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运维 整体招标公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招标代理: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5-02-26 09:30:00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各机务段单项物资年度计划(1-1)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物资计划 [2025] 0025)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各机务段单项物资年度计划(1-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财务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3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4信誉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5其它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同时申领国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
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投标工具及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或未按电子招采系统规范操作,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02月05日23时59分起至02月10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5.3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PDF版)》(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477788@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公开招标报名+ 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公司简称)。
5.4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以及附件中的资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采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于2025年02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线上签到。
7.2本项目定于2025年0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线上开标。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执行结束满5日内,按合同执行总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总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500万以下(含500万元)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1%
0.9%
0.7%
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28-86452785
邮箱: 1477788@qq.com
11.其它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1.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11.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规范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发现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并在投标工具中点击新增章节,完整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国铁采购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公告】—【帮助中心】自行下载。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2
招标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编码
规格型号
图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到货时间
交付地点
使用单位
技术要求
税率
含税最高限价
保证金(元)
质保期
备注

1
1
整体从动齿轮
941100030081
Z-87 整体式锻造工艺
TXJ3B-61-22-000Z
1

2026-06-30
重庆机务段段管范围内
各机务段
须提供铁路验收呈报表,供货时须提供重要件合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说明
0.13

1000
12个月
使用地区:全局,包到使用单位含税价,有效期从20250701起至20260630

2
2
从动齿轮
941100050047
TXJ4-61-21-100AZ
TXJ4-61-21-100AZ
1

2026-06-30
重庆机务段段管范围内
各机务段
须提供铁路验收呈报表,供货时须提供重要件合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说明
0.13

1000
12个月
使用地区:全局,包到使用单位含税价,有效期从20250701起至20260630

3
3
从动齿轮
941100070060
SS4G 左 整体式锻造工艺
322301210000Z
1

2026-06-30
重庆机务段段管范围内
各机务段
须提供铁路验收呈报表,供货时须提供重要件合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说明
0.13

1000
12个月
使用地区:全局,包到使用单位含税价,有效期从20250701起至20260630

4
4
从动齿轮
914200030054
DLJ6-02-03-003A
DLJ6-02-03-003A
1

2026-06-30
各机务段段管范围内
各机务段
须提供铁路验收呈报表,供货时须提供重要件合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说明
0.13

1000
12个月
使用地区:全局,包到使用单位含税价,有效期从20250701起至20260630

 

