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 安下村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东村(一期)--安下村整治提升工程EPC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地**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1-27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5-02-08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丽江市)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丽江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投标人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给水)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3.3拟派驻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园林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工程相关专业),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5施工人员配备要求:必须按《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3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7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来源:①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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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3221015273909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7343112383

联系人:

张维

联系人:

阮云川

联系电话:

18908880451

联系电话:

15198653986

办公电话:

18908880451

办公电话:

15198653986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东村(一期)--安下村整治提升工程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0.0

招标规模:

本项目分为6项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道路及巷道整治工程:对现有道路存在破损的情况进行道路修复,主干道提升 为沥青路面积 6841 ㎡、土路提升为水泥路面积 2812 ㎡、生态步道面积 4787 ㎡、 巷道提升为压模混凝土道路面积 16777 ㎡; (2) 给排水整治工程:排水工程——DN100 污水管 2850m、DN150 污水管 950m、φ 700 检查井 950 座、DN200HDPE 中空壁缠绕排水管 1349m、成品玻璃钢化粪池 190 座、隔油池 190 座。给水工程——DN25PP-R 管 2038m、钢丝网骨架复合管 5082m、 涂塑钢管 95m、水表 174 个、室外防火栓 47 个、排气井 1 个、泄水井 1 个、阀门 井 9 个、闸阀 11 个; (3)电力电信整治工程:三线上墙——0.4kv 电缆分接箱 5 套、绝缘线 28800 m、 下户线 18090 m、下户 PVC 管 6030 m;室外光纤配线箱 22 套、光纤配线架 22 套、 光缆 4000 m、入户光纤 12060 m、入户光纤套管 12060 m;灯光亮化工程——3.5m 太阳能庭院灯 129 套、6m 太阳能路灯 14 套; (4)建筑提升改造工程:包含活动中心 334.26 ㎡、创意集市 736.96 ㎡、公厕 88.27 ㎡、1、2、6 栋商铺 215.35 ㎡、5 栋商铺 108.57 ㎡、消防水泵房 101.65 ㎡; (5)绿化提升工程:宅前屋后绿化提升 7318.19 ㎡; (6)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硬化面积 5347 ㎡、绿化面积 2744 ㎡、砾石 停车场 1765 ㎡、成品售卖亭 10 个、篮球场 420 ㎡、长廊 1 个、四角亭 1 个、景墙 3 个、休闲座椅 4 组、圆形树池座凳 5 个、健身器材 5 组、设施小品 8 个、门头牌 坊改造 1 个。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相关方)、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图审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云建建(2020)65号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人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各银保监分局、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完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机制,切实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一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精神,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范围及方式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险种包括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含相应组合险种)。各方市场主体提交的与保险机构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质量保证、支付保证等保险单,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项目开标前不泄露投保人信息。2一-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合同款支付担保。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施工单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单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单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二、规范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经营行为(一)确保依法合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监管规定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可采取共保方式承保,也可以单独承保,相关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严禁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二)完善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应具备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和工程领域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强化风险识别和管控,增强保前风险调查、保后风险跟踪和风险预警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创新化解工程风险模式。保险机构可根据相关信用信息,实施差别化费率;由住建部门与保险机构共同探索建立将提供虚假资料、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的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环境。(三)提升服务能力。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开展建设工程保证-3-保险业务,全面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理赔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三、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一)强化组织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动态监管,指导其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专业服务能力水平;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二)共同推动工作。各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积极为民营中小建筑企业开展保证保险服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提供电子保险凭证数据接收端口,与保险机构的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数据进行对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数据可有效查询。保险机构要落实客户信息保护及网络安全防护责任,确保数据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投标保证保险单进行核查,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促进建筑市--4—场主体对保证保险的了解和应用,切实发挥工程保证保险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作用,实现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联系人及电话:潘建伟,0871-6432097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2020年5月9日-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0年5月9日印发-6-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云建招(2020)116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要求,现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1-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保证保险效力。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各方市场主体提交的与保险机构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保险单,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二、严格保证保险方式。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项目开标前不泄露投保人信息。三、统一投标文件格式。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投标保证金”的效力及方式按上述要求统一描述,同时,在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部分“十一、其他要求”中增加“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四、强化公共服务定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2-五、加强评标活动监管。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评标委员会评标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若出现投标人采用保险保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但评标委员会以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打印的投标保证金显示“未缴纳”而否决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情形时,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联系人及电话:潘建伟,0871-64320979。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0年12月24日-3-(此页无正文)抄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24日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 安下村整治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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