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评估服务招标公告(肇庆市交通运输局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在近期对一批涉案车辆进行处置,现公开征集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服务商,为我局提供涉案车辆评估服务,为下一步拍卖处置提供价值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标的
需进行评估的涉案车辆41辆,详见附表
服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二、资格条件
(一)已进驻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持有国家认可的评估资质证书,具有从事相关评估服务的法定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与要求
(一)评估工作应在接到委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
(二)评估过程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报价提交要求
(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总价报价);
(三)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四)企业及人员评估资质材料。
以上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选取方法
召开内部询价评审采取用有效合理低价法评选,即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及报价要求、报价最低者中选”的原则,选取报价最低者为该项目采购中选评估服务商。当最低价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服务商时,以企业注册资本金额多者中选,仍出现注册资本金额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
六、其他要求
1.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下午17时30分止,逾期无效。
2.材料提交地点:肇庆市交通运输局鼎湖执法大院案件审理科(鼎湖区坑口街道文昌四街二号)。
3.所提交的材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当面提交方有效。
4.提交资料视为对本次询价方式无异议,所提交资料无论中选与否均不予退还。
5.中选服务商应配合我单位采购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解释服务,否则,本单位有权通过其他方式重新选聘。
6.参与选聘的服务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曾健铭
联系电话:13922622959
附件: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涉案车辆情况表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1.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涉案车辆情况表-41台.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案车辆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