招标文件(一).pdf

附件:2025年运营维修物资采购计划说明.docx

附件1:商务技术条件 (1).docx

2.附件10.运营维修物资框架买卖合同(路外企业—标准文本).pdf

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各机务段单项物资年度计划(1-1)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物资计划[2025]0025招标文件(一)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02月0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诚信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开标时间和地点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9.发布公告的媒介10.联系方式11.其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10分包1.11响应和偏差(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5.4开标补救措施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框架采购协议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第二节技术条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6.1投标报价表(适用于到站总价)6.2投标报价明细表(适用于到站总价)6.3物资描述表6.4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七)制造商授权书(八)其他材料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十三、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各机务段单项物资年度计划(1-1)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物资计划[2025]0025)*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1.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各机务段单项物资年度计划(1-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3.2财务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3.3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3.4信誉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3.5其它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同时申领国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投标工具及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或未按电子招采系统规范操作,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02月05日23时59分起至02月10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5.3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PDF版)》(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477788@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公开招标报名+2025年机务运维第1批+公司简称)。5.4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以及附件中的资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采系统将予以拒收。7.开标时间和地点7.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于2025年02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线上签到。7.2本项目定于2025年0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线上开标。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执行结束满5日内,按合同执行总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总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12)-(16)目的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七)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招标编号)(包件号)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物资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八)其他材料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投标人须对招标技术条件逐条响应)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序号类型投标物资备注一最大月生产能力二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剩余月生产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序号设备、仪器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状况生产产品或部件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备注一生产设备二检验设备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十三、其他资料代储响应致:(采购人)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知晓本次采购有代储要求,我单位承诺并响应本次招标文件代储条款。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025年成都局集团公司运营维修物资采购说明本次成都局集团公司运营维修物资采购计划为2024年框架协议采购,按照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集采程序确定,并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组织进货的方式,有关条款如下:1.报价为包到含税价。采购数量仅作为合同有效期内预估使用数量,不代表当前明确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使用站段提报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2.采购成交后,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3.如有多项明细物资同在一个包件的以包件最低总价成交,并且要求单项报价必须控制在单项计划价内,中标后采购结果执行单项报价。4.中标后,如遇国家、铁总、局集团公司相关技术标准更新,则将以更新后的技术标准进行新采购,按原技术标准所采购中标的结果将会面临不再执行的风险可能。5.供应范围:使用单位除计划中明确的具体单位外,如全局其他站段有需要,也可使用此次采购结果。6.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以下简称采供所)负责办理竞价采购后的合同签订、货款结算等工作。7.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受局集团公司委托,负责协助采供所办理合同签订,负责物资竞价采购后的供应配送、交验、配送单签认、物资结算资料收集、汇总、传递,联系供应商解决质量纠纷及售后服务等物流服务工作。8.供应商接到局集团公司、站段的具体物资需求(包含明确数量和到货时间地点等)时,必须保证按时供应到位(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成交后无法供货的供应商将被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9.如遇多处采购要求有冲突不一致时,则以采购方更高和更严格的标准描述为准。10.供应商将物资供应给使用站段后,供方向需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使用站段,并将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交物资公司,物资公司汇总报采供所审核后,交局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料款结算。11.本次采购所有包件投标供应商须响应代储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标书内明确响应,未响应的,资质审查判定为不合格。12.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如发现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期价格(或国铁集团共享价),有权要求卖方对合同价格进行对应调整,如卖方不同意调整价格,买方可终止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并另行采购。13.所有包件投标厂商必须响应成都局的相关采购条件,否则判定为不合格。附件1商务资格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如与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中要求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内容为准)。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3.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1个本次对应规格型号采购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通用物资除外),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如与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中要求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内容为准),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各集团公司(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若本业绩要求与招标物资需求明细表中业绩要求有冲突时,以招标物资需求明细表中业绩为准。4.信誉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https://cg.95306.cn。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5.其它要求:无。技术条款1.招标物资基本情况。①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该规格型号只作为参考,以满足技术条件为准)、材质、图号、计量单位等;详见附件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②到货时间:从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送达。2.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详见附件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表中商务、技术、资格条件要求。3.配套、兼容等要求:无。4.生产能力要求:无。5.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售后服务。①运输方面:物资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将包装完好的产品送达到指定的送货地点,货物的运输、搬运(含上楼)由中标(或成交)单位承担。运输、搬运造成物资损坏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或成交)单位承担。②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如与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中要求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内容为准)。③入库验收:供货时须提供该产品合格证。④安全承诺: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发生的事故由中标(或成交)单位承担。⑤售后服务:中标(或成交)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于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要积极配合予以赔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在48小时内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在72小时内处理质量问题。6.主要原材料来源及质量控制。无7.其它技术条款。无合同编号:#HTBH#运营维修物资框架买卖合同项目名称:#XMMC#招标批次:#ZBPC#甲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GYSMC#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签订地点:项目名称:#XMMC#招标批次:#ZBPC#甲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GYSMC#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事项,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图号、计量单位、单价及履行期限(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形成的补充技术条件、协议、备忘录等文件要求和《物资设备采购明细表》(见附件1)规定的产品名称、数量等信息提供全新的货物和相关技术资料。(二)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含税包到价,其运、杂费及保险费等均由乙方负担并已包括在总价款内。(三)本合同无总金额,以货物实际消耗数量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具体额。(四)本合同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一)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货物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货物技术标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相关标准(如竞价采购文件和技术协议有补充要求的,应按照补充要求标准执行)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货物,并遵守《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约定。(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合格交验之日起12个月,如技术规格书中有明确要求的,则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国家或国铁集团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标准执行。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修复、更换,需要召回的由乙方实施召回,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第三条供应组织及结算甲方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办理货物的供应配送、交验、配送单签认、货物结算资料收集、汇总、传递,联系供应商解决质量纠纷及售后服务等物流服务工作。(一)货物供应1.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货物满足此次招标的相关要求,且不存在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乙方负责组织发货,发货数量、到达地点由物资公司通知乙方。2.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按期到达,并完好无损。3.乙方在收到物资公司的发货通知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限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为便于做好收货准备,乙方在发货前三日电话预告物资公司及使用站段,并于发货当日以传真方式将发货清单及发货凭证通知物资公司。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二)货物交验1.