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 消防安全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25)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2568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详见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4210200035040[2024]06999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联系方式:028-8027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凌霄
电话:028-85988124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院机关、职工之家办公区和十陵、洛带两个人民法庭的消防安全服务、建筑物和公共环境清洁服务、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及维修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二)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院机关、职工之家办公区和十陵、洛带两个人民法庭。院机关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3栋楼,建筑面积约13600平方米;职工之家办公区位于经开区车城西一路129号2号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十陵人民法庭位于十陵街道友谊路381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洛带人民法庭位于洛带镇柏杨街23号,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一)总体要求1、本项目涉及的设施设备专项维保费用【包括防雷检测、电梯维保及检测、空调维保、消防维保、强弱电系统维保、备用发电机维保、绝缘仪表检测等费用】、环境维护专项费用【包括化粪池和雨污水管道清掏、抽油烟机清洗、四害消杀、外墙清洗、植物租摆、卫生间纸品耗材、地毯清洗、窗帘清洗、垃圾清运、石材养护、修剪绿化区域草坪树木、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等日常绿化外的费用】均由采购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等要求,协助配合采购人对各项工作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监督检查及考核等),并出具书面意见。2、本项目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直接支付,不在此次招标的范围。3、接受采购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物业服务的综合性考评。4、派驻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兼职其他项目。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负责。6、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应当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7、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但不提供住宿用房。8、本项目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无换休编制,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职能,无法以离岗、替换的方式就餐,所有员工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食堂按时就餐。投标人按全员人数最低配置18人向采购人支付餐费,餐费标准为午饭15元/人/天,全年工作日天数为248天(非工作日用餐投标人自行解决)。即:最低支付餐费金额=18人×15元/人/天×248天=66960元。9、物业服务人员的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且须符合采购人的行业及工作性质要求,按规范着装的要求,投标人需为员工配备统一规范的冬季、夏季、春秋季各两套(共六套)工作服装,服装费用由投标人据实列入分项报价表中。10、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必须全员100%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合同执行期间如考评中发现未完全购买的,将在次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未购买的社保金额。(二)消防安全服务消防安全服务人员不低于8名,设置物业管理消防安全服务部,负责法院消防安全服务,包括:1、负责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2、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作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3、负责按要求落实对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4、制定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法院办公室,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5、负责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理,保证整个法院消防安全正常运转,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的、舒适的办公环境。(三)建筑物和环境清洁服务保洁人员不低于9名,含保洁主管1人,设置保洁服务团队,负责法院建筑物和环境清洁服务,包括:1、地面停车场、车辆行人通道等楼宇外公共部位环境维护。大楼内(含附属楼)环境维护范围:车库、楼梯(含扶手)、楼内通道、大厅、过厅、卫生间、开水间、电梯间等除各部门办公区域外的楼内公共区域的环境维护(含通道房间门窗外侧)。2、垃圾处理:按本市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生活垃圾进垃圾房每天及时清运;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及时处置;建筑装修废料联系施工方及时清理清运。3、按辖区街道和法院安排进行灭鼠灭蟑、防疫、消毒等爱国卫生工作。4、地面道路、环境、绿地和停车场:每天全面清扫两遍,早上8:40以前完成全面清扫一次,10:00-11:30重点清洗花台栏杆、路灯灯柱、外围窗台、捡拾烟头等垃圾,13:30—15:30地面全面清扫一次,15:30—17:00巡回环境维护和清运垃圾。5、楼道、地下停车场、梯步及公共场所:早上8:40以前对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10:00-11:30重点清扫楼道、擦抹楼梯扶手等,做好巡回环境维护,13:30—15:30完成全面清扫一次,15:30—17:00做好巡回环境维护、清运垃圾;地下停车场应随时保持清洁,每天全面清扫一次。6、电梯轿厢:每天定时保洁2次和不定时日常清洁,每周整体保洁1次。7、卫生间:每天定时环境维护不少于3次;8:40以前完成清洁一次,中午清洁一次,15:00—17:00清洁一次、清运垃圾,其余时间不定时巡回环境维护。卫生间要定期施放空气清新剂,保持卫生间无异味。8、大厅:玻璃门、云台、坐椅、工作台、电子触摸屏、垃圾桶、各种指示牌、各种设施、设备的开关面每天上午和下午定时全面保洁1次,确保地面无污渍、无垃圾,玻璃门无手印、积尘,大厅的墙面、接待台、不锈钢护栏及其他便民设施保持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垃圾桶上不得有烟头,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其余做不定时重点巡回保洁。9、负责审判法庭、会议室、休息室等日常保洁,每日在开庭、会议前完成保洁工作,开庭或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每周一次的全面保洁。10、其他公共区域:每天计划卫生完成后对门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通风井格栏、垃圾桶的清洁工作不少于2次。11、垃圾的清倒:垃圾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垃圾在办公区内放置过夜。12、环卫消杀:按要求做好办公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13、负责做好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保证大小灌木乔木生长良好;林木草坪内做到无杂草、杂物,生长良好,养护到位,绿化、美化效果良好;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搞好对旱、涝、冻等自然灾害有效防护。(四)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及维修服务综合维修人员不低于1名,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及维修服务,包括: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负责项目内公共区域的零修、小修(维修耗材由采购人提供),并配合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养护单位做好维保维修工作。2、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使用功能正常,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3、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应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应及时编制房屋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采购人提出报告与建议,并根据采购人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每年定期对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状况检查,并做好日常的巡检工作,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安排专项修理。遇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5、应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率98%以上。6、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空调、消防、电梯、高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及日常零修、小修,安全监控、门禁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设施设备顺畅运行,降低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实现运行低碳化(不含设施设备维保)。