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道路硬化招标公告(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2025)



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六、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贺发改复【2025】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兰丰村:1社道路硬化4532㎡,晒场硬化5500㎡。
(2)立岗村:9社道路硬化1072㎡等,
(3)银星村:1、2社道路硬化3267㎡;3社D50渠道拆除及砌护200m;8、9社D60渠道拆除及砌护974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1005m,及其他构筑物等。
(4)永兴村:1、2社道路硬化1155㎡,7社道路硬化985㎡。
(5)金星村:5社道路硬化1146㎡,7社道路硬化213㎡,10社渠道拆除及砌护340m,其他构筑物等。
(6)幸福村:D50渠道砌护510m,DN500混凝土管砌护4m,及其他构筑物等。
(7)兰光村:新建自行车棚440㎡等。
(8)民乐村:D50渠道砌护1905m,其他构筑物等。
(9)清水村:D50渠道拆除及砌护1260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687m,其他构筑物等。
(10)兰星村:道路硬化3660㎡等。
(11)星光村:渠道砌护320m等。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清水村、兰丰村、立岗村、银星村、永兴村、金星村、幸福村、民乐村。
2.3 计划工期:29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一标段:兰星村相关建设内容;
二标段:兰丰村1社相关建设内容;
三标段:银星村1社、2社、3社、8社、9社相关建设内容;
四标段:幸福村、民乐村、清水村及星光村相关建设内容;
五标段:金星村5社、7社、10社相关建设内容;
六标段:兰光村、永兴村相关建设内容;
七标段:立岗村相关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六、七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立岗镇
联系人:马奔
电话:0951-8822726
传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12室
联系人:刘艳芳
电话:0951-3811533
传真:/
电子邮件: /
2025年02月10日

[A64010020250210011001006]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六标段.NXZF

[A64010020250210011001007]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七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六、七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兰丰村:1社道路硬化4532㎡,晒场硬化5500㎡。(2)立岗村:9社道路硬化1072㎡等,(3)银星村:1、2社道路硬化3267㎡;3社D50渠道拆除及砌护200m;8、9社D60渠道拆除及砌护974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1005m,及其他构筑物等。(4)永兴村:1、2社道路硬化1155㎡,7社道路硬化985㎡。(5)金星村:5社道路硬化1146㎡,7社道路硬化213㎡,10社渠道拆除及砌护340m,其他构筑物等。(6)幸福村:D50渠道砌护510m,DN500混凝土管砌护4m,及其他构筑物等。(7)兰光村:新建自行车棚440㎡等。(8)民乐村:D50渠道砌护1905m,其他构筑物等。(9)清水村:D50渠道拆除及砌护1260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687m,其他构筑物等。(10)兰星村:道路硬化3660㎡等。(11)星光村:渠道砌护320m等。2.2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清水村、兰丰村、立岗村、银星村、永兴村、金星村、幸福村、民乐村。2.3计划工期:292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一标段:兰星村相关建设内容;二标段:兰丰村1社相关建设内容;三标段:银星村1社、2社、3社、8社、9社相关建设内容;四标段:幸福村、民乐村、清水村及星光村相关建设内容;五标段:金星村5社、7社、10社相关建设内容;六标段:兰光村、永兴村相关建设内容;七标段:立岗村相关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六、七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地址:贺兰县立岗镇联系人:马奔电话:0951-8822726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12室联系人:刘艳芳电话:0951-3811533传真:/电子邮件:/2025年02月10日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六、七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兰丰村:1社道路硬化4532㎡,晒场硬化5500㎡。(2)立岗村:9社道路硬化1072㎡等,(3)银星村:1、2社道路硬化3267㎡;3社D50渠道拆除及砌护200m;8、9社D60渠道拆除及砌护974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1005m,及其他构筑物等。(4)永兴村:1、2社道路硬化1155㎡,7社道路硬化985㎡。(5)金星村:5社道路硬化1146㎡,7社道路硬化213㎡,10社渠道拆除及砌护340m,其他构筑物等。(6)幸福村:D50渠道砌护510m,DN500混凝土管砌护4m,及其他构筑物等。(7)兰光村:新建自行车棚440㎡等。(8)民乐村:D50渠道砌护1905m,其他构筑物等。(9)清水村:D50渠道拆除及砌护1260m,D80渠道拆除及砌护687m,其他构筑物等。(10)兰星村:道路硬化3660㎡等。(11)星光村:渠道砌护320m等。2.2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清水村、兰丰村、立岗村、银星村、永兴村、金星村、幸福村、民乐村。2.3计划工期:292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一标段:兰星村相关建设内容;二标段:兰丰村1社相关建设内容;三标段:银星村1社、2社、3社、8社、9社相关建设内容;四标段:幸福村、民乐村、清水村及星光村相关建设内容;五标段:金星村5社、7社、10社相关建设内容;六标段:兰光村、永兴村相关建设内容;七标段:立岗村相关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六、七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地址:贺兰县立岗镇联系人:马奔电话:0951-8822726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12室联系人:刘艳芳电话:0951-3811533传真:/电子邮件:/2025年02月10日(立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道路硬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