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招标公告(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5)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50202729
二、询价书名称: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5-02-17 10:06:37(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25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5-02-25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张津浩
联系电话:17699020286
采购单位: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2025-02-17 10:06:37
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规范书.pdf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220100245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项
1.0
6
2025-02-28 00:00:00
1.1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文件询价书编码:XJ20250202729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月第1章询价邀请函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询价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公开询价书编码:XJ20250202729二、公开询价项目: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三、服务范围: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四、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方具备卫健委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化工或电力)。(提供相关资质证书)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内从事火力发电300MW及以上机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或职业病危害评价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1.响应人须在中煤易购采购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上进行下载;2.响应人搜索本项目编码在公告中进行询价文件下载,报价上传至指定平台,并按照报价书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注意事项说明:该项目为公开询价项目,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一次最终报价,且电子商务网中一次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明细一致,采购人必要时可根据供应商一次最终报价和文件要求进行谈判。六、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之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在提交至中煤集团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报价平台,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七、报价书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签字并加盖公章);4、报价一览表(签字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6、资质、业绩证明材料;7、其他(如技术方案等)。八、采购人通讯资料: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联系人:申国荣(技术)张津浩(商务)联系电话:1769902027817699020286邮箱:958116001@qq.com邮寄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第2章询价须知一、服务范围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二、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报价是综合考虑为实施本项目所发生的差旅、检测及评价服务、人员报酬、交通、食宿等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人请在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上传中煤易购采购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5.报价单位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报价响应文件视为资质不全。6.响应有效期90天。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签字并加盖公章);4.报价一览表(签字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6.资质、业绩证明材料;7.其他(如技术方案等)。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响应人单位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2.响应文件(电子扫描版)作为附件上传中煤易购采购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五、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人应当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平台。六、询价方式与评审1.响应人按时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在报价揭示后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2.询价小组成员由由商务部、项目部门、财务部3部门选派人员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从开始询价,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非招标采购公正评审的;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询价、评审/谈判以及其他与非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询价会议现场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对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能满足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技术或服务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资格将被取消。5.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响应人的答复或以传真形式提交。6.询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审法。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企业规模和业绩、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审。7.询价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审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七、合同授予本次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根据询价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并授予合同。响应单位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为保证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以便共同恪守执行。一、项目概况1.合同名称: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2.合同范围: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详见技术协议(技术规范)。二、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商议时间为准。三、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协议(技术规范)四、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本合同的效力文件主要由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合同文件、合同谈判纪要等部分组成。构成合同的相关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合同为准。