7、配合做好空调、电梯、消防、监控、高低压配电系统等专业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对专业设备维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对维护工作不到位、不达标的及时向业主物业主管部门报告。8、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9、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10、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滴、漏和鼠害现象。11、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12、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3、负责对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等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对专业设备维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当专业维护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应给予必要的协调和配合。三、人员配置要求(一)★人员配置总体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1、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且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为本项目定员定岗定编固定员工,只针对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为全职不得兼职,且不得为退休人员。上述人员应当全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保,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2、投标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将全部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交采购人核验并提交复印件,若未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视同投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3、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的项目拟配人数足额满编运行,服务人员因辞退或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岗,须在5天内补足,超出5天未到岗,则每缺岗一天按项目月物业服务费的1%扣除物业服务费。4、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拟任的部门主管不得随意更换,签订合同前上述员工须就各自负责的工作版块对服务区域组织架构设置、服务标准建立、规章制度实行向采购人进行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5、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入职及离职情况投标人须向采购人进行报备。6、物业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客户或外来人员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二)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配置人数(不低于)岗位要求1消防安全服务人员8人1、★年龄不满4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均具有有效的初级(五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熟悉各消防设施设备并能熟练规范操作消防设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2综合维修人员1人1、★年龄不满50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熟悉掌握水电相关技术知识、设施维护保养技能机操作规范;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3、★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和高压电工),以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作业代码A4或A)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代码A)。(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综合维修人员为项目共用,统一调配。3保洁人员(含保洁主管1人)9人★保洁人员(含保洁主管1人)年龄男性不满55岁,女性不满50岁。保洁主管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办公大楼物业服务保洁管理岗位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备垃圾分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保洁人员要求: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各类保洁器具,具有2年(含)以上保洁工作经验。(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合计18人(三)★工作时间序号岗位配置人数(不低于)工作时间1消防安全服务人员8人三班倒工作制,每班2人,每班工作8小时。2综合维修人员1人工作日:8:00-17:00(午休一小时),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不上班。法定休假日:不上班。3保洁人员(含保洁主管1人)9人工作日:8:00-17:00(午休一小时),9人同时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 休息日:不上班。法定休假日:不上班。四、★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投标人按照服务内容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具、工程用具、保安安全器具、保洁用具及基本耗材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五、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至少具有2个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设施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环境保洁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园林绿化养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三项服务内容。【说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支付凭证);2、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3、单个合同中应全部体现上述服务内容;4、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投标报价要求(说明:按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总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具体包含员工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休息日工资及法定休假日工资);社会保险;法定计提费用(包含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费用;行政办公及服装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税金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一一计入投标报价,且各项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员工工资(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休息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2倍×每天实际加班小时数×天数×人数。(3)法定休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3倍×每天实际加班小时数×天数×人数。2.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及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成都市最新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3.法定计提费用(1)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投标人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全员年工资总额×2%。】(2)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按本项目工资总额为基数,教育经费按不低于1.5%计算】(3)投标人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成都市[《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4.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投标人根据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其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实际情况计算并填报住房公积金费用。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管委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第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注:投标人所报公积金应充分考虑项目服务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缴存基数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5.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费用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6.行政办公及服装费行政办公费用包含了日常办公耗材费、办公通讯费、员工培训教育费、员工劳保费、防暑降温费、作业创伤急用品、员工服装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7.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8.