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压疏水阀 疏水阀 正文疏水阀物资招标公告(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DMTO&PP厂中压疏水阀

1条询价品,分类:中压疏水阀(国标)
2025-03-13 00:00:00
询价方: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报价开始日期: 2025-02-12 09:00:00
联系人: 杨**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5 09:00:00
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
配送方式: 卖家自行配送
联系方式: 173****3532
期望到货日期: 2025-03-13 00:00:00
邮箱: www***********@**.com
收货地址: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1

中压疏水阀

30.0

附件下载:
index.pdf
疏水阀需求计划2025.2.6.xls
附件1:易派客平台服务协议.doc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报价需知.doc

盐湖镁业(分厂)采购计划审批流程-王会颖-2025-02-06,Page1of1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分厂)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计划编号2025-003274采购申请号10043603疏水阀创建人王会颖申请日期2025-02-06创建单位DMTO&PP厂创建人电话17309791691分厂厂长是否审核否是是否紧急否是合同形式单批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试用物资采购采购方式比质比价续签竞争性谈判直谈招标其他供应商推荐采购物料信息序号物料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要求预算情况备注160438350中压疏水阀CS17H-25PDN15台30带配套接头70个,带配套紫铜垫子120个(推荐厂家:英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甘肃红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2025年预算第16项正文(采购说明)疏水阀物资需求说明2025.2.6.docx14.3K附件疏水阀需求计划2025.2.6.xls18.0K分厂专业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仪控计量中心/李明2025-02-0709:17:19同意DMTO&PP厂/王会颖2025-02-0621:29:04分厂业务分管厂长审核同意DMTO&PP厂/王有林2025-02-0710:22:08分厂厂长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技术审核同意仪控计量中心/设备技术办/李双全2025-02-0710:58:36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仪控计量中心/赵德渊2025-02-0811:02:24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公司高管/王中军2025-02-0812:08:50仓储中心审核经核实2月9日库存动态表,无库存。仓储中心/材料仓储车间/马祥2025-02-0916:46:44营销管理部计划员审核同意营销管理部/田国红2025-02-1010:26:09营销管理部领导审核同意营销管理部/赵阳2025-02-1013:53:32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营销管理部/程默2025-02-1014:04:17营销主管领导审批业务主管部门选择说明:劳务、生产材料采购、能源项目由生产调度中心审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项目由安全环保部审核;科研、技改由技术部负责审核;设备类项目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信息类项目由信息部审核;仪控计量类由仪控计量中心审核;办公设施、食堂项目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其他项目根据业务分工可在相关职能部室中选择,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镁业公司职能部室中选择1个或多个部门审核。http://101.201.81.84/spa/workflow/static4form/index.html?_rdm=17393499003842025/2/12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物资需求采购计划表

物资类别:通用仪器仪表 采购申请号:10043603 物资计划编号:DMTO-YB-2025年2月6日-001

需求单位: DMTO&PP厂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王会颖 17309791691 填报时间 :2025年2月6日

序号
物料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要求说明
是否在本年度预算内
要求到货时间
上次安装时间
设计使用寿命
实际使用时间
未达使用寿命原因分析
备注

1.0
60438350.0
中压疏水阀
CS17H-25P DN15

30.0
带配套接头70个,带配套紫铜垫子120个(推荐厂家:英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甘肃红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是,2025年预算第16项
1个月
2014.0
8年
11年
已达使用寿命
上报单位:DMTO&PP厂
采购原因:DMTO装置仪表测点全部为蒸汽伴热,疏水阀使用220个左右,疏水阀使用已达十年,部分疏水阀出现密封不良,内部零件老化、又因前期全厂停蒸汽,造成伴热冻堵,导致部分疏水阀接口处变形,现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需采购30台进行更换。
采购数量:30台
库存动态核实情况:已核实2025.2.3日库存动态表,无此型号疏水阀。
安装时间:到货后进行安装。 物资类别:此项物资计划为月度计划

执行

核准

提报

分管领导:

营销管理部:

仓储中心:

分管副总审核:

专业管理部门:

分厂:

