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家沱
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
〔
2024
〕
582
号
及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
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四期工程位于现状厂区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2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提升泵房、重力浓缩池、气浮浓缩池、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除臭生物滤池、配电间、工具间、生产保卫及办公室。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粗、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后出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服务范围为长江、嘉陵江北岸地区,涉及江北区、渝北区及两江新区。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相关设计及技术文件规定、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包含涉及一期工程衔接部分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挡墙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市政消防系统等工程的相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并按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试验检测、专项试验检测、特殊试验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 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桩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医用气体及层流净化等所有医疗功能专项的材料检测等);
2.3.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等);
2.3.3 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
2.3.4 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内窥、外场设施设备等室外环境检测)、边坡支护(岩土体抗剪强度检测、挡土墙抗渗试验、锚杆/锚索试验(基本试验、破坏性试验、验收试验)、锚杆抗拔(含抗浮锚杆试验);
2.3.5 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外道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内容);
2.3.6 专项、特殊检测(装配式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含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压力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等);
2.3.7 消防检测;
2.3.8 防雷检测;
2.3.9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具体范围和检测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
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实体检测”、“常规性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渝建〔2015〕420号、渝建管〔2024〕71号、渝建管〔2024〕72号文规定必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估算试验检测费用约为220万元。
2.4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内试验检测服务,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75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1个类似试验检测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共建筑业绩
2)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年2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23-67785073 电 话:023-67120657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29819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257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447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173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779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07800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75257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7033
唐家沱施工(图纸挂网).rar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docx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勘察报告.pdf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场地整治及边坡挡墙施工(图纸挂网).rar
【招标文件】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docx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一、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承载力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的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坚固标准件及高强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五)建筑门窗检测1、建筑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六)室内环境质量检测1、土壤氡浓度检测;2、室内空气中氡、甲醛、苯、氨及TVOC浓度检测。(七)建筑节能检测1、建筑外窗(门)传热系数、气密性检测;2、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传热系数、耐候性检测;3、建筑材料保温导热系数检测。(八)市政道路工程检测1、路基路面弯沉检测;2、无机结合稳定材料检测;3、路基路面质量检测;4、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检测;(九)市政桥梁工程检测1、桥梁动力荷载试验;2、桥梁荷载静力试验。(十)建筑智能检测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2、综合布线系统检测;3、安全防范系统检测;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5、电源及接地系统检测。(十一)建筑制品检测1、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检测;2、水电管材、线材检测;3、通风管检测。(十二)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1、砼和砂浆搅拌机检测;2、安全帽检测;3、安全网检测。(十三)建设工程质量鉴定1、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鉴定。二、见证取样检测(一)水泥、砂、石、轻集料、掺和料、砌墙砖和砌块检测;(二)钢材、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三)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砂浆检测;(四)防水材料检测;(五)天然石材检测;(六)土工检测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检测;(七)混凝土预制构件检测。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招标编号:FG2500340031A招标文件0招标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46.发布公告的媒介47.联系方式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72.评审标准372.1初步评审标准37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73.评标程序373.1初步评审373.2详细评审373.3投标文件的澄清373.4评标结果38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6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一章招标公告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4〕582号及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四期工程位于现状厂区南侧。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2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提升泵房、重力浓缩池、气浮浓缩池、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除臭生物滤池、配电间、工具间、生产保卫及办公室。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粗、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后出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服务范围为长江、嘉陵江北岸地区,涉及江北区、渝北区及两江新区。2.3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相关设计及技术文件规定、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包含涉及一期工程衔接部分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挡墙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市政消防系统等工程的相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并按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试验检测、专项试验检测、特殊试验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3.1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桩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医用气体及层流净化等所有医疗功能专项的材料检测等);2.3.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等);2.3.3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2.3.4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内窥、外场设施设备等室外环境检测)、边坡支护(岩土体抗剪强度检测、挡土墙抗渗试验、锚杆/锚索试验(基本试验、破坏性试验、验收试验)、锚杆抗拔(含抗浮锚杆试验);2.3.5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外道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内容);2.3.6专项、特殊检测(装配式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含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压力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等);2.3.7消防检测;2.3.8防雷检测;2.3.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具体范围和检测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实体检测”、“常规性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渝建〔2015〕420号、渝建管〔2024〕71号、渝建管〔2024〕72号文规定必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估算试验检测费用约为220万元。2.4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内试验检测服务,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75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3.1.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1个类似试验检测业绩。(2)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共建筑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5年2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文先生电话:023-67785073电话:023-671206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023-6778507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联系人:文先生电话:023-671206571.1.4招标项目名称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1.1.5项目建设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11.1.6项目建设规模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2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1.3.2服务期限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41.3.3质量标准在检测资质及检测参数规定范围内,检测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规定为准。