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 牛奶 禽肉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5-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4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4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选定一家资质符合、信誉较好、货品齐全、服务优越、食材新鲜、价格优惠的供应商为边检站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包含:各类调味品、米面粮油、新鲜鸡蛋、牛奶、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生鲜果蔬等食材的供应、运输、售后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项目不发生重大变故并且根据供应商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丸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谈判会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报名或报名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召开竞争性谈判会,供应商须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7.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会开始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展竞争性谈判会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8.供应商可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在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在线签到。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276号
联系方式:0906-7602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佰颂广场亦岚酒店6楼
联系方式:1850994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成成
电 话:18509944088
附件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991.4K
关于提前结束采购意向.pdf70.7K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5-04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5-04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64万元最高限价:64万元采购需求:选定一家资质符合、信誉较好、货品齐全、服务优越、食材新鲜、价格优惠的供应商为边检站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包含:各类调味品、米面粮油、新鲜鸡蛋、牛奶、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生鲜果蔬等食材的供应、运输、售后等。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项目不发生重大变故并且根据供应商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丸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开启时间:2025年2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谈判会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报名或报名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召开竞争性谈判会,供应商须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7.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会开始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展竞争性谈判会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8.供应商可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在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在线签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迎宾路276号联系方式:0906-7602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阿勒泰市佰颂广场亦岚酒店6楼联系方式:18509944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成成电话:18509944088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须知前附表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采购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选定一家资质符合、信誉较好、货品齐全、服务优越、食材新鲜、价格优惠的供应商为边检站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包含:各类调味品、米面粮油、新鲜鸡蛋、牛奶、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生鲜果蔬等食材的供应、运输、售后等。★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项目不发生重大变故并且根据供应商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供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货物至指定地点(阿勒泰市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如有特殊安排,按采购人安排执行。★质量保证乙方对合同项下的各类产品均按产品包装上的质保期限;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质量要求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验收方式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给甲方《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称重验收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所有货物以双方到货验收清点、称重为准,确认后的重量需要标注在结算凭证中。★验收标准(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 标准。 (2)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包括但不限于):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 品当作食品的; 8)交货时质保期少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 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验收要求验收内容:货物种类、质量、数量、保质期 验收时限:每日到货后当场清点、称重验收 (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 (2)甲方按照以下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的商品必须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家,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且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2)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3)若乙方供应的商品出现过期、涨袋、变质、损坏、假冒、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扣除该商品(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告知乙方,乙方须在 2 小时内重新配送合格商品; 4)乙方应保证在运送过程中做好防污染、防疫等工作,确保货物以及运输过程中安全、卫生。合同付款方式①付款方式:电子转账②支付类型:人民币③对公账户支付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完成履约内容后,甲方按每半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货物费用,乙方需按时提供实际发生价格、数量的准确相关票据,甲方按所提供票据价格的100%支付货款。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对应顺延,不构成违约。★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账号:30081207092000285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勒泰望湖支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供货服务,若出现违反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若未发生问题,待服务期满后甲方将退还全部约保证金。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丸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形式否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否现场考察否采购进口产品否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7 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谈判会时间及地点□采用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会时间: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地点: ☑采用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会时间:2025年2月7日11:00(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会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报名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产品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谈判小组的组建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谈判小组成员构成:3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建。其中2名评审专家从乌鲁木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响应文件的编写采购项目预算64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报价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以市场价的下浮率形式体现(投标报价不设上限控制价,由投标供应商自主根据市场价下浮)。1)报价包含所提供的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金额。供货数量及品目以甲方单位当时当月发生的需求为准。2)报价时应考虑并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其它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2.