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工程招标公告(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2025)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4〕21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 ,招标人为 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 ,委托代理机构为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2311.7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005.43 万元,建设规模:拆除原有建筑,建筑面积 533 平方米;新建三层综合楼,占地面积 596.6平方米,建筑面积 3214.8平方米;建设塑胶操场,新增路灯 8 盏;停车场新增雨棚;学校配电房扩容等。建设地点:嵊州市三界中心小学。
2.2招标范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26.312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38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都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三)其他:       /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建筑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2 月 19 日 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界镇文学路 10 号       地  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祝老师                    联 系 人:  钱巧林                 
电    话:    13456537128               电    话:0575-83031200/ 1875855940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5523876@qq.com        

2025年 1月 27 日

附件下载:三界镇中心小学-审图修改及回复2025.01.24(1).7z招标文件定稿1-26--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doc预算终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xlsx招标公告.pdf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6830770000459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1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69第六章图纸7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2.☑第一章招标公告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4〕2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招标人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委托代理机构为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311.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05.43万元,建设规模:拆除原有建筑,建筑面积533平方米;新建三层综合楼,占地面积596.6平方米,建筑面积3214.8平方米;建设塑胶操场,新增路灯8盏;停车场新增雨棚;学校配电房扩容等。建设地点:嵊州市三界中心小学。2.2招标范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26.3120万元。2.3施工总工期:3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都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的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3.5□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建筑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联系方式招标人: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三界镇文学路10号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邮编:312400邮编:312400联系人:祝老师联系人:钱巧林电话:13456537128电话:0575-83031200/1875855940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5523876@qq.com2025年1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 地址:嵊州市三界镇文学路 10 号联系人: 祝老师 电话: 13456537128 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AAAAA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项目负责人:钱巧林 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钱巧林 电话:0575-83031200 邮箱:65523876@qq.com1.1.4工程名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性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8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涉及相关绿色建材应符合绍兴市绿色建材采购政策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执行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1)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7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 。分包金额要求: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8.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 。1.8.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4 日 9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请在上述时间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格式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 65523876@qq.com 。联系方式: 0575-83031200 联系人:钱巧林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标1.商务标封面及目录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投标报价(含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报价说明等)☑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商务):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5套纸质文本)为:(1)投标报价封面(2)投标报价扉页(和投标报价封面一起上传)(3)编制说明(4)投标报价费用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计算表(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5)计日工表(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7)主要工日一览表(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二)技术标☑☑1.技术标封面及目录☑2.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2).施工总体布置(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6).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3.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若有)☑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技术)☑(三)资信(信用)标☑1.资信(信用)标封面及目录☑2.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3.近年财务状况表(表1)□4.业绩汇总表(表2)(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资信)☑(四)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及目录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授权委托书(若有)□7.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若有)9.投标保证金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2、3、4要求提供的各类资料附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集中编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326.3120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 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等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 %等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暂列金额、暂估价不下浮3.3.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25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从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应在 2025年 2 月 1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帐号:6224861565799134070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201000112849317001827(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 2025年 2 月 17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投标保证金由评标专家在系统中核查是否有已缴纳有效保证金标识);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 息截图复制件。10.☑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建筑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扉页编制人需签字并盖符合专业要求 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投标文 件(商务标)的其它投标资料中。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其他: / 。□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他情形。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他情形。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室 。3.开标平台:嵊州不见面开标大厅。4.其他:嵊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87.226.3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 on/hall/login5.2开标程序(一)宣布开标(二)公布投标人数量(三)清单录入(四)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30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五)参数录入(六)公布开标结果(七)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八)开标结束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85 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分) 10 分、信用评价评分(≤5分) 5 分。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 分,资信标评分(≤10分) 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分。4.其他: / 。☑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供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中一种。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 1名 。□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zzj.gov.cn/col/col1677265/index.html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不组织考察或质询。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企业信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具体分工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 。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zzj.gov.cn/col/col1677259/index.html。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5-83360380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3107970 10.1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3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视作无变更):(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 2025 年 2 月 17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具体说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是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时,以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加密生成;文件创建标识码是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建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间件产生的一串32位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投标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手写签字上传的。