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KV开关站 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 电气工程招标公告(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2025)



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 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就 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具体为新建 4Φ175MPP 非开挖拉管合计1.2公里;新建ZC-YJV22-18/30-3x400 电缆合计2.64公里;新建开关站1座,包括 2 面电压互感器柜和 20 面断路器柜,新建配电房一座。
2.2项目地点:中环南路999号(三环东路西侧、白池塘北侧)。
2.3招标范围: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动态核查结果资质类别及等级与招标要求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不涉及动态核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5.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二个网站打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15楼招标代理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2收款人名称: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原件(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整
7.2投标书递交地点:投标文件要求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至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15楼),联系电话:0573-82058132,0573-82059500。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整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指定开标室(广场路350号、蒋水港西侧)开标。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9、招标公告发布于:
发布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产业集团公司网站和中国嘉兴网站上。
10、业务咨询:
招标人: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2670009
招标代理: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奇韬          联系电话: 0573-80258132
监督部门: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2038293
 
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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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招标文件.docx

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招标文件尚房招标单位: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地产京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S1十二零二五年一月E目录第一章前附表....................2第二章投标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报价....................5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1六、开标....................11七、评标....................12八、授予合同....................1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7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7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42一、现场自然条件....................42二、现场施工条件....................42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42四、图纸....................42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43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9第一章前附表序号内 容1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程名称: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建设单位: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中环南路999号(三环东路西侧、白池塘北侧)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具体为新建 4Φ175MPP 非开挖拉管合计1.2公里;新建ZC-YJV22-18/30-3x400 电缆合计2.64公里;新建开关站1座,包括 2 面电压互感器柜和 20 面断路器柜,新建配电房一座。承包方式:双包 质量标准:合格工 期:100日历天取费类别:投标单位自行判定招标范围: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动态核查结果资质类别及等级与招标要求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不涉及动态核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原件(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位全称: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04065019000033872;开 户 行:工行嘉兴秀城支行。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补充文件)请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方式获取。6本工程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等有疑义的请在投标截止日16日前将所提疑问发送至578230143@qq.com邮箱中,招标代理单位将统一予以答复,答复内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电子文件 一 份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15楼招标代理部)10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整1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整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指定开标室(广场路350号、蒋水港西侧)1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13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141、若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6日前将所提疑问发送至578230143@qq.com邮箱中,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必须无在建项目,且必须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否则按资格后审不通过处理。3、本招标文件合同主要协议条款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后果自负。15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柒佰玖拾玖万陆仟陆佰肆拾玖元(小写:¥:7996649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评审。16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根据2024年下半年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拟招标项目市场中标价格市场水平和风险警戒值规定,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风险警戒值按其他类为17%,具体招标风险警戒值为6637219元。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风险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一)工程说明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二)招标范围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三)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四)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五)投标资格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投标条件。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前附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六)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中标交易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第六章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施工图纸等有疑义,请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提疑问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招标人只对在规定时间收到的疑义予以答复,逾期提交的疑问将不予答复。答复内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2、招标人的答复内容或澄清文件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中。答复内容、澄清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中。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列的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达到技术规范所需用费用、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质检、缺陷修复、管理费、利润、保险费、清理费和缺陷维护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3、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4、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不可预见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本招标工程编制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进行编制。5.1固定单价: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投标单位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除了合同条款11.1条规定之外,不得调整。5.2本工程计价方法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编制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省市其它有关的计价规定。5.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必须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市区工程计取,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文《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要求,计取的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一般计税费率下限值乘以1.15系数。本项目暂不考虑标化工地。5.4规费根据嘉建办〔2019〕34号文件,投标单位报价时可根据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费率的30%。5.5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规定,按9%计取。5.6投标时投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5.7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以“项”、“次”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5.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需要布置的临时便道、临时水管、临时电缆线、电讯线路、材料堆放场地、临时设施搭设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内。5.9施工用水、用电(其中变压器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保管费由施工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若出现破坏、偷盗等情况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由甲方提供接入点,从接入点接入施工现场的接水、接电(长度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及施工现场内的配套电缆、配管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如用电量不足也需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相应费用考虑在报价中。施工期间用电、用水应单独装表计量,用电用水费用由中标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承担,由业主按实代扣代缴,在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按实际支出的水电费用扣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现场停电因素而投入的自发电设备、发电所需燃料及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5.10本工程地下管线测绘、实体检测等第三方不计入报价,其他检测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检测报告)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中,今后因政策性等原因增加检测项目,其费用、工期等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作调整。