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 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5)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交易公告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余发改中心〔2024〕3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原15省道)交叉口,与235国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义创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78.043。项目主线全长约4.58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26~27m,其中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项目总用地214.108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8亿元。
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考虑通北路至终点现状无水杉,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其余主线路基标准宽度26~27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向招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且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
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止,约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1-88729303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谢璐璐
电      话:18267345090
 
2025年2月7日

公告.pdf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文件).zip

彭余线(15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余发改中心〔2024〕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原15省道)交叉口,与235国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义创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78.043。项目主线全长约4.58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26~27m,其中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项目总用地214.108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8亿元。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考虑通北路至终点现状无水杉,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其余主线路基标准宽度26~27m。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向招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且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止,约30日历天。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7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729303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楼联系人:谢璐璐电话:182673450902025年2月7日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4815001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文件的递交26.发布公告的媒介27.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9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10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21.总则131.1项目概况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费用承担14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41.9踏勘现场141.10投标预备会141.11分包141.12偏差142.招标文件152.1招标文件的构成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6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63.投标文件163.1投标文件的构成163.3投标有效期163.4投标保证金163.5资格审查表17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173.7投标文件的编制174.投标18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84.2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开标196.评标206.1评标委员会206.2评标原则206.3评标206.4评标结果公示206.5评标结果异议207.合同授予217.1定标217.2中标通知217.3履约担保217.4签订合同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重新招标228.2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投诉2310.其他规定2310.1联系方式2310.2行贿查询2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4附表二:中标通知书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总则31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31第四章合同格式34技术服务合同35附件一:廉政合同格式40第五章服务范围及要求4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卷商务文件46一、投标人自评表48(一)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自查表48(二)投标人商务文件自评表(具体以评标办法中的内容为准)49二、投标函5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5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1(二)授权委托书52四、资格审查表53五、其他材料59第二卷技术文件60目录61一、技术建议书62第三卷报价清单63第一章招标公告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余发改中心〔2024〕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原15省道)交叉口,与235国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义创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78.043。项目主线全长约4.58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26~27m,其中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项目总用地214.108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8亿元。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考虑通北路至终点现状无水杉,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其余主线路基标准宽度26~27m。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向招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且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止,约3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729303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楼联系人:谢璐璐电话:182673450902025年2月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号联 系 人:陈工电 话:0571-88729303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楼联 系 人:谢璐璐电 话:18267345090邮 箱:506509174@qq.com1.1.2项目名称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1.1.2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1.2资金来源财政出资1.2出资比例/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服务期 30 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发送日期为准)。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06509174@qq.com邮箱。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2款细化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余杭小额交易平台网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2.3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款细化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余杭小额交易平台网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是,最高投标限价为89172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资格审查表及报价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后再补交2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名称: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投标文件在202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4.2.5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对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2.1开标程序(第一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5.2.4开标程序(第二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余杭区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4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公示3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9.5投诉监督机构: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区政府4号楼电 话:0571-895184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1.2投标文件的构成双信封,投标文件构成如下: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投标人自评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表;(5)其他材料。第二卷技术文件(1)技术建议书。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第三卷报价清单(1)报价函;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相关部门。7.1定标第7.1款细化为: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10.2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显示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 段资质等级要求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注:本表所要求的资质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清晰复制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的清晰复制件、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清晰复制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标 段业绩要求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标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仅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专业名称有个别文字不完全一致但是表达含义相近的予以认可),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组其他人员2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 段信誉要求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标段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注:1、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及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仪器设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按照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评价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12)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3)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且严禁转包。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范围及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3.2.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表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5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合同授予7.1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2名。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向中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招标人不得以压低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和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等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第7.4.5项规定的情形;(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招标人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规定10.1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项目负责人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专题服务名称)服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专题服务名称)服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制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制件);(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40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9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8分c.投标人的信誉3分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20分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编制6分e.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6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分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2分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2分评审要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人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2.9第二信封澄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 评分值(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40分i.投标价 40分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9分类似项目业绩15~19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增加承担过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类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8分项目负责人资格9~11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每增加承担过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类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8分项目组成员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6~7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①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c.投标人的信誉3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3分①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②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注:需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c.