1.4.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2. 业绩要求2.1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1个类似试验检测业绩。2.2 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共建筑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2.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试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注:(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揽的工程试验检测业绩;(2)合同金额是指检测合同中注明的检测费用;若该检测合同为单价合同,则以暂定检测总价为准;如未列明暂定检测总价,则须提供以下资料:①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②发票或银行收款证明。(3)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3.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检测类岗位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提供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查询的网站截图代替,截图须确保信息清晰并显示完整的查询网址、人员信息)和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5. 其他要求(1)常驻人员要求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必须派1人常驻施工现场,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检测类岗位证书,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沟通等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常驻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提供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查询的网站截图代替,截图须确保信息清晰并显示完整的查询网址、人员信息)和投标人为常驻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 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 项目负责人、常驻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允许:(1)中标人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禁止分包;(2)中标人资质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允许分包;(3)投标人中标后所选的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如不具备,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12响应和偏离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附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形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详见招标公告)。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和时间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发布澄清(详见招标公告)。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和时间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形式和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出(邮件地址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试验检测项目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由一般试验检测费、专项试验检测费、特殊试验检测费、其他项目及投标人认为应当增加的检测项目等全部检测工作的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检测费的成本、技术工作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出具检测成果(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检验/检测报告)、利润、规费、税金、开办费、措施费、配合费(含智慧工地建设的配合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检测试验单位现场自行取样和送检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2、根据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渝建〔2015〕420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24〕3号)和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施工图的规定或要求,检测试验所需的试件制作、送检,试件制作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检测、试验的配合等工作和相关费用由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和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不考虑该部分费用。因施工措施需要而做的相关检测、试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其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不考虑该部分费用。因施工措施需要而做的相关检测、试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混凝土的3/7/14天等中间过程的强度指标检测等工序过程中的检测试验,其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不考虑该部分费用。3、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结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自行安排检测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进出场等),常驻施工现场人员不少于1人(人员考核纳入智慧工地管理范围)并满足工程进度需要,驻场人员的办公室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有进出场费、配合费(含智慧工地建设的配合费)、手续费等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4、本项目施工单位实施的管网迁改土建部分、永久性管网保护土建部分的检测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5、本工程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图纸,根据现场实际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情况等因素,不同检测条件和检测复杂程度的变化,及现场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风险。风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因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等情况造成的检测数量增加及检测内容增加,并在报价中一并考虑,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招标文件另行约定的除外)。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转换等因素,各类试验检测存在分期、分批次实施,存在多次进出场,其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3.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0364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万零叁仟陆佰肆拾捌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合同价款结算金额=(本工程施工结算金额(不含设备购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费率。2、中标费率=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施工中标签约合同价(不含设备购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00%,该费率为包干费率。结算金额大于中标价按中标价执行。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违反投标人须知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签名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或U盘)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5装订要求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保函部分(如有)无需装订。2、装订(1)投标保函部分(如有)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供,无需装订,不编页码。(2)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4)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5)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投标人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保函部分”袋(如有)、“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保函原件装入“投标保函部分”袋,单独封装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3. 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光盘或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5.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6. 本次招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7.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 “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5.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5.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5.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5.3 展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5.4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6. 公布最高限价。7.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0.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的内容: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7.1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为银行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以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形式递交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不少于履约担保金额的50%。(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10%。(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见合同条款。(5)履约担保的期限:见合同条款。(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合同条款。8.1重新招标的情形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异议、投诉处理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85073投诉受理部门: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69288910.4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5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以下标准执行: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标准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标准费率为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标准费率为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标准费率为0.25%;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将此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3、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不能履约,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视作无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4、如因投标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导致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导致其不能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进行赔偿。