称、厂家、型号、数量和价格。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成交价(元)总计(大写):(小写):¥1.上述价格含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退换货、安装、调试以及提供相应的培训,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包装拆除物的清理费用。2.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含设备所有部件)与技术支持等事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设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不予承认。二、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三、付款方式:(1)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全部相关货物资料,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方验收合格,乙方凭验收合格报告并提交相应单据及发票后,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2)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四、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内货物运抵医院并安装完毕。五、交货地点:泰州市中医院指定地点。六、质保期:上述设备提供原厂质保期年(全保),所有维修配件均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完成培训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仍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维护服务和售后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七、资质、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特别提醒条款:a、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b、所提供设备的响应文件、资料以及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和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c、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d、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e、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严格保持原包装,设备的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实际安装日期前六个月,以设备出厂铭牌上标注日期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并且保证10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同时保证提供的货物需满足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计量检定证书、3C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件,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随货同行,供采购人核验,如证书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安装问题等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乙方所提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八、设备包装、到货、安装和验收要求: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颁布标准执行,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同时须满足产品彩页内容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保证质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按照本合同或合同后附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后附招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交甲方验收,之前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设备安装时,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设备科联系,设备到达甲方医院时,乙方代表必须同时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需一起现场开箱验货,按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内容,安装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使用科室办理入库手续,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乙方立即无条件调换或补齐,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能免费与我院现有的信息系统连接,若该设备涉及网络问题,甲方只负责提供一个网络接口,设备内部的局域网建设由乙方负责提供。如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在国内已取得注册证认证的最新、最高版本。7.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8.工程类项目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涉及隐蔽工程,再对将被下一工序所封闭前,乙方须通知甲方现场进行查勘确认。9.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及承诺书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免费为甲方安装,并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远程操作。九、售后服务要求:1.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为98%,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2%(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7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或扣除相应设备尾款。2.如设备发生故障,生产厂家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厂方工程师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自工程师订备件后,备件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修复,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将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3.保修期内乙方保证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提供上门保养服务,若使用说明书无特殊要求则提供每年2次的上门保养服务,并提供保养记录单,保修期外只收取成本费用。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乙方工程师来我院维修设备,必须事先与我院设备科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需由甲方派员在场或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提供免费系统软件升级和全套技术资料(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操作流程卡及光盘),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5.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免费打开,直至最底层维修模式。十、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胶封好,挂在设备上)和相应的培训资料(纸质和电子版),解答采购人的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以及采购人的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11、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十二、信息保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的其它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的任何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本条款不受本合同有效期的限制。12、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货义务,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如乙方逾期交货,则每日按成交金额0.1%扣除其履约保证金,逾期达20日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并保留追偿的权利。8.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价格负责,如果产生与设备价值、成本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十四、争议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判。十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2.一方违约,经他方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整改到位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文件自实际送达之日起生效,如发生拒收,则自合同解除文件向本合同中记载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发出之日起生效。3.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可不负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十六、合同签署地点:泰州市中医院。十七、该设备采购文件、商务谈判文件、承诺书、合同附件、购销廉洁要求、诚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八、其它事项:。