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新疆大学2025)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S-003-ZC 
    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98579.66  
    最高限价(元):297411.7,298542.47,298776.14,303849.3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7411.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2)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8542.4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3)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8776.1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四    
   标项名称: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4)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3849.3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321218、13565960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李家成、焦晗桢、曹晓云、王涛
电 话:0991-4321218、13565960246

附件信息:

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doc1.0M

eXinjianggXinzhjianEngineeringgConsultingCo.,Ltd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疆大学项目编号:XZJ25S-003-ZC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13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1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4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S-003-ZC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198579.66最高限价(元):297411.70,298542.47,298776.14,303849.35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1)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97411.7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2)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98542.47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标项三标项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3)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98776.1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标项四标项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标项4)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03849.3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标项1、2、3、4,可兼投不可兼中。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3.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老师、0991-8580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联系方式:0991-43212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亮、李家成、焦晗桢、曹晓云、王涛电话:0991-4321218、13565960246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如后文中相关格式要求表述与文件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除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采购人需求外。)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2采购人名称:新疆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0991-8580035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项目联系人:王亮、李家成、焦晗桢、曹晓云、王涛座机:0991-4321218移动电话:135659602464监管部门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5项目预算标项1:297411.70元;标项2:298542.47元;标项3:298776.14元;标项4:303849.35元。上述金额仅为该项目造价咨询结算审计的估算总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该项目施工送审金额为基础,按中价协35号文件下浮后计取。★6采购内容标项1、2、3、4,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7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3.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针对本项目出现过,中标后拒不履约情形的供货商,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8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9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0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11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 ☑否★1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不得转包、分包。13是否踏勘现场□是 ☑否14答疑接受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方式:投标人将质疑书、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多次/反复质疑。★1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18投标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本项目标项一至标项四的投标报价限额为:按照项目报审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中价协[2013]35号文件收费基准价计算的咨询服务费报下浮率,下浮率最低不得低于65.1%。例如:下浮率66%即为符合本次报价要求的报价,下浮率65%则超出本次限价不符合要求。注:超出本次限价不符合要求,均按废标处理。1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解密时长:30分钟备注:①供应商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②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③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④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注:第二轮报价时限30分钟,具体时限以系统默认时长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系统将视为按第一轮报价为准)。20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工作(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2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转账、电子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缴纳金额: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标项1:2900元; 标项2:2920元; 标项3:2930元; 标项4:3000元;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注:1、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3、投标人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标项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投标人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如涉及)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3)如果投标产品即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同时获得两个认证证书的,可累计加分。(4)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商务评审表。23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内容填写完整)。(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25评审方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6代理服务费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交纳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账号:107673584569行号:104881006022★27付款方式咨询服务费用依据中价协〔2013〕35号文件标准为基数,并按本次各标项中标单位的下浮率进行折算后执行,招标人分别与各标项中标人签订合同。根据委托任务,以正式咨询成果文件提交和送审资料的移交为计费依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比如:中标人三个月内完成委托的审计项目,提交报告和移交资料后,可进行该季度内所完成审计项目的咨询服务费用支付)。★28服务周期(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部门标准的要求。★30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31争议的解决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 33现场陈述☑不需要。□需要34报价次数本项目进行两轮报价,首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磋商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答疑问题(如有);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是在答疑完毕后,进行最终报价。