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净菜供应商招标公告(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YYEY2025021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8)能源
联系人
闫丽红
联系电话
15393668118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2-16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2-18 17:00:00
采购单位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
001
服务-其他
100.0(元)
公告内容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YYEY20250215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 1.2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100%。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1.3 采购需求: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采购新鲜净菜供应商1家; 1.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学期; 1.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省好东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悦品天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宇阳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被邀请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2.2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2.6投标人成交后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7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3.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2月16日9时00分--2025年2月18日17时00分; 3.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张掖市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高台县第一幼儿园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解放北路259号 联 系 人:闫丽红 电 话:153936681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 联 系 人:盛彩英 电 话:19993689319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YYEY20250215招标人:高台县第一幼儿园代理机构: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详细技术参数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交易编号:DYYEY20250215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1.2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100%。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1.3采购需求: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采购新鲜净菜供应商1家;1.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学期;1.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省好东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悦品天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宇阳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被邀请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2.2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4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2.6投标人成交后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7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三、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3.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2月16日9时00分--2025年2月18日17时00分;3.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张掖市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四、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招标人:高台县第一幼儿园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解放北路259号联系人:闫丽红电话:15393668118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联系人:盛彩英电话:1999368931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高台县第一幼儿园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解放北路259号联系人:闫丽红电话:1539366811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联系人:盛彩英电话:199936893193项目名称高台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新鲜净菜供应商采购项目4采购需求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采购新鲜净菜供应商1家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费率100%。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6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7货物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学期;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方式:采购人指定;8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不超过月营业额的中标后费率(含安全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不得上调。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0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成交后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1竞价时间2025年2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8日17时00分12其他若成交供应商在日常供货过程中,服务及货物质量达不到学校要求,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取消其供货资格。13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支付给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参数品目:新鲜净菜产品及采购质量标准:食材新鲜、无腐烂、无变质、农药残留无超标,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方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叁份(1正2副)。2.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元);(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期内交货(或完工)。(5)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合同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供应商:一、合同格式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项目型号及主要技术指标采购预算(万元)中标价(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采购方”)为一方和(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采购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供应商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范围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4)中标通知书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二、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可有双方协商。序号内容(1)买方名称:(2)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3)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4)质量保证金期限:(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7)付款方法和条件:1、到货验收合格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款的%;(8)交货地点:(9)交货验收:(10)售后:三、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供应商”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保证金4.1质量保证金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中标人。4.2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协商。5.检验和验收5.1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5.2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5.3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4在交货前,供应商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5.5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6.运输和保险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7.服务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8.伴随服务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8.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8.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9.保证9.1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个月内保持有效。9.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9.3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陷的货物。9.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5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9.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10.索赔10.1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10.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1.付款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2.价格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3.变更指令1)交货地点;2)卖方提供的服务.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14.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5.转让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分包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7.卖方履约延误17.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7.3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18.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9.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不可抗力2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0.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2.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23.争议的解决2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2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3.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4.合同语言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通知27.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27.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7.税款27.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2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28.合同生效及其他28.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8.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28.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5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甲方:盖章:地址:电话:乙方:盖章:地址:电话:法人或被授权人:日期:法人或被授权人:日期: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鲜净菜供应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