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025)
项目概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6418-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
1880
1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06 至 2025-02-1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58265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赵雨辰、孙薇,010-8116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孙薇
电 话: 010-81168577
招标公告和采购需求-同仁食堂经营外包.zip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0701-254106080207/012.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88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18801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联系方式:010-582657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雨辰、孙薇电话:010-81168577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了保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南区二期食堂所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住院以及全院职工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结合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本着办好食堂、服务医、教、研、防的宗旨,决定将医院南区二期食堂经营管理权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1南区二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1项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一年内),若试用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地点。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一年内),若试用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堂餐饮整体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餐饮工作标准方案、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案。2、针对本项目特点,投标人须提供的信息化管理方案,包含智慧订餐和职工智慧结算等及其他智慧餐饮服务功能等内容。(本项投标人自有的信息系统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的清晰复印件,合作的需提供与软件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及知识产权授权书的复印件,提供清晰的系统功能截图,不提供本项不得分。)3、投标人须提供的特色餐饮服务方案,提供的菜品等种类多样化。4、投标人须提供的一周食谱,且须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每2周更换食谱一次承诺。5、投标人须提供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对员工的工作职责有明确的划分和具体规定。6、投标人须提供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故障、人员更替等)和投诉处理方案。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预包装食品、饮品、外带成品半成品等(未经厨房加工)食品售卖价不能超过周边5公里内市场零售价格,此类食品进货价格与售卖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最终服务商的运营管理费。2、最终服务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院内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早餐、中餐、晚餐、节假日餐、营养膳食、产科餐、儿童餐、肠内制剂、住院病人加餐、陪护人员的就餐、手术加餐及其他饮食保障。以满足各类就餐需求为目的,开展精细化服务;采购人安排的临时保障就餐和配送等。3、服务对象:负责住院患者及家属约969人左右、早餐约969人、中餐约969人、晚餐约969人,日均加餐约40人次(半流食等膳食上下午各一次)。职工餐,医院在编人员(含合同医护人员)约2000人,早餐约1000人次,午餐约900人次(含外送),晚餐约50人次,夜餐约20人次,住院患者、医院职工约日均就餐约4800人次左右。4、经营目标:科学管理,合法经营,互利双赢,实现服务行为规范化,饮食结构营养化,饭菜质量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保障住院病患和职工营养膳食基本满意度。5、运营管理费:职工餐区、病人餐区预估年运营管理费约人民币940万元(点餐、包伙并行)。6、采购人提供:现有职工食堂水、电、燃气、粗加工间、制作间、厨房、主食间、厨具、灶具、冷库等设备设施,最终服务商后期改造或增加的所有设备设施费用全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其相关的燃气、空调、水、电、油烟清洗、洗碗机等设备设施更改、添加和维护所有费用由最终服务商负担。采购人不提供住宿,最终服务商人员住宿场地、设备设施等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支付。8、结算方式:采购人负责管理所涉相关职工餐、病患者餐等服务项目的订餐、售卖、结算等收费系统,定期结合月度考核结果,付与最终服务商相应的费用。9、服务考核:采购人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伙食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听取伙食意见。定期在食堂进行饮食满意度的调查,以此作为考核最终服务商服务的依据。住院患者及职工满意度不能低于百分之九十三;医管中心患者膳食满意度排名不得低于10名二、南区二期外包食堂服务内容:1、经营管理模式:南区二期外包食堂采用“全托管经营管理模式”。【1】职工餐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二期食堂经营管理,担负医院南区职工堂食膳食早餐、中餐、晚餐、加餐、配餐、送餐、清真餐等服务,提供院职工各类早餐(不能少于30种,并免费提供小菜2种以上)、点餐(不能少于10种)、自助餐(不能少于20种)、明档风味特色餐饮(不能少于4种)、风味小食(不能少于4种)及冷荤食品(不能少于8种)、主食(不能少于10种)、汤粥(不能少于10种)、手术室各类售餐(不能少于25种)等售卖服务形式。并满足各部门24小时实时加餐及免费配送服务。