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招标公告(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5)
我县将于近期启动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编制工作,为科学确定“通则”编制招标控制价,拟对“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询价,结合贵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报价。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8: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和邮寄(纸质或电子档所有材料均需盖章确认)
递交文件地点: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收件人:苏女士
邮箱:2504621752@qq.com
联系电话:0839-7202161
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
附件: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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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市场询价.docx
市场询价市场询价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2月邀请函致各潜在供应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对“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询价,结合贵司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报价。询价人: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839-7202161一、市场询价邀请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对“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询价,结合贵司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报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2.询价人: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需求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规划技术团队应包含国土空间规划、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8:00(北京时间)五、递交方式电子邮件和邮寄六、递交文件地点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七、联系方式询价人: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839-7202161邮编:628100电子邮件:2504621752@qq.com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2月7日二、市场询价须知序号事项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2封装及密封要求1.报价文件1份。2.电子文档1份(须为word或wps兼容格式与纸质文件一致)。3.纸质文件必须胶装成册。4.逐页加盖公章。5.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三、市场询价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为规范乡村规划管理、保障乡村地区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本项目共计1个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一)项目背景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是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有效覆盖的重要方式,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等的依据。“通则”要传导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管控要求,在不违背强制性内容的情况下,允许依据“通则”对用地布局等进行深化细化1、“通则”必须体现“多规合一”的改革要求。在机构改革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背景下,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研究土地开发中的资源属性、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充分尊重土地权属,统筹衔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绿地系统等多领域需求,发挥统筹协调和保障管控作用,切实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2、“通则”必须适应“传导管控”的管理要求。鉴于“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地区,要同步完善有关规划成果,确保“通则”和详细规划不冲突、不矛盾。3、“通则”必须准确把握适用情形。适用情形内的项目可依据“通则”核发规划许可,适用情形外的项目,应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不得扩大“通则”的适用情形。(二)项目区域概况青川,熊猫家园、青秀之川,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川陕甘结合部,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国家旅游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青川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距今有2221年建城史,因“山青秀、水清美”于唐天宝元年更名为“青川”。青川有着光辉灿烂的熊猫文化、贡茶文化、木牍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中原文化和巴蜀文化在此交融。青川战国木牍、吕不韦铜戈,一文一武两件国家一级文物,见证了青川的文脉与乡愁。青川生态优良,山清水秀。全县森林覆盖率74.01%,常年空气优良天数98%以上,是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三)项目规划范围项目适用于青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符合条件的农民自建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使用合法存量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等情形(详见附件1),可依据“通则”核发规划许可。(四)项目主要内容本次“通则”主要内容包括编制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形成图数一致的规划成果。二、服务要求(一)技术服务要求和工作内容根据《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规划编制经验,“通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原则。坚守底线,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以人为本,简明实用。2、摸清底图底数。以地形图、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及部省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相关要求,对现状用地进行地类补充、转换和细化,按需细分地类,并对现状道路进行工程化处理,形成符合编制深度要求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工作底图。3、强化基础研究。充分掌握土地利用、地籍权属、土地储备和供应等相关规定要求等资料数据,加强人口、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生态、景观资源等方面调查,结合现有各类规划、城市更新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判识城市用地的适宜性、现状建设用地的约节约程度及土地开发潜力,研究各类用地的使用模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方式方法。4.加强底线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村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及相关管控要求;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明确村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规模及相关管控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保护控制范围,落实相关管控要求;明确地质、洪涝等灾害风险控制线(点)的范围(位置),落实相关管控要求;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控制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其他重要控制线。5.加强建设管控。(1)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落实上位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成果。集中连片的乡村建设,以及拟实施的村民集中建房、乡村振兴产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所需用地应当划入村庄建设边界。引导乡村建设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村民住宅、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原则上应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对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土地整理:置换、复垦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控制村庄建设边界规模。加强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各类村庄建设用地新增需求。各地应结合最新年度变更调查,对村庄建设规模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进行动态监测比对,确保规划期末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建设规模不突破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扣除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部分(以下简称扣除后“203”规模),可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留白”机动指标(村庄建设边界内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村庄建设边界外零星分散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规划“留白”机动指标扣除后“203”规模)。若涉及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县域调剂的,需在扣除后“203”规模基础上减去复垦验收为农用地的部分,增加安置建新等确需新增建设的部分。规划“留白”机动指标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台账实行管理。(2)村庄建设管控指引。农民建房指引。农民建房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新建农房向规划的集中居民点集聚,尽可能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尽量少占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结合当地实际明确住宅建设用地的选址要求、建设标准。