5、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110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渝建管〔2024〕147号)相关要求,中标人资质重新核定后,资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检测范围减少,须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因此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A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B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15)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6)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相应法定网站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修改的形式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保函部分(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3.1.1.2投标函部分3.1.1.3商务部分3.1.1.4技术部分3.1.1.5资格审查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4)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3.5A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示: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B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或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招标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以现场记录为准附表二: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如有)(项目名称)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金额(元)递交时间备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名)年月日附表四: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通知书重庆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我单位拟建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投标总报价为(大写)(¥)。中标工程围:,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工程规模为,服务期为,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由担任。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签发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名盖章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30分;2.商务部分10分;3.投标报价6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技术部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其技术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检测方案(5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检测方案,内容齐全、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检测项目的描述、检测方法、技术手段等内容。建立关键工序的具体控制方法,以及编制操作性较强的专项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检测管理计划及管理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管理计划及管理措施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质量的控制(5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质量与安全的预控、质量与安全的控制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的控制方案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进度控制和保证措施(5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编制进度控制和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的贯彻、确保按期完成检测任务的措施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检测设备、办公及交通设施的配备(5分)投标人需在方案中提供为本项目检测所需配备的设备类型、型号、数量、质量、先进性等方案进行描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服务性方案(5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在方案中体现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以及在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响应、质保期间的服务等方面进行描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不含),中得1~2分(不含),差得0~1分(不含)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项目负责人(5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注册证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技术负责人(3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额外委派技术负责人1人,且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检测类岗位证书(类别至少为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道路工程、钢结构之一)的得3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额外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提供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查询的网站截图代替,截图须确保信息清晰并显示完整的查询网址、人员信息)的复印件,投标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企业认证(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2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上述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2.2.4(3)投标总报价评分(C)标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的投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1%扣0.5分,每减1%扣0.25分,最多扣5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目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6.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C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第三章资格评审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3投标人的业绩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7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8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9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0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1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A-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7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9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0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1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2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8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不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试验检测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四期工程位于现状厂区南侧委托单位(甲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签订日期:2025年月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位(甲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概况如下1.1工程名称: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四期工程位于现状厂区南侧1.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2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提升泵房、重力浓缩池、气浮浓缩池、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除臭生物滤池、配电间、工具间、生产保卫及办公室。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粗、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均质石英砂滤池+接触消毒后出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服务范围为长江、嘉陵江北岸地区,涉及江北区、渝北区及两江新区。二、合同承包范围及具体试验内容2.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相关设计及技术文件规定、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包含涉及一期工程衔接部分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挡墙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市政消防系统等工程的相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并按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试验检测、专项试验检测、特殊试验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1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桩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医用气体及层流净化等所有医疗功能专项的材料检测等);2.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等);2.1.3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2.1.4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内窥、外场设施设备等室外环境检测)、边坡支护(岩土体抗剪强度检测、挡土墙抗渗试验、锚杆/锚索试验(基本试验、破坏性试验、验收试验)、锚杆抗拔(含抗浮锚杆试验);2.1.5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外道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内容);2.1.6专项、特殊检测(装配式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含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压力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等);2.1.7消防检测;2.1.8防雷检测;2.1.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具体范围和检测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2.2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2.3本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实体检测”、“常规性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渝建〔2015〕420号、渝建管〔2024〕71号、渝建管〔2024〕72号文规定必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2.4乙方应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与竣工验收。