5.11工程材料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涉及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作调整。并且在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进场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5.12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各类公用管线(包括:自来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等其他埋地管道、管线)及其配套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管线的保护措施按相关管线部门的要求。各类井盖的保护,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包括各类井的升降的施工费用。5.13本工程应充分考虑施工进出场、大型机械进出场的措施费用和安全防护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计入措施费用中。5.14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清运后堆放场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5.15施工期间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部门的交流、检查工作(包括其他临时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5.16施工时必须严谨施工,确保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施工期间无论是外来人员还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施工期间,应确保施工人员和通行人员的安全,设置必要的道路通行疏导指挥人员、必要的通行导示、导向牌等;临时交通设施应满足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若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各单位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计算相应的费用,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今后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5.17施工过程中如涉及与电力、交通、水利、港航等部门协调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招标人只提供协助服务,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5.18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到材料设备开模费的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并计入报价中,今后不再另行增加该费用。5.19施工现场附着物的处理、回填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特殊情况均由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结束后,现场应保持场地平整,要求场地整洁,临时便道清除干净,所有建筑垃圾外运,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5.20招标人不提供多余土方、淤泥、建筑垃圾、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由施工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实际发生时如需外运(招标人不提供土方堆放场地,土方不允许堆放在工程四周空地上,多余土方自行处理)或缺土回运运距(包括场内土方、室内外回填),投标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后按自行施工方案确定土方开挖及土方调配平衡需求,将所需费用应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外运土方堆放位置须按规定进行审批,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招标单位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再行发放,同时扣除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弃土,中标单位不得偷排、偷倒,若堆放在南湖区范围内的须在征得南湖区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拉至城管部门指定堆放点,南湖区以外的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堆放。如被发现违反规定偷排偷倒的,发现一次处以2万元罚款,如第二次再犯则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上述要求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5.2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业主确认。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设备与材料,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涉及到材料需消防检测的,须按要求送检,所发生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不另增加费用。5.22招标文件中设备、材料如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无需明确所选品牌。中标后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确定所选品牌并上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采购,结算价格按投标报价不作调整,上述风险因素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产品(设备)换代、不生产,则替代产品(设备)性能(包括规格、型号等)不得低于投标时所选的产品(设备)性能(包括规格、型号等),且替代产品(设备)价格按原投标价格、不得调整。5.23配电柜、配电箱,施工单位订货前提供样品,经业主方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并应满足电力等部门的验收要求和3C等认证要求,相关元器件也应满足电力等部门的验收要求。5.24中标人应该充分考虑夜间和“禁噪期”对施工的影响。承包人不得以非施工时间无法施工而要求工期顺延。承包人可自行决定法定节假日是否进行施工,但承包人不得以法定节假日为由而要求工期顺延。5.25施工单位进场后需砌筑临时围墙等文明施工设施,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并入报价内。具体按《嘉兴市建筑工地围挡导则》规定的标准实施,文明施工的标准和内容须经业主、监理等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5.26投标人应考虑对施工范围附近可能影响的周边绿化、人行铺装及道路等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及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并计入报价内。投标人应考虑调查并保护地下管线状况等所发生的费用。投标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通过现场踏勘(招标人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后探明并保护施工区域原有路灯系统、地下管道、管线(包括:自来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等其他埋地管道、管线)等配套设施,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所有的费用。5.27缩短工期增加费、文明施工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规定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所增加费用竞争报价均进入总报价。5.28为保障周边人员的正常工作,施工时承包单位必须按招标人和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已建建筑、周边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报价,今后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基本要求如下:①施工时必须确保已建建筑、周边人员的正常通行;②做好施工区域与其它区域的隔离围护(防护)、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交通导向标志、警示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灯等);③为保证已建建筑、周边人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施工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降噪、降尘措施,以减轻、避免对楼内造成环境噪声、空气污染;④中标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等相关部门管理,并遵守其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事件;⑤其它等。5.29施工期间引起的扰民(包括:行车、噪音、污染、损坏居民物品等影响民众生活),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报价。5.30本工程施工时应做好防尘措施,施工中应派专人对既有道路及施工道路进行养护,并经常洒水,降低粉尘,以减少环境污染,做到“晴天通车不扬尘,雨天通车不泥泞”。运输材料尽可能利用夜间,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投标单位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费用。同时,具体施工扬尘监管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工作的通知》(嘉生态示范市创【2020】23号)文件、《关于设立工程项目生态员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2021〕23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在中标人确定后与其另行签订管理协议。5.31施工范围内所涉及到的障碍物(渣土、工程废料、建筑垃圾、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等等)需清除外运,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各项费用,今后结算不另行增加。5.32本项目严格执行浙建〔2020〕7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嘉人社〔2019〕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南人社〔2022〕8号)和《关于印发〈南湖区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2022〕12号)及相关规定,中标人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专用存款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招标人拨付的工程款将按农民工工资或劳务费所占的合理比例列入存款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上述因素已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5.33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恶劣情况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要求转移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确保人员安全,投标时综合考虑。5.34凡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坐标点、水准点定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5.35污水管和雨水管100%做闭水试验,闭水试验费用计入相应管道综合单价中。5.36本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消防检测,须按要求送检,所有消防产品必须取得***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简称CCCF)出具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证书并满足消防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将所选用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递交至消防部门备案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投入工程使用。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采用的施工工艺、消防产品等达不到消防验收标准的,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上述风险,今后不另增加费用。5.37本项目除施工许可证由招标单位办理外(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单位完成此项工作),其余一切需要办理手续的由中标单位办理并承担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5.38本项目须最终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确保通电,相关检测、试验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5.39施工过程期间及工程完工后为确保正式供电,凡涉及需与电力部门衔接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提供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列入本次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5.40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精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包括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纳入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项费用。