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调查省级任务 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招标公告(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资阳市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省级任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005
项目名称:资阳市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省级任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368号
联系方式:028-2611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81号
联系方式:028-2606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荣甜
电话:028-26068968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上传件).pdf

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要求(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一)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的要求,对资阳市的调查对象展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资阳市2025年调查对象及完成情况见表1。表1资阳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情况★技术要求任务来源调查对象类型序号调查对象名称★技术要求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1老鹰水库★技术要求川渝联合调查(环境抗生素专项)饮用水水源地1老鹰水库★技术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生活污水处理厂1安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术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1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技术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重点企业1四川省资阳市天华塑胶有限公司★技术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重点企业2资阳市豪杰塑料制品厂★技术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重点企业3资阳市润丰化工有限公司★技术要求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监测方案制定2.1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详查)饮用水水源地:①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50米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水样,采样深度与取水口深度一致。若有多个取水口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水口进行采集。②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共2次。③监测因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除抗生素和淘汰类外前12类、《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20类化学物质为必查项目。并视情增加《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中列举的化学物质(含监测物质参考清单)为补充调查项目。2.2川渝联合调查(环境抗生素专项)(1)点位布设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自来水厂配水井等各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2)监测频次每个点位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3)监测因子抗生素专项检测。共7大类,16项。2.3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生活污水处理厂(1)点位布设在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口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总排口布设1个监测点位,污水处理设施末端入河处的下游1km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对脱水处理后的污泥采集1个样品监测。(2)监测频次地表水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其余类型采集一次。(3)监测因子所有样品:35项,《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20类化学物质以及《四川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第一批)》中15类化学物质。地表水:增加悬浮物。2.4化学物质优先评估——生活垃圾填埋场(1)点位布设①土壤监测点在填埋场坝体下游布设不少于1个监测点位,若下游1km范围内存在农用地的情况,根据农用地分布情况和农用地面积,需增设不少于1个点位。同时,在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优先选择在裸露土壤区域布点。②地下水监测点在地下水进入场地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位,在场地边界地下水下游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场地周边有取用水井的,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③渗滤液监测点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进口和总排放口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有入河情况的,在排污口入河处的下游1km处布设1个监测点位。(2)监测频次地表水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其余类型采集一次。(3)监测因子所有样品:35项,《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20类化学物质以及《四川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第一批)》中15类化学物质。地表水:增加悬浮物。土壤:增加颗粒密度、容重、含水率、有机质含量。2.5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重点企业(1)点位布设①土壤监测点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方向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因素,在场地内根据生产工艺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在场地边界主导风向下风向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同时在场界外主导风向上风侧2km范围外受人为活动干扰较少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优先选择在裸露土壤区域布点。若场地1km范围内存在农用地的情况,根据农用地分布情况和农用地面积,在不同方位布设不少于4个点位。②地下水监测点在地下水进入场地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位,在场地内根据生产工艺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在场地边界下游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若场地周边有取用水井的,至少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③废水监测点在废水处理设施进口和排口各布设1个点位,如进入园区废水处理厂处置,在园区废水进口和排口均应布设1个点位,在排污口入河处下游1km范围内布设1个点位。周边农用地涉及有灌渠,至少布设1个水样点位和1个底泥(沉积物)点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废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入河口附近下游河道可增补底泥(沉积物)采样。④环境空气监测点对于涉及具有挥发性监测项目的企业,在企业主导风向上风向和下风向边界内各布设1个采样点,在企业内部存在废气集中排放区域布设1个点位,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布设1个点位(选择在曝气池上方等挥发较大的区域)。对于涉及具有重金属类监测项目的企业,在企业主导风向上风向和下风向边界内各布设1个采样点,在企业内部存在废气集中排放区域布设1个点位,采样测试颗粒物中重金属含量。采样高度位于地面上方1.5-2米处。(2)监测频次地表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共2次。其余类型采集1次。(3)监测因子根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表格中相关情况开展相应监测。3.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土壤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参照HJ/T166相关要求进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参照HJ164相关要求进行;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参照HJ91.1相关要求进行;地表水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参照HJ91.2相关要求进行。抗生素专项调查采样方法按照《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以及相关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科学采集符合数量、体积或重量、深度等要求的土壤和水质样品。样品采集后,原则上24小时内应送往实验室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4.样品分析(1)有方法标准或行业技术文件且满足监测要求的,按照方法标准或行业技术文件执行,初次使用前,监测单位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要求并参考HJ168开展方法验证;(2)无方法标准的,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监测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评估加密监测布点方案模版的通知》(川环函〔2024〕769号)附件2作业指导书进行方法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执行。5.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川环函〔2023〕830号)、《四川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方案》(川环函〔2023〕830号)中的相关要求。★成果要求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4﹞528号)完成所有调查点位布点方案编制和加密监测,所有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厅质量审核。★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污染物调查省级任务 环境调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