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水井小修施工 石灰石粉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2025)


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施工项目(补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框架招标工作量11000标准井次。上次招标需求数量为72支小修作业队伍,通过招标方式已确定36支小修作业队伍,经研究后考虑全年工作量分布不平均,11月份工作量较为集中,目前仍然缺少51支小修作业队伍,所以本次需要补招小修作业队伍。在招标编号为JLYT-GGSWZX-2024-FW-127的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施工项目中已中标的队伍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招标。工作量中含探评井及非常规资源开发公司小修作业,不含扶余采油厂小修作业。本项目预算费用中不含小修清洁平台、井筒(井口)蒸汽密闭回收工艺的费用。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甲供材费用)(不含税);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 1月 31日或至预计工作量(预算金额)完成时止;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40吨及以上吨位小修作业机;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40吨及以上吨位小修作业机51部。当有效投标人的作业机数量小于51部时全部确定为中标队伍;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在满足上次中标队伍工作量的情况下,再安排补招队伍的工作量。根据生产需求按轮次安排工作量,中标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先获得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资金来源为成本+投资,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
2.3.5质保期:单井保修期为3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2.3.6其他:本项目不涉及保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提供)。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3安全、质量
3.3.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3.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3.3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4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修井作业。投标单位所属地**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3.4 专业
3.4.1 投标人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修井企业资质。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日常变更已批复资质已生效的证明文件):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小修施工资质, 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小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3拟派队伍要求
3.4.3.1人员要求:拟派修井队伍的队长、修井技术员持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承诺)
3.4.3.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不同修井作业主体设备不同)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近三年内(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
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5.7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3.5.8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 2025年2月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年 2月13日8时 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本项目若二次及以上招标时: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为两家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采用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方式远程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38-62581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38-6278563/6278557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其他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5年1月