35★知识产权要求1、投标人保证所投或制作产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反映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须提供反映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其他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1)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投标人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投标投标人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投标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投标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投标人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各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注意事项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凡为各标项中一个或多个工程提供过相关服务(如项目管理、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工程监理等)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标项的投标,如有发生应主动回避关联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作承诺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隐瞒事实,中标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证书材料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3、请各投标人对所报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复核,如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一、总则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相关货物及服务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货物及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以及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响应。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3.4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响应。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地址以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因登记有误、通信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或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服务环境的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在响应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2磋商文件在公告之前已经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或进行过论证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不再接受已经征求过意见或论证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未统一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在遵守所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踏勘现场。7.4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人提出,则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应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则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则应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工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7.5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6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7.7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响应截止日的变更:在磋商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日,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截止日重新发出通知。7.8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供应商的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供应商提交的证书类和相关授权等外文文件,以及外国公司的名称与签章等可以是外文。其中,相关授权文件是外文的,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8.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实质性修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磋商无效。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响应报价(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价须在依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文件基础上填报下浮率,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选择性方案或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报价,不接受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或者服务等内容。9.6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10.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10.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可能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10.4磋商报价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项规定。12.2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文件需在签章和签字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响应文件中授权书等非格式文件需签章的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注明签署人姓名的须签署人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按评审办法予以处理。12.5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2.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打印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2.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2.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14.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日期14.1.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规定的地点。14.1.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14.1.3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开标(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未按本须知要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1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2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⑷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审步骤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本项目评审专家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管理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7.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17.1磋商时间后,采购方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无效。17.2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磋商无效。17.3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的需求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17.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5初审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如果磋商报价(价格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价格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金额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热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时性内容。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17.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响应的澄清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询标函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询标函通知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该答复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并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18.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与各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明显不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19.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询标函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9.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9.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9.7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19.8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9.9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0.3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1.评审过程保密21.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2.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财政部门反映。23.