(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扉页编制人未签字或未盖符合专业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的。(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3.暂估价:(1)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金额: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现在行政策执行。 5.价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开工通知发出,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并正式施工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代表批准,支付预付款;2)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经审核后,按审核造价的85%支付进度款;3)工程完(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进度款总和的85%;4)工程资料归档后,工程结算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经批复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0%;5)建设单位财务决算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并经批复(有主管部门的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8.5%(非施工方原因在结算批复之日起满三个月未完成财务决算编制的,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6)余款1.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可用保函替代),待保修期满复验合格最终交付后十四天内支付(不计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 (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按嵊州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嵊根欠办发【2022】6号”文件执行。7.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8.□实施BIM的内容: / 。9.☑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2.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6.其他: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10.7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8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5.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下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3.2投标报价1.1.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1.1.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一)宣布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三)清单录入(四)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30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0.187.226.3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解密失败的,不再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五)参数录入录入最高投标限价、清单报价上下限浮动率、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中K1(权重系数)和K2(平均浮动系数)等。(六)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七)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八)开标结束5.2.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耳机、麦克风等)。(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三)安装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及开标大厅直播播放器。相关软件可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页面下载。(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5.2.3特殊情况的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告知在线的投标人。(三)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介质CA数字证书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证书,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2.移动CA数字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续费操作,过期后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的移动CA数字证书不能解密申领之前加密的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观看开标全过程,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异议、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活动,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将无法及时获取解密指令、废标、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1.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服务本项目实施能力与响应能力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以及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其他失信记录;(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通过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7.2.9(1)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2)定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2.12保密要求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或质询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均由招标人统一密封保存。1.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1.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加、解密(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确认签字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三)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招标人确定评审区间(二)资格审查(三)初步评审(四)技术评审(五)商务评审(六)综合评审(七)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区间确定当投标截止时间止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去掉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15家时,启用评审区间;≤15家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评审区间的具体办法为:(一)在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中取投标报价与评审区间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二)计算进入评审区间基准价DD1=K1*A+(1-K1)*B*K2D2=K1*A+(1-K1)*B*(K2-2%)D3=K1*A+(1-K1)*B*(K2+2%)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值范围为(在0.4~0.6,确定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的抽取值):0.4、0.45、0.5、0.55、0.6。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再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各20%个(按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的投标人数量为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B=最高投标限价。K2(平均浮动系数),抽取值范围为:87%、87.5%、88%、88.5%、89%、89.5%、90%、90.5%、91%、91.5%、92%、92.5%、93%,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分三阶段确定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1.先以D2为基准确定6家投标人(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2.再以D1为基准确定5家投标人(经阶段1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5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15减去阶段1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3.最后以D3为基准确定4家投标人(经阶段1、2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4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15减去阶段1、2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经评审后,有效标不足3家的,以D2为基准补充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直至有效标数量满足3家(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评审区间基准价D计算精度(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分,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三、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技术标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六、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85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分(≤10分)、信用评价(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5分。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综合评审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一)商务总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A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A分(A=1(1或2))。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一级,如又选用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时应明确降低评价等级顺序。)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包括复评环节)基准价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供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中一种,详见附件。)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规则为:1.确定工程量清单的评价项目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先行选定: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5个评价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原则上取合计金额最大的项目),分别是: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010902003001屋面刚性层m21293.14 2011001001003保温隔热屋面m21435.79 3011407001002墙面喷刷涂料(外墙)m22222.45 4040203006003沥青混凝土m24531.62 5040202015001水泥稳定碎(砾)石m24531.62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2).综合单价的合理区间确定以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E1,E2],E1为:-25%E2为:5%(E1≤-25%,E2≥5%),各评价项目的区间范围保持一致。3).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10/10)分,10分扣完为止。(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值小于10分的,按实际分值;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三)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本项目信用评价评分为5分。信用评价评分根据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的不计分。信用分按招标控制价分类计算。信用等级信用得分招标控制价价ABCDE房建工程1000-10000万元、市政工程800-5000万元54.5310信用等级信用得分招标控制价价ABCDE房建工程1000-10000万元、市政工程800-5000万元54.5310☑八、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3.