投标人的信誉3分不良信誉扣分-2~0分近1年以来(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近3年来(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做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续上表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评分标准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编制5.4~6分对招标项目功能、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基本正确,总体编制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基本分5.4分;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总体编制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0.6分。e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4~6分对招标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把握基本准确,所提出的措施基本有效可行的,得基本分5.4分;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所提出的措施有效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0.6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3.6~4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基本分3.6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酌情加分,最多可加0.4分。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8~2分基本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基本分1.8分;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2分。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1.8~2分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2分。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i.投标价40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60%(含)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i.投标价4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4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2.1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信封详细评审。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4编写评标报告。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一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独立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并署名,并且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所有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6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9第二信封澄清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仍认为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评审和推荐。2.1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技术咨询合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1)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2)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2.咨询要求:(1)对于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2)技术方案确定必须向甲方汇报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下阶段工作需要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资料,并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3.咨询方式:编制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完成经专家评审通过且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服务期:签订合同,发包人下发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评估报告。在发包人下发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最终稿【包括文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提供立项文件等相关文件;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2)配合乙方开展现场查勘和现状调查工作;(3)协助组织专题审查会;(4)协助乙方进行公众参与。3.其他:按第四条的要求及时支付合同经费。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提供技术资料,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费用,如有缺项、漏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因设计调整或其它原因需要增补安评工作内容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配合。合同总价为:元。合同总价应包括方案编制、资料整理、测量、专题技术论证会、会务费(含评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提供发票(符合甲方要求)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项目成果归双方所有,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资料、文件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使用。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供书面相关专题送审稿与修改后的正式稿,另加电子资料一套(U盘)。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标准。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相关专家或部门审查通过。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将方案编制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已支付的报酬还应支付给甲方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2.乙方提交专题报告报批稿每逾期交付一天,应承担2000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时间达10个日历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成果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等由乙方原因导致未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且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利用的技术及资料等不侵犯其它第三方权利,由于乙方侵权引起纠纷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协调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2.负责进度的落实。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三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2.双方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3.双方经协商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廉政合同格式廉政合同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发包人(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水运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6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甲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第五章服务范围及要求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原15省道)交叉口,与235国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义创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78.043。项目主线全长约4.58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26~27m,其中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项目总用地214.108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8亿元。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考虑通北路至终点现状无水杉,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其余主线路基标准宽度26~27m。2、服务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向招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且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等。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止,约30日历天。3、报价要求①、投标人按招标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时间进行投标报价,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投标报价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办公和生活设施费、交通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有关部门评估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行政审批费、配合报批、公示、登报等的相关费用、风险因素、监测、其他测试项目及辅助工作等为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但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②、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③、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服务工期、服务质量、人员到位等方面的承诺。④、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整个服务时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4、技术要求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浙江省关于此方面的文件、规定。承包人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受托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目录一、自评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审查表五、其他材料1、投标人自评表(一)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自查表投标人:序号资格要求投标人自查情况及相关说明所在页码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2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3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内容(二)投标人商务文件自评表(具体以评标办法中的内容为准)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投标人自评分制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投标人自评分制证明材料所在页码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9分类似项目业绩15~19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增加承担过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类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8分项目负责人资格9~11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每增加承担过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类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8分项目组成员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6~7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①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c.投标人的信誉3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3分①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②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注:需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c.投标人的信誉3分不良信誉扣分-2~0分近1年以来(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近3年来(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做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合计注:上述内容具体以评标办法中的内容为准。二、投标函(招标人全称):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___号至第___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进行投标,其中投标价详见报价函。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要求的(专题服务名称)服务任务。3、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现任职务:______职称:________。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的承诺为:积极配合招标人有关工作。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专题服务名称)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委托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号其中中级职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清晰复制件、资质证书复制件、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清晰复制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制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制件(如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制件(如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制件(如有)。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章。(二)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等级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服务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 注注:1、如无业绩的,可空白提供本表。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已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复制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未能体现工程规模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5、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工作年限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身份证号码职称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学历年毕业于(学校)(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毕业证(如有)、职称证、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复制件。2、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如有),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制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姓名、任职的或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2024年6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的项目负责和项目组成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投入的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投标人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不良信誉扣分”的相关情况如实作出说明。(六)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五、其他材料1、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目录一、技术建议书一、技术建议书(字数不限)主要内容包括: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编制;2、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3、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一、报价函致:(招标人全称)经现场踏勘和研究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号至第号补遗书)后,我方就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投标价人民币(大写)元(¥元),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对本投标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 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