5.41若施工过程中遇到与周边其他项目需交叉施工或协商配合的,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5.42根据相关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应通过监管云平台,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名制考核;工地现场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嘉开建(2021)12号文件和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要求执行,且拟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中标后人员须按要求到位。此项费用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5.43中标单位在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之后的30日内完成全部图纸的图纸会审,对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错漏碰缺,以及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整理后提交建设单位;若后期因未在本次图纸会审中体现的问题所导致变更、调整等(除因建设单位要求的修改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再另行结算。5.44中标人按嘉发改物〔2018〕329号规定缴纳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二)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分别装订成册)。标书应分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两部分,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投标单位应提供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对于在开标前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5、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1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四)投标预备会及现场勘察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需要澄清的问题,若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需要澄清的问题,视其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无任何疑义及对工程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2、投标单位可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l、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均要求打印,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和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二)投标截止期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招标单位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六、开标(一)开标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2、开标会议在产业集团公司派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标书不按下述规范制作的:标书应按要求编制商务标、技术资信标,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A、商务标:投标单位必须把委托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标。B、技术资信标:技术资信标要求简单明了,目标明确,投标单位必须把工程概况、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业绩汇总表及资格审查资料等内容(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C、商务标全套投标报价表式需提供数字光盘(CD光盘)一份(与商务标一起密封),且要求有MicrosoftExcel格式文件。标书密封要求: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投标标书逾期送达的;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投标单位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6、投标报价书中投标报价合计大写不写或大写不规范的;7、商务标、技术资信标封面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8、投标人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的(经业主书面同意的除外)。9、经招标人认定,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三)投标文件鉴证和公布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四)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七、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1名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名共5名组成。(二)评标原则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三)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各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所作询标承诺均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件。(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已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经向相关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办理报批核准手续后,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放弃中标的;(2)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4)其他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5、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六)评标过程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八、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书1、招标单位根据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5日内,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施工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施工项目2.工程地点:中环南路999号(三环东路西侧、白池塘北侧)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07-330402-89-01-337835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具体为新建4Φ175MPP非开挖拉管合计1.2公里;新建ZC-YJV22-18/30-3x400电缆合计2.64公里;新建开关站1座,包括2面电压互感器柜和20面断路器柜,新建配电房一座。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包括凌公变至开关站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配电房和开关站新建工程,开关站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嘉兴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其他文件等、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需,施工单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省、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采用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约后7日历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月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及发包人(监理)和政府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需提供与自身报价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要求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件1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完备资料文件情况下,发包人收到14天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不包括专用条款10.4工程变更文件审批),如需专家论证的相应顺延。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或发包人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的用地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踏勘现场了解现场情况,需利用现有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如需新建且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但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竣工结算时,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认可的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结算(但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a.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b.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承包人;c.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仅有本人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发包人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工作,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中。(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其中变压器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出现破坏、偷盗等情况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由发包人提供接入点,从接入点接入施工现场的接水、接电(长度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及施工现场内的配套电缆、配管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用电量不足也需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期间用电、用水应单独装表计量,用电用水费用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承担,由发包人按实代扣代缴,在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按实际支出的水电费用扣除。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现场停电因素而投入的自发电设备、发电所需燃料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费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与各相关管线单位协调,及时对各相关管线单位的管线进行调查、摸底,承包人根据自行协调的内容对相关管线进行核实和保护,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如施工期间地下管线有损坏,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提前告知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办理证件相关资料的,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凡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坐标点、水准点定位的,承包人须自行购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在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之后的15日内完成全部图纸的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遇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实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所需费用承包人已列入合同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407-330402-89-01-337835。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合同总价的2%)。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在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后,向承包人提交和履约保证金对等金额的支付保函,支付保函的有效期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完整内容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其余竣工验收所需资料都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包括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9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3套,电子文档1套,并按质监部门、嘉兴市城建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如需档案馆或发包人重新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办理质监委托和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和工作,确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准备,施工现场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如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开工的,每延误一天须承担10000元违约金。