制表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20-1,2-301-43室乙方(服务方):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甲方(委托方):甲方协议编号:乙方协议编号:易派客服务协议1、甲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2、乙方利用易派客平台为甲方企业提供有偿的平台线上销售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推荐,配合将符合易派客平台上线规则的商品上线并进行相关平台维护工作。1、甲方负责推荐符合易派客平台上线规则的商品,甲方可通过易派客平台销售自有商品。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此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2)乙方负责对甲方在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支持。乙方不直接介入甲方的购销合同及交易活动,乙方对甲方交易所涉及物品的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连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1)乙方负责甄别甲方推荐的商品,配合将符合平台规则的商品办理上线,并进行相关平台维护工作。2、乙方的权利义务(3)甲方应遵守平台的交易规则。(2)甲方从易派客平台销售商品的过程中,甲方负责与平台商品的客户沟通线上下单、付款、收货及结算事宜。(1)甲方有权利用易派客平台销售甲方自有的商品。梯度收费方式:费率标准为1000万以下订单(一年内累计流量)收取1.5%,1000万以上订单(一年内累计流量)收取1%。2、服务费率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定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以乙方服务范围内(仅限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采购业务),甲方在平台上生成的有效订单(除“已取消”、“待确认”、“审批不通过”、“生成PO失败”四种状态的订单)金额为计算基数。采购服务费用(4)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对甲方不支付平台服务费用的情况,乙方有权对其采购商品或自有商品下架或做其他处理。(3)甲方推荐的商品存在不符合平台上线及交易规则的情况,乙方有权对其商品下架或做其他处理。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需变更条款,双方协商后应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生效及其他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应当积极履行该协议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该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索赔、理赔3、乙方定期进行统计并向甲方发送服务费清单,甲方应于收到服务费清单【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费后【20】个日历日内开具发票。3、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乙方: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1、采购项目概况1.1采购范围: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镁业物资需求计划表详见计划单1.2到货时间:请各供应商报出最短到货时间1.3到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工业园区库房,现场落地到货。签约供应商负责现场卸货,卸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责任由签约供应商负责。1.4报价有效期:60天1.5付款方式:到货90%,质保10%,质保1年。2、供应商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质与权利。1.2须提供资质文件如下:1.2.1制造厂商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2.2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1.2.3供应商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的销售授权书。1.2.4其它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格式3.1商务标:必须严格按报价表格式编制,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表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评审流程须知4.1评审对象和依据:评审对象为报价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的依据为报价邀请函(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4.2评审办法:在技术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最低价法。第三部分《报价表》5、特别说明5.1根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贵司在报价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对所报产品价格有上涨、废标的行为,我司有权将贵司拉入黑名单。5.2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如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将被列入我公司黑名单。附件:合同版本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需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需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方: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事宜,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双方已经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完全理解、明白和同意所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可能存在的减轻、免除或限制任何一方责任的条款。双方在此声明和承诺,签署行为本身即意味着签署方无条件确认同意前述声明,不持任何异议。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厂商、数量及金额(RMB元):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厂商合同含税金额合计:¥(大写:),含增值税。合同不含税金额合计:¥(大写:)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厂商合同含税金额合计:¥(大写:),含增值税。合同不含税金额合计:¥(大写:)1、本合同单价为含税价。2、本合同价款包括合同产品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及技术服务费等与供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3、本合同价款为不变价。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标准体系执行;符合相关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其规格、型号、性能要求、技术参数等均应符合需方的所有条件,保证需方正常生产使用。2、供方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是原厂合格正品,禁止供应贴牌、假冒伪劣产品;该产品应当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且应当为国家有关部门检验通过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该产品应当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型号、配置、规格和性能,能够与需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或供需方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安全隐患;该产品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应当具有良好的性能,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够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需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若供方所供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后果由供方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害或者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赔偿。3、供方所供产品均应附质检报告单、产品质量证明书(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等,否则需方有权不予结算和付款。4、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供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供方所供的产品是本合同项下第一条所列制造厂商生产制造的原厂正品,严禁供应贴牌、假冒伪劣产品,否则需方有权对供方做出退货或拒付货款的处理。6、供方需提供全新的且质量合格的合同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供方完整拥有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合同产品上无包括质押权、抵押权在内的其他权利负担,且权属清楚,合同所供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对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7、供方所供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即供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或数量要求的,需方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本合同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供方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8、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应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第三条产品质量保证与索赔1、合同产品货到后对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形式验收,验收无问题,双方将签订物资采购验收表。质量保修期自双方签订物资采购验收表之日起个月。2、产品质量保证期自保修期满之日计算,至产品合理使用寿命周期届满之日止。双方同意,产品合理使用寿命周期不短于年。供方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否则需方有权予以索赔。3、合同产品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需方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更换备件等,直至合同产品性能、状态等达到合格、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经需方另行书面确认)。其质量保修期将自需方书面确认该产品恢复正常、安全使用之日起根据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重新计算。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害或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供方应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继续向需方提供更换、维修等服务。4、特种产品的制造过程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5、特种产品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第四条运输和到货1、运输方式:2、到货地点:需方现场(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工业园区库房)。3、交付及风险转移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卸至指定位置并取得供方确认后,产品所有权及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4、到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周内,由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全部到货,且经需方形式验收合格,签署物资采购验收表即完成交货。5、需方收货人:;联系电话:。第五条包装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供方应根据产品运输要求,对产品予以合理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等。对特殊产品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印刷有包装编号、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或提示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第六条交货1、供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全部合同产品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需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供方应在交货时按本合同约定和需方要求提供所交付产品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装箱清单、三包凭证和原配的附件(原始质量证明书或原产地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实物上须有认证标志。