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竞争性谈判会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和多个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纸质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供应商后须另行提供与上传系统一致的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及电子版(存放U盘)邮寄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阿勒泰市亦岚酒店6层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若开标结束后3日内未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将其上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2)采购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仍保留核验本次投标证明材料真伪的权利,若核查出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10000元(壹万元整)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支行账 号:30150801040007147行 号:103902015081注:1)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2月7日11:00之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交纳者视为无效;2)转账时须注明转账项目名称及用途(可简写);3)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日期之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5)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注意事项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报名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响应文件签章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的,应逐一签字或盖章;在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不少于3个六、其他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时交纳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其他说明1.所供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3.为保证全年365天正常供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人驾驶专用车辆,送货至指定地点。其他要求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认真及时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做好响应工作。供应商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注:1、带“★”符号的为报名供应商需重点关注的事项。2、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竞争性谈判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叙的服务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竞争性谈判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报价最低并由谈判小组推荐的供应商。2.5“成果”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的最终结果。2.6“标段(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响应项目。3、竞争性谈判方式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集中向单一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分别进行谈判。3.2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依据最终报价由低至高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4、响应费用4.1无论响应结果如何,与参与谈判、响应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与相关联工作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如有费用发生已包含在谈判报价内。5、服务成果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报名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名供应商承担。6、支付费用6.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7、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谈判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补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布和修改8、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报名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力12、报名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13、报名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1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响应说明一、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资质要求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丸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2、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视为无效响应。3、响应文件的构成3.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表3.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4、响应文件格式4.1报名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如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4.2报名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5、谈判响应报价投标报价:本次报价是以市场价的下浮率形式体现,下文所指“报价”均视为“下浮率”。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5.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报价包含并考虑农副品价格、产品检验检疫费、配送运输、包装、装卸、损耗、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5.2凡要求投保供应商充分考虑,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的,采购人认为投标供应商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全部费用或价格中。5.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4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按投标下浮率体现;(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报价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成交),报价将固定并不予调整。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供应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账号见前附表),并作为参与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6.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6.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6.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违约的;④投标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的;⑤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8、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8.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8.2除投标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的递交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报名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9.2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提交10.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0.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须知前附表。10.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报名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报名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报名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报名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三、无效标、废标条款12、无效投标条款12.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2报价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以下浮率报价,有多个或选择性报价的;12.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12.4响应文件不完整,出现重大缺漏项;12.5服务期、供货期及服务地点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2.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7投标有效期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12.8响应文件未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的;12.9未提供本项目供货服务方案12.10未提供本项目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12.11未提供本项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12.12未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废标条款14.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人不能支付的;1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1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5.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15.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5.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5.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5.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四、开(评)标程序16、开标程序16.1开标后,由采购监督人员与招标代理机构一同对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记录在册。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其投标无效。17、资格性审查17.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情形的除外。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信用查询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查询,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会召开前半年(2024年8月—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上传3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要求为准。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进行符合性审查,视为无效投标。18、符合性审查18.1符合性检查是指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情形的除外。商务部分1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商务部分2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商务部分3响应文件是否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商务部分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无重大缺漏项商务部分5服务期、供货期及服务地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商务部分6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商务部分7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商务部分8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的;技术部分1是否提供本项目供货服务方案技术部分2是否提供本项目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技术部分3是否提供本项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技术部分4是否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未通过的供应商,其报价作为无效。