采购项目终止2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3.3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终止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六、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2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约定处理。2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七、磋商代理服务费26.磋商代理服务费:见前附表要求。八、处罚、询问和质疑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8.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质疑2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8.2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8.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无效。28.4若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8.5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8.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6.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8.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8.6.4事实依据;28.6.5必要的法律依据;28.6.6提出质疑的日期。28.6.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印章。2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复核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可能被转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28.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九、保密和披露29.保密和披露29.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或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平台中的互联网平台发布。29.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其他30.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3部分采购需求2025年新疆大学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招标采购需求一、招标内容1.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项,具体详见附件一:《标项划分表》(单位:元)。2.回避原则凡为各标项中一个或多个工程提供过相关服务(如项目管理、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工程监理等)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标项的投标,如有发生应主动回避关联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作承诺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隐瞒事实,中标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报价1.报价方式本项目标项一至标项四的投标报价均为下浮率,即以项目报审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中价协[2013]35号文件收费基准价计算的咨询服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对于咨询服务费合同计算方式如下,如项目报审金额为100万元,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为66%,则项目结算审计咨询服务费合同金额=100万元×8‰×(1-66%)=2720元。序号项目名称收费基数(X)递进费率(万元)X≤200200500001工程结算审计报审结算金额8‰7‰6‰5‰4‰3‰序号项目名称收费基数(X)递进费率(万元)X≤200200500001工程结算审计报审结算金额8‰7‰6‰5‰4‰3‰2.报价涵盖范围(1)投标人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而发生的人工费、成果文件制作费、办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管理费、风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利润、税金和政策规定的应有的各项费用等,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可预见到的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2)报价包含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3.项目预算标项一: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约为297411.70元;标项二: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约为298542.47元;标项三: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约为298776.14元;标项四: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约为303849.35元。4.投标限价本项目标项一至标项四的投标报价限额为按照项目报审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中价协[2013]35号文件收费基准价计算的咨询服务费报下浮率,下浮率最低不得低于65.1%。如下浮率66%即为符合本次报价要求的报价,下浮率65%则超出本次限价不符合要求。三、工作内容1.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送审资料完成对应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审核报告的完善及修订,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复核备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有效,内容是否完整;(二)审核工程结算的方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三)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符合要求;(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结算增减项目及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只增不减从而提高工程造价的风险;(5)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结算项目单价是否准确、合理,合同中有相应单价的,应执行相应的单价;合同中没有相应单价的,应参照相似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调整;合同中没有相似或相近项目单价的,应重新确定项目单价;(6)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取费标准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相符;(7)审核合同报价中未做项目是否已做减项处理,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差的调整是否合理;(8)索赔、奖励及违约金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9)对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十)其他必要的工程造价审核内容。2.配合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3.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四、工作要求1.总体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审核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核纪律规定。(2)接受招标人监督和指导,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无关的任何事项。(4)在提供审核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2.工期要求: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项目资料交接之日起:报审金额500万元以下的20日历日内完成,报审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的30日历日内完成,报审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45日历日内完成,报审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60日历日内完成。若招标人有紧急需求的,根据招标人的最新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以上为完成时限的一般标准。若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约定的时限完成委托工作,出现1次(不含本数)以上时,招标人有权扣减逾期项目服务费。若非中标人的原因而造成审核工期延长,中标人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到达约定时间尚未完成项目结算,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对部分因时间要求紧迫的特殊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服务周期时效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人员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工程审核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审核能力。②中标人在咨询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替换,并报招标人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在工作期间,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中标人所报人员的业绩、能力、业务水平未能达到实际工作需要、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配合招标人的工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③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应独立完成委托审计事项,不得由非本单位注册或本单位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完成委托审计事项。4.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如有退休人员或其他依法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签订劳务合同,并为上述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还应当为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5.招标人需要进行市场询价时,中标人所询市场价格不得少于3家,并注明品牌、厂家名称、材料名称、材料型号、询价日期交招标人归档。6.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形成详细完整的审计底稿记录。中标人的审核人员对于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结论,只能向招标人审计处报告;审计争议事项、其他涉及合同之外的增量和价格变化等重要审计事项,应及时向招标人审计处报告反馈并提出解决建议意见。7.做好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参加项目结算的相关会议。8.中标人只能从招标人审计处获取工程结算书等审计资料,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获取工程审计资料,并妥善保管好工程结算审计资料,不得损毁和遗失。