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长效治理 环境整治长效管理 临时存放点垃圾外运及处置招标公告(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询价采购公告
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G2024WXB085
项目名称: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230元/吨
各供应商书面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单价和总价低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政府城管部门核发的垃圾运输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8日。
获取方式:由各供应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221.229.221.172:9092/main)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6.2解密时间:供应商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4800088。
6.3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6.4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伍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响应文件交招标代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PDF电子档壹份),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将按投标须知“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作无效标处置。
6.5本次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6.6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773791819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1418903
询价文件-卫海村垃圾清运(第2次).docx
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GK2024WXA085招标人(盖章):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盖章):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二月六日备案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日 期:2025年02月06日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KG2024WXB085项目名称: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最高限价:230元/吨各供应商书面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单价和总价低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采购需求: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合同期限: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政府城管部门核发的垃圾运输许可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8日。获取方式:由各供应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自行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8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221.229.221.172:9092/main)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6.2解密时间:供应商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4800088。6.3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响应文件。6.4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伍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响应文件交招标代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PDF电子档壹份),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将按投标须知“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作无效标处置。6.5本次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6.6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37737918192、代理机构信息单位: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95141890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采购需求:卫海村为提升人居环境,在垃圾清理过程中将产生的秸秆、建筑垃圾及其它生活垃圾堆放到村临时存放点,现临时存放点已不能满足后续的垃圾存放。根据村庄清洁行动相关要求,卫海村拟将临时垃圾堆放点积存的垃圾进行清运,包括:垃圾清运、处置,全年约360吨。二、服务要求1、项目服务包括垃圾运输费用和处置,在响应投标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和对外协作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报价。2、中标方必须确保采用合规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工具进行装卸、储存及运输,并送达合法合规处置点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垃圾。3、中标方在运送垃圾前,必须将垃圾运送的处置点(单位)报招标人备案,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清运,对清运处置过程负全责,一旦出现安全、环保、城管等方面的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由此引起的各方处罚由中标方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三、相关费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合同价款中包括为完成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临时垃圾存放点垃圾外运及处置过程的运输、处置、服务、人工、质保、各项管理费、劳动保护、相关安全措施费、评标专家费、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也应包含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全部费用。最终结算时成交单价不调整,结算的工程量按甲方指令和实际清运称重的重量确定,按实际清运处置量乘以单价结算。四、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垃圾清运发生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双方就当月清运结算数量进行确认并核定处置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付款方式:次月底前,招标人将上月发生的清运、处置费用支付给中标人,乙方凭经洋口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项目合同、核定单(经验收合格)及发票与长沙镇卫海村股份合作社进行资金结算。三、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3、供应商须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采购人”为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供应商,“评标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3.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4.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开标程序:(1)公布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解密其响应文件;(3)采购人解密并导入响应文件;(4)开标结束。6.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8.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三.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价。2.评标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响应文件数量及密封、标记情况;(2)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3)供应商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供应商和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合格供应商对投标项目作出的报价为有效响应报价。5.成交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定,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随机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响应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由采购人确定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注:①.有效响应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响应文件。②.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响应报价。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④.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⑤.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修正后的汇总价格不得高于响应报价;若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后的汇总价格高于响应报价的,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响应报价保持不变。注:(1)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成交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报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供应商投标无效:(1)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响应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供应商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携带相关投标资料的备查原件到投标现场的;(8)供应商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9)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1)响应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2)响应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3)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的;(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230.00元/吨)(14)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5)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经办人若为近亲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等),视为串标行为,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0)若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1)供应商未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221.229.221.172:9092/mai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2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经评标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控制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报价要求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3.响应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且为最终报价。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评标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供应商应认真探勘现场,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处置、服务、人工、质保、各项管理费、劳动保护、相关安全措施费、评审专家费、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也应包含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结算时成交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结算的工程量按甲方指令及实际清运处置垃圾称重的重量确定。最终结算时成交单价不调整,按实际清运处置重量乘以单价结算。6.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评标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7.评标小组可以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8.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9.如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顺序由其他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六.投标要求1.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保证金:800元。2.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或银行汇票缴纳,同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1071280104000208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如东洋口港分理处注:银行转账凭证上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单位资格,其列入洋口港开发区黑名单。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2.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3.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3%。