招标公告-油水井小修(补招).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

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施工项目(补招)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01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概况: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框架招标工作量11000标准井次。上次招标需求数量为72支小修作业队伍,通过招标方式已确定36支小修作业队伍,经研究后考虑全年工作量分布不平均,11月份工作量较为集中,目前仍然缺少51支小修作业队伍,所以本次需要补招小修作业队伍。在招标编号为JLYT-GGSWZX-2024-FW-127的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施工项目中已中标的队伍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招标。工作量中含探评井及非常规资源开发公司小修作业,不含扶余采油厂小修作业。本项目预算费用中不含小修清洁平台、井筒(井口)蒸汽密闭回收工艺的费用。2.1.2本项目预计金额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甲供材费用)(不含税);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或至预计工作量(预算金额)完成时止;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40吨及以上吨位小修作业机;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2.2.3中标人数量:40吨及以上吨位小修作业机51部。当有效投标人的作业机数量小于51部时全部确定为中标队伍;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在满足上次中标队伍工作量的情况下,再安排补招队伍的工作量。根据生产需求按轮次安排工作量,中标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先获得工作量。2.3其他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2.3.2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2.3.4资金来源为成本+投资,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2.3.5质保期:单井保修期为3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3.6其他:本项目不涉及保密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法律: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提供)。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3.2财务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3.3安全、质量3.3.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3.3.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3.3.3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3.3.4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修井作业。投标单位所属地**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3.4专业3.4.1投标人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修井企业资质。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日常变更已批复资质已生效的证明文件):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小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小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3.4.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3.4.3拟派队伍要求3.4.3.1人员要求:拟派修井队伍的队长、修井技术员持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承诺)3.4.3.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不同修井作业主体设备不同)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承诺)。3.5公共条款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3.5.4近三年内(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3.5.7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3.5.8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3.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3.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①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4.5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2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5.3.2本项目若二次及以上招标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为两家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采用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方式远程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或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邮编:138000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438-625811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邮编:138000联系人:王先生/王先生电话:0438-6278563/6278557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8.其他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2025年1月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预计工作量技术要求工程和地质设计备注吉林油田油水井小修施工项目(补招)详见招标公告详见附件2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无附件2:技术要求4技术要求4.1建立现场施工领导小组,明确现场施工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的防火、防井喷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4.2配备正压式呼吸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爆排风扇、急救箱等应急设备。4.3可投入本项目的自有40吨或60吨作业机至少1部。(按项目实际需求选择作业机吨位)4.4可投入本项目特种车组至少一套(1台高温车、1台350型及以上泵车、2台容积10立方米以上的罐车、1台板车为一套)。4.5清洁作业配套设备1台以上。4.6施工前地质、工程和施工三项设计齐全,施工设计符合Q/SY1142的要求。4.7单井保修期为3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4.8施工前每部小修作业机具备无线远程视频监控设备1套(安眼工程配套设备),配置满足《吉林油田公司外部修井队伍现场视频监控设备配置技术要求》。支持吉林油田通信公司VPDN卡,保证井口、关键设备运行状况可通过网络远程实时监控,视频信号可接入“安眼工程”系统和吉林油田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总部A5系统。4.9其它:执行甲方及其油(气)生产单位作业施工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5安全环保井控要求5.1实施作业过程中遵守政府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关于安全环保生产、职业健康的有关规定。5.2实施作业过程中应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井下密闭高温清蜡装置及井口、井筒内蒸汽清洗密闭回收工艺技术等),积极落实环保管控措施,确保环保作业、安全清洁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油水直接或间接回井筒、回管线、回系统等)实现油水不落地,避免产生油泥油土;不能实现油水不落地的,要承担其所产生油泥油土的相关处理费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施工。5.3小修清洁作业平台,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核定的价格组织实施。5.4实施作业过程中执行《吉林油田公司井控管理办法》和《吉林油田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规定》有关规定。5.5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油水井小修施工安全生产环保合同、非煤矿山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环保中的权利和义务。*5.6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HSE作业计划书范本、HSE技术措施和完善的应急预案。5.7安全风险提示:5.7.1对所有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悉有关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5.7.2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识别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劳动过程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积极做好预防、控制工作,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5.7.3维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并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5.7.4组织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5.7.5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有关要求履行报告义务。5.7.6执行甲方含油污泥管控制度。施工作业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相关规定。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回收或无害化处理,避免环保事故发生。5.7.7本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污染环境等安全环保风险,请在施工前落实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严格管控,确保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1、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出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2、查询汇款是否到账(到保证金钱包账户)(1)点击进入已报名项目主控台主控台ORG6136202016120208-8-000-0012016-12-2-1309:59:59测试-物资-001(2)点击进入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主控台公告发标投标2公告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载招标文件澄清踏勘通知金(3)查看到账金额(保证金钱包账户余额)标段(包)信息保证金钱包余额:元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单位币种购买日期2016WZGK1298.1标段一:石灰石粉共2项10万元人民币购买状态未付款总计(元):0支付刷新3、提交投标保证金(1)选择项目(2)支付(3)刷新,查询购买状态3312标段(包)信息保证金钱包余额:元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单位币种购买日期2016WZGK1298.1标段一:石灰石粉共2项10万元人民币购买状态未付款总计(元):0支付刷新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3—第四条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五条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应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二章联职责与分工第六条集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管理;(三)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第七条所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4-(三)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处理;(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五)协调处理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第九条委托本企业外招标专业机构实施招标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相关工作。第三章失信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第十条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类分级和量化记分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投诉)、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具体含义分别是:(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5-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四)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第十二条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第十三条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第十四条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6-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附录A。第四章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第十五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第十六条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复核与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二)对照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记分;(三)失信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录B);(四)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录C);(五)异议处理(如有);(六)信息发布。第十七条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1第十八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在集团公司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集团公司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发布。第十九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录D)第二十条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第五章失信行为的惩戒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二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失信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加价或扣分。第二十三条失信加价或扣分。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8-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在招标评审时进行加价或扣分。失信加价,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失信分失信加价=投标报价×100失信扣分,是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失信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不含报价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失信分失信扣分=商务分值×失信权重×10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第二十四条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第二十五条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第二十六条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9-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第二十七条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名单应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八条集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对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集团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一)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二)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三)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四)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五)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六)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100-,—11—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1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2弄虚作假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3弄虚作假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4弄虚作假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5弄虚作假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6弄虚作假SX-T-XJ-06-B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7弄虚作假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8弄虚作假SX-T-XJ-08-B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严重80~29弄虚作假SX-T-XJ-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10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1串通投标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2串通投标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3串通投标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4串通投标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5串通投标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6串通投标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7串通投标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严重80~218串通投标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9串通投标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20串通投标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1串通投标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2串通投标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3串通投标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24串通投标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5串通投标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6串通投标SX-T-CT-XX-X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7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8中标违约SX-T-WY-02-B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重80~229中标违约SX-T-WY-03-B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严重80~230中标违约SX-T-WY-04-B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严重80~231中标违约SX-T-WY-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32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3干扰招标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4干扰招标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5干扰招标SX-T-GR-04-C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较重4/36干扰招标SX-T-GR-05-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较重40~237干扰招标SX-T-GR-06-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8干扰招标SX-T-GR-07-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9干扰招标SX-T-GR-08-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0干扰招标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1干扰招标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2干扰招标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3干扰招标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44干扰招标SX-T-GR-13-B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严重8245干扰招标SX-T-GR-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6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47不当异议(投诉)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48不当异议(投诉)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49不当异议(投诉)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50不当异议(投诉)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51不当异议(投诉)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52不当异议(投诉)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53其他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2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4/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6/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7/SX-T-TB-XX-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失信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其他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基础分加重分加重分加重分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注:所属企业按管理权限自行设置审核流程。—18—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过程中,具有XX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x分,并将实施其它相应惩戒。如对该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特此函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19一序号失信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⑤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1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水井小修施工 石灰石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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