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多米尼加推广活动招标公告(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13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的2025年“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7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1876-20250213-322

4、采购项目预算:822,63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22,638
2025年“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
详见采购文件
1
822,638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2月13日 至2025年02月20日,
8:30-17:00, 在
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00

4、开标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唐小平

2、电话:8528602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

(3)联系人:唐小平

(4)邮 编:/

(5)电 话:8528602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C栋802房

(3)联系人:尹称兰、刘谦、林杰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2235558

(6)电子邮箱:hnzq2020@126.com

附件下载:

1_磋商文件-“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定稿).doc
1_磋商文件-“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定稿).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71号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5-0200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3-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23-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0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委托,对“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71号3、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5-020064、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算:82.2638万元,最高限价:82.2638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3日起至2025年02月20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领取磋商文件。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C栋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731-8528604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联系人:尹称兰、刘谦、林杰邮编:410000电话:0731-82235558传真:0731-82235558保证金汇至: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银行帐号:810000186662000001投标保证金咨询:杨女士电话:0731-82231118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第二章第1.2款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否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二章第3.1款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税的承诺;(5)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4、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否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章第9.1款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必需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是清单中的产品类别,此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 4 %、价格部分 4 %。扶持小型、微型企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给予监狱企业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二章第9.2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供应商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2、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4、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供应商《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及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82.2638万元,最高限价:82.2638万元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从供应商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开户银行账户须为供应商账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在银行进账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 未注明且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号:8100 0018 6662 0000 01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投标保证金咨询:杨女士 联系电话:0731-82231118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需提供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为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用U盘拷贝并标明公司名称)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9.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29.4综合评分表第二章第29.3款最后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29.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合同签订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6.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缴纳方式及时间:成交人以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函(保函格式为见索即付保函,不得设置兑取条件)或者成交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工程竣工且通过验收后。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2款采购代理服务费12450元,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付款。第二章第15款报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列明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42.1款信用记录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现场查验并打印,留存备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以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且有效的为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第(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第(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勘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符合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范围的,实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优惠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属于优惠政策享受范围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进行优惠。9.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均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清单为准。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5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5.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可变更价格提交的最后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等详见第五章“(二)保证金”。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署。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不予认可,视同偏离处理。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3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2.3磋商文件中凡标明“原件备查”的,原件均可以不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在评审过程中再酌情审验。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实质性响应审查)、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中其他无效情形规定的。26.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实质性响应审查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3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7.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或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小组将对首次响应文件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审查。27.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28.磋商与最后报价28.1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27.4条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6已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且又未按本章第28.6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综合评分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9.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9.4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定标方式整体定标 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因素分值备注报价F1=20技术部分F2=65商务部分F3=15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F1)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技术部分(F2)活动执行方案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置、文艺节目安排、嘉宾及主持人邀请、推介会及展会流程的编排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结构清晰、目标明确、定位主题要点,策略精准、策划详实,重点突出强,可操作性强,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外事出访服务方案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出访前准备、组织会见方案、制定出访流程、人员接待方案、符合外事规定管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结构清晰、目标明确、定位主题要点,策略精准、流程详实,重点突出强,可操作性强,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1.