甲方:泰州市中医院乙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1、技术要求品目一:超声诊断仪(心脏)1、主机系统性能概括要求:1.1、≥21英寸医用高清液晶显示器1.1.1、液晶触摸屏≥12英寸,可与显示器同步显示超声实时图像,支持活动翻页功能▲1.1.2、操作面板支持电动或手动调节高度,前后左右位置旋转,最大旋转角度≥90°,支持全封闭式或独立键盘显示。1.1.3、具备原始数据处理平台1.1.4、具有动态空间像素聚焦技术1.1.5、智能像素优化技术1.1.6、二维灰阶成像1.1.7、M型及解剖M型1.1.8、数字化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1.1.9、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1.2.1、数字化组织多普勒成像和分析单元▲1.2.3、系统动态范围≥310dB1.2.4、先进成像技术1.2.5、宽景成像技术1.2.6、具备专业产科报告及胎儿生长曲线1.2.7、智能多普勒成像技术1.2.8、造影成像技术1.2.9、弹性成像技术1.3.2、一键自动图像优化1.3.3.、扩展成像技术▲1.3.4、支持心肌二维斑点追踪技术:对二维室壁运动斑点图像进行分析,自动追踪心脏组织运动,无角度依赖,快速高效的评估心肌运动;可选择≥1层心肌进行网状分析。1.3.5、能心功能定量分析:依据选择的心脏切面,超声图像就会与LV解剖模型自动匹配,自动追踪识别左室心内膜边界,自动计算EF,ESV,EDV。并可自动对主动脉瓣环运动进行可视化及定量化分析,用以快速评估心脏整体功能,不依赖图像质量。1.3.6、具有负荷超声成像单元1.3.7、内置专业负荷超声模块1.3.8、可自定义编辑模板2、测量和分析要求:(B型、M型、D型、彩色模式)2.1、一般测量:距离、面积、周长等;2.1.1、妇产科测量:具有产科自动测量技术,系统能根据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测量胎儿的双顶径、股骨长、头围、腹围等重要的胎儿生长发育指标2.1.2、外周血管测量2.1.3、心脏功能测量2.1.4、支持获得右室游离壁和整体右心室纵向应变测量,并支持相控阵探头采集的心脏图像,可不依赖心电图2.1.5、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含自动多普勒频谱包络计算)2.2、连通性要求:2.2.1、支持网络连接,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可按不同条件检索病历资料▲2.2.2、硬盘容量≥1TB2.2.3、一体化超声工作报告系统,实时动态捕捉、存储动态及静态超声图像2.2.4、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2.2.5、可根据检查要求对工作站参数(存储、压缩、回放)进行编程调节2.2.6、输入/输出信号:输入:DICOMDATA;输出:S-视频、DP高清数字化输出2.2.7、DVD-RW或USB图像存储2.3、系统通用功能:2.3.1、探头接口≥4个可激活的探头接口,均为无针触点式大接口2.3.2、针对不同检查部位,预置最佳优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2.3.3、支持外部USB移动存储,USB≥4个2.3.4、安全性能:符合国家产品安全质量要求2.4、探头规格:2.4.1、可配单晶体或冰晶或纯净波或探头≥2把,心脏,腹部,高频2.4.2、二维、彩色及多普勒均可独立变频2.4.3、探头类型:电子凸阵、高频线阵、相控阵心脏、电子小微凸阵2.4.4、频率:超宽频带探头,最高频率≥18MHz,从1MHz到18MHz▲2.4.5、腹部凸阵探头频率:1.2-4.7MHz,扫描深度≥38cm2.4.6、宽屏线阵探头频率:4.0-9.9MHz▲2.4.7、矩阵心脏探头频率:1.5-4.0MHZ,阵元≥5002.5、二维、彩色、频谱多普勒显像主要参数:2.5.1、TGC增益补偿:≥8段,LGC增益补偿:≥4段,可视并可独立调节2.5.2、显示方式:B/C、B/C/M、B/C/PW▲2.5.3、最大测量速度:PWD:1.6MHz,0°时血流速度≥8m/sCWD:1.8MHz,0°时血流速度≥25m/s▲2.5.4、最低测量速度:≤1mm/s(非噪音信号)2.5.5、滤波器:高通滤波或低通滤波两种,分级选择▲2.5.6、PW取样容积:≥0.5-16mm;分级可调2.5.7、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20°-+20°2.5.8、显示控制:零位移动分±15级、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3、设备标明使用年限≥10年品目二:超声诊断仪(全身)1、主机系统性能要求概括:▲1.1、≥21英寸OLED高分辨彩色液晶显示器1.2、液晶触摸屏≥12英寸,可与显示器同步显示超声实时图像,支持活动翻页功能▲1.3、操作面板支持电动或手动调节高度,前后左右位置旋转,最大旋转角度≥90°,支持全封闭式或独立键盘显示1.4、二维灰阶成像1.5、M型及解剖M型1.6、数字化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1.7、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1.8、数字化组织多普勒成像和分析单元▲1.9、系统动态范围≥260dB2、先进成像技术要求:2.1、宽景成像技术2.2、具备专业产科报告及胎儿生长曲线2.3、智能多普勒成像技术2.4、造影成像技术2.5、弹性成像技术▲2.6、剪切波弹性成像技术,可输出以kPa和m/s为单位的组织硬度定量数据2.7、超微细血流成像技术2.8、一键自动图像优化,可一键快速优化图像2.9、扩展成像技术▲2.10、支持心肌二维斑点追踪技术:对二维室壁运动斑点图像进行分析,自动追踪心脏组织运动,无角度依赖,快速高效的评估心肌运动;可选择≥1层心肌进行网状分析3、测量和分析要求:(B型、M型、D型、彩色模式)3.1、一般测量:距离、面积、周长等3.2、妇产科测量:具有产科自动测量技术,系统能根据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测量胎儿的双顶径、股骨长、头围、腹围等重要的胎儿生长发育指标3.3、外周血管测量3.4、心脏功能测量3.5、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含自动多普勒频谱包络计算)4、连通性要求:4.1、支持网络连接,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可按不同条件检索病历资料▲4.2、硬盘容量≥1TB4.3、一体化超声工作报告系统,实时动态捕捉、存储动态及静态超声图像4.4、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4.5、可根据检查要求对工作站参数(存储、压缩、回放)进行编程调节4.6、输入/输出信号:输入:DICOMDATA;输出:S-视频、DP高清数字化输出4.7、DVD-RW或USB图像存储5、系统通用功能要求:5.1、探头接口≥4个可激活的探头接口,均为无针触点式大接口5.2、针对不同检查部位,预置最佳优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5.3、支持外部USB移动存储,USB≥4个5.4、安全性能:符合国家产品安全质量要求6、探头规格要求:▲6.1、可配单晶体或冰晶或纯净波或探头≥2把,成人心脏,腹部,高频,腔内6.2、二维、彩色及多普勒均可独立变频6.3、探头类型:电子凸阵、高频线阵、相控阵心脏、电子小微凸阵6.4、频率:超宽频带探头,最高频率≥18MHz,从1MHz到18MHz▲6.5、腹部凸阵探头频率:1.2-4.7MHz,扫描深度≥38cm▲6.6、高频线阵探头频率:2.9-9.9MHz,阵元≥5766.7、相控阵心脏探头频率:1.5-4.0MHZ,扫描角度≥60°▲6.8、小微凸腔内探头频率:5.0-9.0MHz7、二维、彩色、频谱多普勒显像主要参数要求:7.1、TGC增益补偿:≥8段,LGC增益补偿:≥4段,可视并可独立调节7.2、显示方式:B/C、B/C/M、B/C/PW▲7.3、最低测量速度:≤1mm/s(非噪音信号)7.4、滤波器:高通滤波或低通滤波两种,分级选择7.5、PW取样容积:0.5-20mm7.6、实时自动包络频谱并完成频谱测量计算8、设备标明使用年限≥10年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和服务项目商务和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泰州市中医院指定地点。2质保期所投产品需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期。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我公司针对“泰州市中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提供 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承诺在签订合同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保函,且提供售后服务的人员可提供厂家培训认证书。无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不一致视为无法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注: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责。 3付款方式1、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全部相关货物资料,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方验收合格,乙方凭验收合格报告并提交相应单据及发票后,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2、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同时保证提供的货物需满足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 3C 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5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胶封好,挂在设备上)和相应的培训资料(纸质和电子版),解答采购人的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以及采购人的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6验收及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要求按时交货,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采购人有权予以违约处罚:如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每日按成交金额0.1%扣除其履约保证金,逾期达20日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2、成交供应商需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安装的准备工作(如有必要);发货前,至少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发货后,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随货到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卸货并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设备搬运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3、设备安装时,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安装人员需有相应资质和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事先与采购人联系,并与采购人共同根据配置清单初步验收;设备安装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按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国家标准等进行质量验收。