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5)
【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关于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遴选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关于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关于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SZX-ZCB-2025-019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供应商报价不应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格
1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关于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1项
3.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评选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若法人参与评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评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4:00-16:00时。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第三中心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置顶下载)邮件至szxzcb84112227@126.com,注明参加项目名称,或递交报名表至三中心医院行政四楼421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9日下午14:30,届时请参加遴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总务处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41122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