2、每月25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量报表。除每月提供外,如果监理或发包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和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3、承包人按当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4、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5、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部门的交流、检查工作(包括其他临时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不论何种原因,均应与其他施工单位优先予以配合。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其他交叉施工的工程延误的,承包人分别向发包人及其他施工单位承担责任。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现场总协调做出的决定。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负责与周边单位、社区、居民的协调及负责所有的施工程序及过程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由此引起的任何工期与费用索赔将不获得批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工期及成本控制及国家相应法规约定。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2天,以违约论,按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方负责(项目经理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未上报考勤记录的按缺勤处理,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视为严重不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的条件为:(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4)变更工作单位的;(5)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出现上述情形更换项目经理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职称、资质、资历,且更换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按每人次人民币3万元处以违约金,继任人员的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职称、管理经验,且更换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次人民币3万元处以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次人民币3万元处以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方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未上报考勤记录的按缺勤处理,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上述施工现场相关人员严格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116-2015《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将施工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录入“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并在考勤设备上进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和日常考勤,未进行实名制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合同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发包人要求。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的形式向业主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结算: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若承包人无违约情况将全额返还承包人,若承包人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后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违约金的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无偿提供一间现场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浙江、嘉兴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3、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4、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安监手续,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必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应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高安全性能。5、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6、安全防护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已具备开工条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关键线路上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总价10%以上(设计对施工图的明确、修改或澄清除外),并且影响施工进度的。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该项违约,承包人按合同价万分之二每天计取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且无法采取获得发包人认可的措施,发包人有理由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方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经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费用同时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即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级以上的地震;(2)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3)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资质条件;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批准;试验、检测费用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所有未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变更,将被视为承包人的擅自变更,施工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2)施工中原设计图纸已有设计但未详尽部分,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补充详细图纸,承包人不得视为设计变更及要求增加施工费用。(3)设计变更数量应有相应书面说明,且由发包人代表签证方属有效,否则不得作为结算计价依据。(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变更的,承包人应提前七天前向发包人、监理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确认确需实施的,方可实施。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结算时不得调整。(5)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发生返工变更,必须有该部分已完工程的照片,参建各方现场见证。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计入结算办理,并在最终结算款中支付,其余内容按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并已经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地表周围和地下如地下水等情况,并对该处的气象等因素作了充分的预测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几点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实际可能)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及地下水等情况;b.水文和气候条件;c.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承包人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B: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C:工程量允许偏差范围内漏项、少计的工程内容。D: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招标文件明确的主要材料除外)。E: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确定,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今后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按实结算。1、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项、重复列项;(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2、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予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甲方明确认可的签证单等,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计价规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二)综合单价调整因上述第(一)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本条第3款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参照该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如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本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用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处理:(1)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注:式中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2)承包人以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组价原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2018版计价规则及定额标准计算,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同一口径执行;组价时,人工、主要材料按照施工期的《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除税信息价确定,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定额标准计取,定额不明确的或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并换算到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乘以(1-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三)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1)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3)其他异常情况。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上述第(二)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2)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本款上述第(二)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四)措施项目调整。因本款第(一)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本款第(二)条规定计价;2.采用以“项”、“次”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固定包干不作调整;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投标报价书的费率内容调整相关措施费用。(五)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按本专用条款第11.1条调整。(六)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的签证进行结算。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1%为民工工资)。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50%时分2次平均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2018版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形象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最终核定的为准。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并最终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2)监理人、发包人对承包人月度工程量的审核并非对其最终完成工程量的认可,而是仅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总工程量应当以结算审计确定的总工程量为准。