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协审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 JSZC-320692-SXSJ-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2-SXSJ-G2025-0009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附件3。
3.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4.提供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采购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8.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9.“CA数字证书”的获取:
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10.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12.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13.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电脑或手机、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单位地址:通州湾金海路6号
联系人:王殷
联系电话:1886289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幢1301室、1302室
联系人:薛守银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守银
电话:18115810507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通州湾示范区公平性竞争审查情况表.pdf

JSZC-320692-SXSJ-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附件2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南通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联系。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692-SXSJ-G2025-0009)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3-年月日通州湾示范区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2025年02月14日政策措施名称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涉及行业领域工程性质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起草机构单位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薛守银联络方式18115810507审查机构部门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络方式(0513)81680067征求意见情况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可附相关报告)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经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模型初判与法务团队评估,认定该文件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不违反审查标准2.【招标文件】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天风珍违规相似度:0%文件性质:其他政措施经营者经济活动:政府采购B评估上博人通州湾亍范区成员单位1审查结论可以实施。适用例外规定是口否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盖章: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692-SXSJ-G2025-0009采购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开标和评标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92-SXSJ-G2025-00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92-SXSJ-G2025-00092.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100万元/年,按实结算,两年合计200万元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附件3。3.3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3.4提供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3.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采购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8.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9.“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10.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12.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13.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电脑或手机、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地址:通州湾商务大厦四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513)816800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号楼13层联系人:薛女士电话:18115810507电子邮箱:jsxsjgs@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薛女士(18115810507)项目采购经办人:薛女士(1811581050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报价内(不单列),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以下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30万元以下的当少于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30-50万元(不含)当少于1800元时,按18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50(含)-100万元(不含)当少于2500元时,按25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律按50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 服务类型 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示范区货物、服务类招标30以下0.6%30-50(不含)0.5%50(含)-100(不含)0.4%100(含)以上5000元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5)开标和评标(6)投标文件格式(7)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3.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4.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4.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作业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具体详见系统内电子投标文件组成。供应商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投标文件的拒收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投标文件的撤回5.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投标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员工资、报告编制费、交通费、食宿、招标代理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3.供应商应结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作业现场的环境等,考虑本项目各项费用风险,周密调研,理性报价。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同时,投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六)开标与评标1.开标仪式1.1采购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标专家。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4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报价(优惠率)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优惠率)的。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七)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1.2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质疑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一、请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地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人与招标人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即视作其承诺完全响应招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技术及经济要求。在中标后投标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将按违约处理。二、服务项目需求表服务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 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业务委托范围:一、工程概(预)算评审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材料完成工程概(预)算评审、签证审核(评审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定额、费率、利率等是否准确、合理),并出具成果报告,材料完整归档。