五、结算及付款本合同固定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税率:6%,不含税价xxxx元(大写:xxxx),税金xxxx元(大写:xxxx)。该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的全部价格。如有依据税法要求需调整税率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额根据适用税率相应调整。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甲方该项目并在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乙方开具结算费用10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结算费用的1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六、服务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七、技术标准:7.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7.2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不限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352号,2002年5月12日起实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6〕92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192.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29《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160.3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GBZ/T189.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紫外辐射》GBZ/T189.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GBZ/T189.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189.8《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GBZ/T300.2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GBZ/T300.37《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AQ/T4269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8.2.1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8.2.2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提供检查必要的条件。8.2.3协调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资料障碍。8.3.4招标方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8.3.5负责投标方安排的专家组在工作期间的食宿和市内交通。8.2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8.2.1按照技术规范书中各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8.2.2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与招标方有关的情况和电厂的商业秘密等。8.2.3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与招标方进行沟通,对电厂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帮助电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8.2.4根据检查结果,对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给出评级结论、编制评级报告。8.2.5投标方出具的报告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和行业的相关要求,报告和数据真实有效,若出现因报告造假导致的处罚,则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影响。8.2.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九、违约条款9.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履行合同义务,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若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补足差额部分。9.2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承担。甲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乙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9.3乙方明确表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履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9.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2%的违约金。9.5由于乙方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9.6.若由于乙方责任,乙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参数或不能够满足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全部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9.7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就乙方承担违约金进行扣除,乙方不持异议。十、争议解决程序及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由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查询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核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二、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签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2.分项价格表3.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4.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合同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政编码:839000邮政编码:地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地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伊州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028 7301 0400 06039账号:纳税人登记号:91652200313472826B 纳税人登记号: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见技术规范合同附件2:分项报价清单(由询价响应文件转入)合同附件3: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甲方: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扣罚乙方合同金额10%-20%作为违约金,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纪委联系方式:zmhxjw@163.com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附件4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承包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发包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1、协议期限:本协议随主合同同时生效,至主合同期满后失效。2、承包范围:以合同文本为准3、承包人式:以合同文本为准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承担本合同中的安全责任、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保障人员、设备、环境安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经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1总则1.1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健康、环保的综合管理水平。