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招标公告(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项目概况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ACG2024G163
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90万元
最高限价:29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的展览质量,本次采购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旧有设备的拆除、修复工作及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一楼展厅的所有设备需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2月10日9点00分至2025年3月3日9点00分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内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541807)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文创小镇A15
联系方式:0559-251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9-2334139
附件:
采购公告.pdf
附件:
采购需求.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ACG2024G163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290万元最高限价:290万元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的展览质量,本次采购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旧有设备的拆除、修复工作及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一楼展厅的所有设备需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0日9点00分至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类别:货物类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5.项目地点: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内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7.投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541807)提出投诉。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文创小镇A15联系方式:0559-2511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联系方式:0559-23341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559-2334139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ACG2024G163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290万元最高限价:290万元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的展览质量,本次采购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旧有设备的拆除、修复工作及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一楼展厅的所有设备需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0日9点00分至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类别:货物类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5.项目地点: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内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7.投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541807)提出投诉。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文创小镇A15联系方式:0559-2511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联系方式:0559-23341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559-2334139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ACG2024G163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290万元最高限价:290万元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的展览质量,本次采购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旧有设备的拆除、修复工作及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一楼展厅的所有设备需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0日9点00分至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类别:货物类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5.项目地点: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内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7.投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541807)提出投诉。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文创小镇A15联系方式:0559-2511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联系方式:0559-23341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559-2334139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需求一、基本情况本次更新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系统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动博物馆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项目更新用于展厅柜外照明的专业轨道射灯514套(含防眩、拉伸等相关配件),线性洗墙灯10套,以及照明轨道及相关配件约385米。本项目涉及照明设计使用,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需求,集合展览实际情况,提供全部但不限于照明设备在展览中的方案设计、安装、设备调试等服务,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原有照明系统进行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存放或安装。此外,因灯具拆除或安装造成的展厅设备损坏及基础安装层搭建,如天花格栅、石膏吊顶等,相关配备、安装、维修、更换以及相关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专业轨道射灯11.光源要求:LEDCOB封装光源(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功率:30W±4W(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3.色温:3000K(±100K)(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光源维持率:>50000h-L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5.■配光类型:光束角最小角度≤15°,最大角度≥50°;任意光束角调节时保持外观尺寸一致美观性;要求布光均匀,无杂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6.显色指数:Ra≥95R9>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7.色容差:SDCM≤3。(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套2691△专业轨道射灯1告扫描件)。8.角度调节:水平360°调节,垂直90°调节。(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9.材质:灯体一体化压铸铝材质,无外露明线,表面喷粉处理;电器与光源一体内置。10.安装方式: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气连接;11.★具有CC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12.■照明控制模式:(0-1)-100%无频闪调光,可单灯调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13.蓝光控制:蓝光危害在RG1以下(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4.全部配备防眩配件和角度镜片。套2692专业轨道射灯21.光源要求:LEDSMD光源(非COB封装)(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功率:30W±4W(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3.色温:3000K(±100K)(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光源维持率:>50000h-L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5.■角度:可通过更换光学镜片来实现窄光(15°±3°)、中光(25°±3°)、宽光(35°±3°)、拉伸、洗墙等不同配光。要求布光均匀,无杂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6.显色指数:Ra≥95,R9>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7.色容差:SDCM≤3。(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8.材质:灯体一体化压铸铝材质,无外露明线,表面喷粉处理;电器与光源一体内置。9.安装方式: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气连接;套542专业轨道射灯210.★具有CC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11.■照明控制模式:(0-1)-100%无频闪调光,可单灯调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12.蓝光控制:蓝光危害在RG1以下(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3.全部配备防眩配件和角度镜片。套543专业轨道射灯31.光源要求:LEDCOB封装光源(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功率:20W±2W(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3.