【2】病人营养餐:在严格遵照临床营养科膳食医嘱基础上每日为采购人二期住院患者提供普通治疗套餐(不能少于4种)、糖尿病餐套餐(不能少于2种)、半流、流食(不能少于2种)、产科套餐(不少于两种)、儿童套餐(不能少于两种)等特殊饮食和特色点餐、清真餐(不能少于4种)等治疗膳食制作及配送服务,满足各部门病患者实时24小时加餐免费配送工作。【3】食堂区域外送餐如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有院内食堂区域外工作餐(如送餐至科室、手术室等)以及院最终服务商采购人要求完成制作和运送。送达后采购人用餐人员需在《客饭单》或《送餐确认单》等签字确认。《客饭单》、《送餐确认单》等采购人要求的膳食服务属于采购人售卖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且由此产生的收入计入投标人营业额。【4】南区二期食堂坚决不得采购、销售、存放烟、酒等医院禁售商品,2、供餐规模:【1】职工餐区:(1)餐厅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夜班用餐(含送餐)、值班餐(含托班餐)、清真餐、订餐及手术室、门诊、病房等区域外送的餐饮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餐服务,同时承担其他临时安排的供餐任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必须向采购人就餐人员提供正常工作餐,满足各部门实时24小时加餐免费配送工作,。(2)经营膳食品种:①提供各类早餐(不能少于30种,免费提供2种以上的小菜)、大众菜(高中档位为主)(不能少于20种)、小炒(不能少于10种)、明档风味特色餐饮(不能少于4种)、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不能少于8种)、主食(不能少于10种)、汤粥(不能少于10种)、手术室各类售餐(不能少于25种)等。②伙食要求:提供小炒、现点现制作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花样品种要求:(3)服务时间:早餐6:50--8:30;午餐10:30--13:30;晚餐16:30--19:00;夜餐20:00--22:00(点餐、送餐)及满足各部门实时24小时加餐免费配送工作,(4)定期举办美食节等活动。每逢传统节日,开展特色活动。(5)消费方式:采购人患者和职工及其它人员必须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消费(采购人客饭、工作餐除外)。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非采购人财务系统)形式结算。【2】病人餐区:(1)每日各类早餐(不能少于6种)、普通膳食(含清真类不能少于4种)为自由选餐;治疗膳食(含清真类不能少于2种)、糖尿病餐套餐(不能少于2种)、儿童套餐(不能少于两种)、产科套餐(不少于两种)、实验餐、各种肠内营养制剂糖尿病餐套餐(不能少于4种)、半流为包伙制。(2)治疗膳食(含清真类)、实验餐、各种肠内营养制剂的食谱由采购人临床营养师提供食谱明细。(3)供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上午加餐9:00--10:00、下午加餐15:00--16:00、晚夜餐加餐19:00--22:00。加餐营养膳食主要为半流食、清流食、流食,及满足病患者实时24小时加餐工作。(4)营养膳食配送:为采购人住院患者用餐提供送餐服务,送餐至指定地点。患者饮食要按照营养配餐要求准确无误送至病房到病人。(5)每逢传统节日免费为住院患者提供节日特色服务(不含治疗膳食)。(6)消费方式:最终服务商所有营业收入必须进入采购人财务系统,包括患者智慧订餐系统、职工售卖系统及各种工作餐、客饭、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人区域外送餐等,最终服务商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形式结算。三、采购人负责及义务:1、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二期现有场地、住院患者食堂和职工食堂水、电、燃气、粗加工间、制作间、厨房、主食间、冷库、洗碗机等设备设施。设备清单将在医院和投标人交接时,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2、监督和审批最终服务商的食品入口率和销售价格。3、为保障食材安全可靠符合采购人营养膳食标准需要,最终服务商所用全部食材均需向采购人采购人指定食材供应商采购。为避免食材浪费,合理利用食材,按采购人采购人要求,每月末双方库房人员盘点后,最终服务商实际使用食材费率=营业额100%-中标运营管理费率,如:当月营业额100万,中标运营管理费率为49%,则支付最终服务商运营管理费:100万*49%=49万,则最终服务商当月实际食材费用不能超出51万,超出51万部分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采购人可从支付最终服务商的月度管理费中扣除。4、采购人将派遣食堂运营监管人员负责最终服务商的全方位运营监管、协调工作,医院有权监督、检查最终服务商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有权要求最终服务商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对最终服务商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销售情况;(2)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最终服务商人员的卫生情况;(3)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等情况;(4)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5)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6)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工作执行情况;(7)采购人有权对食堂、餐厅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8)定期更换菜谱,保持不同口味职工的膳食营养美味需要。(9)其他情况5、最终服务商经营期间更换项目负责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并及时上报更换人员资料。·四、最终服务商负责及义务:1、最终服务商负责购置燃气并保证燃气正常使用;承担餐厅经营场所所需水、电能源消耗的全部费用、工服清洗费用和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清洁和餐厨具洗刷消毒、厨余垃圾清运费用及相关设备费用、灭蚊虫、油烟清洗和洗碗机维护等一切费用。2、按相关消防法规定,排油烟系统清洗严格按照每30天清洗一次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清洗,排油烟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消防安全隐患,如出现未及时维修或清洗的情况,第一次将处以一万元处罚,第二次将处以两万元处罚(以上处罚从运营管理费中扣除),第三次采购人可解除与服务商签订的食堂外包合同,最终服务商负责本区域全部烟道清洗及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监管验收并存档备查)、餐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设备添加及更新的费用。3、最终服务商负责餐厨具丢失及自然损耗率等费用。