1.2双方都应从组织上加强防止违章、违规作业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及安全支持体系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技术、工程、环保、职业健康、技改等有关规章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已备有上述安全规定。1.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在执行“安全、健康、环保标准”方面存在异议,以国家、电力行业规程、规定、制度为标准。2甲方安全权力和责任2.1对乙方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要求。2.2在开工前,对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试。2.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4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监察相关通知书。2.5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进度协调等方面的工作。2.6甲方有权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进行监督。2.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2.8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2.9乙方发生违章行为,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安全事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发生乙方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作业合同赔偿条款处理,甲方保留追诉权。2.10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后,监督实施。2.11坚持“谁审核、谁录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外委队伍准入关,把外委队伍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3乙方安全责任3.1乙方必须落实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乙方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杜绝火灾事故;在厂区内杜绝交通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障碍、异常等不安全事件。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3.2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第一责任者)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职责:3.2.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协议要求,建立健全乙方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乙方人员的安全和行为负责。3.2.2组织乙方按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备相关资料。3.2.3组织制定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2.4在会议上组织研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事项,安排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3.2.5参加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月度安全例会。3.2.6组织制定乙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有效实施。3.2.7组织制定并实施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3.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安全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3.2.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监督、支持体系,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督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3.2.10组织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应急预案,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3.2.11督促、检查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2.12对承包项目消防工作全面负责。3.2.13负责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3.2.14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参与甲方安全事故、不安全事件的调查。3.3乙方所提供的承包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营业执照、作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营业执照等清晰彩色扫描件;业绩和近三年安全生产记录;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业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证、操作证以及职业体检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作业人员在检修时间段内的工伤保险证明复印件(工作时间七日以上必须提供工伤保险复印件,不得已时提供不少于100万保额的人生伤亡意外险证明);工程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清单;入厂人员审批单。3.4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配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作业人员均掌握工作现场情况,危险作业点以及作业安全措施。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3.6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3.7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甲方安全健康环保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3.8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统一,符合《安规》着装规定,安全帽上要有单位名称和工人姓名。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作业。3.9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作业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3.10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作业)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健康环保部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3.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各类事故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健康环保部。3.12乙方所承担的作业(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重大危险作业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作业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不允许开工。3.13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健康环保部。3.14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健康环保部。3.15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16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出入证明,按要求提供入厂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性,接受甲方门卫检查管理,乙方作业人员做到:着装、个人防护用品规范、精神状态合格。3.17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运行区域、车间和控制室;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严禁碰触其他无关生产设备;禁止超范围作业。3.18乙方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及防护品;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并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3.19乙方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电、汽、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临时电源禁止使用单股塑胶线,电源盘必须使用三芯或四芯橡胶电缆,要有漏电保护器、接地线。