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括号内斜体字部分说明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合同双方应遵循的内容。合同双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要求细化具体条文。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资质类别和等级: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联系电话: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电子信箱: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通信地址: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1.1.2.5设计人:名称:与设计服务合同一致;资质类别和等级:与设计服务合同一致;联系电话:与设计服务合同一致;电子信箱:与设计服务合同一致;通信地址:与设计服务合同一致。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条例及本工程相关的政府批文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周报、月报、施工总结、竣工资料等;以及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编制的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或者相关工程部位施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红线范围内界定为场内交通,其余的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道路和临时设施,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照结算条款(专用条款第14条)和变更管理办法(专用条款第10条)。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合同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合同变更、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等;处理有关其它工程相关的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进场通知后7天内进场。承包人未按时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自行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围挡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实施、施工用电、水、通信线路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等条件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其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并完成竣工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要求后按照竣工资料档案移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发包人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b.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后成品保护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c.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证施工现场周边的建筑物、房屋、电力和通讯线路、树木及发包人提供的地下管线的安全。在实际施工中,因承包人损害上述各项的安全而引起的经济赔偿,承包人与周边村及群众的关系和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负责。d.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e.根据交易习惯,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在竣工期间内,提交该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和相关的备案资料。f.向发包人、业主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业主提供办公室共3间(配套办公桌椅、文件铁皮柜、通讯网络、电脑及空调设施)。上述用房、设施的维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含在报价中。其它设施方面另行约定。g.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对工程做好专项组织交通方案编制,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施工噪音超过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h、办理工程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事宜,协助发包人进行相关政策处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制定内部计酬办法、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以及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必须常驻现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到位或每月到位率不满22天的,视为违约,每少在一天罚款3000元。(罚款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延误工期的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纳入“绍兴市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考勤以平台数据为准;其他的以建设单位考勤为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外),如有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承担每变更一次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纳入该企业的诚信考评扣分(《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16号)项目负责人更换后其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29日内书面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29日内书面通知该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的是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即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外)。如有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承担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每变更一次违约金:30000元/人,项目管理人员更换后其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在现场每个月不少于22天,每少在一天罚款1000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延误工期的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纳入“绍兴市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考勤以平台数据为准;其他的以建设单位考勤为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合同条款规定外的任何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2%(其中:质量,工期,项目班子到位率,安全文明施工四项各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20%、20%、30%比例,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项目班子到位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保函形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保函保险期限必须为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30日后,保函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事后核验,如有虚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与监理服务合同一致;(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标准(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文本)》、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嵊蓝天办〔2022)1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柴油动力移动源而产生不利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由相应部门依法处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付费用与工程预付款同期支付,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原则上预付费用不得低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预付费用不得低于30%。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开列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对已确定创标化工地目标的建设工程,一般应明确标化工程增加费的等级及其对应的计取标准。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和成本控制措施、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的发包人代表在相应文件中共同签证盖章后予以调整,但不做任何经济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天处罚承包人(罚款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合同总价款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是指发生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以及不利降水等引起延误的情况。(2)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项目所在地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b.按项目所在地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3)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4)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5)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认。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按嵊政办【2024】70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8.3相关条款,1、工程变更引起清单项目或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也没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则按以下原则调整:①承包人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并按标底编制口径、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按合同中标价同比例计算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按相关程序签证确定结算价格;②无定额可以套用的,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或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合理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按相关程序签证确定结算价格。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上述方法调整;(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应重新组价;(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相关措施费用。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照发包人要求使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人工以及机械台班价格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2)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能预计的所有费用;(3)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4)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包括①施工图实际结算量与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误差调整。②因工程变更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量和变更项目的调整。③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经发包人允许签证增设的项目调整。④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双方补充协议调整。⑤建设单位提出删除项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及其他条件。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暂列、暂估金额)的10%拔付。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开工通知发出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比例扣回,从工程进度款完成合同价的20%时起扣,至工程完成60%时全部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施工期间每月25日完成提交工程计量报告并经确认。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开工通知发出,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并正式施工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代表批准,支付预付款;2、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经审核后,按审核造价的85%支付进度款;3、工程完(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进度款总和的85%;4、工程资料归档后,工程结算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经批复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0%;5、建设单位财务决算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并经批复(有主管部门的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8.5%(非施工方原因在结算批复之日起满三个月未完成财务决算编制的,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6、余款1.