9.基建维修项目合同外部分,中标人审核学校业务主管部门签署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做法和工程量。10.中标人应协助解决结算审计过程中的纠纷、协助招标人审计处完成上级机关的审计。11.中标人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程结算审计过程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和保管工作,若有资料遗失或损坏,中标人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合同服务费中直接扣除1万元作为违约赔偿;若无法补救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全额返还咨询费并按本合同酬金总价的30%予以赔偿,并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审计完成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应及时将工程结算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整理立卷及时移交招标人,在退还审计资料时,一并将完整的纸质版审核报告等审计成果文件移交招标人审计处归档。五、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中标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核,认真仔细审核现场发生的工程量及变更签证等费用。2.竣工结算的审核,对审核成果要与算量成果进行逐项对比,对审减及审增的项目要注明原因,并一同编入成果报告。中标人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控制风险,在出具审核成果前必须经过内部复核。3.中标人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成果资料经招标人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成果文件不满足招标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中标人应当按招标人要求修正成果文件。如果中标人经两次修正仍未达到招标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该审计项目服务费20%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全额赔偿。4.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中包含四方定案表,四方为:审核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委托单位,四家单位均需盖章和签字。5.中标人出具的书面结算审核报告须由项目责任造价师签署、单位盖章,装订成册,新建项目捌份、维修项目伍份。6.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有要求补充审计和复审的权利,招标人有权对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复审(含重新委托另外的社会中介复审、政府审计、国家审计等结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复核、复审和考核工作。7.竣工结算质量标准:中标人结算成果文件误差率不得超出复审结果±3%,超出后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合同履行完毕且招标人已支付合同咨询服务费的,中标人须退还偏差项目的全额服务费,除此之外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六、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咨询服务费用依据中价协〔2013〕35号文件标准为基数,并按本次各标项中标单位的下浮率进行折算后执行,招标人分别与各标项中标人签订合同。根据委托任务,以正式咨询成果文件提交和送审资料的移交为计费依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七、其他1.知识产权归属: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招标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4.中标人保证随时听从招标人通知,应招标人的需要,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到场解决具体事宜,并2小时内予以响应。5.中标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泄露审核及审计工作细节,不得利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透露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接受影响公正执业的单方宴请、娱乐活动或索贿受贿,一经查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7.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将招标人委托的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招标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服务费、暂停委托和终止服务,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8.中标单位为参审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9.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咨询服务的单项考评或季度考评或者全项目考评。(考评指标详见附件二)该考评结果作为后期项目委托的参考依据。附件一:《标项划分表》2025年建设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分包计划序号合同类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工程地点备注标包服务费预算1修缮工程新疆大学雅和佳园人才保障房装修工程项目工程7870000.00 博达标项118922.78 2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62980214.30 博达标项1119323.47 3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一标段)24425781.25 博达标项152045.99 4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室外运动场修缮工程施工2570000.00 红湖标项16976.51 5修缮工程2023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苑餐厅迁址修缮项目465316.89 红湖标项11299.16 6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西院、东院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电力修缮项目7270000.00 友好标项117666.38 7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第二实验楼、第三教学楼修缮工程施工14690000.00 友好标项133203.86 8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图书馆、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施工12810000.00 友好标项129267.14 9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西院、东院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市政管网及道路修缮项目施工6100000.00 友好标项115216.40 10修缮工程新疆大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1250000.00 标项13490.00 标项一140431312.44 297411.70 11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3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58213368.48 博达标项2111005.33 序号合同类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工程地点备注标包服务费预算12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绿化工程项目(北区)8493186.38 博达标项220227.73 13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核心区)11515937.52 博达标项226557.37 14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4006347.50 博达标项231772.29 15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博达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修缮项目(第二包:消防主机移位工程)816385.47 红湖、博达标项22279.35 16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法学院图书资料室和法律实践创客中心修缮项目工程373301.14 红湖标项21042.26 17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4号学生宿舍楼修缮工程14991900.00 友好标项233836.04 18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3、5号学生宿舍楼、餐饮广场修缮工程施工16000000.00 友好标项235947.00 19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友好校区1号学生宿舍楼、2号学生宿舍楼、西院学生食堂修缮工程施工14299000.00 友好标项232385.11 20修缮工程新疆大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1250000.00 标项23490.00 标项二139959426.49 298542.47 21新建工程新疆大学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高低压设备安装及供电线路整合工程5354779.37 博达标项313655.91 22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5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29178668.70 博达标项360339.78 23新建工程新疆大学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52511938.43 博达标项3101056.33 序号合同类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工程地点备注标包服务费预算24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二标)18584707.36 博达标项341359.38 25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18(新15)号学生宿舍楼修缮工程施工5900000.00 红湖标项314797.60 26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7(新6)号学生宿舍楼修缮工程施工7152023.16 红湖标项317419.34 27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餐饮广场改造工程施工15730000.00 红湖标项335381.62 28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新园市场修缮工程4330000.00 红湖标项311276.19 29修缮工程新疆大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1250000.00 标项33490.00 标项三139992117.02 298776.14 30修缮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6号宿舍楼及周边地块供电系统整合及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3870000.00 博达标项410152.41 31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6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50029817.01 