对项目概(预)算审定结果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并对年度建设工程计划项目投资规模进行专业指标审核;(2)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在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阶段及工程概(预)算评审过程中,综合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提出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意见并出具正式书面证明,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造价的建议;(3)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方案评审、工程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4)审查设计(变更)的手续是否完备,变更是否必要、真实,资料是否真实、准确;(5)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审的法律、法规等其它事项;(6)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三、其他1、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两年一签。2、服务对象: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3、质量要求:协审单位向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出具造价审核结果,协审单位对出具的审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编写相关的审核文书、移交相关审核资料。4、协审人员要求:协审单位应选派与审核(评审)项目专业相适应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技术骨干担任项目的主审。中标后,名单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中标后6个月后提出书面申请且必须征得招标单位的认可,并应接受招标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安排,服务期内变更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得将承担的组织审核(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中止与其签订的组织审核(评审)协议,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在本次招标规定的协议期内,中标协审单位须保持协审人员在数量、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不低于其投标文件的约定。招标单位将不定期核查协审单位的参审人员注册情况,对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私自变更人员的,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清退该中标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对协审人员变更(含离职)的,协审单位须在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提供补充人员的信息。变更结束后招标单位将核查该人员变动情况,对协审单位弄虚作假的,招标单位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并作相应处罚。一旦中标,协审单位须派驻一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造价人员驻场服务。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五日,在班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驻场人员须具备一定造价专业知识,须参加业主单位组织的各项关于项目概预算或签证事项等相关会议,完成业主交代的其他造价相关任务,协调处理各专业协审事宜。6、廉洁要求:6.1、协审单位在执行委托业务过程中须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廉洁从审,实事求是,并负有审核资料的保管及保密责任。承担组织审核任务的审核人员应在委托方的组织安排下,与相关单位进行核对,不得私下与被审核单位核对或接收补充审核资料,对重大或有争议事项及工作进度情况应与委托方及时沟通。对审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6.2、协审单位在签订审核协议时须签订廉政协议,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核纪律,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接受审核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如发现违反审核纪律尤其在项目审核中收受钱物者,扣除本项目所有的审核费用,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6.3实施组织审核(评审)业务的单位或从业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并作相应处罚。四、有关费用的说明(1)概(预)算评审费用:①本项目服务费保底为20万元/年,送审额小于800万元的项目(含签证审核)不计取评审费,该部分不参与报价下浮;②8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概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文)*折扣率(最高折扣报价为70%),追加报酬费用:核减,核减金额*核减费用费率(最高费率为3‰);核增,核增金额*核增费用费率(最高费率报价为1‰)。(其中,因甲方单方面调整的概算金额不计入评审费计算基数)(2)优化费用:审核过程中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并被主管部门采纳,按减少造价的10‰计取的优化费用,该部分固定取费,不参与报价下浮。(3)单个项目的概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不超过30000元,当超过30000元时按30000元结算,单个项目评审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审核过程中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提出优化方案并被采纳的,按减少造价的10‰计取的优化费用不计入),当超过10万元时,按10万元结算该项目审核费。(4)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价格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二次审核,第一次审核按中标费率收费标准计算酬劳,第二次审核以变更部分的内容为计算基数,分别按以下标准计算酬劳:按中标费率标准计算酬劳<1万元的,5折计取;按中标费率标准计算酬劳≥1万元的,4折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5)备选单位费用说明:当协审单位须回避的项目由备选单位协审的情况下,备选单位无保底服务费,评审费用按上述收费标准乘以中标协审单位费率进行结算(800万元以下项目均计费)。如协审单位因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被解除合同,备选单位保底服务费等费用均按照中标协审单位中标结算原则结算。(6)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考虑人员工资、交通费、食宿、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与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五、其他本项目选聘两名咨询单位,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为协审单位,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单位。因协审单位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项目概(预)算评审工作,与被评审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当发生回避情况时,该项目由备选单位实施评审工作。当协审单位因考核或其他原因被解除合同的,由备选单位实施后续评审工作,并执行考核细则和人员驻场等要求。六、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协审单位按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当协审单位须回避的项目由备选单位协审的情况下,采购人另行与备选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当协审单位因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被解除合同,采购人与备选单位参照合同条款签订合同。七、付款方式协审费用由协审单位在项目协审完成后,经协审单位申请,委托方人员复核后每半年(凭协审单位的请款单及发票)支付一次。八、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5万元,成交协审单位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协审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协审单位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认定通过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5、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算协审服务协议项目编号:委托日期:.第一部分建设项目评审协审服务协议委托人(全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协审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协审服务项目2、项目规模: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委托的评审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2025-2027年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评审协审)服务。1、评审范围: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等评审协审。2、评审内容(具体以委托人委托为准):(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材料完成工程概(预)算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定额、费率、利率等是否准确、合理,并出具成果报告,材料完整归档。