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道路工程招标公告(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询比采购公告
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
-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
福建旭丰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荣晟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拓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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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介
1.1招标编号:木澜莆招字(2025)001号
1.2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
1.3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4釆购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审后预算价为3520879元
1.7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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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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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3)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
(6)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询比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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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文件
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位503室 购买询比文件。邮购询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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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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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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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平台上发布。
8.其他:无(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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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9.1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351100
联系人: 欧女士
电 话: 13607523960
传 真: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位503室
邮政编码: 35110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5260929845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 号: 8111301012000537792
2025年02月14日
询比采购公告.docx
询比采购公告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福建旭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荣晟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拓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询比釆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招标编号:木澜莆招字(2025)001号1.2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1.3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4釆购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6采购项目概况:审后预算价为3520879元1.7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2.3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3)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6)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询比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4.询比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位503室购买询比文件。邮购询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釆购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平台上发布。8.其他:无(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9.联系方式9.1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院内邮政编码:351100联系人:欧女士电话:13607523960传真:/网址:/开户银行:/账号:/9.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位503室邮政编码:35110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260929845传真:/电子邮箱:/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81113010120005377922025年02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