4、在采购人有空间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最终服务商可以对食堂后厨及就餐区进行改建和扩建,改扩建方案需采购人认可和监督,改建和扩建等方面的第三方公司相关资质齐全,所有投资费用由最终服务商负责。改造期间不得影响患者及职工的用餐,具体方式与采购人协商。最终服务商在需要对一期厨房进行必要设施、设备投资,并必须符合采购人整体要求。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所属人员在院内违法乱纪,或造成火灾、触电、疫病、伤亡等事故,或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和最终服务商之间的劳动纠纷、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等问题,一切责任由最终服务商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期间因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5、最终服务商提供住院患者智慧订餐和采购人职工餐智慧结算系统并提供较好的智慧餐饮服务内容。相关系统软、硬件及维保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如:职工食堂智慧订餐、售卖、智慧结算、人脸识别、送餐等。6、最终服务商对患者营养餐及职工餐定价必须由采购人和最终服务商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服务商不得自行调价及随意调整服务内容等。当出现食品、原材料等成本发生较大变化致使物价指数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影响到供餐成本,以及影响到采购人职工就餐、住院患者用餐满意度时,双方应当协商调整餐标,以保证采购人的供餐正常进行。采购人有权对最终服务商的经营状况以及成本、利润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和审计,对主副食品售价进行统一审核。7、合同期内最终服务商必须负责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二包现象。8、最终服务商营业额收入包含住院患者和采购人职工用餐刷卡收入和采购人要求的食堂区域外送餐或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收入,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形式结算。9、最终服务商负责制定人员组织架构图。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需由采购人监督。10、售卖现场最终服务商员工与采购人员工发生吵架,打架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终止合同,风险金不予退还。11、盘点采购人所有固定资产(附带明细)交由最终服务商使用,采购人固定资产,最终服务商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不得借用外部使用,并及时维修保障相关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违反者按设备原价赔付采购人。12、最终服务商在经营中严禁向下水道直接排放剩饭、剩菜和其它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垃圾。如发现因食堂违规排放引起下水道堵塞,由最终服务商负责疏通,并接受采购人处罚。13、最终服务商经营期限内承担食堂操作间水、电、燃气、厨房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维护、检修和零件更换的费用(包括采购人提供给最终服务商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水、电、暖气管道线路的主体改造权限由采购人管理。最终服务商根据经营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对经营场地改建、扩建、拆除,不允许私自处置采购人资产。若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备案后方可执行,所有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14、最终服务商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采购人多次纠正或处罚投标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5、采购人有权依照国家及地区、行业、企业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最终服务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有权要求最终服务商对违规及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指定期限内最终服务商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由采购人扣除质量保证金3000元,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5%考核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16、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最终服务商执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情况,如有最终服务商违反,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指定期限内最终服务商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由采购人扣除质量保证金3000元,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5%考核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17、最终服务商经营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采购人编制外职工参与食堂等工作。编制外职工由承包商管理及一切薪资费用由最终服务商发放。18、承包合同结束或其它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最终服务商有责任在采购人的要求下积极为后续经营方提供全方位无偿配合,并保证住院患者智慧订餐和采购人职工餐订餐、售卖、结算系统、厨房、餐厅等各项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最终服务商用医院所有设备设施及最终服务商后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全部归采购人所有。19、设立考核管理和安全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为最终服务商3个整月份营业额。如:2024年5月结算2023年12月的费用,2024年1月、2月、3月营业额为绩效管理和安全质量保证金。20、在合同期内如有患者或职工对最终服务商进行12345等形式投诉,医院扣除最终服务商当月运营管理费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21、各大重要节日最终服务商负责餐厅的装饰和免费为采购人职工发放提供水果、生日蛋糕、各式糕点等小食品。