19、谈判原则19.1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19.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选择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报名供应商或候选报名供应商。19.3按照谈判的顺序,谈判小组组织报名供应商逐一进行第二轮的谈判报价。报名供应商凭CA锁登陆会员系统进行报价。【报名供应商也可自行携带电脑自行进行报价。如果在自行携带电脑上报价从而导致价格泄露或者因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其后果自负。】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名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名供应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报名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不应谈及与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价格等无关的问题。20、推荐成交供应商20.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谈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不少于3名的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谈判会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重新评审2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保密及串通行为24.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4.2报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4.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5、成交信息的公布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26、询问及质疑26.1报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6.2报名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和谈判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6.3报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27、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签订合同28.1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六、其他规定2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0、履约保证金:5万元31、其他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须知前附表。七、验收及付款32、验收由采购人按采购约定的服务时间现场组织验收。33、付款33.1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供主副食材配送及配货等服务。每批次主副食材数量等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33.2成交供应商凭合同、采购清单及真实有效等额发票原件由采购人集中支付相关费用。八、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3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第3章拟签订的合同格式条款合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乙方: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营的主副食品一事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签署1.采购内容:主副食品供应服务(蔬菜水果类、牛羊肉类、禽肉类、冷冻海鲜鱼虾类、调料类、饮品类、米面油类、调料类、)(以下内容中用“货物”表示)。2.合同签署:鉴于本项目为服务商选取,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服务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供货合同。3.方式:甲方提前向乙方提供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目、数量,乙方配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货时品目、数量需与采购清单一致,送货清单应有详细的物品单价、总价、数量、品名、产地、保质期等并加盖商家送货章。第二条:采购、供货要求1.甲方主副食品供应确定供应商一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定期供货方式。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包括但不限于):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交货时质保期仍有半年以上的;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8)乙方所供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检测合格证提供CMA标识的品质、农残、重金属检测报告。4.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为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腐蚀和防震,确保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时产品完好无损;因包装不当导致的产品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三条:交货及索证1.交货时间:具体以甲方需求为主。1.1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临时订货的交货时间为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小时内。1.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以通知单位为准;乙方承担相关运费以及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1.3乙方需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物资配送体系和能力,保证甲方所需产品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配送服务。1.4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配送,乙方在配送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送货信息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配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产品不负保管责任。1.5甲方购买货物的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甲方通过验收合格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产品通过验收后须由甲方在配送清单上签字确认。1.6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2.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乙方须提供自己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底备案,以上证件须经过年审并在有效期内。3.乙方须提供所供货物的生产商索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营业执照》、货物《质量检测报告》等索证资料,且保证上述资料均在有效期内,货物《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年一检。4.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签名,作结算凭证。(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5.所有货品按实际标注重量为主,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为准。6.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由甲乙双方人员负责验货。7.如乙方漏单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时补单。8.乙方所送货物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若出现缺斤短两现象,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作,甲方并按所缺公斤数的十倍扣除当天所送货物的总数量。第四条:供货价格及货款付款方式1.供货价格: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材料价格不得高于阿勒泰市场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即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材料价格按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下浮X%,甲方可以定期进行价格检查,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高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交易。每次供货时,乙方需根据当日供货产品提供《配送清单》,其中:《配送清单》内产品在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指导价格的,即:基准价为当日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的市场价;结算价=(1-报价下浮率)*基准价。《配送清单》内产品中未在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指导价格的,其产品基准价为市场价,市场价为甲方(乙方可一并参加)在本周内对阿勒泰市场的询价结果,甲乙双方以市场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后确定结算价。即:结算价=(1-报价下浮率)*基准价(市场价)。2.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当次的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需求,完成货物供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问题,经甲乙双方确认供货清单后,每半月供货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全额正规发票后,采购方每半月一次性结清上期货款。4.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场所、规模、操作模式等信息;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场地实地考察、参观,检查乙方的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2)甲方在向乙方下单时,须明确告之甲方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及要求等信息,以便乙方更好地准备货物;3)甲方有权就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做出经济处罚。4)甲方有权向乙方退回滞销货物,但须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整洁,不影响乙方第二次销售。2.乙方:1)乙方须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采购、供货要求”向甲方供货。甲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向甲方送货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交通意外、责任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送货至甲方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责任事故。