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宣传推广方案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宣传推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频次、境内外宣传媒体、宣传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应急预案15 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停电、断网、设备故障)、境外安全保障、境外法律风险等)进行综合评审,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商务部分(F3)综合实力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实施执行过类似推介项目活动经验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计3分,计满6分止。(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团队实力9分1.服务团队配置 (1)提供团队人员架构组成,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计1分;(2)提供团队人员姓名、年龄、职责分工、人员的专业能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计1分;(3)提供团队人员能够按照出行计划安排,如期出行的承诺书,计1分;(4)提供团队人员能够主动防范涉外完全风险的承诺书,计1分;(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 3 年及以上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出境服务类工作经验的计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含出境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字、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无法体现人员可提供其他官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3.团队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1)团队人员具备 2年及以上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出境服务类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计1分,计满2分止。(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含出境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字、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无法体现人员可提供其他官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2)团队人员中具有西班牙语专业语音支持人员(翻译、导游)的,计1分 (须提供人员的西班牙语翻译证书(Dele或Siele或西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或CATTI)或西班牙语导游证,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30.推荐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3.重新评审33.1评审结束后,当发现可能出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等情形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经重新评审确定原评审报告中存在错误的应当纠正错误。3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合同签订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成交通知36.1成交结果信息公布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6.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可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共同交纳,交纳的履约担保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7.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质疑与投诉38.询问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9.质疑39.1投标人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9.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9.4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40.投诉40.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优惠政策说明41.1有关优惠政策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响应时间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另行约定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数量服务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1项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响应,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响应,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二、项目时间:2025年3月5至10日(暂定)三、项目内容:(一)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走进多米尼加推介会(二)“三湘四水相约湖南”主题图片展及“湘字号”展览(三)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旅行商代表和业界知名人士,洽谈进一步扩大湖南与多米尼加旅游企业双边合作事宜。四、项目要求:(一)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走进多米尼加推介会。具体内容包括:1.多方领导嘉宾致辞。2.中方领导嘉宾致辞。3.组织“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推介会,包括湖南文旅资源推介PPT、湖南文艺节目表演等,场地能容纳80人以上。4.组织当地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联系当地媒体进行报道。5.负责推介会的相关设备租赁,安排西语主持人。会场位置应交通便利,现场设签到台、席位卡、业务交流洽谈茶歇区,提供礼宾人员。配合邀请当地******门不少于2人,组织当地知名旅行商,文化和旅游机构负责人和媒体等不少于50人参加展会。6.确保展会活动内容符合我国外事相关规定,不违反出访目的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7.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精品展。具体内容包括:1.多方领导嘉宾致辞。2.中方领导嘉宾致辞。3.组织“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精品展,包括组织不少于20件“湘字号”精品、30张湖南旅游风光图片展、2个湖南文艺节目表演,场地面积适当。4.组织当地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联系当地媒体进行报道。1.1.5.负责展会的相关设备租赁,安排主持人。会场位置应交通便利,现场设签到台、席位卡、业务交流洽谈茶歇区,提供礼宾人员。配合邀请当地******门不少于2人,组织当地知名旅行商,文化和旅游机构负责人和媒体等不少于50人参加展会。1.2.6.确保展会活动内容符合我国外事相关规定,不违反出访目的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1.3.7.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4.(三)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旅行商代表和业界知名人士,洽谈进一步扩大湖南与多米尼加旅游企业双边合作事宜。具体内容包括:1.5.1.负责提前对接和组织安排双**要和企业的会见(符合外事相关规定),安排好会见场地,提供相关语言的翻译1名。1.6.2.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7.(四)配合出访项目需要制作音视频1.8.围绕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活动,提供推介会、精品展及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的现场拍摄并制作音视频宣传服务。1.9.五、服务要求:1.10.(一)资质要求:投标公司注册成立5年以上,至少从事3年以上出境服务类工作,有3个以上出境推介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1.11.(二)其他要求:提供外事出访和“机+酒”服务。根据对项目的理解自主制定最优执行方案,提供最优外事出访服务。1.12.六、其他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对项目验收完成。成交供应商应提交成果验收资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结、活动现场和媒体宣发等图文佐证等。(二)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三)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七、项目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评审验收,相关事项在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八、其他要求:1、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方式,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成果,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人工、管理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3、其他:(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2)接受采购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成交供应商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服务方案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1:报价文件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八、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七、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八、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八条情形。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请另单独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时单独提交。)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请另单独准备本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二、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投标保证金账号:8100001866620000013、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进账时,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委托代理编号及投标单位简称)二、一般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注明的缴纳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1.1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1.2协议供货、服务定点及单一来源等特殊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数额小于1000元的项目免收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含现金缴存银行方式))。3.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须为投标人账户(“原进原出”,不得由第三方垫付投标保证金);3.2进账时需在进账单的款项来源、备注或摘要处注明项目的委托代理编号(仅注明ZQXM-后的部分即可,例如:委托代理编号:ZQXM—2019—06001仅标注2019—06001即可);4、中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其中:退还保证金账户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一致)在递交合同备案时一同递交给合同管理人员。4.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见附件5、投标保证金的返还。5.1返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将所签订的合同送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5.2返还方式: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附件3)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原缴纳账户;6、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响应)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在收到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时间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5)将中标(成交)项目违规转让给他人,或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7)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附件3: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系,现申请退还ZQXM-20-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单位签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于开标当天单独打印一份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无需密封),未提交影响保证金退还的后果自负。