企业合理利润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9.税金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比例,其余附加税包含在税金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可能发生的变化。(说明:明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及增值税率比例)10.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增加分项报价明细表未列出的或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2)投标人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已有耗材或设施设备库存”等形式免费或无偿提供服务,报价“小于等于0”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涉及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投标人的情况说明、③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投标人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若政策文件明确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或者政府部门公示信息;若政策文件享受优惠(减免)未要求政府部门审批的,则提供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⑤承诺享受优惠(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或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上述优惠(减免)要求不包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参与本项目的范围计算;享受优惠(减免)应对应到本项目具体分项报价中,不得用于其他分项报价抵扣,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5)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提供各项报价详细的计算式。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一)人员费用岗位人数服务期限(月)基本工资(元/人/月)社会保险(元/人/月)住房公积金(元/人/月)小计消防安全服务人员XX人12XX元/年综合维修人员XX人12XX元/年保洁人员(含保洁主管1人)XX人12XX元/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工资XX元小计XX元(二)其他费用1工会经费1项XX元2教育经费1项XX元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项XX元4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1项XX元5餐费1项XX元6行政办公及服装费1项XX元7企业管理费1项XX元8利润1项XX元9税金(纳税人身份:XXXXX;增值税率比例:XXXX)1项XX元10…………XX元小计XX元(三)投标报价费用合计(元)人员费用XX元其他费用XX元投标报价【人员费用+其他费用】XX元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十、★商务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二)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经开区车城西一路129号、十陵街道友谊路381号、洛带镇柏杨街23号。(三)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1、按季支付,投标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开具上季度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日内支付该季度费用。2、季度支付额按年度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4计算,服务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投标报价÷365天×服务天数)。(四)考核办法1、物业管理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总分≥95时,支付100%当季度服务费;3、90≤考核总分<95分时,扣除投标人当季度服务费金额的5%;4、85≤考核总分<90分时,扣除投标人当季度服务费金额的10%;5、考核总分<85分时,扣除投标人当季度服务费金额的15%;同时,采购人可直接与投标人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6、扣除方法:因以上原因所扣罚的金额,由采购人在支付给投标人的当季度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法院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序号考核指标名称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一基本要求241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证岗相符,不符合要求,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2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拟配人员数配备相应数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员足额在位,如遇辞职、请假以及非因业主方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适合工作要求的人员代替。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3要求部门、人员隶属关系及职责明确。员工工资、社保、福利、劳保等应满足合同约定标准。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4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建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5服务人员仪表仪容整洁规范,文明用语,无损坏、影响法院形象的行为。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6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10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重点维修项目的回访记录。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7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包括业主交办的各类临时任务。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8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工作函等,每周至少与业主沟通1次,每月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率达95%以上。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9保洁主管每天早中晚全面巡查,保洁时段不定时巡查,根据现场情况督促、指导、培训、调度,工作积极主动。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10各岗位人员履职到位,无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二消防安全要求201消防控制室24小时设岗值班。6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2值班时不做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3消防栓要定期保养、检修;消防箱内消防瓶等物品定期检查;消控系统运行良好;各消防通道、排烟口、送风口周围有无影响使用障碍物;风机房周围有无可燃物;送风、排烟作业是否正常运行;定期检查防火卷帘门有无阻塞现象,落底后是否严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维修公司的维护情况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性维修及时高效。6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4消防泵每季启动 1 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 1 次,保证其运行正常;消防栓每季巡查 1 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整;每年 1 次检查消防龙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消防通道畅通。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三房屋管理151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较完善的巡查、维修、保养记录。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2负责院内涉及水电和房屋的各类维修(门、窗、办公桌椅、洗手间、供水终端设施、楼梯、房屋地面、墙壁、吊顶、漏水等零星维修,除特殊材料外);每年1次以上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单位决定组织维修。3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3发现法庭审判设施、室内会议设施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必要时联系专业厂家进行维修。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4每周 1 次对单位门体、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每日对玻璃门窗配件检查,门、窗完好,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每年2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 1 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与委托方或协商安排专项维修。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5墙体表层基本完好,地坪、地砖基本平整,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及时修补。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6房屋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能及时到达的,应向报修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性维修不过夜。