2.5乙方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三、合同工期3.1检测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3.2检测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内试验检测服务,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75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检测质量标准:在检测资质及检测参数规定范围内,检测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规定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检测类别的检测参数和检测频率符合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和行业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收检测任务或拒绝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得因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质量检测所有工程建设范围内各单项工程检测参数不全、检测频率不够、检验/检测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五、合同价款5.1合同暂定金额为中标价元,(大写:)。5.2合同价款含完成承包范围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一般检测费、专项试验检测费、特殊试验检测费组成,包括该工程检测的成本、技术工作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出具检测成果(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检验/检测报告)、利润、规费、税金、开办费、措施费、配合费(含智慧工地建设的配合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检测试验单位现场自行取样和送检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甲方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2)工程质量检测机具及人员多次进出场及进出场障碍处置费、测量费、多次检测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加大检测范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检测结果及报告编制费、管理费、差旅费、食宿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3)本工程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各项目的施工图纸(含初设图纸到施工图阶段的变化),根据现场实际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情况等因素,不同检测条件和检测复杂程度的变化,及现场设计变更、国家法律法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规范、服务内容和工期等调整等所带来的风险。风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因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等情况造成的检测数量增加及检测内容增加,做好安全防范和保护工作,并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时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4)因检测的工程项目较多,检测类别项目较多,若本单位检测资质不全,需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工作而产生的额外相关费用乙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5)工程质保期的检测服务。5.3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执行,由乙方自行承担。六、支付方式6.1本合同价款无预付款,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次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6.1.1完成基础工程验收并提交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后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10%。6.1.2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并提交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后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30%,累计支付至该项目合同金额的40%。6.1.3工程完工并提交合格检验/检测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后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40%,累计支付至该项目合同金额的80%。6.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出具各阶段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并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该合同金额的17%,累计支付至该项目合同金额的97%。6.1.5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后付清剩余尾款。6.1.6本合同价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每次在收取合同款项前应提供甲方要求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按约提供发票,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2结算原则:本合同价款结算金额=(本工程施工结算金额(不含设备购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费率。中标费率=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施工中标签约合同价(不含设备购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00%,该费率为包干费率。结算金额大于中标价按中标价执行。甲方每次支付时应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如有)。6.3如本工程有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乙方有配合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的义务,并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即按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审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对应金额多退少补)。七、为保证本工程检测工作正常开展,甲乙双方职责如下:7.1甲方职责7.1.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7.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1.3提供本工程与检测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文件;7.1.4协调与试验检测工作相关各方的配合事宜;7.1.5为确保本工程检测工作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与准确性。7.2乙方职责7.2.1乙方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编制本工程检测实施规划及动态调整计划报监理及甲方审批;针对本项目的检测内容单独建立检测台帐,供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查阅。7.2.2按照国家、重庆市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现行的或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为准),以及设计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对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工程适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应遵守执行。7.2.3乙方应在检测实施前成立相应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场所配备必须的检测人员、设备,配备现场检测以及试件取样、制作、养护等必须的检测设备、仪器和办公用品,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检测人员及仪器设备应相对固定,确保检测仪器处于检定有效期内,并保证检测过程中的检测数据成果质量合格。乙方应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向甲方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每项检测工作应当提交检验/检测报告一式三份)。7.2.4检测人员现场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应自行为检测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负责检测作业过程中自身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检测过程中因乙方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若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追偿范围包括因该次安全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7.2.5乙方在本工程应24小时收件(含节假日),一般检测项目24小时内完成检测(满足检测条件下),并应于检测工作完成后72小时内提交一般试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到场检测项目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检测,并在完成检测后72小时内提交一般试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两周内提交专项试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需通过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审核确认。7.2.6第三方检测工作实施前,乙方应向参建各方提供检测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在每次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图7天内提供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内容应齐全、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检测项目的描述、检测方法、技术手段等内容,建立关键工序的具体控制方法,以及编制操作性较强的专项应急预案,检测方案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7.2.7当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包括不合格或明显高于设计要求),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与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凡检验/检测报告表述有错误或不完善之处,无条件对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修正和完善::。7.2.8检测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其复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乙方直接向施工单位收取。7.2.9乙方应对检测原始资料及成果资料归档妥善保存,保证提供的检测数据及检验/检测报告内容真实有效,结论明确,并承担因成果质量不可靠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7.2.10乙方应及时处理检测数据和巡查信息,作出分析评价,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按约定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及时报送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再由甲方下发至其它相关参建方,禁止检验/检测报告直接提供给施工单位。7.2.11乙方须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验收、检测标准进行检测,若双方对检测标准理解不一致则按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馆意见执行。7.2.1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如泄密按造成不良影响程度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追究赔偿责任和附带法律责任。7.2.13工程竣工后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审计工作,无条件提供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国家审计和财政评审所需的一切资料,并执行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7.2.14乙方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为,联系方式:,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换。7.2.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7.3分包7.3.1分包的一般约定乙方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禁止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7.3.2分包的范围允许分包的试验检测项目,仅限于乙方资质范围以外的项目,乙方对分包单位的行为及检测结果负责,因分包单位的行为及检测结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7.3.3分包的确定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选的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如不具备,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八、违约责任8.1乙方须保证按时提交检测结果报告,因乙方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提交检验/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之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8.2因乙方原因造成交付的报告、成果遗漏、错误或不符合检测管理规范及建筑主管部门要求的,乙方须及时重新检测,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不得影响工程工期。