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07593

项目名称
仲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30.00000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7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50米,球场地块小区5号楼三层303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招标代理服务费累计至30万元后终止。到期之后如有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则至该项目招标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
)企业资质或要求:
 /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
 


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公司缴纳款项的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仲源公司涉及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等。招标项目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编号
ZJ2025BJ1007593
项目名称
仲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30.00000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7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50米,球场地块小区5号楼三层303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招标代理服务费累计至30万元后终止。到期之后如有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则至该项目招标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
)企业资质或要求:
 /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
 


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公司缴纳款项的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仲源公司涉及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等。招标项目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发公告-仲源招标代理.zip

垂询方式

联系人
王工

传真

联系电话
01053877212

公司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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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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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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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87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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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委托人: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日期:2025年月1.协议书委托人: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盛实20-2026年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仲源20-2026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理服务费累计至30万元后终止但到期之后如有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则至该项目招标完成。服务期间受托人的服务质量符合委托人要求,且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委托人仍有招标代理服务需求,经委托人完成供应商履约评价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两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每次续签不超过原合同期限及金额,费用标准不变。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25-202担以下工作:(1)承担涉及的建设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等;(2)招标项目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委托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为准。三、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为小写: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代理报酬为:按照专用条款第8条计取。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北京盛实产开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指定专人与委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对外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做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做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叁份。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3.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语言(中文)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合同协议书第二条;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委托人实际提交时间为准;(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委托人实际提交时间为准;(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做好招标图纸及技术资料接收记录;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工作文件进行确认。(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委托人联系人:电话:(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5.受托人的义务5.1指定的与委托人联系的人员受托人联系人:电话: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委托人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充分理解并严格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委托人满意的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服务。(2)为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拟订招标计划方案(如需)、编制招标进度计划(如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如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如需);编制招标控制价(如需)、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如需)、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如需)、答疑、草拟及发放答疑文件、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如需)、组织开标、评标、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办理合同备案(如需备案),整理合同文本,向委托人或其他主管部门移交项目有关的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料等与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事宜。(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无。(4)受托人应充分理解委托人意图,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招标代理相关事项。(5)应尽的其他义务:应诚信合作,尽职履约,负有及时告知、协助、保密等义务。(6)如果出现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受托人有义务将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交予委托人。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通用条款执行。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如项目审查出问题,如已无法修改的,委托人根据出现问题严重性,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执行违约、索赔、争议条款。如受托人需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执行违约、索赔、争议条款。若出现重大问题,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执行违约、索赔、争议条款。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通用条款执行。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1-下浮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完成采购事项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未完成的项目不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已包含受托人为完成本合同所述委托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费、会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人工费、材料费、办公费、通讯费、餐费、交通费、差旅费、公证费、其它管理费、利润以及税金等。出售标书的收入归受托人所有,受托人承担组织印刷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委托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如项目因流标、废标等原因多次进行招标工作,费用以最终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仅计取一次。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或转账,以委托人要求为准8.2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8.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项目资料移交且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合规的增值税发票,若受托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委托人要求或虚假发票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知晓委托人支付的合同款项属于财政资金,在财政资金拨付委托人后,委托人才有义务向受托人支付合同款项。如因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委托人不承担责任。8.2.2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或转账,以委托人要求为准。8.3代理报酬中不包括:/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受托人负责汇总招标过程资料,对过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由于受托人的工作失职或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16.2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叁份。17.补充条款:暂无,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仲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文件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采购,基本情况如下:一、采购依据根据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政府相关批复及委托人的工作安排,为推进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现需采购服务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仲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内容及规模:仲源公司涉及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等。