色温:3000K(±100K)(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光源维持率:>50000h-L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5.■配光类型:光束角最小角度≤15°,最大角度≥50°;任意光束角调节时保持外观尺寸一致美观性;要求布光均匀,无杂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6.显色指数:Ra≥95,R9>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7.色容差:SDCM≤3。(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8.角度调节:水平360°调节,垂直90°调节。(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9.材质:灯体一体化压铸铝材质,无外露明线,表面喷粉处理;电器与光源一体内置。10.安装方式: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气连接;11.■照明控制模式:(0-1)-100%无频闪调光,可单灯调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12.★具有CC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13.全部配备防眩配件和角度镜片。套1253专业轨道射灯314.蓝光控制:蓝光危害在RG1以下(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套1254专业轨道射灯41.光源要求:LEDSMD光源(非COB封装)(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功率:20W±2W(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3.色温:3000K(±100K)(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光源维持率:>50000h-L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5.■角度:可通过更换光学镜片来实现窄光(15°±3°)、中光(25°±3°)、宽光(35°±3°)、拉伸、洗墙等不同配光。要求布光均匀,无杂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6.显色指数:Ra≥95,R9>90。(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7.色容差:SDCM≤3。(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8.角度调节:水平360°调节,垂直90°调节。(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9.材质:灯体一体化压铸铝材质,无外露明线,表面喷粉处理;电器与光源一体内置。10.安装方式: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气连接;11.■照明控制模式:(0-1)-100%无频闪调光,可单灯调光(提供制造商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12.蓝光控制:蓝光危害在RG1以下(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3.★具有CC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套664专业轨道射灯414.全部配备防眩配件和角度镜片。套665照明轨道及配件1.AC220V;2.铝合金+PC+铜;3.三回路制式轨道;4.包含所有安装配件;5.每回路负载电流不超过16A;6.适配所有本次采购的照明灯具。米3856线性洗墙灯1.光源要求:LEDSMD光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2.灯具长度:800mm-1000mm3.电压:DC24V(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4.■功率:24W±4W(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5.色温:3000K(±100K)(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6.■光源寿命:≥30000h(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7.■光束角:洗墙(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8.显色指数:Ra≥90。(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9.色容差:SDCM≤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10.■调光方式:0-10V旋钮调光(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11.材质:灯体一体化压铸铝材质,无外露明线,表面喷粉处理;电器与光源一体内置。12.其他要求:满足场景所需的调光驱动/调光器等设备使用。套107电气配管11.材质:JDG管2.规格:φ403.配置要求:吊顶内、暗配4.满足国标m608电气配管21.材质:JDG管2.规格:φ323.配置要求:吊顶内、暗配4.满足国标m1759电气配管31.材质:JDG管2.规格:φ203.配置要求:吊顶内、暗配4.满足国标m6309金属软管1.材质:可挠金属软管2.规格:φ203.配置要求:吊顶内敷设m10510电源线11.名称:室内配电箱支线电缆2.规格;WDZR-YJY-5*103.满足或优于国标m17511电源线21.名称:电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R-BYJ-64.满足或优于国标m52512电源线31.名称:电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R-BYJ-2.54.满足或优于国标m221013拆装服务1.对施工区域的格栅吊顶及石膏板吊顶拆除及恢复,工程量(见图纸附件)为暂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由投标人自行评估报价,可至现场勘察,相关辅材线路安装需符合博物馆安防、消防要求,并经采购人委派现场负责人和监理的认可。2.承担各展厅配电房至各光源安装点所需管线(表格中管线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供应商可至现场勘察)、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等所有满足或优于国标的耗材。项1注:1、以上标△号的为本项目核心产品。2、标★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三、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拆卸服务: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原有射灯及轨道进行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存放或安装。此外,因灯具拆除或安装造成的展厅设备损坏及基础安装层搭建,如天花格栅、石膏吊顶等,中标人负责还原,相关配件、安装、维修、更换及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安装: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现场情况,负责各展厅配电房至各光源安装点所需管线(表格中管线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供应商可至现场勘察)、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等所有耗材,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博物馆安防、消防要求,并经采购人委派现场负责人和监理的认可。3.售后服务:24*7全天候响应,除特殊情况(无备件、大型故障等)外,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照明设备维修、更换。4.设计、安装、调试服务:中标人在设备到货后,结合采购人在实际使用中的需求,提供配套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方面的全套照明解决方案,确保设备正确安装、连接和调试,能够正常运行,满足文物照明的相关要求。自合同签订后、质量保证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结合具体展项及效果呈现要求,提供7个展览的照明设计、安装及调试等服务。5.培训:投标人或厂商提供设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使用人员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技术细节。6.验收:照明设备供货后,需由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安排验收。验收完成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货物保修证书。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2)照明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3)所有检测环节全部合格。7.维护:中标人采用项目专人负责形式,本项目质量保证期内须定期针对照明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涉及照明设计使用,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需求,集合展览实际情况,提供全部但不限于照明设备在展览中的方案设计、安装、设备调试等服务,中标人需将旧有设备拆除、展览照明设计(包含深化设计)、安装、照明设备调试、铝格栅及石膏板天花复原等产生的成本及其变动提前考虑。2.照明设备进场时中标人需提供照明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应的质检报告。20240417版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JACG2024G163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综合评分法)采购人:云海黄山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2025年2月第1页共73页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货物类项目标题为技术要求,服务类项目标题为服务要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第六章采购合同(供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标格式一、投标函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适用货物类项目)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仅适用服务类项目)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或服务类项目均需填写)四、本项目实施方案第2页共73页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七、中小企业等声明函八、三首产品声明函九、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价格标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适用)二、服务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项目适用)第3页共73页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见附件(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4页共7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2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3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4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5监督部门名称: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59-25418076交易平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7采购内容和预算采购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预算金额:290万元最高限价:290万元8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9投标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9投标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货物进口产品要求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中标人个数1个13是否允许中标人分包履行合同□是,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14应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1、代理费。