对项目概(预)算审定结果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并对年度建设工程计划项目投资规模进行专业指标审核;(2)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在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阶段及工程概(预)算评审过程中,综合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提出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意见并出具正式书面证明,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造价的建议;(3)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方案评审、工程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4)审查设计(变更)的手续是否完备,变更是否必要、真实,资料是否真实、准确;(5)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审的法律、法规等其它事项;(6)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评审(协审)服务自2025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2年月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合同专用条件第9条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酬金、计取方式详见本合同5.2。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阅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议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一份,咨询人执一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项目评审委托协议通用条件详见GF-2015-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建设项目评审委托协议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的现行计价规范、规定、标准、定额等。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无偿向协审单位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在订立协议后,委托人根据拟审项目性质及特征向咨询人发出通知,咨询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委托人处,双方就该项目造价文件(包括纸质与电子文档)及相关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协审单位应在收到资料后第一时间对评审材料的满足性作检查,补充、完善资料并不引起评审时间开始与结束时间节点的改变。2.4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根据任务性质及特点,指派任务并负责咨询过程中的联系及疑问解答。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2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评审结束时间将根据答复时间顺延。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符合投标文件要求。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项目总体质量、进度控制、协调等事宜。3.1.3协审单位须派驻一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造价人员驻场服务。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五日,在班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驻场人员须具备一定造价专业知识,须参加业主单位组织的各项关于项目概预算或签证事项会议,完成业主交代的其他相关任务,协调处理各专业协审事宜。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协审单位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参审人员必须为投标书中确定的人员,项目专业评审人员一经确定,未经委托方认可,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将承担的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委托方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并作相应处罚。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协审成果的时间:协审单位应在接收完整的评审资料后,在下表规定的评审期间内(以接收资料日期和评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书面结果报告,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应向财金局书面告知原因。未经财金局同意,无故拖延评审时间,按《通州湾示范区财政评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考核。特殊项目以财金局委托要求为准。项目类型小型项目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大型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特大型项目5000万元以上评审时间 (工作日) 357如进度上对评审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以委托方的要求为准。如果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规定的时间提前,根据考核标准,可予以加分。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评审报告(2份)、审核造价书(2份)、上述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咨询人在提交评审报告的同时需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委托人资料及咨询人的评审手稿、审定的概(预)算)移交委托人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审定的概(预)算等需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文档;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质疑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现行各专业计价规范、定额、取费标准、造价信息、施工技术规范等。4.项目委托:咨询人应对参与编审的项目主动提出回避,当发生回避情形,由备选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编审,除此以外,咨询人不得拒绝接受项目编审。5.支付5.1费用标准费用标准:概(预)算评审费用:①本项目服务费保底为20万元/年,送审额小于800万元的项目(含签证审核)不计取评审费;②8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概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文)*%,追加报酬费用:核减,核减金额*‰;核增,核增金额*‰)。(2)优化费用:审核过程中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提出优化方案并被采纳的,按减少造价的10‰计取的优化费用。(3)单个项目的概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不超过30000元,当超过30000元时按30000元结算,单个项目评审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审核过程中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提出优化方案并被采纳的,按减少造价的10‰计取的优化费用不计入),当超过10万元时,按10万元结算该项目审核费。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协审费用由协审单位在项目协审完成后,经协审单位申请,委托方人员复核后每半年(凭协审单位的请款单及发票)支付一次。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计。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按招标文件约定情况。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各自承担自身损失;7.争议解决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1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通州湾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未经委托人许可,咨询人不得将委托人移交的资料等信息用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提供。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1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9.补充条款9.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审核标准。9.1.1受委托的协审单位对评审项目应进行三级审核后才可以向委托方出具评审结果。协审单位对出具的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长期负责,并按委托方的要求编写相关的审核文书、移交相关审核资料。9.1.2委托方对项目审核质量进行检查复核。若发现差异较大的,除扣减相应的协审费用外,对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9.1.3其它参照《通州湾示范区财政评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9.2纪律及廉政要求:9.2.1协审单位应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下进行评审工作,不得私下与该评审项目的其它有关单位沟通,对重大或有争议事项及工作进度情况等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由委托方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协商解决。9.2.2协审单位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接受委托方的指导和监督。9.2.3协审单位或协审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委托方有权取消该项协审业务约定,情节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9.3协审单位接受委托方的协审任务安排,不得对任务安排提出质疑,并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考核及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的处理。9.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情形下,由备选单位实施后续评审工作,并执行考核细则和人员驻场等要求。