博达标项496725.03 32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南区)8119655.44 博达标项419445.56 33新建工程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西区)7616491.82 博达标项418391.93 34新建工程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43933972.70 红湖标项486087.78 35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1号教学楼楼前广场修缮工程施工4700000.00 红湖标项412180.10 36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10号学生宿舍楼修缮工程施工13770000.00 红湖标项431277.38 序号合同类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工程地点备注标包服务费预算37修缮工程2024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新园市场箱式变电站增容工程施工939000.00 红湖标项42621.69 38修缮工程新疆大学红湖校区19号宿舍楼、体育馆片区高压供电系统整合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4870000.00 红湖标项412595.41 39修缮工程新疆大学红湖校区19号宿舍楼、体育馆片区消防系统整合工程1211088.16 红湖标项43381.36 40修缮工程2023年新疆大学红湖校区体育馆换热站增容燃气锅炉工程项目2784568.00 红湖标项47500.70 41修缮工程新疆大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1250000.00 标项43490.00 标项四143094593.13 303849.35 第4部分附件二:新疆大学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委托社会中介审核考评指标考核环节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考核说明一、审计准备阶段(6分)项目安排(6分)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签订合同的扣2分。2收到审核任务2日内未与委托人完成资料交接或未一次性提出送审资料补充意见的扣2分。2安排的审核人员与合同不一致的扣2分/人。2二、审计实施阶段(34分)现场踏勘(4分)审核人员收到审核任务后,未在计划工期的1/3时间内安排完成现场踏勘工作,扣2分。2未就项目主要内容进行现场踏勘并形成工作底稿的,扣2分;2过程审核(21分)中介机构于自收到审核任务起每周向学校审计处报送项目开展进度(书面、电子邮箱、微信、QQ等形式),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超过1个工作日的扣1分,逾期3个工作日不报送的扣4分。4审核人员未在计划工期的2/3时间内安排完成审核对账工作,扣5分;5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完成工作的,滞后5个工作日以上的每个工作日扣1分;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每个工作日扣扣5分。5在审核服务过程中,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者重要情况的扣5分。5招标人需要进行市场询价,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市场的,扣2分;2积极配合与会议协商(9分)中标人不服从学校管理,与招标人配合度低的,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或者培训的,扣3分。3中介机构审核人员应到场未到场或者不按时到场的扣3分。3会议准备不充分,能力经验明显不足,无法解决专业性问题的扣3分。3成果文件等55分)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分析不详细等错误的,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经招标人复核,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不高,存在依据不充分、取费或计算错误、应审未审、重大情况未披露等问题的,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三、审计完成阶段(60分)提交咨询成果文件份数不齐全的扣1分。1中标人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报告中仍有明显错误,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管理或造价方面问题的,有一处扣3分,9分扣完为止。9建设、施工等单位对协审人员的专业性提出质疑且合理的,有一次扣5分。5审核误差率在3%以上4%以内(含),扣2分/次;误差率在4%以上5%以内(含),扣3分/次;误差率在5%以上,扣4分/次;单个子目误差金额经确认在5万元以上(含)的扣5分/次;单个项目误差金额经确认在30万元以上(含)的扣10分/次。以上多条同时满足条件的以扣分多的为主,本项扣完10分为止。10资料交接(5分)项目资料退回不齐全的,每缺1份扣1分,5分扣完为止。5遗失项目资料的扣5分。四、一票否决项执业纪律与参建方私下沟通,隐瞒事实、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的违反保密、廉洁等相关规定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以上任一情形经查实后,项目考核不得分。-诚实守信冒名顶替其他单位谋取中标的,将本项目分包或分解给其他单位的,未经招标人允许私自更换项目团队人员的。以上任一情形经查实后,项目考核不得分。-合计得分学校审计处意见审核中介机构意见说明:审核误差金额是指审计处或审计处委托的复审单位就抽查项目进行复审,经确认后,复审结果与原审核结果之间的金额误差;审核误差率计算式为(复审结果-原审核结果)/原审核结果×100%。经抽查复审确认,误差在3%以内(含)为合格,不扣分。附件二:新疆大学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委托社会中介审核考评指标考核环节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考核说明一、审计准备阶段(6分)项目安排(6分)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签订合同的扣2分。2收到审核任务2日内未与委托人完成资料交接或未一次性提出送审资料补充意见的扣2分。2安排的审核人员与合同不一致的扣2分/人。2二、审计实施阶段(34分)现场踏勘(4分)审核人员收到审核任务后,未在计划工期的1/3时间内安排完成现场踏勘工作,扣2分。2未就项目主要内容进行现场踏勘并形成工作底稿的,扣2分;2过程审核(21分)中介机构于自收到审核任务起每周向学校审计处报送项目开展进度(书面、电子邮箱、微信、QQ等形式),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超过1个工作日的扣1分,逾期3个工作日不报送的扣4分。4审核人员未在计划工期的2/3时间内安排完成审核对账工作,扣5分;5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完成工作的,滞后5个工作日以上的每个工作日扣1分;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每个工作日扣扣5分。5在审核服务过程中,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者重要情况的扣5分。5招标人需要进行市场询价,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市场的,扣2分;2积极配合与会议协商(9分)中标人不服从学校管理,与招标人配合度低的,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或者培训的,扣3分。3中介机构审核人员应到场未到场或者不按时到场的扣3分。3会议准备不充分,能力经验明显不足,无法解决专业性问题的扣3分。3成果文件等55分)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分析不详细等错误的,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经招标人复核,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不高,存在依据不充分、取费或计算错误、应审未审、重大情况未披露等问题的,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三、审计完成阶段(60分)提交咨询成果文件份数不齐全的扣1分。1中标人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报告中仍有明显错误,每发现1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10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管理或造价方面问题的,有一处扣3分,9分扣完为止。9建设、施工等单位对协审人员的专业性提出质疑且合理的,有一次扣5分。5审核误差率在3%以上4%以内(含),扣2分/次;误差率在4%以上5%以内(含),扣3分/次;误差率在5%以上,扣4分/次;单个子目误差金额经确认在5万元以上(含)的扣5分/次;单个项目误差金额经确认在30万元以上(含)的扣10分/次。以上多条同时满足条件的以扣分多的为主,本项扣完10分为止。10资料交接(5分)项目资料退回不齐全的,每缺1份扣1分,5分扣完为止。5遗失项目资料的扣5分。四、一票否决项执业纪律与参建方私下沟通,隐瞒事实、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的违反保密、廉洁等相关规定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以上任一情形经查实后,项目考核不得分。-诚实守信冒名顶替其他单位谋取中标的,将本项目分包或分解给其他单位的,未经招标人允许私自更换项目团队人员的。以上任一情形经查实后,项目考核不得分。-合计得分学校审计处意见审核中介机构意见说明:审核误差金额是指审计处或审计处委托的复审单位就抽查项目进行复审,经确认后,复审结果与原审核结果之间的金额误差;审核误差率计算式为(复审结果-原审核结果)/原审核结果×100%。经抽查复审确认,误差在3%以内(含)为合格,不扣分。第5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4项的规定。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2审查2.1资格审查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3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3.1资格审查序号资格条件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印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印章;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的信用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特定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8结论通过/不通过资格审查小组签名: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无效。3.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 审 内 容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材料一致。2投标报价是否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印章;4响应文件内容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5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6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一致;是否按照磋商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是否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内;7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期(合同履约期限)要求;8商务技术条款满足本磋商文件中要求;9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通过/不通过。