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双方确认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民工工资);(2)工程经电力局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且提供完整的送审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7.5%(含民工工资);(3)完成结算审价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审定价的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发包人收到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1个月内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注:①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南人社〔2022〕8号)、《关于印发〈南湖区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2022〕12号)及相关规定,承包人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专用存款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将按农民工工资或劳务费所占的合理比例列入存款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②民工工资按南湖区多方监管协议规定的比例计取并平均按月进行支付,如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的,由下月工程进度款进行扣回(如项目停工情形的除外)。③工程联系单等增加部分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并支付。④承包人承担审价费用中的核增减追加费。⑤工程最终付款按结算审计单支付(其中绿化部分按结算审计报告支付)。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每期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对应款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如未按期上报的,则当月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至下月,相应月度的进度款也延至下月审核并支付。(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以发包人最终签字认可为准)后30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应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承包人先提交竣工申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收到资料后,如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监理和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如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后再组织验收,承包人必须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并通过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如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价时,审价的时间执行相关部门的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进行调解。有关审计(价)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工程结算按规定程序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最终结算审计核减(增)追加费用收费标准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收取,工程结算审核的追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发包人可以在支付或准备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在最终审核价格出具之前,发包人可以拒绝承包人相应的支付请求,并不承担包括未付款项孳息等在内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发包人可拒绝承包人的支付要求。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审定价的1.5%;(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审定价的1.5%。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规定,具体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延误的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延误的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其违约延误的工期。(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发包人签署的整改通知书为准,每书面通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10000元。承包人不按要求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整改,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整改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工程维修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按本专用条款第7.5.2条执行,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合格,则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3%的违约金,同时没收35%的履约保证金。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费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材料、设备要求:a、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推荐的生产厂家或品牌范围之内采购材料、设备,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擅自在推荐范围之外采购的,承包人除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外,需向发包人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验收即进场施工的,除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之外,发包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行更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不能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发包人有权对材料进行自行采购,采购所发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及其他交易费用从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中扣除;c、承包人采购的同一材料设备,连续2次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决定将该材料设备的供应变更为由发包人采购或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的方式。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d、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若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工程质量要求的劣质材料设备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免费更换及赔偿损失。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工程质量要求的劣质材料施工后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e、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假冒产品或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承包人须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如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疫情防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的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如现场施工违反规定,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如承包人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停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每书面通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10000元;每停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50000元;发包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等检查中打分不合格或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10000元;下发的整改单,承包人应及时落实整改,若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承包人须承担2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视情节轻重加倍支付。承包人在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镇级部门通报批评扣除20000元/次;区级部门通报批评扣除30000元/次;市级部门通报批评扣除50000元/次。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款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3、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承包人在接到开工令后15日历天内所投入的机械、施工队伍仍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发包人可采用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投标书承诺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发包人签署的整改通知书为准,每书面通知整改一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50000元。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管,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经济责任。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款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4、承包人将本工程非法转包的,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金。5、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搅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或负面社会影响,每次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上述款项由发包人在工程款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6、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约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2天,扣除每人每天人民币1000元;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扣除每人每天人民币500元。考勤由监理方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由发包人在本期工程款的支付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已承诺无条件接受。7、发包人不提供多余土方、淤泥、建筑垃圾、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承包人已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在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实际发生时如需外运(发包人不提供土方堆放场地,土方不允许堆放在工程四周空地上,多余土方自行处理)或缺土回运运距(包括场内土方、室内外回填),承包人应在踏勘现场后按自行施工方案确定土方开挖及土方调配平衡需求,所需费用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外运土方堆放位置须按规定进行审批,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发包人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再行发放,同时扣除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提交的竣工资料(含结算送审资料),每延误一日承包人按合同价万分之二每天计取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无需支付违约金)。9、本合同约定的“罚”、“罚款”、“罚金”等,除明显属于行政处罚的以外,均属于一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各项义务或责任有冲突的,按较重义务或责任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精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承包人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包括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纳入承包人企业管理费,签约合同价中已综合考虑该项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现行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现行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安全施工协议附件13: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汽车商贸园20KV开关站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包括本工程的全部内容及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均列入本次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未明确的均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第2年满、经项目移交确定的管理单位确认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不计息。