通州湾示范区财政评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协审单位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执业行为,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防范评审风险,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机构是指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资质,且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委托评审是指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委托评审机构对通州湾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预算等进行评审,以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第三条相关部门机构职责:(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概(预)算评审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三)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经建处具体负责概(预)算评审的组织、委托工作;(四)评审机构根据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的委托开展评审工作并对其评审质量负责。第二章业务委托第四条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与评审机构签订协审服务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其他事项。第五条明确回避原则:评审机构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项目概(预)算评审工作,与被评审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六条业务委托的方法:直接委托。第三章评审要求第七条评审机构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按委托合同要求对概(预)算进行评审。评审机构接受项目后实施现场勘察、工程量核对等审核程序。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概(预)算投资规模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二)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完整性进行评审;(三)概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达到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四)工程量计算是否与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及其规则等相符合;(五)其他应评审的内容。第八条评审机构在概(预)算评审过程中,发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概算编制单位补充、完善或澄清有关内容的,应及时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沟通衔接,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后,予以评审。第九条评审机构提交评审工作底稿和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所使用的各项数据必须是使用正版软件计算得到,应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行业规范等要求。评审报告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及准确完整,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概况;(二)评审依据,应列出概(预)算评审的主要依据清单;(三)评审结论,概述概(预)算评审时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原因,审核后总概(预)算、审核对照表;(四)对评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完整性作出评价和建议;(五)需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第十条评审时间(一)评审机构接到评审通知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领取评审资料,如无故拖延1个工作日以上的,于半年内暂停其评审业务。拖延项目两次以上的,取消其评审资格。(二)评审机构自领取评审任务后,在以下工作日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项目类型小型项目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大型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特大型项目5000万元以上评审时间 (工作日) 357以上时间不含建设单位完善、修正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预)算调整时间。特殊应急项目应服从具体要求。第十一条评审任务完成后,评审机构应将工程资料做好归档,并全部返还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若资料遗失,由评审机构承担相关责任。第四章考核和付费第十二条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就项目的评审质量、评审时限对评审机构、评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及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管理评审机构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依据评审机构的基本情况、项目完成时间、评审质量等,按项目实行100分制扣分考核: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考核的记录与汇总,详细登记每个评审项目交接时间、完成时间、资料管理等相关台账。1、基本情况10分。主要依据评审机构日常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等。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有不良社会记录,被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情况,此项不得分,影响严重者,取消其评审资格。2、评审人员(10分)。(1)评审人员是否为投标拟派专业人员(5分);(2)对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和技术水平进行考核,是否有过失造成评审结果失实等情况(5分)。3、现场查勘(5分)。履行评审程序实施现场实地勘测,并有现场勘察记录资料的,不扣分。否则,按情况进行扣分。4、评审时间(10分)。审核及时,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不扣分。超过规定时间的,每超一天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加1分。5、资料管理(5分)。评审机构应加强对项目资料的保管,评审任务完成后,应将工程资料全部返还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若有资料遗失,本项不得分。6、评审优化(10分)。在项目评审中,要求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无优化方案评审建议,本项不得分。7、工程量审核10分。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勘测等方式进行工程量复核,得10分。工程量未复核(与送审工程量完全一致)或有重大漏项、工程量误差较大等,此项不得分。8、单价费率审核20分。按现行规范定额标准等,对定额子目、综合单价、费率等进行审核,得20分。无定额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单价表等,逐项扣分,扣完为止。9、清单特征描述审核10分。清单特征描述不清部分未做审核,此项不得分;10、三级复核10分。加强评审机构内部审核流程,在项目评审报告中,体现三级复核审核流程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对评审机构按项目进行考核,评审机构季度考核得分=评审机构当季度各项目考核得分之和÷评审机构该季度承接项目总数。第十四条每年依据季度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论。季度考核结论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65分-90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十五条考核奖惩。依照季度考核得分,单个项目考核未达到65分的不支付该项目评审费,季度考核不合格或同一季度内项目考核得分低于65分的个数超过2个(含2个)的评审机构,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第十六条评审机构费用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其完成项目、合同协议、考核得分等审核结算,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第五章违规责任第十七条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委托评审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不得与任何评审机构有利益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透露委托评审及相关工作情况。违反本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评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廉洁从审纪律,凡违反以下纪律一经查实,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一)未经许可不得直接接受建设、施工单位报送的任何资料,所有评审资料必须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移交;(二)不得与建设、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就现场勘察、评审疑难问题、争议事项等工作私下接触。相关环节必须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指派人员组织参与或得到许可;(三)评审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工程概(预)算;(四)不得将受委托评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五)不得向除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审核结果;(六)不得接受建设、施工单位宴请等。