磋商小组签名: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3.3详细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其中,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32.5分,技术部分57.5分,合计满分10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即下浮最多得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磋商基准价)/(1-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商务部分(32.5分)企业信用3中国造价工程管理协会信用评价AAA(及以上)信用等级或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A(及以上)的企业得3分;AA级的企业得2分;A级的企业得1分(提供相关资料)类似业绩10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含5000㎡)的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提供3项得6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满分10分。提供少于3项不得分。注:(1)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扫描件。(2)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7.51、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满足要求得2.5分;2、从事10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近三年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业绩的负责人(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含5000㎡)的竣工结算审核业绩,可同企业业绩),提供2项得4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5分。提供业绩少于2项不得分。(1)需提供人员、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扫描件。(3)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4)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服务人员配置方案12项目组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各类工程需要:1、项目组各专业人员中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2名(高级职称(工程专业)且工作满10年)满足要求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满分3分。2、项目组各专业人员中土建专业的2人(中级至少1名,且5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满足要求得2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满分3分。3、项目组各专业人员中安装专业的至少2人(中级至少1名,且5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满足要求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满分3分。4、项目组每位成员近5年参与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含5000㎡)的竣工结算审核业绩)均不少于1项(可为同一单体建筑),得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满分3分。类似业绩造价咨询合同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1-3项评分需提供须附上述人员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须有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社保。以上三项人员不能重复计算)。技术部分(57.5分)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31.5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认知及理解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②审计内容及审计方法;③审计工作步骤;④针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⑤风险控制措施;⑥审计质量控制措施;⑦审计计划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⑧特殊情况及争议问题处理⑨审计廉政管理措施。服务实施方案都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7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阐述;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一致;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功能、数据、指标、规范及标准等任一情形。)内控质量管理制度方案15项目实施各阶段服务的重点、特点,以及采购人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内容包括不限于:①人员管理制度(包含:项目人员岗位职责划分、业务操作规范、项目人员考核办法及考核内容);②项目管理制度(包含:复核制度、审核回避制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③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④保密制度;⑤廉洁管理制度。涵盖以上内容每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15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完整或描述偏离不准确逐项扣1.5分或不得分。应急管理措施方案61、应急预案合理,得2分;不合理,得0分。2、应急组织与实施方案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3、应急管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得2分;有缺漏项,得0分。本项满分 6 分。备注: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遵循客观规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行: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预测提出的结果是可以实现的。完整:包括上述①-②项全部内容。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51、针对项目服务提出优惠条件承诺得2分。2、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符合本校实际情况,具有积极意义,并具有可行性。每提出1项合理化建议且被磋商小组采纳的计1.5分,满分为3分。四、评审表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最终签订文本以新疆大学提供模板为准。)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三、服务期限1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四、质量标准1六、合同文件的构成2七、词语定义2八、合同订立2九、合同生效2十、合同份数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4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51.1语言5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51.3适用法律52.委托人的义务52.1提供资料52.2提供工作条件52.3委托人代表52.4答复53.咨询人的义务5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5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6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6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64.违约责任7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74.2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75.支付75.1支付货币75.2支付申请85.3支付酬金8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86.1合同变更86.2合同解除87.争议解决87.1调解87.2仲裁或诉讼88.其他98.1考察及相关费用98.2奖励98.3保密98.4联络98.5知识产权99.补充条款109.1酬金支付109.2酬金计算方法109.3其他内容10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2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3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14附录D委托项目一览表15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新疆大学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等项目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3.工程规模:/4.报审金额合计:元5.资金来源:自筹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结算审核。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等项目,各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项目工程资料交接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若非咨询人的原因而造成工期延长,咨询人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新疆大学审计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元(元整)。2.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订立时间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委托人:新疆大学(盖章)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01471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住所:账号:30704301040002348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邮政编码:830046邮政编码:电话:0991-8582600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委托人与咨询人声明此部分的内容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完全一致。在本合同中,出于节俭的考虑,本条款部分的内容予以省略。如果就合同的相关事宜涉及到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双方同意完全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3条。1.3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9)等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当建设单位提交相应完整资料后即转交咨询人,咨询人签字确认接收,委托人留存。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为咨询人提供协调工作。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3.1.2咨询人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履行本合同,主持咨询团队工作,对咨询团队内部以及与承接项目各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保证咨询人按时按质出具咨询成果。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3.1.3条。因更换咨询人员造成合同履行不畅的按照咨询人违约处理。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执行通用条款。