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和用具 教学、实验用桌 学生课桌椅招标公告(安岳实验小学2025)



项目概况

2024年家具和用具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012
项目名称:2024年家具和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64,98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二、监督管理部门:
安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453615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岳实验小学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外南街303号
联系方式:1532849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028-2452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婷
电话:028-24520193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第二次挂网的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4,98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4,98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5010203 教学、实验用桌学生课桌椅2,310.00(套)364,980.00工业是否否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学生课桌椅2,310.00(套)364,98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5010203 教学、实验用桌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椅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四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5010203 教学、实验用桌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椅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学生课桌椅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规格:单腿升降式,桌620×420×(670~790)mm,椅360×380×(380~460)mm;材质及要求:2、桌面:采用≥15mm厚优质中纤三聚氢胺板,四周无接头注塑封边,近人边呈弧形;3、课斗:桌斗采用≥0.8mm优质冷轧钢板整体冲压成型,规格:≥500*300*155mm。4、桌立脚:采用≥20mm×30mm型材管,壁厚≥1.2mm。5、桌脚:采用≥60mm×30mm椭圆管,壁厚≥1.2mm,脚底安装防滑及防噪音胶套。6、课桌为隐藏式螺丝升降,最低可调节到670mm,最高可调节到790mm,五档升降。7、椅立脚:采用≥60mm×30mm型材管,壁厚1.2mm。8、椅为隐藏式螺丝升降,坐高最低可调节到380mm,最高可调节到460mm。9、椅面规格:坐板≥380*360*15mm,背板≥360*170*15mm,采用≥15mm厚优质中纤三聚氰胺板。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2★交货地点安岳实验小学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学生课桌椅,货到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货到安装到位进行验收:根据学生课桌椅参数进行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桌面、课斗、桌立脚、桌脚保修1年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无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采购包1:特别说明:1、该项目涉及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以财库〔2019〕19号文件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涉及的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以财库〔2019〕18号文件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第四章评审办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询价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询价小组成员在签署询价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4.2.询价小组一、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询价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询价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询价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询价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询价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4.3.评审程序4.3.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4.3.2.停止评审的情形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通过交易系统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提供承诺函;(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pdf,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4.3.4.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技术评审按照询价通知书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审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3商务评审按照本询价通知书的商务要求进行评审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询价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4.3.5.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四、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询价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4.3.6.询价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4.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询价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响应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响应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供应商并列的,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4.3.9.出具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获取询价通知书但未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采购活动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询价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报告。4.3.10.询价争议处理规则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询价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4.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价格评审100.00%评审价格=响应报价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4.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代理机构在询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询价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询价通知书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4.7.询价小组义务询价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询价通知书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8.询价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询价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和用具 教学、实验用桌 学生课桌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