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7物业区域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每月检查 1 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8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四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5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包括中央空调、消防、电梯、高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及日常零修、小修,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 95%以上,急修及时率达 98%。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3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4负责对供水、供电设施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当专业维护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应组予必要的协调和配合。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5属于小修范围的设施设备,应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并报告。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6每年保养 2 次水泵,泵房整洁,按规定定期清洗水箱、蓄水池,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查看,水箱、蓄水池管理应具备一箱一卡,不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7按合同约定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立即到现场应急处理。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等现象。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9不定期巡视路面、侧石、围墙、窨井等,发现损坏的,48小时内修复。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窨井不漫溢,围墙不倾斜,窨井盖无缺损;健身设施随时检查,使其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10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5%。损坏的应在 2日内修复。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11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四节能管理41建立节能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配合业主做好有好的意见建议及时与业主联系。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2制定节约用电制度;公共场所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摄氏度以下;走廊、通道等场所,使用瓦数小的节能灯,无长明灯现象。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3建立节用水规章制度;普遍使用节水器具,无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无直接用水冲洗现象。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4共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不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1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五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221保持路面、绿地目视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 4 小时;明沟无杂物;道路地面、绿地、门窗档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1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宣传栏、标识牌、健身娱乐设施每周擦拭 1 次。4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2根据物业情况设置垃圾箱(桶),每日清理1次;保持垃圾箱(桶)及周围基本清洁、无明显异味、无积水;定期消毒灭害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3雨、污水井每季检查 1 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 1 次,发现异常及时做出清掏计划。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4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 1 次,走道、门厅、楼梯地面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无乱堆乱放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试2 次,保持基本无灰尘;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基本无灰尘、无污渍、天花板、公共灯具定期除尘,保持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走廊、楼梯窗玻璃每季清洁 1 次,门厅玻璃每周擦拭 1 次,目视明亮、无污迹。3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5天台、屋顶不定期清扫 ,无垃圾堆积;大楼外幕墙每年清洗1次。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6电梯轿厢保持目视干净、无污迹,每天更换地垫。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7负责值班室被单、床单每月至少清洗1次,每周值班室内卫生打扫1次。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8熟悉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垃圾的分类和分拣,定时清理垃圾箱、垃圾房,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保持洁净。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9绿化布局合理,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 以绿为主,绿地内植物覆盖率在80%以上 花草树木目视外观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每年打药不少于 1 次。死亡树木应在植树季节及时补栽,绿地植物存活率 95%以上,绿地设施基本完好。2若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据实给予赔偿或者补偿。2、如因采购人原因使投标人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投标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投标人经济赔偿。3、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2次后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或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4、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6、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因采购人原因(不包括投标人未及时出具符合要求的发票致使采购人逾期支付的情形)逾期支付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外,应向投标人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转包、分包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8、季度考核85分以下(不含85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且投标人应当支付年度总物业费用20%的违约金。9、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期进行综合评测,针对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年度总物业费用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10、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年度总物业费用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11、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就同一事件客户投诉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年度总物业费用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12、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严重违反行业、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管理规定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年度总物业费用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13、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由投标人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采购人书面提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未支付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当期应付未付款中扣除。(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应当将该争议、纠纷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消防安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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