22、承包方必须取得含有“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五、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6.5最终服务商人员数量要求:最终服务商运营人员数量最少不能低于59人,其中,厨师23名,服务员10名,配膳员12名,厨工8名,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前厅主管1人,营养师1人,库管1人,住院患者膳食沟通员:1名。采购人最终服务商必须安排固定于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前厅主管、营养师、厨师长、厨师及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2、最终服务商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其人员费用由最终服务商自行承担。最终服务商配膳员负责膳食配送,订餐、结算、沟通等营养膳食服务等工作,不得参与厨房内的具体工作,如:切菜、配菜、粗加工等工作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住院患者、职工满意度等综合评定,投标人应按承诺保证入口率和采购人住院患者每月、职工每季度满意度均在93%以上。六、服务规格要求:1、总体要求:【1】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6)《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7)《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8)《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9)《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10)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1)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12)关于北京市临床营养质量控制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2】采购人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采购人职工满意度调查:每月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每季度职工满意度调查表中“满意”和“一般”两项之和不低于93%,调查对象采购人住院患者、采购人职工。饭菜价格须由采购人和最终服务商双方协商制定。【3】遵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内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4】本项目不以盈利为目标,最终服务商有义务确保收支平衡。【5】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6】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三级以上)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2、服务人员要求:【1】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2】认真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即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最终服务商拟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且具有采购人职工食堂相关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4】售卖服务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要有一定的沟通及理解能力,会使用现代办公设备,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踏实认真,且具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5】所有服务人员需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6】岗位配备齐全,项目负责人/食堂经理由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7】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思想端正,责任心强。【8】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服装干净卫生。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卫生不合格不得上岗。【9】各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为与最终服务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并且在采购人与最终服务商双方均有登记备案记录。【10】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最终服务商所有人员不得有犯罪记录。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中级及以上资格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餐厅项目经理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2)前厅主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投标人需提供前厅主管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3)营养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具有临床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资格或其他同类证书。4)餐厅项目经理、前厅主管和营养师均应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相同岗位工作5年以上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2)厨师长任职要求:具有高级厨师证(高级技师)及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相同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验;掌握厨房管理专业理论,熟悉菜点烹饪要求主要菜系的烹饪操作及厨艺特长。投标人需提供总厨师长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3)红案厨师长任职要求:具备高中级烹饪技术水平和等级证书及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相同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验;精通热菜制作的相关知识并掌握相关技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培训合格上岗。