2、申请书中所填账户只能为供应商本公司账户。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相应要求提供。附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逐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本项目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 (万元)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120000≥100≥8000≥10≥100<10<100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四、项目服务方案附件4-1: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文件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需求理解分析、(2)整体实施方案、(3)项目保障措施、(4)其他。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2:人员配备情况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拟投本项目人员姓名职称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相关证书名称备注注: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配备人员。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供应商须对“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2)“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3)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_日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代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八、最后报价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1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71号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5-0200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3-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23-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0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委托,对“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71号3、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5-020064、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算:82.2638万元,最高限价:82.2638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3日起至2025年02月20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领取磋商文件。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C栋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731-8528604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联系人:尹称兰、刘谦、林杰邮编:410000电话:0731-82235558传真:0731-82235558保证金汇至: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银行帐号:810000186662000001投标保证金咨询:杨女士电话:0731-82231118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第二章第1.2款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否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二章第3.1款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税的承诺;(5)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4、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否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章第9.1款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必需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是清单中的产品类别,此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 4 %、价格部分 4 %。扶持小型、微型企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给予监狱企业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二章第9.2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供应商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2、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4、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供应商《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及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82.2638万元,最高限价:82.2638万元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从供应商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开户银行账户须为供应商账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在银行进账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 未注明且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号:8100 0018 6662 0000 01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投标保证金咨询:杨女士 联系电话:0731-82231118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需提供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为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用U盘拷贝并标明公司名称)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9.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29.4综合评分表第二章第29.3款最后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29.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合同签订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6.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缴纳方式及时间:成交人以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函(保函格式为见索即付保函,不得设置兑取条件)或者成交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工程竣工且通过验收后。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2款采购代理服务费12450元,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付款。第二章第15款报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列明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42.1款信用记录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现场查验并打印,留存备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以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且有效的为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第(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第(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勘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符合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范围的,实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优惠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属于优惠政策享受范围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进行优惠。9.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均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清单为准。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5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5.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可变更价格提交的最后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等详见第五章“(二)保证金”。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署。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不予认可,视同偏离处理。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3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2.3磋商文件中凡标明“原件备查”的,原件均可以不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在评审过程中再酌情审验。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实质性响应审查)、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中其他无效情形规定的。26.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实质性响应审查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3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7.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或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小组将对首次响应文件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审查。27.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28.磋商与最后报价28.1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27.4条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6已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且又未按本章第28.6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综合评分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9.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9.4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定标方式整体定标 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因素分值备注报价F1=20技术部分F2=65商务部分F3=15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F1)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技术部分(F2)活动执行方案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置、文艺节目安排、嘉宾及主持人邀请、推介会及展会流程的编排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结构清晰、目标明确、定位主题要点,策略精准、策划详实,重点突出强,可操作性强,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外事出访服务方案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出访前准备、组织会见方案、制定出访流程、人员接待方案、符合外事规定管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结构清晰、目标明确、定位主题要点,策略精准、流程详实,重点突出强,可操作性强,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1.