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以委托人告知时间为准。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记录表)。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间详见补充条款,成果文件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时,竣工结算文件符合存档要求(详见附录B)。3.2.3咨询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完整归还。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字[2004]36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相关行业标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计价定额、计价信息、相关规定等计价依据。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执行合同通用条件4.1的条款。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执行合同通用条件4.1的条款,且不超过造价咨询合同酬金的10%。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执行合同通用条件4.1的条款,且不超过造价咨询合同酬金的10%。4.2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1在合同履行期间,咨询人擅自停止或要求解除合同,咨询人应按本合同酬金总价的10%予以赔偿;4.2.2咨询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交造价咨询成果(若非咨询人的原因),咨询人应向委托人赔偿延期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合同酬金总价的10%予以赔偿;4.2.3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不合格(非委托人原因所致),咨询人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全部重做,直至满足委托人合理要求,同时咨询人应按本合同该项目酬金总价的20%向委托人赔偿延期损失费;4.2.4未经委托人允许,咨询人擅自转包本项目合同,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按本合同酬金总价的10%予以赔偿;4.2.5咨询人丢失委托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的,应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全额返还咨询费并按本合同酬金总价的30%予以赔偿,若咨询人丢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由此给委托人带来任何损失,由咨询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因丢失行为引起的一切纠纷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咨询人承担。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后,经委托人书面审核通过,由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经过委托人财务审批流程后一次性支付全部酬金元(元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2合同解除6.2.1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委托方付给咨询方的费用,按已完成造价咨询工作的咨询金额支付。咨询方已完成造价咨询工作的咨询报告。各自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6.2.3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由于咨询人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争议解决7.1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由败诉方承担。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委托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相关方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罗燕,送达地点:新疆大学,电子邮箱:649012546@qq.com。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的著作权属于建设单位;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应征求合同双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委托人的保密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第8.3条)。9.补充条款9.1酬金支付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均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成果文件的体现支付酬金;咨询方在完成工作成果并经委托方审查完毕,将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全部归还后,依据委托人的财务支付要求向委托人申请支付酬金,委托人财务机构审批后一次性支付。9.2酬金计算方法。9.3其他内容9.3.1书面文件须由咨询人的责任造价师签署、咨询单位盖章,装订成册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份数。9.3.2委托方有权随时抽查复审咨询人的工作进程及成果资料,咨询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对委托方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质疑,咨询人应当在3日内做出书面回复。9.3.3咨询人应独立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咨询服务,咨询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的工作再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委托人不予支付咨询费。咨询人需对因本合同而知悉的委托人全部材料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委托人内部信息,若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咨询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害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为十年。9.3.4咨询人提交的合同内每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均应小于3%,如有合同内任何一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高于3%,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酬金总价20%的违约金。9.3.5咨询人向委托人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新建项目捌份,维修项目伍份。9.3.6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9.3.7本协议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9.3.8未经另外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9.3.9咨询人有义务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其他:////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R审核R调整////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注:1.附录A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报告/ 工作日内 合格其他服务/////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序号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详见每个项目审计资料移交清单////////////////////////////////////////////////////////////////////////////////////////////////////////////////////////附录D委托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号项目名称报审金额/元结算审计服务费报审单位施工单位报审价汇总: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标项)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采购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日期:一、资格响应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印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说明: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印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印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凡为各标项中一个或多个工程提供过相关服务(如项目管理、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工程监理等)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标项的投标,如有发生应主动回避关联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作承诺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隐瞒事实,中标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商务响应部分1、投标承诺书(一)致:根据已收到的(标项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充分研究贵方的磋商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承诺:1、我方愿在中价协[2013]35号文件基础上下浮%,按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我方保证服务质量高效优质。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所填报的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承担本项目;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组织进场,在服务期内完成整个项目;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天;5、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6、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书(二)致: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职称证号相关工作年限主要经历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我公司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现场负责人未同时在其它项目担任负责人。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该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负责人的人员替换,并报甲方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项目/现场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5%作为赔偿金。