上述情形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如出现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8.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若乙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自愿放弃就该部分违约金进行抗辩的权利。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之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8.4乙方须保证交付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若因遗漏、错误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8.5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限内编制专项检测方案,并建立检测台账,按专项检测方案开展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各参建单位报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1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8.6乙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违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8.7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丧失资质导致无法正常履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8.8乙方投标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承担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出现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时,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替换,替换人员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此情况乙方可不承担违约罚金,但替换人员达不到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需承担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因其他原由确需更换投标人员的,报甲方批准后可调换不低于相应投标资格要求的人员,但视为乙方违约,需承担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8.9上述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若未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款项任意一次支付时直接扣除。8.10本合同(含附件)中约定的各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条款,如有不一致的,按处罚最重的条款执行。九、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风险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安全管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本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处罚。十、组成合同的文件10.1本合同;10.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各方共同洽商签署的变更、补充与修正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0.3中标通知书;10.4招标文件;10.5投标文件。以上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以上所列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方式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十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三、履约担保13.1担保形式:现金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其中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如以现金+履约保函形式进行履约担保的,现金不得低于担保金额的50%。13.2担保金额:中标价款的10%,即元。13.3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13.4担保时间:采用现金形式担保的,自现金支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采用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形式担保的,自现金支付到甲方账户且履约保函开具之日(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保函到期日本工程无法竣工,则甲方可要求延长担保时间至调整后的工程竣工合格之日。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需要续保,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未及时全额续保,甲方有权暂停本合同款项支付,所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13.5退还时间:出具最终正式的检验/检测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采用现金担保的,担保期限到期后60天内无息退还;采用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形式的,现金部分担保期限到期后6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自动失效。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合同即开始生效。十五、本合同变更必须由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三份。十七、送达: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合同签署部分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关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他联系若以面呈递送,以收到对方确认件时视为送达;若以信件或特快专递递送,则从投递时起三日后视为送达;如以电子邮件方式递送的,以发件人邮箱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若任何一方改变收件地址,应于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对方,否则通知方按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仍然有效。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诉,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作为法院送达地址。十八、本合同在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署。本合同附件:附件一:廉政合同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检测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四:服务承诺书附件五:履约保函示范文本(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处)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廉政合同甲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共同促进双方工作业务健康发展和廉政建设,根据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廉政建设要求,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公司《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程序及实施细则》、《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实施具体工程建设行为。(二)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三)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四)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及其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例。(五)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二、乙方义务(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二)不得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承担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亲友提供公款旅游、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得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四)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极其亲友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六)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三、违责处罚(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发生违责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发生违责行为,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合同执行,取消乙方继续实施工程检测资格,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剔除出甲方合作单位名录,取消乙方参与甲方招标项目的资格;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乙方行贿行为对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无条件予以相应金额的损失赔偿。四、其他(一)监督部门: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群部;监督举报电话:67785536,67785527;监督举报信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邮箱编码:400026。(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作为附件一并存档。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为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检测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一、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终止。二、责任目标(一)检测人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委托人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二)检测人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7.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三)检测人承诺在施工中控制以下安全事故的发生:1.人员轻伤事故。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三、安全责任1.检测人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2.检测人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3.检测人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4.检测人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5.检测人保证服从委托人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6.检测人保证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7.检测人保证建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注:项目安全管理大纲/手册、管理性的程序文件等)。8.检测人保证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检测人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检测人和/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10.检测人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1.检测人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12.检测人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3.检测人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14.检测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其他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检测人遇到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时,应负责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四、接口及协调1.委托人委托监理公司对该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代表委托人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检测人必须给予配合和支持。2.检测人人员、车辆的出入,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具、材料,在现场使用的或直接管理的办公、生活、生产性设施的安全管理须满足委托人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3.