招标项目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为准。三、采购内容及方式1、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服务2、采购方式: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采购,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现场递交文件的方式3、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同线上获取时间(2)地点: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获取(3)联系人:王工(4)联系方式:010-53877212四、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控制价:招标代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五、技术标准及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及要求。六、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招标代理服务费累计至30万元后终止。到期之后如有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则至该项目招标完成。七、报价方式报价方式:下浮率八、参选要求1、参选单位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企业资质或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缴纳款项的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参选文件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需)(4)已标价清单(如需)(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文件(7)其他材料3、参选文件的签署(1)参选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式2份。其中,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需含目录并标注页码,要求文字及图片清晰,如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2)建议胶装成册(每册不超100页)。(3)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者打印,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4)参选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或行间插字。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参选单位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法人代表名章和公章。4、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参选单位应将参选文件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密封:用封条将参选文件袋开口处密封,并且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沿对角线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在参选文件袋正面填写参选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一枚。(2)递交截止日期同线上递交截止日期,将参选文件送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7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50米,球场地块小区5号楼三层303。后递交视为无效。(3)参选文件的递交提交参选文件时,非法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递交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无上述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10-53877212 。-芳园里社区兆维工业园506创新圆层北京市朝阳区西路风景线教育研究中心0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飘Home小区反林花园顾堤港反饭丽都水岸.百分百商城二入口处品都国际阳光上东东成新维右侧车道事故酒仙桥路北京市朝阳区桶装水软饮青苗学校阳光料酒仙桥店东四环北路上东校区东门久隆百货瞰都o亮马水晶防救援站旧改区消泰华滨河苑东风北桥东风家园酒仙桥派出所怡思苑酒仙桥-南路1酒9号楼仙东润枫景桥桥亮马桥路2D达标林路15号楼艺美造型京基督教国会朝阳堂200米加油站中东山墅西北门高Q查找地点Q查找地点佳美公寓马头Q查找地点酒仙桥奶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附件附件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附件二:评分一览表附件三:合同附件四:参选文件模板附件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参选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相应材料加盖公章   6报价函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7纳税记录截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公司缴纳款项的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社保记录截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公司缴纳款项的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廉洁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11承诺书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资料的补充等。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备注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结论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附件二:评分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参选单位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1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合格供应商的有效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2相关业绩2022年至今招标代理业绩,满足1个得5分,本项最高2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3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提供人员名单及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得7-10分;②人员结构一般、专业配置较少得4-6分;③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配置少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4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认识及理解①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认识深刻和理解透彻得4-5分;②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较清晰,认识较深刻和理解较透彻得2-3分;③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一般,认识和理解一般得1分;④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不清晰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5针对本项目的方案①方案内容完整、全面,符合项目需求,可行性高:得13-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较全面,符合项目需求,可行性较高:得10-12分;③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符合要求,可行性一般:得7-9分;④方案内容有部分欠缺,不够合理,可行性较低:得4-6分;⑤方案内容欠缺较多,不合理,可行性很低:得1-3分;⑥未提供任何方案不得分。15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①有详细具体的审核人员专业、数量,有明确的企业内部审核制度流程,有合理可行的审核争议问题处理程序方式,及其他质量保证措施,得7-10分;②有人员配备情况,内部审核制度流程、审核争议问题处理程序方式等较为合理可行,得4-6分;③简单、笼统叙述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得1-3分;④无明确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7进度控制①有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明确的进度控制措施,且合理可行,得7-10分;②有时间进度安排,简要列举进度控制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4-6分;③简单、笼统叙述进度控制方案及措施,可行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8保密措施①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定在服务过程中的保密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得7-10分;②措施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4-6分;③措施、可实施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9风险控制①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定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得7-10分;②措施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4-6分;③措施、可实施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合计100附件三:合同附件四:xxx项目xxx参选文件参选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如需)四、已标价清单(如需)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文件七、其他材料(需有页码,精确到最小细项)一、报价函致:公司在充分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报价下浮率为:。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相应工作。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中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本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单位: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参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修改(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和下文载明的其他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其他事项:委托期限:自投标报名之日起至项目投标工作结束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参选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已标价清单(采购文件提供清单时,参选单位需提交已标价清单,否则不需提供)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参选单位基本情况表(服务类/供货类)参选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及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主要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业绩1(服务类/供货类)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合同价格服务/供货内容服务期限/供货时间项目经理身份证号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主要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时间要求见采购文件要求。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技术文件七、其他材料1、承诺书致:公司在充分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单位已认真核实参选文件全部资料,我单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况,我单位将承担因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参选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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