漏电保护器、行灯变、电焊机、手持电动器具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3.20乙方作业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作业。做好检修区域隔离,如警示带、标示牌、围栏等。取下井、坑、孔、洞或沟道盖板后,必须设置围栏和警告标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垃圾废料分类堆放。搬运物品、土头的汽车不能超载、超速,不能人货混装。3.21乙方作业过程中对于转动机械等设备的送电、试转须告知甲方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作业现场不能随便动火,动火必须办理好审批手续,注意做好防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使用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之间距离,与动火点距离要达到要求。3.22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伏以下的电气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在特别潮湿或周围都是金属体的地方以及容器内工作,其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伏,行灯变不准放在容器内部。井下作业、容器内作业、锅炉烟道内作业,必须通风、空气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人孔处设专人监护,并配备应急救援装备。3.23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设备使用必须注意安全防护,不跨越皮带,不在皮带上站立,不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绳,不在起重设备下站立。3.24高空作业应注意做好防坠落、防坠物措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需要时还应拉设安全网。离地2米以上且无护栏必须挂安全带,3米以上及悬吊架作业必须配备防坠器。如有外墙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和吊笼均要可靠系好。脚手架的搭设符合规定,且必须经过验收才可以使用。严禁从高空直接扔下材料器具等。3.25对乙方出现安全、文明作业严重失控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其纠正,停工整顿或辞退,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乙方承担。3.26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特点补充的条款:4安全检查考核4.1若乙方不能保证所提交资质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无故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终止合同,同时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4.2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工程质量、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环保事件的,乙方除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损失外,还应按照甲方制度的要求承担考核处罚。4.2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的违反文明生产规定、违章行为等安健环管理规定情形,甲方可按照本协议附录进行考核,附录中未明确的情形,则根据甲方安健环管理制度条款考核。5违约责任5.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资料或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5.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明确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4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组织设计;作业人员未掌握本项目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用于本项目的作业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作业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5.6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5.7乙方如发生上述违约所承担的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从合同支付款中扣除。6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6.1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等,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置,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规定。6.2视事故的具体情况组成调查组。6.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发生人身伤亡、设备、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等,需要向地**府主管部门汇报时,均不得隐瞒事故。6.4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的事故结论和责任认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6.5如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事故损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作业合同约定的经济赔偿责任。6.6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等损失,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双方协商负责。6.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附则7.1本协议适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安健环管理。7.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7.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7.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5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7.6承包商安全考核内容与标准表为本协议附录。附录承包商安全考核内容与标准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乙方发生责任人身死亡事故与人身重伤事故。甲方处罚10万元/人/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政府调查处罚另执行。乙方发生责任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能追溯为本合同期内相关责任的仍不能免除责任)。甲方处罚10万元/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罚另执行。乙方发生责任人身轻伤事件。处罚2万元/人/次。乙方发生责任性人身未遂事件(按甲方的认定标准)。处罚3000元/次。乙方发生责任性一类障碍事件(按甲方的认定标准)。处罚10万元/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具体情况追加处罚同期电量损失,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罚另执行。乙方发生责任性二类障碍事件(按甲方的认定标准)。处罚1万元/次,视具体情况追加处罚同期电量损失乙方发生责任性异常事件(按甲方的认定标准)。处罚3000元/次,视具体情况追加处罚同期电量损失乙方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和运输车辆等)的外委单位责任的火灾事故。按火灾的损失程度处罚,不低于3万元/次,最高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乙方因管理疏忽而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和运输车辆等)的一般火灾险情。火警处罚1万元/次火险处罚5000元/次1乙方发生责任性环保事件。处罚1万元/次,并按责任认定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或罚款,包赔甲方损失1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责任性交通伤亡事故。按生产人身伤亡的性质处罚1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件。处罚3000元/次1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员工组织或参与盗窃的事件。