3)乙方在送货至甲方时,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等,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4)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等资料;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未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但包装损坏、过期等不能再出售的食品及原材,且非乙方供货过失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6)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采购、验收人员送礼、送物,不得造假采购单据、提供虚假购物凭证等。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货物或借贷,凡乙方金钱上一切行为,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缴各项税款,应自行缴纳,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8)甲方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从阿勒泰各农贸相关市场对乙方所供货物价格、品质提供等内容进行抽查、考察和询价,如出现价格高于批发价或以次充好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处罚。8).1经考察询价,当日货物中产品存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单日所供所有货物不予结算,并主张违约金1万元。8).2乙方如出现3次8).1以上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3万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100%。2.甲方按照以下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供应的商品必须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家,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上,也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2)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商品(商品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2/3),否则退货。3)货品每次配送必须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由专利、注册商标标示的,还应提供国家办法的有关证明。4)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非人为问题,乙方无条件包退、换货。5)若乙方供应的商品出现过期、涨袋、变质、损坏、假冒、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扣除该商品(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配送合格商品,并视情节支付500-1000元的违约金。6)因不可抗力原因(如上级部门要求停止外出、停止购物)导滞商品滞销,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乙方在一定期限内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协议。7)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3.质量验收:甲方管理人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即外观验查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菜品质量不合格的,立即更换,不能耽搁单位正常就餐,多次出现不合格的菜品,约谈并根据合同约定扣款。4.品种验收:甲方管理人员按提前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和订单不相符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单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5.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可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6.甲方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单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在约定时间内补送,补送的商品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或不低于原标准执行。甲方对因乙方配送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餐产生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因乙方配送的货物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导致食堂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等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代为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7.甲方对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合同。第七条:保密约定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任何物品的类别、品质、价位等信息;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商品的类别、价位等供货信息,甲方不得向外透露;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位,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带来的损失;2)乙方未按甲方的下单要求送货或送错货,造成甲方开餐困难的,乙方应支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标准视违规情况而定,所有违约金于当月货款中扣除)。如果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指的货物,造成甲方经济、声誉损失及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绝支付乙方的全部货款,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如果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赔偿全部损失。4)有证据证明乙方向甲方采购或验收及相关人员行贿行为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货款,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5)乙方供给甲方的货物出现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或造假采购单据、供货凭证情形的,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6)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效索证,造成甲方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所有的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如被终止经营合同、被勒令停业整顿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无任何异议。7)乙方透露甲方的采购、经营等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做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8)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供货。乙方如擅自停止供货,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解约处理,乙方不得异议。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欲解约停止供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10)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即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诉讼费、邮寄送达费、律师费等。1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材料价格未能按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平均价向下浮动X%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货款,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解约处理,乙方不得异议。12)乙方只能提供本合同与配送采购清单规定项目的货。13)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甲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甲方将现场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责任免除乙方因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乙方违约,可以免除乙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供货及开餐问题。第十条: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于签订的日期起开始生效,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未自行终止或协议终止的,合同一直有效;发生终止的,以最后的供货日期为终止日期。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发生争议时,亦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双方承诺合同所载明的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均真实有效,能够准确送达各类文件及法律文书,如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向该地址或联系方式发送之一切文件均视为已送达。第十二条:合同的确认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乙方(盖章):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迎宾路276号地址:法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账号:3008120709200028561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勒泰望湖支行开户行: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4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2025年至2026年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计划选取具备相关资质主副食配送机构1家,负责边检站主副食配送。主副食品:各类调味品、米面粮油、新鲜鸡蛋、牛奶、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生鲜果蔬等。项目服务期1年。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需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按供应周期结算货款。二、采购项目预算预算64万元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供主副食配送服务。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通过选取主副食品供应商,确保边检站日常伙食保障食材质量优、价格低、配送及时,遇有突发状况可及时提供相应伴随服务保障。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预包装产品需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2.其它标准(1)基本要求:所提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冻货类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种、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家禽类需去净毛和内脏。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使用方便、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2)品种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单的要求提供货品。(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3.对供应商的特殊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法定机构指定的强制性规定,非法定资质不能作为响应人的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备注1主副食品配送服务1年6400002.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3.