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招标公告(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2025)



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  
    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
1
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0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7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本级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0632-33127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潇
    联系人电话:0632-5836333
 
(定稿)征集文件.pdf

交易公告.pdf

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征集人: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需求说明第三部分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五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征集公告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2-27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预算金额:0万元最高限价: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1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0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7日08时0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若对本次征集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方式:0632-33127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联系方式:李经理0632-5836333、1566520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632-5836333、15665207758sdmxzbtz@163.com第二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一、项目概况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委托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对预算项目资金需求、支出标准等开展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造价咨询和服务。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最高不超过15家入围供应商。二、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服务范围包括:(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政府专项债建设项目;(三)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四)支出总额及年度资金需求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需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五)其他需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活动的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三)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四)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核;(五)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七)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八)其他。服务标准:入围供应商报送的服务成果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8》、财政部门有关评审工作规定。三、服务要求: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评审工作。1、按照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机构内专业人员,依照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接受征集人的监督管理,对造价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征集人同意。3、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应有保密措施。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入围供应商与项目申报单位有利益关联关系,或评审项目可能影响入围供应商利益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项目评审。入围供应商参与相关项目评审后,不得向项目申报单位承揽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有利益关联关系的业务。同一入围供应商不得接受不同主体委托开展对同一项目的论证、评审等工作。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含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须一致。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社保缴纳证明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并能够在人社部门网站查询);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一致。若提供资料不全或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投标处理。需提供人员注册网站截图及链接,开标现场进行查询复核,如所报材料与网站不一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6、驻场服务、响应时间及现场工作服务要求:(1)财政部门对造价咨询机构从事财政投资评审人员进行登记核实,人员更换需书面告知财政部门;对造价咨询机构评审工作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登记存档,跟踪审计项目应长期派驻人员跟踪现场。财政部门不定期对造价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评审工作或外地企业在执业过程中未使用本单位人员、未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的行为,责令造价咨询机构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委托评审任务。(2)办公软硬件配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满足工作需求。一般情况下安排具体项目进行评审服务时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变更服务人员时须提前向征集人备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总公司中标分公司开展审计业务的,技术人员配备必须为投标时投入人员。分派领取任务、对接业务、编制、审核、复核等工作全程实名制登记,出具报告签字盖章人员必须与具体工作人员一致。(3)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征集人(或被评审单位)的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现场实际测量工作,编制征集人认可的详细做法,并做好量价核算工作,在保存现场测量影像资料的同时,同时保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实地开展工作的照片资料。(4)接到评审委托任务后10个小时之内能及时到达办理承接委托事宜,12小时内提出工作方案,确定服务人员名单。7、成交供应商收到征集人(或被评审项目单位)报送的完整齐全的项目资料后,应严格执行下列评审要求:(1)做好充分的评审准备,了解拟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项目所涉及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等信息。(2)评审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评审日志,全面、客观、详细反映评审工作全貌,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评审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断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评审过程中如遇到资料标注不全、资料缺失及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征集人,由征集人负责将所列问题提交项目单位,并将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给予反馈。(3)主要材料价格询价三家以上,并做好记录。(4)做好评审中的稽核、复核工作,内容包括:方法正确,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合法、合规;工程量计算正确;费用计取等合法、合理、准确;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合理准确;(5)完成评审工作底稿,出具初审意见(评审工作底稿要完整全面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做好评审结果(初审结果及之后每次调整结果)的三级复核工作,未经三级复核的评审结果不得发给征集人。评审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6)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私自出具控制价、进度、结(决)算报告等代表造价咨询单位意见的相关资料;(7)未经征集人把关,不得擅自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开评审情况;(8)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并对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9)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负责保全、保密;(10)凡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评审结果公正的,予以回避;(11)自觉接受征集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12)征集人或征集人其他合法要求。8、成交供应商组建的评审小组应独立开展工作,不得私自联系或留联系方式给被评审(或审核)单位。实地踏勘、现场取证、交换意见、协调争议等需要被审核单位配合的重要事项,应向征集人提出申请,由征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审核结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报告。