处罚1万元/次,并负责赔偿损失,案值较大的加倍处罚并按国家法律处理1乙方不遵守甲方安保管理制度,造成甲方财务损失。处罚5000元/次,并负责赔偿损失,并按国家法律处理1乙方连续2个月内发生同样性质的人身伤亡、治安事件、违法事件或火灾事故、环保事件、交通事故。对应上述款项加倍处罚1乙方发生误操作事件。一般误操作处罚5000元/次,恶性误操作处罚2万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责任定性另外处罚1乙方因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机组出现非计划停运。5万元/次,超过1次甲方可即时终止合同,并包赔甲方设备修复损失1乙方因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使设备系统或机组出力受限。2万元/次,并包赔甲方设备修复损失11 未按规定安全培训合格进入生产现场作业。2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3 生产现场无票作业。4 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改变安全措施。5 强令冒险作业。6 酒后进入生产现场作业。7 直接跨越皮带行为。8 特种作业或特殊工种无有效证上岗,证件过期视为无证。9 防腐作业、氢站氨区(尿素站)油系统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区域吸烟。10 在运行的氨、氢、油管道或容器上动火的行为。11 脚手架或检修平台未验收投入使用。12 设备检修后试运,约时停、送电,试运后继续工作未恢复安全措施。13 现场打开吊物孔、孔洞等未设置坚固的安全围栏、警示标识,可能造成人员高坠或发生高空落物伤人的风险。14 规定的高风险作业未制定“四措两案”,各项措施不落实即作业的行为。15 其他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的行为,经公司认定(即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认定)的红线行为。依据甲方《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乙方员工触犯“红线”的,考核责任人3000元/人•项,且不得进入红星发电公司区域范围内;同时考核相应外委承包商班组长或专业负责人800元、分管负责人500元、安全专工300元、主要负责人200元;考核外委承包商5000元。2外委承包商违反公司文明生产相关制度、标准的考核200元/次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项目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风险保证金收据、单位资质、人员资质、职业健康体检表及其他需要在入厂前备齐的资料而入厂工作的考核500元/次2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考核300元/次2未按标准发放劳保用品或发放的劳保用品不符合现场要求考核200元/起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符合安规实施细则考核200元/项2未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考核100元/项2未按戴出入证(卡)或无证(卡)进入生产区考核100元/人•次2使用非本人证(卡)或假证(卡)进入生产区考核100元/人•次2非生产或工程车辆私自进入生产区(包括摩托车、自行车)考核100元/辆•次2违反实施细则擅自出入生产禁区;从非正常出入口出入生产区;不服从门卫管理、无理取闹者考核300元/人•次3厂内行车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要求考核500元/次3代答安全培训考试卷、或考试作弊考核200元/人•次3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无故不请假不参加考试视同补考不合格。不合格处罚200元/人•次,补考不合格处罚500元/人•次,再次补考不合格处罚1000元/人•次并清退处理,违反考场纪律处罚200元/人•次3甲方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学习、会议、检查未按规定的人数安排人员参加考核200元/次3甲方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学习、会议、检查无故不参加,未请假获准,迟到或早退,或学习记录不认真,敷衍了事考核100元/人•次3未按规定开展三种人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违章再教育培训、事故责任者再教育培训等或培训无记录,每项考核责任部门考核200元/项3要求进行的安全培训未完成考核300元/项3抽查班组事故预想,每缺一次考核200元3反事故演习未进行或无记录,每缺一次考核200元3班组安全日活动未进行或无记录,每缺一次考核200元4安全生产培训无图片、文字、音像、签到表等任何记录考核200元/次4“两票三制”监督不到位或执行情况不严格考核200元/次4“两票”不合格考核1000元/项4未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考300元/次4对安全健康环保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不执行、不回复考核500元/项,承担因不执行或不积极整改造成严重后果4特种设备不能及时组织检验、取证,影响生产考核200元/项4“两措”计划未按时完成、未分解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按时完成整改考核200元,每项(次)4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措施未按时完成,每项(次)考核200元4重要检修、重大操作、事故处理等情况未及时通知安全健康环保部考核200元4未按时参加或召开甲方安全生产例会,每次考核200元5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安全健康环保部,每次考核200元5发生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每项(次)考核200元5安全管理所有标准的收集、编制、修订及发布实施不及时考核200元5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工作计划的编制不及时考核200元5未按期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未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延期或调整的,每项考核。考核责任人600元5未按时统计工作票情况或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考核300元/次5重大操作、重大检修作业、重大试验及特殊环境作业未制定书面安全措施、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措施或措施不完善考核500元/项5各类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工器具、各种特殊仪器、仪表等不按期检验,不建台帐卡片,不按实施细则编号存放,不做维护检修记录考核100元/件.次5发生不安全现象后未及时提供记录或记录不详细、不准确,影响事故分析考核200元/次5严格履行生产、消防、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定期巡查标准,以记录为准,执行不到位考核200元/次6发生事故未及时组织事故分析会,分析不认真、未查明事故原因、未找出事故责任者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未提出防范措施的,每项(次)考核考核200元6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与相关领导,每次考核考核200元6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上事件,5天内未出具正式调查分析报告,每晚交1天,每次考核考核1000元6发生未遂、异常及二类障碍事件,3天内未出具正式调查分析报告,每晚交1天,每次考核考核1000元6发生事故,未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每项(次)考核考核500元6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每次考核考核100元6发生事故,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推卸责任者,视情节考核责任人考核3000元6在生产现场使用不合格的工具、设备,未造成后果者考核300元/次6安全工器具、起重设备由于维护、更换、定期检验不及时,而影响正常使用,造成工作延误的考核300元/次6未遂及以上防范措施不按时落实,未造成后果者考核300元/次7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考核500元/项7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未完成整改前,未制订整改措施,未采取临时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300元/次7隐患整改时限到期未完成整改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考核100元/条7隐患填报不及时(48小时)、隐患填报错误、隐患各级审核不及时(48小时)、隐患各级审核批示过于简单或没有指导性、未及时办理序号删除手续及隐患升降级手续,每发现一次重大隐患考核考核100元/次7发现隐患后专业专题会召开不及时、原因分析不清楚、隐患监控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或未落实、治理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或无法落实、资金来源不清楚等,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考核100元/次7隐患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治理且原因说明不符合实