投标人需提供红案厨师长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4)面案厨师长任职要求:具备高中级烹饪技术水平和等级证书及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相同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验;精通面点制作的相关知识并掌握相关技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培训合格上岗。投标人需提供面案厨师长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5)厨师任职要求:(5.1)西餐厨师:具备高级烹饪技术水平和等级证书,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5.2)其他厨师:具备中级及以上烹饪技术水平和等级证书,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6)配膳员任职要求: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配餐员证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基本膳食要求;能够及时与病房沟通,准确送递饮食医嘱;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7)库房管理人员任职要求:熟知财务知识并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3、设备、器具要求:【1】采购人提供一期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现有设备、餐饮工具、冷库等设备设施。最终服务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合理使用,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及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安全管理。对由于因最终服务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由最终服务商负责,且该费用不列入经营成本。【2】最终服务商根据需要在食堂中添加和更新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等一切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3】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4】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5】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6】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4、食堂管理要求:【1】建立项目运营管理方案,方案应满足医院的各项服务需求和要求,并且由采购人负责监管。【2】制定收支管理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建立食堂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采购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含住院患者、职工)、食品中毒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考勤等,医院亦可依最终服务商建立的制度对其进行考核,若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对最终服务商进行相应的处罚。【3】制定采购方案及采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优化采购方案及采购计划。【4】制定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案,符合北京市相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及污水排放要求。餐厨垃圾管理要求:(1)对采购人餐厨垃圾实施处理率达100%的原则,需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星等级的标准。(2)最终服务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严禁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并用标识注明。【5】避免浪费,最终服务商应制定相应的节约、节能、节材方案。【6】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安全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堂工作标准要求:按照采购人和最终服务商双方制定的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认真执行。【1】放置调料的案台无油滴、酱油滴等液体调味品或精盐、味精、白糖等固体调味品以及汤汁、菜片等;料缸内的液体调味品表面无飘浮其他液体或固体调味品等;料缸内的固体调味品表面,无沾染或落有液体或其他固体调味品等。【2】灶台、灶前墙壁及其周边无油滴、酱油滴等液体调味品和汤汁等痕迹及菜片、油水等。【3】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统一着装(工作帽、工作衣、工作裤等),着装干净、卫生无污渍、不湿不油。【4】双手指甲长度不超出指肚1.5mm;头发须全部包在工作帽内。【5】灶台抹布干净卫生,做消毒处理,分类使用,不用时洗涤干净叠放整齐。【6】餐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7】各项卫生符合餐饮卫生标准。【8】在各个工作环节包括采购、运输、加工制做、配餐、送餐都应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在管理中注重各个细节。【9】除一次性餐具外所有餐具定期进行消毒,做好记录、签字工作。【10】治疗膳食制作要符合对疾病的规定要求,管理营养师要进行监督及检查。对不符合治疗膳食要求的按照治疗膳食质控流程执行。【11】治疗膳食尝膳由营养师完成,并配合完成记录。【12】肠内营养制剂室要符合临床营养质控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肠内营养制剂室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营养师定期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整改;每天按规定进行紫外线灯消毒,并记录;肠内营养制剂室闲杂人员勿进。【13】冷荤间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冷荤间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投标人定期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整改;每天按规定进行紫外线灯消毒,并记录;冷荤间闲杂人员勿进。【14】清真类餐饮的制作,要符合标准及政策规定。