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计算机及系统软件 国产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
【计算机及系统软件】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
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标的物
北信源身份鉴别系统(单机版);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金山致远WPS办公软件V11;卫士通密钥;北信源打印刻录监控与审计系统(单机版);360防病毒系统(涉密专用计算平台网络版);金山致远WPS办公软件;北信源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涉密专用计算机平台版本)V1.2;笔记本电脑;北信源主机监控审计与补丁分发系统(单机版);中孚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涉密专用计算机平台版);北信源杀毒;北信源杀毒;金山致远WPS办公软件V11;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单机版)V1.0;安全套件;格尔终端安全登陆系统(网络版扩点);国产便携式计算机;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V3.0
详见附件:
【计算机及系统软件】采购公告.pdf
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采购项目1.2采购人: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1.4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情见标的物信息。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交付,或与采购方协商。2.3交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三街18号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需求书》。★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022年12月前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提供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供应商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4.1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4.2发售询比采购文件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5、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5.1响应文件电子版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5.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以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均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线上进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se-ssc.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三街18号联系人:王璨电话:1520151756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2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允许偏差的范围:不限制。允许偏差的项数:不限制。5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采购数量无增减6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7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1)。8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9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近年是指:近三年销售该设备合同或者向同类企业销售业9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绩。10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4)。11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5)。12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1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1.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应当采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投标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或手动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应为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公章,不得使用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相应人员签字的,应当采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认可的相应人员个人CA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认可法定代表人印章。14响应文件数量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按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15递交响应文件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平台发布截至时间为准16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17评审小组的构成评审小组: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中心1人;使用部门1人。18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及数量□排序:1-3人☑不排序19预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www.cse-ssc.com)公示期限:3日20发布成交公告公示媒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se-bidding.com)2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收合格之日止。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项目终验收合格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22其他到询比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止,若采购文件领购人不足3家,经采购人确认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重新公告后,采购文件领购人仍不足3家,继续询比采购程序。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保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9分包(A、C)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如电子报价资料和纸质报价资料内容出现不一致,以电子报价资料为准。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须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1.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线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4.2.2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文件做任何修改。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5.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2)继续询比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可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小组的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7.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7.3预成交结果公示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7.4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5发布成交公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7.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8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8异议8.1提出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备选响应方案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的规定关键性条款符合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星号条款规定2.2.2评审价格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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