际情况考核100元/次7隐患完成治理后未及时填报完成闭环(48小时),每发现一次考核考核100元/次7安全隐患分级错误,每发现一次考核考核50元/次7一般隐患和较大隐患完成治理后未及时上报专题报告,每发现一次考核考核50元/次7新入厂外委生产人员未进行岗前职业病体检,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职业病体检表,每人次考核考核500元8新入厂外委生产人员在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中必检项目少检、漏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补检,每人次考核考核100元8每年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外委单位漏报、谎报体检人数,每人次考核考核500元8未按照规定参加每年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自行补检,每人次考核500元8伪造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每人次考核考核500元8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落实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中要求复查的项目或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中要求做出岗位调整、回原单位复查等措施,每人考核考核300元8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中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岗位调整,每人考核考核800元8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管道、设施的考核500元/次8违反消防管理实施办法,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的考核500元/次8辖区内检查卡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考核责任人考核50元/项8辖区内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责任未落实到人造成丢失、损坏且未查明原因的考核300元/项9辖区内消防器材脏、乱,未及时整理擦拭、清扫的考核100元/项9辖区内动用的消防器材、设施在使用后不及时恢复或申请领取、更换、补充,使消防器材失去备用状态考核200元/项9辖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未列入本部门日常巡回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考核100元/项9辖区内消防器材、设施未做防冻、保温措施,造成消防器材、设施冻坏、冻裂的考核500元/项9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工作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的考核300元/次9辖区内电缆夹层、沟道、竖井穿新电缆后,未及时将新孔洞进行防火封堵的考核300元/项9接到消防整改通知未按时整改的考核300元/项9辖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未按规定定期组织试验,未造成后果考核200元/次9特殊消防维保单位在试验过程中弄虚作假、记录缺失,考核维保单位考核200元/次9由于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实施办法、规程造成设备、装置等发生火情考核500元/次10接到火警报警厂区1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考核200元/分钟,因晚到造成势态扩大考核1000元/次10发生险情,消防设施不能及时启动未造成后果的,考核责任单位考核300元/项10未按要求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定期巡回检查,每处考核100元10对违反公司消防规定而发生火险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如果因人为责任发生火灾,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火险对责任部门考核3000元,考核责任人1000元10易燃、易爆、危化品不按要求存储、保管考核200元10未经主管部门消防负责人许可,未办理使用审批手续而私自使用消防水未经消防负责人许可,未办理使用审批手续而私自使用消防水考核使用部门负责人500元,使用人200元。10乙方不正确使用现场电源箱、消防器材、导致现场电源插座损坏。处罚500元/个10乙方在厂区范围(包括生活区)内发生打架斗殴、讨薪等社会治安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1万元/次,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厂。10乙方不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处罚3000元/次10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有令不行,拒不整改。处罚3000元/次11乙方不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或虚报、瞒报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处罚3000元/次,并按规定投入足额安全资金11乙方将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处罚10000元11酒驾、无证驾驶、驾驶证与车辆不符考核10000元/人·次11驾驶交通法规定的不合格车辆考核10000元/辆·次11损坏甲方生产设备和设施考核50000元/次11有损甲方声誉的事件发生考核100000元/次11发生治安事件引发公安出警考核5000元/人·次11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的2人及以上的讨薪事件、上访等讨薪类的公共事件考核100000元/次注:上述考核条款中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条款存在冲突的,按照就重的原则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响应文件(项目编码:XJ20250202729)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一、报价函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贵公司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1、按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供项目服务的总报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含税),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报价一览表》。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贵单位的要求签订服务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的服务为标准规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优质服务。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我方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箱:联系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的项目的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及合同签订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履行完毕为止。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正面法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报价汇总表响应人单位全称:询价书编码:XJ20250202729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总价(含税)税率(%)备注1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项1合计:人民币大写:响应人(单位公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说明:1、项目所包含的技术标准、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2、请严格按采购范围及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投标文件未提出报价差异,则视为投标总价包含所有投标范围的报价。3、报价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全面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因素,报价人需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考虑全面且均包含在报价中,以保证服务质量满足要求。四、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书等。2.其他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资质、业绩等)。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招标技术规范书批准:立枟审核:生编制:强升2目录1总则.12项目概况。