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宣传推广方案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宣传推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频次、境内外宣传媒体、宣传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应急预案15 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停电、断网、设备故障)、境外安全保障、境外法律风险等)进行综合评审,前述要求的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错误、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一处扣2.5分)。未提供方案不计分。商务部分(F3)综合实力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实施执行过类似推介项目活动经验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计3分,计满6分止。(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团队实力9分1.服务团队配置 (1)提供团队人员架构组成,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计1分;(2)提供团队人员姓名、年龄、职责分工、人员的专业能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计1分;(3)提供团队人员能够按照出行计划安排,如期出行的承诺书,计1分;(4)提供团队人员能够主动防范涉外完全风险的承诺书,计1分;(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 3 年及以上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出境服务类工作经验的计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含出境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字、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无法体现人员可提供其他官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3.团队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1)团队人员具备 2年及以上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出境服务类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计1分,计满2分止。(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含出境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字、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无法体现人员可提供其他官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2)团队人员中具有西班牙语专业语音支持人员(翻译、导游)的,计1分 (须提供人员的西班牙语翻译证书(Dele或Siele或西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或CATTI)或西班牙语导游证,否则不计分,提供资料不全和重要内容删除、遮盖或涂改的不予计分。) 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30.推荐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3.重新评审33.1评审结束后,当发现可能出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等情形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经重新评审确定原评审报告中存在错误的应当纠正错误。3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合同签订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成交通知36.1成交结果信息公布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6.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可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共同交纳,交纳的履约担保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7.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质疑与投诉38.询问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9.质疑39.1投标人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9.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9.4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40.投诉40.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优惠政策说明41.1有关优惠政策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响应时间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另行约定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数量服务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项目1项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响应,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响应,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三湘四水相约湖南”2025年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广活动二、项目时间:2025年3月5至10日(暂定)三、项目内容:(一)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走进多米尼加推介会(二)“三湘四水相约湖南”主题图片展及“湘字号”展览(三)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旅行商代表和业界知名人士,洽谈进一步扩大湖南与多米尼加旅游企业双边合作事宜。四、项目要求:(一)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走进多米尼加推介会。具体内容包括:1.多方领导嘉宾致辞。2.中方领导嘉宾致辞。3.组织“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推介会,包括湖南文旅资源推介PPT、湖南文艺节目表演等,场地能容纳80人以上。4.组织当地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联系当地媒体进行报道。5.负责推介会的相关设备租赁,安排西语主持人。会场位置应交通便利,现场设签到台、席位卡、业务交流洽谈茶歇区,提供礼宾人员。配合邀请当地******门不少于2人,组织当地知名旅行商,文化和旅游机构负责人和媒体等不少于50人参加展会。6.确保展会活动内容符合我国外事相关规定,不违反出访目的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7.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在多米尼加举办一场“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精品展。具体内容包括:1.多方领导嘉宾致辞。2.中方领导嘉宾致辞。3.组织“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南文化旅游精品展,包括组织不少于20件“湘字号”精品、30张湖南旅游风光图片展、2个湖南文艺节目表演,场地面积适当。4.组织当地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联系当地媒体进行报道。1.1.5.负责展会的相关设备租赁,安排主持人。会场位置应交通便利,现场设签到台、席位卡、业务交流洽谈茶歇区,提供礼宾人员。配合邀请当地******门不少于2人,组织当地知名旅行商,文化和旅游机构负责人和媒体等不少于50人参加展会。1.2.6.确保展会活动内容符合我国外事相关规定,不违反出访目的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1.3.7.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4.(三)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旅行商代表和业界知名人士,洽谈进一步扩大湖南与多米尼加旅游企业双边合作事宜。具体内容包括:1.5.1.负责提前对接和组织安排双**要和企业的会见(符合外事相关规定),安排好会见场地,提供相关语言的翻译1名。1.6.2.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外事出访服务(含人员手续办理)能力和境外推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湖南文旅工作、理解项目要求,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精准、高效完成甲方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7.(四)配合出访项目需要制作音视频1.8.围绕湖南文旅走进多米尼加推活动,提供推介会、精品展及拜访多米尼加旅游局的现场拍摄并制作音视频宣传服务。1.9.五、服务要求:1.10.(一)资质要求:投标公司注册成立5年以上,至少从事3年以上出境服务类工作,有3个以上出境推介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1.11.(二)其他要求:提供外事出访和“机+酒”服务。根据对项目的理解自主制定最优执行方案,提供最优外事出访服务。1.12.六、其他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对项目验收完成。成交供应商应提交成果验收资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结、活动现场和媒体宣发等图文佐证等。(二)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三)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七、项目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评审验收,相关事项在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八、其他要求:1、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方式,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成果,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人工、管理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3、其他:(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2)接受采购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成交供应商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服务方案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1:报价文件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八、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七、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八、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八条情形。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请另单独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时单独提交。)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请另单独准备本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二、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投标保证金账号:8100001866620000013、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进账时,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委托代理编号及投标单位简称)二、一般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注明的缴纳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1.1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1.2协议供货、服务定点及单一来源等特殊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数额小于1000元的项目免收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含现金缴存银行方式))。3.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须为投标人账户(“原进原出”,不得由第三方垫付投标保证金);3.2进账时需在进账单的款项来源、备注或摘要处注明项目的委托代理编号(仅注明ZQXM-后的部分即可,例如:委托代理编号:ZQXM—2019—06001仅标注2019—06001即可);4、中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其中:退还保证金账户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一致)在递交合同备案时一同递交给合同管理人员。4.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见附件5、投标保证金的返还。5.1返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将所签订的合同送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米尼加推广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