评审中发现被评审单位具有违法违纪问题或与被评审单位存在争议时,应及时向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书面报告。9、建立健全对造价咨询报告的内部复核稽核制度与机制。10、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征集人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征集人予以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11、服务时限:接受委托的入围供应商应按照委托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概、预、结算审查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入围供应商对工程概算及工程预算的审查报告出具时限,服务时限:送审资料齐备的,项目评审应在以下时限内出具评审初步意见:(1)一般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不超过7日;(2)大中型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不超过15日;(3)特大型项目或特别复杂项目,可以适当延长评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评审期限:补充送审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检验、检测和鉴定,组织专家论证,组织评审数据核对等。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时间的,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12、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13、未经征集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就评审情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私自接触。14、在评审工作中,严禁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索贿、受贿、报销票据,不得接受附件11: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备注注:相关证明材料后附。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征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出现空项,不需要或者无相应数据的可填写“无”或“无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4: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设施、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产地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附件15:服务响应表项目名称:序号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及服务内容自行编制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评分办法自行编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和资料考核评分表参考模板,以考核时内容为准框架协议造价咨询机构项目考核表年月日项目名称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咨询机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事项扣分得分执行情况(20分)人员配备情况,实名工作制执行情况,擅自更换工作人员的,发现一人扣1分。5执行情况(20分)限时工作制执行情况,每拖后一天扣1分。5执行情况(20分)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认真、不积极,未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的,发现一次扣1分。5执行情况(20分)没按要求收集、整理、送达、传递各类评审资料的,发现一次扣1分。5咨询过程质量(50分)复核金额较造价金额误差率超10%的此项得分为0,超3%的扣10分,超1%的扣5分,低于1%的不扣分。20咨询过程质量(50分)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量、重复算量,每项扣1分。10咨询过程质量(50分)造价依据不准确、执行清单价、定额套项、取费不正确,材料定价依据不充分的,或存在清单漏项的,每项扣1分。10咨询过程质量(50分)工作底稿不详细、三级复核执行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完善、现场踏勘不到位、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审核不规范的每项(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5咨询过程质量(50分)不协助业主单位调查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材料询价记录不完整情况的,发现一次扣2分。5咨询成果质量(20分)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5咨询成果质量(20分)项目概况表述不全,造价依据论述不充分,编制说明不详尽的,每项扣1分。5咨询成果质量(20分)成果报告书所附资料不完整,不正确,每一项扣1分。5咨询成果质量(20分)单位盖章、造价复核人员签章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5项目单位反馈意见(10分)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局业务科室反馈意见,收到差评意见,每一条扣2分。10合计合计100考核人: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1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0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7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本级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方式:0632-33127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潇联系人电话:0632-5836333(定稿)征集文件.pdf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本包预算金额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单位:万元)枣庄市市中区财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政局造价咨询服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务机构框架协议1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0A采购项目(第一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阶段),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7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本级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方式:0632-33127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潇联系人电话:0632-5836333(定稿)征集文件.pdf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本包预算金额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单位:万元)枣庄市市中区财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政局造价咨询服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务机构框架协议1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0A采购项目(第一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阶段),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7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本级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方式:0632-33127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潇联系人电话:0632-5836333(定稿)征集文件.pdf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0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本包预算金额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单位:万元)枣庄市市中区财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政局造价咨询服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务机构框架协议1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0A采购项目(第一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阶段),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7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依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数量:当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大于等于19家时,确定得分前15名为入围供应商;小于15家大于2家时,则按20%淘汰率计算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1家(计算淘汰家数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2、最高限定单价: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中介机构付费办法》(枣财投〔2013〕2号)收费标准的50%执行。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1)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人:孔主任联系方式:0632-3312751;(2)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本级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联系方式:0632-33127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632-5836333、1566520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潇联系人电话:0632-5836333(定稿)征集文件.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