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可用保函替代),待保修期满复验合格最终交付后十四天内支付(不计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进度款申请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监理人复核后提交发包人审定;如有跟踪审计单位,必须经跟踪审计审核。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计量。(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办法》,如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符合审计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核,工程结算以相关部门的审核结论为结算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审定结算价总额1.5%;(2)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工程质量缺陷期内,如发包人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无故不予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产生的修复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多退少补。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保修金中抵扣。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自费修补工程缺陷,并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按时交工,应拆除后重建,并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迟一天以结算工程款的万分之二支付,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损失单独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三十年以上一遇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相关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不投保,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乙方应为建设工程和施工现场内的自有人员、材料、设备投保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对工程施工人员及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投保;对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投保;由此引起的相关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不投保,一旦发生险情,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20.3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20.3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0.3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20.3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嵊州市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保留金中扣除相应数额,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21.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1.2.1工程质量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的,退回质量履约担保,否则将扣罚全部质量履约担保。21.2.2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文明、环境保护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问题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则扣除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分别占总履约担保的7.5%、7.5%、7.5%、7.5%)。21.2.3工程挂靠或转让合同或将主体工程分包变相转包将扣除全部履约担保,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承包人已完工程不予计量、也不予付款,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追究其责任。21.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开工或进度计划、进度保证措施不能满足预定时间完工,且在接到监理通知次日起14天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则发包人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次日起第十一天,除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即可以进驻施工现场,并有权将承包人驱逐现场,且不因解除合同放弃对承包人应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更不影响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及监理人的各种权力。发包人还可自行发包给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为继续施工所增加的额外费用,且不管费用数量的大小或承包人是否同意。21.3承包人应自觉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21.4根据嵊州市政府《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嵊政〔2013〕12号)规定,“对送审工程造价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以及核增额的工程结算审核及变更工程审核追加费用,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21.5工程若发生甩项或因实际建设需要减少施工范围,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2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范围内所需建筑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常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设计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21.7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在订购及到货时,应由设计人、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四方就材料、设备规定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等,按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确认、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所有的项目实施必须由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及等级的单位负责,在实施单位进场前,承包人必须将相关资料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进场的材料、设备、未经发包人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承包人提交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有质疑时,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业主承担,并由业主承担修复费用。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整改及承担二次施工的损失。21.8承包人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违约责任:21.8.1发生违法行为的;21.8.2无正当理由拖延计划工期进度的;21.8.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1.8.4承包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21.8.5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发放工人工资或因其造成工地工人群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因被拖欠工程款引发的除外)。21.8.6发生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21.9外地施工企业中标,须在我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建设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时,凭本地发票付款。21.10根据绍市建设[2021]10号文件《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实施《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通知》,本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和《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文件规定的指标,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根据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嵊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中纳入《绿色建材集中采购目录》的绿色建材应作为甲定材料,由施工单位通过绿色建材数字管控平台实施协议采购。甲定材料目录详见绍市建设[2021]10号文件《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实施《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通知》附件1《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办公建筑》(试行),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本次招标关于绿色建材的采购及最终事项根据实时政策文件规定执行。21.11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渣土处置补充协议,本工程范围内未利用的渣土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泥浆)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嵊政办〔2022〕119号执行,涉及渣土运输、处置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12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所产生的压覆资源(包含石料、砂、粘土、宕渣等)的管理和处置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嵊政办〔2020〕83号执行,涉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3)编制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暂列金额明细表(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9)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1)计日工表(1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3)主要工日一览表(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6)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 (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 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附件3: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一、基本情况该工程由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小学 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嵊州市 。本工程预算涉及拆除原有建筑,建筑面积 533 平方米;新建三层综合楼,占地面积 596.6 平方米,建筑面积 3214.8 平方米;建设塑胶操场,新增路灯 8 盏;停车场新增雨棚;学校配电房扩容等。本工程总概算为2311.73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为1395.43万元,按建设单位说明,本次招标预算不含设备购置费610万元,则相对应的招标范围内概算工程费用为1395.43万元。二、预算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2025年1月(提国审版本)出具图纸编制,设计内容为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三界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建筑施工图、安装工程施工图、市政道路施工图等。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4、《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6、《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7、《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发[2018]61号); 8、关于印发《浙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价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的通知(浙建站计[2020]11号);9、关于印发《浙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价解释》的通知(浙建站定[2019]77号);10、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图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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