检测人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接口,参与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协调和管理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各方面。4.检测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协调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授权。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权力做出评价,对于不能胜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要求检测人换人。5.检测人指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建立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指导。6.开工后检测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规定,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7.在工程实体未全部正式移交委托人施工管理部门之前,检测人依旧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责。五、安全资质审查检测人在项目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审查和存档: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2.适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大纲及管理程序文件)。六、人员基本素质检测人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2.无刑事案件牵连;3.无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及违法行为。七、劳动保护1.检测人负责为本单位任何用工形式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2.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检查检测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3.检测人在特殊风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八、施工机具与材料1.检测人对带入现场的工器具的安全负责。2.对于检测人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检测人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九、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1.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将在合同生效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5个工作日前,依据合同安全条款的要求逐项对检测人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不满足开工安全条件时,检测人将不得开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和成本的影响,由检测人自行负责。2.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检查发现的缺陷,检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重大缺陷,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要求检测人推迟开工,由此对工期产生的影响或经济损失,由检测人承担。十、安全监督1.检测人应接受和配合委托人专业部门及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与安全评价。2.委托人和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检测人履行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章行为实行停工和处罚,处罚情况将通知检测人。涉及经济处罚时将直接通知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结算中扣除。十一、安全培训与授权1.检测人应组织“入场培训”和考核。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监督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2.检测人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检测人应组织安全考试/考核,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查看这些记录。3.检测人应当知晓并遵守甲方安全相关规定、水务集团生产安全十大禁令、水务运营十大救命法则等,若有违反,甲方按规定予以处罚。水务集团生产安全十大禁令: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2)严禁酒后上岗或在岗饮酒。3)严禁厂区内超速行车。4)严禁不在集中充电点给电动车充电。5)严禁组织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6)严禁进入生产作业区域不戴安全帽。7)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8)严禁单人开展双人作业。9)严禁无资质作业。10)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抽烟。水务运营十大“救命法则”:1)远离吊装作业和任何存在坠落风险的区域。2)远离车辆和设备的行驶路径。3)确保防护措施到位,避免高处坠落。4)不要进入缺少有效预防坍塌措施的开挖现场。5)进入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场所前,进行气体检测并在作业过程中持续监测。6)只有火灾和爆炸风险得到控制时,方可进行动火作业。7)作业前和作业期间,确保所有能量源已经安全隔离并得到有效控制。8)驾驶车辆或操作设备时不要打电话,并避免操控无关设备。9)不要在酒精或药物的不利影响下工作。10)在转弯或倒车时正确使用灯光,并关注可能的视觉盲区。十二、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1.检测人应有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2.检测人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十三、文明施工与环保要求1.检测人作业时应避免建筑材料抛洒、飞扬、流淌;应尽可能降低噪音、震动。2.检测人作业时应禁止向环境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废油或其他有害物质。十四、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一)基本要求检测人应建立日常检测活动的动态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交底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二)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检测人应规定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包括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的基本安全条件做出规定。十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1.检测人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2.检测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3.检测人应建立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火灾响应预案、“四防”预案(防风、防冻、防雷、防暴雨)、重大疫病防护预案、环境污染防护预案、地质灾害防护预案等。4.检测人应对应急预案进行适当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5.在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检测人应无条件立即配合、支持事故抢险。6.检测人必须为事故处置支付各项费用,包括受伤者的抚恤、补偿等费用,并按合同要求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7.由于委托人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委托人应负责按事故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予检测人经济赔偿。8.涉及检测人员工的伤害事故,检测人除要报告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外,还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上级公司的要求,上报事故。十六、协议条款的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也可做出相应的修改。本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由委托人、检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同步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终止。(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处)委托单位(甲方):检测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检测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一、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名称检测单位名称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证书职称/职务承诺人签名及日期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测项目负责人其他专业责任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 检测市政道路检测钢结构检测二、承诺主要内容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等承诺,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与建设单单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依据合同开展检测业务。2.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3.从事本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本单位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认真履行其他有关的法定职责,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测单位(签章):附件四:服务承诺书在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质量检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检测责任: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资质等级和资质范围内的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与工程项目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2.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检测人员承担本工程检测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时,且签章手续齐全,并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4.按规范流程进行检测取样,对样品来源承担责任,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且承担因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测单位(签章):附件五: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1.1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1.2以现行的或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为准。1.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工程适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应遵守执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商务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一)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六)承诺(七)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试验检测工作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了解和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规定的试验检测的合同范围、工作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内容。增值税税率为,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为:,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2.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 2服务期限 3项目组成员姓名: 专业: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商务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自拟三、技术部分自拟四、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三)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项目负责人…(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材料。(六)承诺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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