23技术标准44招标范围65服务内容.66质量标准.277人员要求278双方的职责.279实施方案..2810差异表..28附件1项目清单.28附件2考核条款2831总则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面的要求。1.2本技术规范提出招标方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简称技术门槛值),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须实质性地响应本技术规范的技术规定和要求,提供功能齐全的技术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关于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1.3若投标方提出的技术标准与本技术规范(技术部份)所列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标准。1.4投标方对投标过程中技术澄清所作的承诺与投标文件一样具有同等约束力。1.5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合同生效前,投标方须在条款上予以修改,但价格不作调整。1.6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的技术资料、表格、图纸全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书写语言为中文。1.7投标方要严格按照本技术规范的格式、排序及序号编写投标文件,不用序号可注为不适用,但不能删除。投标方应详细填写技术数据表,不得随意不填数据或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投标方的项目没有表格所列项目,则可注明不适用,增加的项目,也应注明。在商务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同商定。1.8本技术规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2项目概况2.1厂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十三师东三矿区内,西北距南湖乡约34km,距哈密市约57km(直线距离)。2.2交通运输2.2.1铁路哈密地区铁路目前有哈罗铁路(哈密一罗布泊),兰新铁路境内铁路长度约600km,哈密车站是新疆重要的编组站之一,从东到西在哈密地区范围内设有尾亚、思甜、山口、红光、哈密、火石泉、二堡、乌拉泉和柳树泉等10个车站。2.2.2公路哈密境内有312国道、哈罗公路、203省道、328省道等高等级公路、园南路(红星电厂专用公路,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至红星电厂),1“三北”快捷公路通道已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其它省、县、乡道路,将全地区一市一县一个自治县相连,交通较发达便利。2.3气象条件哈密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表现为降水少,蒸发量大,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春季多风而干旱,冬季寒冷而漫长,山区以外的市辖区域,年最大日较差26.7℃,年极端最高气温43.9℃,年极端最低气温-32℃。年主导风向为NE风,平均风速2.0m/s。根据哈密市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统计,累年基本气象要素值见表1-1。表1-1哈密气象站累年基本气象要素统计值表项目单位哈密站平均气压hPa930.9平均气温℃10项目单位哈密站极端最高气温℃43.9(1952.7.15)极端最低气温℃-32.0(1952.12.2)平均水汽压hPa6.1平均相对湿度%44最小相对湿度%0年平均降水量mm38.6最大一日降水量mm55.7年平均蒸发量mm2639.7年最大蒸发量mm3252.9平均风速m/s2.0最大风速m/s26(定时1952.4.30)主导风向NE最大积雪深度Cm18最大冻土深度cm127平均雷暴日数d6.6最多雷暴日数d16平均沙尘暴日数d5.2最多沙暴日数d43(1953)平均大风日数d12.1最多大风日数d49(1956)最多冻融循环次数次562.4发电机组设备概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间接空冷凝汽器式汽轮机组。锅炉由上海锅炉厂生产制造,采用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主机与给水泵小汽轮机全部采用表面式凝汽器间接空冷系统,每台机组各使用一台间冷塔来冷却凝汽3器,尾部烟气安装有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装置、SCR脱硝装置、湿法石灰石一石膏脱硫装置,干式排渣。机组单元制接线,500kV升压站为3/2接线方式,采用柱式断路器,安装特变电工生产的主变、高厂变、起备变。10kV厂用系统采用真空断路器和FC回路。2.5设备运行机组采用滑压运行及滑参数启动,全厂包括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均采用先进的DCS分散控制系统,同时设全厂信息系统(MIS),进一步提高了全厂自动化水平,实现全厂网络化管理。3技术标准3.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3.2应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不限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352号,2002年5月12日起实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6]92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1192.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192.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29《丄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160.3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GBZ/T189.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紫外辐射》GBZ/T189.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GBZ/T189.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189.85《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GBZ/T300.2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GBZ/T300.37《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AQ/T42694招标范围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5服务内容5.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5.1.1依据本规范书条款3.1中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要求,对招标方进行2025年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5.1.2投标方协助招标方进行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5.1.3检测内容:主要检测内容为噪声、振动、工频电场、粉尘(煤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游离二氧化硅)、高温、照度化学有害因素检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氨、联氨、硫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氨及硝酸等)等定点采样及个体采样。主要检测点及检测项目下表,以下表格仅供本次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技术服务参考。表5-1主要检测项目序号检测对象区域检测项目A.噪声检测1.非1机汽动给水泵噪声2.非1机电动给水泵噪声3.非1机凝结水泵噪声4.非1机闭式水泵噪声5.非1机开式水泵噪声6.非1机闭式水冷却器噪声7.非1机EH油站噪声8非1机主油箱噪声9.非1机输油泵噪声10.非1机密封油站噪声11.非1机真空泵噪声12.氢站制氢间噪声13.非1机定冷水泵噪声14.电动给水泵噪声15.非1机密封油滤油机噪声16.非1机顶轴油泵噪声17.非1机非6低加噪声18.非1机除氧器上水调门噪声19.非1机左侧中压主气门噪声21.尿素站水解器区域氨二氧化碳19.小计噪声C.工频电场1.非1主变出线端工频电场2.非1高厂变出线工频电场3.非2主变出线端工频电场4.非2高厂变出线工频电场5.启备变出线工频电场6.升压站工频电场7.网控室工频电场8.热控试验室工频电场0.粉尘1.封闭式汽车卸煤沟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储煤场总尘(煤尘)呼尘(煤尘)3.气模煤场总尘(煤尘)呼尘(煤尘)4非1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游离二氧化硅疆电205.非1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6.非2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7.非2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8非3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9.非3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0.