【15】每日制备膳食均需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16】不得在操作间内洗衣服,不允许在配餐间及食堂内洗与餐饮无关的任何物品。6、收支管理要求:【1】财务台账管理:食堂应建立财务台账,台账应真实、详细、准确,便于医院审查。【2】收费方式:采购人患者和职工及其它人员必须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消费(采购人客饭、工作餐除外),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形式结算。【3】成本管理:最终服务商向采购人提供采购计划及采购方案,按采购人批准的采购计划和方案向采购人指定食材供应商进行采购,食堂运营管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年度确保收支平衡。【4】采购人负责管理收费系统,定期按收费系统统计的营业额结合月度考核结果向最终服务商支付相应运行服务管理费用。采购人向最终服务商支付营业额,其中营业额收入的不超过50%作为最终服务商的运营管理费。【5】统计统筹:定期统计分析经营状况,动态调整运营费用,使成本费用可控。7、库房管理要求:【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混放。【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4】储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6】建立库房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7】食品库房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8、考核及奖惩措施:采购人要求最终服务商每月对住院患者、每季度对采购人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一次,满意度调查表中“满意”和“一般”两项之和低于93%,出现一次扣除金额一万元,连续两次扣除金额伍万元,连续三次采购人有权利终止服务合同;给采购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除提前终止合同外,最终服务商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采购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最终服务商,最终服务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最终服务商需在医管中心系统的“患者膳食满意度”排名中到达前十名以内。若排名未达到前十且对采购人造成考核影响的,最终服务商应按约定给与相应金额的处罚;若连续三次排名未达到前十五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七、工作规范要求:1、餐厅提供早餐、中餐、值班餐(含托班餐)、晚餐及夜班用餐(含订餐、送餐),手术室、门诊、病房等区域配送的餐饮服务。2、食堂采用刷卡等形式,院内配送餐采用手持POS机刷卡等形式医院患者和职工及其它人员必须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消费(采购人客饭、工作餐除外),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形式结算。3、餐厅根据(“伙食要求”)制定价格,每周食谱、菜品售价报采购人审定,接受采购人对每周出售主副食的定价审核(未经批准最终服务商不得擅自调整价格)。4、伙食要求:最终服务商需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每2周更换食谱一次。【1】采购人住院患者营养膳食要求:(1)制定合理科学的食谱,完善饮食结构。(2)符合不同住院患者的营养需求及治疗膳食的要求。(3)根据患者口味,结合营养需求制定标准食谱。(4)丰富经营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定期征求患者意见。(5)按季节适时调节,充分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6)保证菜品色、香、味和送餐温度。(7)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8)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9)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10)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11)应设有专用治疗灶,有专门的营养厨师负责病房营养治疗膳食的制备;严格按照营养师配置的食谱执行,对配备的治疗膳食食谱有不明之处及时与采购人临床营养科沟通,不得擅自更改食谱。(12)除采购人临床营养科和膳食科负责治疗膳食情况外,最终服务商营养师有尝膳义务,做好尝膳记录、签字工作。如未达到营养治疗的要求,有权要求重新制备,所造成的损失由最终服务商负担。(13)肠内营养制剂室按照北京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服从采购人临床营养科对营养膳食管理的质控和监测,治疗膳食食谱、肠内营养配方均由采购人营养师负责制定,最终服务商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营养师制定的营养膳食单制作患者营养膳食。(14)提供大众菜、小炒、风味特色餐饮,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提供各种治疗餐(含肠内营养制剂),保证每天食谱不重样。用餐时间及营养膳食种类要求(表1)说明:表1:用餐时间及营养膳食种类要求营养膳食用餐时间营养膳食种类及要求备注早餐7:00—8:00每天不少于6个品种(3种以上主食和3种以上汤粥品种)治疗膳食(上午)加餐9:00—10:00半流食、清流食、流食(2种以上)午餐11:00—12:0020种以上热菜,荤素各半,3种以上主食和3种以上汤粥品种治疗膳食(下午)加餐15:00—16:00半流食、清流食、流食(2种以上)晚餐17:00—18:00提供20种以上热菜,荤素各半;3种以上主食和3种以上汤粥品种治疗膳食(晚)加餐19:00—22:00半流食、清流食、流食(2种以上)(15)出餐时间:用餐时间前40分钟。【2】医院职工伙食要求:(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的菜品。(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4)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5)提供大众菜、小炒、明档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吃及冷荤食品;饭菜现点现制作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6)花样品种要求:早餐每天不少于30个品种(含面点类、汤、粥类),免费供应小菜2种以上;午餐每天不少于60种(含面点类、汤、粥类25种以上;菜类35种以上,荤素比例适中);晚餐每天不少于20种(含面点类、汤、粥类8种以上;菜类12种以上);夜餐每天不少于20种(含面点类、汤、粥类8种以上;菜类12种以上);明档风味特色餐饮,午、晚餐每天不少于20种,保证每天食谱不重样。(7)出餐时间:用餐时间前15分钟。【3】订餐送餐要求:(1)严格执行饭菜出餐时间和做好订餐服务工作。(2)订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送餐,保证菜量。