第十九条因评审机构的评审质量问题给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建设单位或第三方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权清退该协审单位并解除合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第五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9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分项目评分点分值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32分)企业业绩28一个项目的不同标段只可计入同一个项目得分。在下列a-l项中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造价高的项目可计入造价低的一档得分。本次招标中所有涉及到的项目规模均按审定金额进行划分。a、房建项目≥10000万元的, 1分/个,最多得2分;b、房建项目≥5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2分;c、市政项目≥10000万元的,1分/个,最多得4分;d、市政项目≥5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2分;e、绿化项目≥2000万元的,1分/个,最多得2分;f、绿化项目≥1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2分;g、水利项目≥10000万元的,1分/个,最多得2分;h、水利项目≥5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2分;i、交通项目≥10000万元的,1分/个,最多得4分;k、交通项目≥5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2分;h、装修项目≥3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1分;l、安装项目≥3000万元的,0.5分/个,最多得1分;以上业绩为2022年以来编审工程(提供经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咨询报告书或业绩证明,两项材料需提供任一项,但均须有委托单位盖章)m、2022年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的造价咨询业绩中为业主单位提供优化建议且为业主单位节约投资并被业主采纳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或业主盖章确认的造价咨询报告。以上a-m所有业绩均为政府业绩或国有企业业绩。企业荣誉4(1)2022年1月1日-至今,单位在省级及以上造价或审计部门获得表彰的每个得1分;在市、县(区)级造价或审计部门获得表彰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表彰发文或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评价AAAAA级得2分;AAA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国家级AAA的等同于省级AAAAA计分,国家级AA的等同于省级AAA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拟派项目组成员(23分)拟派驻场人员实力6拟派驻场人员具有市政、绿化、土建、水利、交通、安装专业工程概算或标底编制或审核业绩的,每有一个专业的得1分,最多得6分。所有业绩均为政府业绩或国有企业业绩。提供材料:经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项目委托咨询合同或咨询报告书或业绩证明(三项材料需提供任一项,但均须有委托单位盖章,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驻场人员姓名)。本项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拟派参审人员配置17(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交通、水利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土建、市政专业:参审人员中配备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最高8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安装专业:参审人员中配备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名得2分,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4)水利专业:参审人员中配备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名得2分,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5)交通专业:参审人员中配备交通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名得2分,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6)其它专业:参审人员中配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每有1名得0.5分,最高1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应注册执业证书。注:a以上(1)-(6)人员均需提供该人员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b上述(1)-(6)中一人如具备多专业不重复得分,一人如身兼多职也不重复得分。c全国造价工程师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投标供应商协审方案(30分)本得分项各得分点不得少于得分项分值的70%,没有的不得分,如低于70%须说明原因。投标供应商质量保证措施8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单位质量控制相关制度、措施:内容齐全、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内容基本齐全、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的得5分;内容有缺漏、与本项目有关,但内容粗略的得2分;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进度控制措施8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单位进度控制相关制度、措施:内容齐全、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内容基本齐全、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的得5分;内容有缺漏、与本项目有关,但内容粗略的得2分;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内部制度7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措施:内容齐全、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内容基本齐全、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的得5分;内容有缺漏、与本项目有关,但内容粗略的得2分;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具体的工作方案7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内容齐全、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内容基本齐全、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的得5分;内容有缺漏、与本项目有关,但内容粗略的得2分;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响应服务时间(5分)5服务及时,沟通顺畅,投标供应商驻场人员须将招标人各项指令要求及时通知到单位,如须相应人员参加会议或汇报自接到通知,1 小时内能响应并到招标人单位的,得 5 分;2 小时内能响应并到达招标人单位的,得 3分;此项最高得 5分。(相应时限以投标供应商办公地点(以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到采购人单位的自驾车导航时长为准,提供导航证明截图)(四)价格分:10分概(预)算审核费用最高折扣报价为70%,概预算核减费率最高费率报价为3‰,概预算核增费用费率最高费率报价为1‰)超出最高折扣报价或最高费率报价或报价小于等于0的均为无效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对应费率或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1)投标供应商概(预)算审核费用折扣率报价得分=(概(预)算审核费用折扣评标基准费率/各投标供应商概(预)算审核费用折扣率)×5(2)投标供应商概(预)算审核费用核减费率报价得分=(概(预)算审核减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各投标供应商概(预)算核减费率)×3(3)投标供应商概(预)算审核费用核增费率报价得分=(概(预)算审核增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各投标供应商概(预)算核增费率)×2(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项目类型:服务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选聘两名咨询单位,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为协审单位,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单位。(七)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8.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苏采云系统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表式,因系统受限,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中所需填写的优惠率报价所填数据为概(预)算审核费用折扣率报价);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9)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0)12.项目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本表须上传至价格标中,本项目价格评审以本表中的数据作为评审依据)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投标函致: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均需提供)4.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如为非中小微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仅须中小微企业填写。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1项目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报价概(预)算审核费用折扣率(%)概(预)算审核费用核减费率(‰)概(预)算审核费用核增费率(‰)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协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