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对于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需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2:安全施工协议发包人将委托承包人施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承包、分包与发包单位之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特制定本协议,以资履行。一、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国务院、住建部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市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相关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如工程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的,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二、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在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交底。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进行安全交底。三、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在施工期间必须开展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天安全站班会、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对特殊工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安全教育、专业技能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如按秩序作业、工完料尽场地清、三无、三齐、三不乱。五、专业工程承包人如需分包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必须由承包人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同意才可分包,同时应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六、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自行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七、承包人如发生人身、机具设备、火灾等一般事故,应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填写事故报表,作出处理。重大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八、承包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安监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九、承包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串岗。在使用配属民工时,必须遵守相关等法律规定。十、相关处罚:如承包人发生死亡事故,1、扣除承包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0%;2、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公司建设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3: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维护工程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优质,经甲乙双方约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举报。二、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职工,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接受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4.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5.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及配偶子女旅游等提供方便。三、承包人的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有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4.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的个人装修住房及配偶子女旅游等提供方便。四、违约责任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第四章技术规范及图纸一、现场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率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详见施工图二、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已具备开工条件。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四、图纸设计单位: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图纸:全套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一、商务标1、授权委托书商表一2、投标函商表二3、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格式投标报价格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投标报价封面格式:表10.2.2-52.投标报价扉页格式:表10.2.2-63.编制说明:表10.2.2-114.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2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7.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无须提供纸质文件)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无须提供纸质文件)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20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1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0.2.2-2313.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表10.2.2-24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结算价)表:表10.2.2-2515.计日工报价表:表10.2.2-26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10.2.2-2717.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10.2.2-30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二、技术资信标(一)技术部分1、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技表一)2、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技表二)3、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技表三)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技表三)5、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及劳动力动态表(技表五)6、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技表六)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表(技表七)8、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技表八)9、业绩汇总表(技表八)(二)资格后审资料:1、资格后审申请表2、基本情况表(附表1)3、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4、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3)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表4)6、承诺书(附表5)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书面不作要求,但必须包括在投标电子文档中,中标后中标人须将上述计算表、分析表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招标人。商表一授权委托书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以及对投标书作出技术性补充,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我均予以承认。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商表二投标函: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总投标价人民币元,(大写)。工期为,质量目标为,项目负责人。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没收我单位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报价格式-------------表10.2.2-5投标报价封面格式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表10.2.2-6投标报价扉页格式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0.2.2-11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3.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4.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5.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xx单项工程1.1xx单位工程1.1.1xx专业工程……1.2xx单位工程1.2.1xx专业工程……2xx单项工程2.1xx单位工程2.1.1xx专业工程……2.2xx单位工程2.2.1xx专业工程……合 计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2.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费 用 名 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布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2措施项目(2.1+2.2)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2.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计费基数*费率见表10.2.2-20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计费基数*费率见表10.2.2-20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见表10.2.2-21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2暂估价3.2.1+3.2.2+3.2.3见表10.2.2-21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见表10.2.2-233.2.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4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53.3计日工∑计日工(暂定数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21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见表10.2.2-21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定金额*费率)见表10.2.2-27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定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定金额*费率见表10.2.2-274规费计数基数*费率5增值税计数基数*费率投标报价合计1+2+3+4+5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已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所含“暂估价”需在本表“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对应栏目填写,“其他项目”栏目内不再汇总。3.专业工程暂估价内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人,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本表中涉及的计算标准请填入以下公式括号内:管理费=(计算基数名称)*(费率)、利润=(计算基数名称)x(费率)。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其中合价(元)其中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1人工一类人工——二类人工——三类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工程设备)其他材料费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工料机费用合计(1+2+3)5管理费(计费基数*费率)—6利润(计费基数*费率)—8综合单价(4+5+6)—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及施工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通用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人表内“暂估单价”栏并计算对应的“暂估合价”。