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后,物资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协同使用站段完成到货验收,同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到货验收仅限于核实到货物资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不对到货物资(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等负责,后续若发现乙方供应物资(设备)不满足约定,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责任。2.验收合格的,收货方(物资使用站段)应在物资供应单上签字并加盖材料科(使用站段物资部门)业务公章,确认收货数量。3.验收中如有异议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的异议或处理意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承诺,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验收不合格或被国家相关部门及国铁集团通报(含各类质量抽查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三)物资代储1.本合同中的代储是指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代储地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后,甲方使用站段与乙方办理入库代储手续,由甲方使用站段免费代乙方保管、存储。代储物资在使用前,其所有权属于乙方。2.代储物资经甲方使用站段验收合格入库后,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货物遗失、毁损、失效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相关代储事宜另行签订代储协议约定。(四)货物结算1.甲方不提供预付款。2.乙方办理完结算手续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95%给乙方,暂扣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乙方办理完结算手续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由集团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95%给乙方,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经物资公司核对后,甲方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所有质保金给乙方。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清晰、完整、准确。如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其未收到相关货款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再行支付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此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五)发票填开1.乙方根据验收确认的货物使用量和约定的含税单价计算出结算金额并经甲方使用站段确认后,按规定税率向甲方开具依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详见《物资设备采购明细表》,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买方应为货物实际使用站段。3.乙方应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物资公司,物资公司办理结算单据汇总并交甲方办理结算。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物交验前的所有灭失、损毁、损耗(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交验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行保管,并自行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和费用负担乙方应按照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方式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到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包装物乙方不回收。包装箱(袋、盒等)中除甲方购买的货物外,还应包括:货物出厂合格证〔如属国铁集团规定的机车车辆重要配件,还须提供所属集团公司设备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移交记录〕、装箱清单等文件。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如乙方逾期交货,造成使用站段停工待料影响生产运输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乙方承诺因本企业产品质量或企业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调整供应商关系的,无条件接受国铁集团处理决定。按照国铁集团相关通报内容,甲方有权暂停或者终止该合同。(二)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修理、调换货、退货等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相关费用;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履行上述义务并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三)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使用站段)的,乙方应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重新发货,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分包、转包该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包、转包所涉金额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的损失。(五)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不能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六)乙方逾期送达发票,导致超过360天认证抵扣期限,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如需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乙方承诺因本企业产品质量或企业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调整供应商关系的,按照国铁集团相关通报内容,甲方有权暂停或者终止该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八)乙方应当保证其所销售物资或者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九)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第八条保密责任(一)甲乙双方应保守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等相关信息,均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严格保密。(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三)乙方的保密期限不受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任何时候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则根据争议标的额大小及铁路运输法院级别管辖规定,提请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裁决。第十条银行账户信息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账号1:51001880836059666668(基本账户)账号2:51001880836051508664(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甲方的账号2仅用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或退还,账号1除履约保证金外的其他款项的收取和支付。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YS-XYDM#单位名称:#GYSMC#开户行:#KHYH#账号:#YHZH#单位地址:#DZ#电话:#GYS-DH#第十一条通告及送达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通知、文件等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一)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394号成都局二办公区采供所,联系人:#CGS-LXR#,联系电话:(#CGSZG-LXDH#)。(二)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联系人:#GYS-LXR#,联系电话:#GYS-LXDH#,电子邮箱:()。(必填)(三)下属情况下视为有效送达:如专人送达,在递交对方时即为送达;邮递方式送达,只要证明有关通知、要求按本协议约定的地址填写并邮寄该地址后,即为送达。本合同中已填写电子送达地址,即表示明确同意接受电子送达。采用电子送达的,双方或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按照电子方式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件,成功发出之日则视为送达之日。(四)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文件等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对方。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按约定时限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由此导致各类通知、文件或法律文书、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各类通知、文件或法律文件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如由于提供的电子方式送达地址错误,不再有效等原因导致无法发送成功的,则电子文件被退回之日或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五)若本合同所涉纠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一)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招标(比选等)数量系根据招标(比选等)时甲方生产经营情况预估的数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调整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远低于预估数量,甚至为零。乙方不以甲方(及其所属单位)未采购、少采购招标(比选等)文件约定物资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责任。(二)经物资采购会议、招投标确定的其他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涉及选择项的,以“√”为选中,以“×”为不选;对需要填注的,不填注或填注“/”为无相关内容。(三)经物资采购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确定的其他内容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以下排列在先者为准:(合同书;成交通知书;报价文件的澄清或承诺文件、报价文件等。)(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为准。(五)乙方声明:甲方已就合同文本条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规定向乙方作出提示和说明,乙方完全知悉并认同上述内容。(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物资设备采购明细表2.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物资设备买卖廉政协议书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名称)与(#GYSMC#)(乙方名称)运营维修物资(框架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TBH#)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经办人:联系电话:甲方(盖章):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间: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盖章):#GYSM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间:附件1#WZMX#物资公司:028-86451431附件2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1.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物资买卖合同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上车上道重要物资按国铁集团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制造过程、性能指标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并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全部责任。2.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按质、按量、按时保证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并承诺如因我方质量、供货、服务等原因影响用料单位生产经营,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3.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保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4.我们保证我方物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我方是合同所供物资的合法持有者,免于甲方因使用合同物资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甲方因使用合同物资受到第三方的诉讼,我方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5.若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3日或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6.我方保证,若在合同履约中发生不良行为,接受甲方按照国铁集团的相关规定对我方进行的信用评价。乙方单位名称(盖章):#GYSM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3物资设备买卖廉政协议书为加强铁路物资设备买卖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书。一、甲方义务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2.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3.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4.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借故刁难。二、乙方义务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2.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3.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三、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举报,构成违纪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国铁集团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价。3.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4.本协议作为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买卖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买卖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务运维 整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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