□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10000元(原则上适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项目)□按下列标准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原则上适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6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7投标保证金金额:免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本招标文件“第五章15、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份。19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要求详见“第五章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20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2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交易系统提交□纸质投标:同开标地点23开标地点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解密方式(电子投标适用):开标地点若为现场开标:解密方式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现场解密或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远程解密操作步骤(采购),投标人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具体开标情况将与结果一同公布)开标地点若为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解密方式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不见面开标大厅倒计时为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备注: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对开标过程无异议。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知书后,方可按该通知书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采用纸质方式备注:具体按第四章“三、评审程序”的要求执行。25投标无效告知√投标无效的原因将通过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请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采用纸质方式2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7公告公示媒介公告公示媒介: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28电子招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STF。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更正公告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投标无效处理。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7、因不可抗力导致所有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导入失败的,由采购人宣布中止开标,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开标。8、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9、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按投标无效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29否决性(投标无效)条款汇总1、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8条;2、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或价格标评审不通过的(详见评标办法);3、本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3.2、14.1、15.2、15.3、16.1、19.5条。30证书要求本项目如需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发证机构(政府行政机构除外)为行业协会组织的,则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的合法组织,且有相应发证权限;发证机构为企业的,则必须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相应的发证权限。(进口产品除外)31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适用□不适用(固定报价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若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专业轨道射灯1、专业轨道射灯2、专业轨道射灯3、专业轨道射灯4、线性洗墙灯属于工业行业;注:1、本项目以本项列举的所有“标的”判断是否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其余未列举的不对其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者服务承接商作要求。2、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一、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类别(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例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则只需将本项提供的全部货物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可,以此类推。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规定的为准。三、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四、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五、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三首产品声明函(非三首产品,不需此件)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三首产品,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名品牌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23…合计(元)备注:表中所列产品应为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中产品,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扫描件或官网公示截图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三首产品,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的认定其不符合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九、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可以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四、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如下: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包意向协议(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项目,需提供)分包人:(甲公司全称)被分包供应商:(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本项目投标方、(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被分包意向供应商,分包人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成交),分包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成交),被分包供应商分别与分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被分包供应商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被分包供应商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分包人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成交),缔约各方不得无故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成交)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分包人:(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1:(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2:(盖单位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价格标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价格标投标人:(签章)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适用)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及型号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二、服务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项目适用)序号内容总价(元)备注拟提供的服务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