项目实施的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2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4.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要求。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1.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阿勒泰市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阿勒泰市迎宾路276号)。2.中标人应至少安排一辆专用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3.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他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要求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安装调试、培训、质量保证期、服务响应等内容;1.包装和运输要求预包装类产品需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生鲜类产品因按筐、箱、袋分类包装,确保生鲜无磕碰破损、挤压变形、受热变质、受冷损坏等。运输需由中标人应至少安排一辆专用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除不可抗力外,配送货物需准时准点配送至指定地点。2.售后服务标准要求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他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3.保险要求配送车辆需合法上路,配送人员需提供相应驾驶资质证明和体检健康证明。八、采购标的验收方案和标准1.验收方式: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给甲方《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称重验收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所有货物以双方到货验收清点、称重为准,确认后的重量需要标注在结算凭证中。2.验收标准:(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2)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包括但不限于):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交货时质保期少于三分之二以上的;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3.验收内容:货物种类、质量、数量、保质期4.验收时限:每日到货后当场清点、称重验收5.验收要求:(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100%。(2)甲方按照以下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的商品必须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家,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且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2)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3)若乙方供应的商品出现过期、涨袋、变质、损坏、假冒、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扣除该商品(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告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重新配送合格商品;4)乙方应保证在运送过程中做好防污染、防疫等工作,确保货物以及运输过程中安全、卫生。5.2商务履约内容每次供货时,乙方需根据当日供货产品提供《配送清单》,其中:《配送清单》内产品在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指导价格的,即:基准价为当日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的市场价;结算价=(1-报价下浮率)*基准价。《配送清单》内产品中未在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指导价格的,其产品基准价为市场价,市场价为甲方(乙方可一并参加)在当日内对阿勒泰市场的询价结果,甲乙双方以市场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后确定结算价。即:结算价=(1-报价下浮率)*基准价(市场价)。6.履约验收标准对供货清单,逐项清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产品价格是否符合投标定价。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中标人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中标人具备疫情、恶劣气候、突发事件等情况下供应保障能力。九、付款方式甲方按每半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货物费用,乙方需按时提供实际发生价格、数量的准确相关票据,甲方按所提供票据价格的100%支付货款。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对应顺延,不构成违约。十、其他事项本需求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予以补充完善。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一、商务部分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附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五、类似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至今)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二、技术部分(一)主要人员配备(二)供货服务方案(三)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四)应急情况处理方案(五)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六)其他有利本次招标的资料(如有)正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一、商务部分附件一投标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二)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履约。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日历天内,向你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三)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四)你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文件和我方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五)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六)若我方成交,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七)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八)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就(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会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单位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期间授权代表无转移委托权。本授权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总价投标下浮率: %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备注注:1.投标总价的报价方式为当日阿勒泰市重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公布的市场价基础上的下浮率;2.开标一览表中须填写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文字表述方式填写,否则按不响应谈判文件内容处理。3、本项目报价(下浮率)仅保留一位小数,此下浮率通用于供货商所有类别商品。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本项目授权代表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如有)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经营业务范围)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复印件附件五类似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至今)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内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备注...............后附相关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或合同或发票或往来款项票据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保费支付凭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诺函方式提供(格式自拟)5.提供谈判会召开前半年(2024年8月—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8.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附件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作如下承诺: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没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明的相关情形;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列明的相关情形。如有上述行为或记录,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或报价资格,若为中标或成交单位也自愿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按照本页声明函格式出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③本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技术部分(一)主要人员配备1、负责人简历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职 务职业资格 文化程度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固定电话手机主要工作经历何年何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如有)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备注:后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如有)等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人员一览表职 务姓 名职 务工作年限备注:人员配置合理且满足该项目服务需要,须附每位成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如有)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货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进行详细描述,格式自拟)(三)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四)应急情况处理方案(格式自拟)(五)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格式自拟)(六)其他有利本次招标的资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场所图片并配相应的文字说明②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招标的内容关于提前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示的说明为了确保我边检站日常伙食,保障食材质量优、价格低、配送及时,遇有突发状况可及时提供相应伴随服务保障。我站对2025年度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了采购意向的公示。为确保项目的进度,现申请提前结束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尽快进入采购招标程序。特此说明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1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材配送保障服务 牛奶 禽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