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安全文明施工费1.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2标化工地增加费2提前竣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 计注:1.第1项、第2项工程招投标阶段在其他项目暂列金内计列,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须列出具体费用名称。3.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 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0.2.2-221.1标化工地增加费—1.2优质工程增加费—1.3其他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结算价)明细详见表10.2.2-232.2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明细详见表10.2.2-24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2.2-25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0.2.2-26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0.2.2-275索赔与现场签证—明细详见表10.2.2-28合 计—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4.索赔与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期计列。表10.2.2-2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 注1标化工地增加费2优质工程增加费3其他暂列金额3.13.23.3合 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 计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智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表10.2.2-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 注合 计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5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 注合 计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人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表10.2.2-26计日工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暂定实际一人 工1(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2人 工 小 计二材 料12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施工机械小计总 计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10.2.2-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1.11.22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2.12.2合 计———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人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目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减少内容;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 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调整;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技表一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技表二名称姓名职称主要职责范围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统计员材料员…………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技表三用途单位数量备注1、临时用电:施工生活合计2、临时用水:施工生活合计3、临时用地:办公管理材料放置生活加工合计4、临时用工:技工普工合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技表四 北 图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及劳动力动态表技表五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量施工进度(天)(人数)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技表六序号主要工种施工阶段基础(人)主体(人)装饰(人)扫尾(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表技表七序号机械或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及已使用年份定额功率(kw)目前存放处进退场日期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技表八材料、构配件名称单位型号数量计划供应时间备注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技表九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1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2……资格后审资料一、资格后审须知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质疑和调查。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质、主要施工人员资历作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3、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本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格式填写。4、资格后审资料制作在技术资信标内,无须单独提交。二、资格后审资料表格式1、基本情况表(附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2)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3)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附表4)5、承诺书(附件5)工程资格后审申请表申请人:(全称)年月日工程申请表申请人名称: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以下填写的申请表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如是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则需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附表1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企业资质1、等级:2、证书号:3、发证机关4、业务范围营业执照1、编号:2、发照机关:3、营业范围成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技术人员人数(人)法定代表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企业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联系方式1、地址:2、邮编:3、联系人:4、电话:5、传真:6、E-mail开户银行1、名称:2、帐号投标人资历简介说明:1、投标人资历简介是指投标人的成立、改名、改制等演变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人员增减以及单位资质变化等情况,该内容可填入表内,也可单独撰写附于表后。2、本表后应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其他资质类证书的清晰复印件。附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序号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企业(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资格条件要求的施工资质等级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时间以核查发布时间为准)打印件和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1、资格后审资料制作在技术资信标内,无须单独提交。2、本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3、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4、以上材料也可用通过网络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附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资 历 要 求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1、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效期内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详见附表4)3、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出具2024年10月1日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盖章的项目经理社保参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项目经理参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资格后审资料制作在技术资信标内,无须单独提交。2、项目经理证书所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格后审时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事先报请招标人同意,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必须在开标截止日三日前完成,在开标前三日内一律不予办理。经同意变更的项目经理应附变更申请报告。3、三类人员证书正在办理延期(复审)手续的,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人员办理延期(复审)手续证明原件,否则审查不予通过。4、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5、以上材料也可用通过网络打印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附表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嘉兴市汽车商贸园投资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在贵单位(合同名称)项目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证书编号为:,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如此承诺虚假,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5承诺书(招标人):本单位:(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我单位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承诺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条:本工程评标办法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等相关规定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条: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产生,负责项目评标工作。第三条:投标书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及商务标电子光盘组成。第四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有疑问部分可以询标,投标人作书面澄清说明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第五条:开标程序1、招标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投标人进行监督。2、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按先送后开、后送先开的顺序同时开启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或招标文件规定拒收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第六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未列入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人资格审查;(三)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初步评审;(四)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详细评审;(五)商务标详细评审;(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询标;(七)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八)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拟中标候选人。第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一、资格后审(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的要求。(五)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六)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范围继续评审,但不包含低于招标风险警戒值的投标人。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的;(三)投标文件既无投标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20KV开关站 管道及电缆新建工程 电气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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