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采购人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特此证明。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标项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电话号码:代理期限: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发包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结算审核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时间注: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类似业绩;(1)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扫描件。(2)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称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项目负责人…………注:(1)此表可自行增减。(2)本表列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拟参与本项目人员,须附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须附每位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类似业绩造价咨询合同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服务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须附每位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等级注册证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合同(或中标)金额9、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5服务质量要求6服务响应时间7人员要求8合同签订方式9付款方式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实际服务必须严格尊照投标文件承诺,严禁投标人为取得高分随意承诺,实际工作以次充好;3.投标文件的承诺事项视为采购人对其日常工作的验收标准;如发现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请行业监管部门将该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人: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供应商:盖章签字人姓名、职务: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地址:电话::年月日三、技术响应部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②审计内容及审计方法;③审计工作步骤;④针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⑤风险控制措施;⑥审计质量控制措施;⑦审计计划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⑧特殊情况及争议问题处理⑨审计廉政管理措施。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商务技术评分要求的内容,自行拟定格式。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提供的详细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人员配备(包括拟投入技术售后服务人员构成情况(学历、职称、从事该技术服务年限)、技术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售后服务须根据服务的响应时间、处理速度、以及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服务进行承诺,并以承诺函形式列明服务期内及服务结束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数量配备、服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响应时间,收费标准,费用组成等内容。服务及廉政承诺书致:(采购人)为加强在(标项名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服务和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方做出以下服务及廉政承诺:1、我方严格遵守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服务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服务及廉政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2、我方遵照执行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服务及廉政制度和规定,并接受采购人监督。3、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接受评审任务后,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即审核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与被审项目单位(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所有参建单位)有直接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关系的,我方坚决予以回避。我方将严格执行本承诺,自觉按合同办事,遵照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不谋取不正当利益。4、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对结算审核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审核结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审计处报告。建立健全对审核报告的内部复核稽核制度与机制确保审计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结算审计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5、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学校审计处完整齐全的送审项目资料后,保证在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结算审计任务,满足学校要求。如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结算审计任务,能够保证及时向委托结算审计任务的学校审计处报告,并说明原因。6、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将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结算审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7、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在未经学校的批准,我方将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结算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就审计情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私自接触,如有违反,我方同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任何处罚。8、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在结算审计工作中,我方和我方人员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索贿、受贿、报销票据,不接受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任何邀请,参加其提供的宴会、旅游、娱乐等活动,如有违反,我方同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任何处罚。9、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如我方向采购人出具的审核报告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差错、或超过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人有权利扣减相应的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我方同意,采购人可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10、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如我方及我方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实行一票否决制。①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②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的;③未经许可逾期提交审核报告被警告2次以上的;④未经同意将评审任务再行委托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⑤未经招标人允许私自更换项目团队人员的。如我方被采购人一票否决,我方同意,采购人可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可终止我方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同意接受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处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将我方和我方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1、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承诺我方和我方人员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采购方人员及与本项目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其它影响其正确履行职责的礼品、礼金,不向其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其个人或部门费用,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拉拢上述人员。如有违反,我方承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对我方采取批评教育或其它措施。我方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得利益由贵方予以追缴,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均由我方承担。12、如果采购方人员及与本项目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我方将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其继续发生,并及时向采购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在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过程中,我方将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13、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本表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标项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缴纳日期年 月 日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 号开户行行 号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箱供应商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算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