农村公益设施布局指引。农村公益设施应考虑人口变化趋势和服务便利需求,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规范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农村公益设施用地的选址要求、建设标准。农村产业用地布局指引。引导农村产业用地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布局,促进产业用地兼容和空间复合利用,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农村产业用地的选址要求、建设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产业准入控制要求。其他管控指引。落实上位规划对村庄建设的其他管控要求,确保村庄建设安全有序、村庄环境和美宜居,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对建筑高度、建筑退距、建筑风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的管控引导要求。(二)规划成果要求1、成果组成内容“通则”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及上位规划内容深度规定等相关要求,主要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等成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内容)。文本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通则”附件。“通则”附件包括“通则”说明、专家意见、地方意见、部门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公众参与记录和“通则”公示情况。图件成果包括控制图则。在“通则”覆盖区域,为明确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农村公益设施等特定项目建设的规划条件,需编制地块控制图则,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地块控制图则应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在符合上位规划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土地用途、用地位置、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等控制要求,及建筑风格、材质、色彩等风貌引导要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项目类型补充明确其他控制条件。数据成果。地块控制图则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结合不低于1:2000实测地形图,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工作底图。(矢量数据采用gdb文件格式满足成果汇交要求),规划批准后,及时将数据矢量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2、成果提交形式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电子文件。成果内容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纸质文件:纸质文本、图件成果22套,文本、说明书规格为A4,图纸规格为A3。电子文件:包含上述所有文本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及矢量数据的电子备份文件光盘22套(电子成果需符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入库要求)。3、成果调整要求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国家层面、自然资源部或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在“通则”内容、深度等方面临时调整或增加工作内容与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最新要求对“通则”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4、其他要求项目中标单位需对成果提供不少于1年的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通则”调整维护需求研究、“通则”调整维护方案编制及相应的送审报批工作。(三)编制进度要求项目总工期结合上位规划推进,各阶段工期安排大致如下:1、调查研究阶段(约30个日历天)。启动现状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现场勘探走访、资料收集整理、地形资料修补测等工作,听取相关领导、部门和群众意见建议,完成现状综合分析、底图底数制定等内容,明确规划基本思路。2、规划编制阶段(约30个日历天)。在现状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多方案比对,形成初步方案,并向相关领导进行初步汇报,达成共识;在初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修改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形成较为完善的成果,再次向相关县级领导进行正式汇报。3、咨询论证阶段(约30个日历天)。成果基本认可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部门、公众意见及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结合意见建议认真修改落实,修改完善后启动相关审查程序。4、审查报批阶段(约30个日历天)。形成送审稿后,按照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依次进行审查、报批、备案程序,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服务清单序号服务名称规划数量单位1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1项附件1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适用情形规划用地类型规划用地类型具体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土地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情况规划用地类型规划用地类型具体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用地类型规划用地类型具体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改变现状用地用途使用原用途使用原用途规划用地类型规划用地类型具体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改变现状用地用途扩建改建(不扩大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单宗独户或单宗联排单宗独户或单宗联排√√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51人以下聚居51人以下聚居各地自行确定各地自行确定各地自行确定各地自行确定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农村宅基地(0703地类)51人及以上聚居51人及以上聚居×××农村十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地类)农村十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地类)农村社区服务站、村委会、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宗祠等农村社区服务站、村委会、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宗祠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中小学用地小学小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幼儿园用地幼儿园幼儿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卫生院卫生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养老院养老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地类)儿童社会福利用地留守儿童福利院留守儿童福利院+++√工业用地(1001地类)工业用地(1001地类)用于农产品初加工的产业用地用于农产品初加工的产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1101地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地类)用于物流快递中转、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的物流用地用于物流快递中转、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的物流用地××+√交通运输用地(12地类)城镇村道路用地村道红线宽度8米以上+++√交通运输用地(12地类)社会停车场用地景区停车场景区停车场+++√交通运输用地(12地类)社会停车场用地小型村用停车场小型村用停车场+√√√附件1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供水用地小型农村取水设施√√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排水用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小型泵站√√√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供电用地村配电房√√√√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通信用地通信基站√√小√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环卫用地垃圾中转站+++√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环卫用地垃圾收集点√√√√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环卫用地公厕√√√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水工设施用地村级水闸√√√√公用设施用地(13地类)水工设施用地水电机房√√√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地类)公园绿地小型农村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地类)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场地√√√√小型构筑物及设施候车亭、岗亭、公共自行车站点候车亭、岗亭、公共自行车站点———-小型构筑物及设施外立面装修装饰、空调架、晾衣架等设施外立面装修装饰、空调架、晾衣架等设施—小型构筑物及设施景观小品、景观灯光景观小品、景观灯光小型构筑物及设施充电桩、交管设施充电桩、交管设施注:1.“√”表示以“通则”条文规定作为规划依据;“×”表示“通则”不适用,仅允许详细规划作为规划依据;“+”表示以“通则”条文规定及控制图则作为规划依据;“一”表示可免于办理许可。2.表中“存量建设用地”指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3.表中未出现的建设用地均不适用于“通则”,各地不得扩大“通则”适用情形。—7—格式一:封面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日期:格式二:1.承诺函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根据报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三: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日期:格式五:4.报价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规划 数量单位单价 (万元)金额(万元)1青川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1项2总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