否则,需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和付款。如收货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理。2、合同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供需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等进行形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物资采购验收表。如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理。3、需方对合同产品所做出的形式验收并不能当然免除供方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需方在后续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方仍有权向供方索赔,同时,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进行维修、更换或赔偿损失。第七条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含税总价款:元(大写:)。2、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支付。(2)供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合同产品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供需双方在到货现场对合同产品的数量、规格、外观等进行形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物资采购验收表。供方将合同总价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原件一份,发票清单)、清单、技术文件交付确认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物资采购验收表等提供给需方,并由需方财务部门审查确认,在需方财务部审核前述材料并确认后60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若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则需方应在质量保修期期满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如产品本身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对合同产品予以更换或修复至合格,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如有)需方有权从中相应予以扣除。需方限期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同意,逾期利息的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供方指定(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供方所有结算和收款事宜的具体经办人。需方有权根据经办人签署的书面请求进行结算和付款。经办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结算和收款行为均代表供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供方全部承担。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方需对合同项下结算和收款具体经办人进行变更,则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应当加盖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供方法定代表人和原经办人以及新指定的经办人共同亲笔签名;同时还应当向需方提交加盖供方公章的供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原结算和收款经办人和新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因银行信息错误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6、本条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成就的,需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应款项;需方提前支付相应款项不视为付款条件成就,供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7、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准确的开具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需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的,或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等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向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第八条保密1、双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1)本合同洽谈、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2)因本合同的谈判或履行而获取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3)其所获取的与其他方或关联方有关所有非公开信息。2、合同一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必须向第三方进行披露,或为获得批准而向审批机关及其指定机构披露,以及供方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或政府机构的要求,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不受本条约定的限制。3、合同双方应当保证其雇员、代理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合作方遵守本条约定义务,并为上述人员或单位违反本条约定的后果负责。4、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进入公共渠道之日止。第九条知识产权1、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存在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等情形。本产品当中如包含有从第三人处购买或根据第三人产品或技术而开发或制作的部分,供方保证业已取得该第三人合法和完全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获得适当地域和期限的使用许可和销售之权利,并且向需方作出相应说明和提交相应授权文件。供方保证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对第三方不构成侵权。需方如因使用、销售或转让等合理使用本产品的行为遭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时,供方应负责与该等第三人协商和沟通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2、需方有权保有和排他使用在后续使用合同产品过程中自行创造发明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及相关附属权利。3、如供方违反前述知识产权条款,应当赔偿需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被要求支付或实际承担的赔偿费、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和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总和及需方因此受到的其他间接损失。第十条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可以另立合同担保书。第十一条转包和分包本合同项下供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转包和分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若供方不能按约定的到货时间交付货物(包括更换/补充的部分),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到一日按合同总价款%计算;超过10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另行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以需方实际损失为准。2、供方所供产品若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及数量,或验收后被发现具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问题,需方发现问题后有权立即退货,并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因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造成后果均由供方承担;同时,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供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3、供方供应贴牌、假冒伪劣产品的,需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4、供方不能按供货日期提供质检报告单、产品的质量证明书(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每延迟一天按每件500元计算违约金;超过10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另行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5、供方发生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与约定不符等其他违约行为的,需方有权拒绝验收或付款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以需方实际损失为准,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6、如供方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需方“黑名单”的情形,或者发生其他需方对供方的信用状况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需方有权解除同供方的一切业务合同,取消供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且需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供方违反合同附件《廉洁协议》条款,应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合同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8、因供方违约行为导致需方受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需方为履行合同所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需方为证明需方违约以及维权所支出的各种调查、审计、评估、诉讼和律师费用、如果本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需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全部经济利益、需方因本合同无法履行导致被第三人索赔或起诉侵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及依据合同目的需方所预期获得收益或应当支付费用等,均为供方赔付范围。9、无论供方是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均不因此导致供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需方仍然有权继续要求供方全面、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应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到期后,如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有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或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3、本合同中涉及到通知事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紧急情况下,可由一方采用口头、通讯的方式通知对方,但应当在通知作出之时起24小时内补充书面形式通知;前款所称书面形式是指电子邮件、双方盖章的函件等。供方保证上述通知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供方通知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如因供方没有及时告知而导致各种通知以及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供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供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履行行为均在其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之内,供方已取得了或办理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要的一切证书、批准、许可、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有效,任何因供方超越经营范围、业务资质订立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供方全部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对需方进行赔偿。(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签字页)需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编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压疏水阀 疏水阀 正文疏水阀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