若有疑义,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机构对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执行,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验收文件的签署:安装调试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出具验收合格报告。5、成交供应商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相应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维护等服务,以及在保修期内的故障处理。6、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响应,12小时内达到现场,自工程师订备件后,备件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修复。在特殊情况下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需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紧急情况下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等)供采购人核验存档。8、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零部件更换、故障维修、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为免费,质保期满后仍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维护服务和售后服务,只收取成本费。7其他要求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安装问题等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导致的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审。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响应声明及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资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本次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后供应商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评分要求评审内容分值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评标委员会分别与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磋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0技术、性能、配置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招标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结合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等进行评审:满足采购文件全部技术要求得标准分值30分;1、标★号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2、标▲号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有一项正偏离加1.5分,正偏离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3、除标★、▲外,其他为全部一般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其中技术部分负偏离超过半数的,或该项分值得0分或经评委会评议负偏离可能实质性影响使用的,将判定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4、产品交付验收时,采购人将对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关键技术指标进行逐一核实验收,如发现虚假应标,或无法实现关键技术指标功能,有权向采购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注:标注“★号、▲号”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制造商技术白皮书或Data Sheet或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报告或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等),并在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应证明文件页码及相关证明条款,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标注页码或标注错误视为负偏离。45技术培训方案供应商提供对用户的操作培训、业务功能培训等相关培训计划方案,除正常操作培训外,针对采购人是教学培训单位的特点,提出其他技术培训保障方案;1、技术培训保障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训计划针对性强,培训人员配备齐全、技术水平高、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得5分。2、技术培训保障方案内容较详实、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培训计划针对性一般,培训人员基本齐全,技术水平、分工及岗位设置一般,得3分。3、技术培训保障方案不完整、合理性较差及可行性欠缺;培训计划针对性差,培训人员较少,技术水平、分工及岗位设置较差,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无可行性不得分。5售后服务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等)、本地化服务方案(江苏省内各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服务内容,要求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高且措施有力。1、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详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对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全面到位,相关服务内容详实,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设备配备齐全、先进的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满足项目需求,对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到位,相关服务内容具体,人员配备基本齐全、设备配备基本齐全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基本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以及相关服务承诺内容等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差的不得分。5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文件【同一采购单位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对应合同产品有效的货物验收报告或装机完成报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两项材料缺一不可】,每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证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质保期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原厂免费质保期,每超过1年加2.5分,最多得5分。5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申请及声明2、报价一览表3、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4、法人授权书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分项报价表七、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企业业绩九、磋商所需其他材料一、磋商申请及声明响应声明及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四、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分项报价表(货物类)序号123456序号分项货物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七、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1.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八、企业业绩(如适用)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九、磋商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须按“磋商邀请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七:供应商及响应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八*****(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模板)(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单位:万元序号名称年份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全部资产总值4固定资产总值5流动资产6平均流动资产余额7速动资产8流动负债9年末所有者权益10营业收入11净利润12现金净流量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6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17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18资产报酬率%(收入/资产)1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格式七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八其他要求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超声诊断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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