(3)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送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4)合理安排送餐人数,做到指定送餐地点,保证送餐质量。5、账目每月公布一次,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相关部门检查。6、建立库房进销存管理台账系统,并认真落实出入库程序。7、不得在承包区域内加工与本项目无关的食品向采购人外部提供。八、最终服务商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终服务商需负责本项目的二期食堂烹饪、售卖提供全程供餐服务包含的事项;2、最终服务商负责本方人员的各项费用(含人员招聘、体检及管理);3、最终服务商负责必要的餐饮设施、设备的投入包括明厨亮灶、部分餐具桌椅、智慧系统所需软硬件、防疫感控有关设备设施等;4、最终服务商负责本区域房屋设施、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更新、燃气、空调、水、电、烟道油烟清理、厨余垃圾清运及相关设备等所有费用,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改造、扩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等问题;5、最终服务商负责工服清洗费用和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清洁和餐厨具洗刷消毒、灭蚊虫等费用;6、最终服务商负责餐厨具丢失及自然损耗率等费用;7、最终服务商负责承包区域内安防、消防、食品、疫情、生产等安全责任。8、所有食材采购向采购人指定供应商采购并接受医院监管。九、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一年内),若试用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经营要求:1、工作要求:【1】采购人对最终服务商实行监督和管理:(1)有权对最终服务商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食品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2)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时,向最终服务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最终服务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如因最终服务商原因造成延误开餐,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最终服务商应负责赔偿。(3)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最终服务商制定的用餐标准。(4)采购人有权要求最终服务商服务管理人员和主要厨师相对固定,并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最终服务商需更换管理人员和主要厨师,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2】最终服务商:(1)最终服务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2)最终服务商必须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3)最终服务商人员在医院和工作过程中负安全责任,如最终服务商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最终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4)最终服务商对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及患者的投诉应及时妥善解决并提出整改方案交由采购人存档备案。(5)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以下任一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最终服务商负责:①最终服务商在经营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②员工满意度85%以下;③未经采购人批准把采购人食堂的部分经营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经营等等。2、最终服务商必须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等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使用,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采购人统一管理,采购人根据就餐员工和患者实际消费情况于第5个月向最终服务商支付当期(第1个月)运营管理费,第2个月、第3个月、第4个月的运营管理费作为质量保证金暂扣于采购人(如:2024年3月结算2023年11月的运营管理费,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的货款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最终服务商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账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必须采购人订餐系统内实施消费,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形式结算,若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管理和安全质量保证金。如遇变化将以采购人需求为主与最终服务商协商制定,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3、最终服务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最终服务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最终服务商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4、最终服务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最终服务商负责。如厨房设备操作、用电、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最终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现有二期病人食堂全部厨房设备设施,最终服务商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添置保证食堂正常开餐所需的一切厨房设备设施及用品。6、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做好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更新、添置物资等记录及相关文档留存,以备采购人监管。7、最终服务商所使用预制菜品或半成品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同意后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