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



项目编号:NHCG2025003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5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5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2025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5万元

最高限价:9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0.5
90.5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07日到
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18622252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209室

联系方式:022-6957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70013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docx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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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