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耳机招标公告(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25)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现对烟台机场无线耳机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邀请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方: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名称: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
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工信部颁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须具有五年来机场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四、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五、采购理由:本项目原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项目发布两次公告,仅有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响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除依法必招项目外,其他招标项目发布两次公告只有1家投标单位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现申请采购方式变更为直接采购,邀请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参与此次项目。
六、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5-5139798 电子邮箱:ytjclcw@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耳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