非4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1.非4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2.非5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3.非5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4.非6带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115.非6带尾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6.堆取料机司机室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7.1号转运站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8.2号转运站总尘(煤尘)呼尘(煤尘)19.3号转运站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0.汽车采样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1.制样间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2.脱硫石膏仓总尘(石膏粉尘)呼尘(石膏粉尘)23.石灰石粉仓总尘(石灰石粉尘)呼尘(石灰石粉尘)24.碎煤机总尘(煤尘)24.碎煤机呼尘(煤尘)游离二氧化硅25.给煤机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6.磨煤机总尘(煤尘)呼尘(煤尘)27.燃烧器旁总尘(矽尘)呼尘(矽尘)游离二氧化硅28.吹灰器旁总尘(矽尘)呼尘(矽尘)29.观火口旁总尘(矽尘)呼尘(矽尘)30.渣仓总尘(矽尘)呼尘(矽尘)游离二氧化硅31.电除尘器旁、仓泵旁总尘(矽尘)呼尘(矽尘)32.灰库放灰口总尘(矽尘)呼尘(矽尘)23游离二氧化硅33.新灰场总尘(矽尘)呼尘(矽尘)游离二氧化硅34.储灰场总尘(矽尘)呼尘(矽尘)游离二氧化硅E.高温检测1.非1炉燃烧器旁高温2.非2炉燃烧器旁高温3.非1炉顶大包高温4.非2炉顶大包高温5.非1炉脱硝CEMS小室旁高温6.非2炉脱硝CEMS小室旁高温7.非1炉磨煤机高温8.非1炉脱硫区域高温9.非2炉脱硫区域高温10.非2炉磨煤机高温11.空压机房高温福2412.非1机7.8米5、6号低加旁高温13.非2机7.8米5、6号低加旁高温14.非1机15.5米1、3号高加高温15.非2机15.5米1、3号高加高温16.非1机非1高加旁高温17.非2机非1高加旁高温18.非1机汽机小室高温19.非2机汽机小室高温20非1机15.5米发电机旁高温21.非2机15.5米发电机旁高温22.非1机除氧器旁高温23.非2机除氧器旁高温24.尿素站水解器区域高温25.尿素站溶解器区域高温F.照度1.集控室照度2.综合办公楼照度3.化学控制室照度4.输煤控制室照度5.除灰控制室照度6.脱硫控制室照度注明:表5-1主要检测检测项目,仅供本次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技术服务参考。5.2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投标方应结合实际提出相应可行性整改建议。5.3投标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5.3.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根据现场整改完成情况提前15天确定招到厂服务时间,投标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时进行现场技术服务。5.3.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进行现场检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和评价,并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5.3.3条款5.1.3项中所列检测项目为近年电厂定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仅供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参考,具体检测项目、检测点数、检测次数、检测样数等检测内容以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情况及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检测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同时投标方检测项目需经过招标方同意,如实际检测项目有所增加,投标方必须按要求对增加项目进行检测,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增加项目费用。5.3.4如遇主要技术参数变更,报告内容需重大调整,则双方另议。5.3.5投标方完成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协助招标方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266质量标准6.1检测报告需全部满足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6.2检测报告格式符合法定要求。6.3检测报告(终稿)提供纸质版6份及电子文档。6.4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均要求:投标方除向招标方提供印刷版的技术成果外,还需向招标方提供没有加密、可以修改的电子版,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图文形式美观。6.5最终技术服务成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由投标方无偿对技术服务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并不免除投标方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约定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7人员要求7.1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和调度。7.2投标方进场服务前,按要求将人员的组织架构、人员资质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等,盖章后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审核。7.3开展现场检测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组织培训与检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8双方的职责8.1招标方的职责8.1.1及时、完整提供所需的相关设计资料、工艺设备相关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有关资料等。8.1.2协助投标方进行现场查勘及收集资料等工作。8.1.3协调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资料障碍。8.1.4招标方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278.2投标方的职责8.2.1按照技术规范书中各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8.2.2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与招标方有关的情况和电厂的商业秘密等。8.2.3合同总价为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前期准备、实施、验收和提交报告、审查、验收通过等全过程所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专家费、材料费、机械费、交通费、保险费、食宿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国家现行费用项目组成中的其它费用,为完成本项目实施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费用、税金以及投标方能够预见的风险等所有费用,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不作任何调整。8.2.4投标方出具的报告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和行业的相关要求,报告和数据真实有效,若出现因报告造假导致的处罚,则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影响。8.2.5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9实施方案投标方填写包括人员组织、质量管控、安全管控、技术方案等。10差异表投标方填写附件1项目清单针对公司生产现场开展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附件2考核条款1.因违反招标方安全管理规定受到考核,由招标方开具考核依据,并在项目结算时扣除相应金额。282.项目从合同签订起进入启动阶段,投标方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进服务工作,未按计划工期要求完成最终报告,每超期一天考核合同款2%,直至扣完为止。3.项目需完成技术规范书所述全部要求,若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少一条考核合同款2%-6%不等。4.招标方有权对技术服务单位检测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如发现技术服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星发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