履约保证金在由成交供应商凭①经区交易中心备案的合同原件;②采购人签发的项目验收合格单后按规定退还(无息)。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网址见附件”(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评标专家费,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内。3、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须按规定在本项目所在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缴纳中标价的3%作为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1日内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递交区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办理以上相关手续并因此影响项目实施进程,甚至给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情节恶劣程度有权作出“取消中标资格或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等相关处罚措施。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查询。5、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对项目需求有解释权。6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④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⑥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7、采购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的制作及密封1.响应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二、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资审文件须按照序号进行装订。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评标委员有权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A、资审文件部分:*1.资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垃圾运输许可证;*6.投标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8.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B、经济标部分:*1经济标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六);*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七);注:1、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评审电子标后有疑异的,供应商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若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或所提供原件经评委会审核不通过的,则废标。2、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内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发现供应商持证(身份证)人与提供身份证不符的,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内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附件一:(正本/副本)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资审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投标承诺书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根据已收到的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采购文件后,愿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你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质量:合格。6.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愿缴纳成交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10.我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供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响应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六:(正本/副本)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经济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投标函致: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根据已收到的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我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愿以元/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单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方同意自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7.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10.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报价单项目名称: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吨)总价(元)1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将卫海村临时存放点垃圾(包括村垃圾清理过程中将产生的秸秆、建筑垃圾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外运及处置。360吨说明:1、投标人现场勘查,运距自行考虑,综合报价。2、报价表中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费、处置费、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利润、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费用等等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项目服务费用结算的工程量由招标单位委派专人全程跟踪登记核实后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清运处置重量确定。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0.00元/吨,各投标人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否则视废标处理。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合同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合同甲方(发包人):签订地点:乙方(承包人):签订时间:依照洋口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SZ2024WXA085号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数量(暂估)单位单价(元/亩)合计(元)1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将卫海村临时存放点垃圾(包括村垃圾清理过程中将产生的秸秆、建筑垃圾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外运及处置。360吨二、合同价合同单价:元/吨,总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注: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报价表中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费、处置费、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利润、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费用等等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项目服务费用结算的工程量由招标单位委派专人全程跟踪登记核实后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清运处置重量确定。三、合同期限:一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四、质量:合格。五:工程地点: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6、付款条件:1、结算方式:垃圾清运发生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双方就当月清运结算数量进行确认并核定处置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付款方式:次月底前,招标人将上月发生的清运、处置费用支付给中标人,乙方凭经洋口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项目合同、核定单(经验收合格)及发票与长沙镇卫海村股份合作社进行资金结算。七、其他相关要求1、乙方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在垃圾运输、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乙方在实施清运垃圾前,必须将垃圾运送的处置点(单位)报招标人备案,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清运,对清运处置过程负全责,一旦出现安全、环保、城管等方面的问题全部由中标方负责,由此引起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运输、处置,必须确保采用合规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工具进行装卸、储存及运输,并送达合法合规处置点处置,严禁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沿途随意倾倒垃圾。4、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甲方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5、乙方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自理。6、现场作业,由甲方指派专人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过程进行监督,乙方负责运送至指定地点,如乙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将不予付款、没收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九、履约担保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得到甲方同意后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十、安全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2、乙方施工的人员跟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对其人员安全负责,因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依法依规清运处置,甲方对其处置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3、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拖运杂物、垃圾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并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①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解除合同的;②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④乙方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5、甲方发现区域内杂物、垃圾进行人工清理并拖运不符合相关要求,乙方拒不执行或耽误甲方工期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十二、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承包人应标文件;3.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甲乙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律规定。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十六、合同见证备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各留存一份。甲方(发包人)(盖章):乙方(承包人)(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见证方(盖章):附件1廉政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就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项目特签订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团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义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和相关单位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采购单位:(公章)服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采购单位(甲方):如东县长沙镇卫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单位(乙方):为在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一、采购单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服务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服务单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服务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服务单位必须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路线行驶。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名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12.服务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采购单位或服务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均分别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长效治理 环境整治长效管理 临时存放点垃圾外运及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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