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服 体检服务 医疗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2025)
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JLP25C00003)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JLP25C00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2月17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LP25C00003
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1,100.00元
最高限价:5,301,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
5,301,100.00元
1
批
最高限价总计:5,301,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2月17日 至 2025年2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4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1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范围
采购人电话:1568336671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87886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九龙广场大厦2楼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878863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采购品目
最高限价:53011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温馨提示: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LP25C00003招标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履约保证金..............................................................................5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八、投标有关规定8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6十、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8一、招标项目一览表8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一、服务期(或: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报价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付款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知识产权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培训.......................................................................................-19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20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0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1一、资格审查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评标方法26三、评标标准27四、无效投标条款32五、废标条款32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3一、投标人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招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电子投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开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评标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定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七、中标通知书错误!未定义书签。八、询问、质疑和投诉错误!未定义书签。九、签订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3一、合同主要条款3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8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39一、经济文件-54-二、技术文件-56-三、商务文件-65-四、资格文件-68-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年)投标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530.1151否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30.11万元/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综合性医院。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资质。提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资质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资质证明。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4日。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方式一:1.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8370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85954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保证金退还方式3.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关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在项目唱标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虛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人资格的,取消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4.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相关机构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的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密封)。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1.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申请的电子投标保函一致,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开展核验。六、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如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中标人账户。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八、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十、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系人:范老师电话:19908331625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二)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汪老师电话:68788709质疑经办人:黄老师电话:68788639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邮编:400050(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2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年)备注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看守所医疗服务394.8看守所和拘戒所的医疗服务报价需分别报价拘戒所医疗服务2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执法办案中心108.45嫌疑人体检人数暂按每年3000人测算3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看守所26.86在押人员半年体检人数暂按每年1100人测算※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1.1人员配置要求所需区域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看守所1医师4名1.主治医师及以上4名,执业方向全科医学或内科学。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医师4名中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2名(其中1名美沙酮专科资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医疗值班(24小时)2护士3名3名注册护士及以上职称。投标时,提供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护理值班(24小时)拘留所1医师3名1.主治医师1名、执业医师及以上2名,执业方向全科医学或内科学。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医师3名中其中1名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且有美沙酮专科资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医疗值班(24小时)2护士3名执业护士及以上3名。投标时,提供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护理值班(24小时)公安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中心1医师负责人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对疑难杂症、急症和危重急症有较丰富的诊疗经验。有团队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负责三所及办案中心医疗、巡检、护理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兼总检医生。(不得兼任医疗值班医生)注明:所有医师的执业证书中的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为投标人。2.工作要求2.1看守所:每天派驻2医1护,其中24小时值班派驻1医1护。2.1.1医师(值班医师4人轮值):负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日常伤病情况的处理及收押在押人员等工作,包括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和所内日常治疗,加强患病在押人员跟踪管理,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负责在押人员常规药品、医疗耗材及精麻药品的采购申报,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外诊及投劳等押解任务的医疗保障工作。2.1.2医师负责人(1人不值班):担任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总检医师,负责管理所有医务人员,并且负责出具体检报告,主要落实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具有相应的临床诊疗经验,有对危急症患者进行院前急救处理的能力,对重病在押人员的处置和对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医务工作进行把关,确保整个医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负责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医务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应急医疗处置,负责与服务单位工作协调,定为医院的联系人,对接120急救转诊服务,负责急、重症被监管人员的救治、转诊、急救、绿色通道等相关事宜。2.1.3护士(3人轮值):配合医师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和所内日常治疗,负责看守所监区卫生防疫工作,监区每周消毒一次,负责医疗器械的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负责嫌疑人药品、医疗耗材及精麻药品的保管工作。2.1.4医务工作每日开展的基本内容:所派驻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所医务人员工作规范》开展医疗工作,每天早查房和巡诊(正常工作日2名医师同时参与巡诊,周末和节假日1名医师参与巡诊),早查房结束后,医师需要对生病在押人员开具用药处方,并对重点伤病在押人员进行梳理和处置。下午医师再次对全所所有监室进行巡诊,疫情期间对在押人员进行逐人测量体温。晚点名时,值班医师再次要对全所所有监室进行巡查,并对临时发现的情况进行处置。医师除对在押人员日常伤病进行处置外,还有大量的记录工作需要完成,每天处置的在押人员伤病情况的记录,重点伤病在押人员的每日观察记录,紧闭、单独羁押、被约束在押人员的每日观察记录,新进在押人员入所后七天的跟踪观察记录等。护士日常的工作内容:整理每日的处方,并根据处方进行分药、发药,管理药房和在押人员医疗档案,对医疗垃圾的清理和整理,发放疫情防控物资、检测每日上班工作人员体温等工作。2.1.5负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半年体检,内容包含血压,血常规,肝肾功,血糖,心电图,B超,体检设备由中标人提供。人数每年约1100人。2.1.6看守所大型及长途投牢,中标人需安排一台救护车随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2拘戒所(3医3护):全年每天24小时派驻1医1护,负责拘戒所嫌疑人医务处置工作,工作要求同看守所要求,无在押人员半年体检。2.3公安监管场所的其他工作2.3.1负责看守所、拘戒所监区及办公区卫生防疫工作,监区每周消毒一次、办公区每月消毒一次,产生的防疫费用由采购人支付。2.3.2负责管理、维护卫生所的医疗设施设备,如需购置或维修设备,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3.3看守所、拘戒所所需药品(药品范围明确为医保目录内)、耗材、精麻药品、美沙酮等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医院提供的药品必须经药交所平台《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招采管理系统》采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3.4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考虑到服务地点属于人员集中管控区域,中标人还须配合采购人做好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疫情调整以重庆市监管总队通知为准。2.3.5负责在押人员日常在公安监管场所卫生所的一般检查、检验和治疗。2.3.6投标人须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且服务人员具备心理咨询资质证书,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3、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3.1.人员配置要求注明:所有医师的执业证书中的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为投标人。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1放射(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2B超、心电(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内科医师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主治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1放射(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2B超、心电(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内科医师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主治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2.工作要求3.2.1体检方式:工作日集中时间段10:00—20:00(北京时间)中标人派遣3名医师到执法办案中心对嫌疑人进行体检,采购人负责体检仪器和场地,其他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等),药品采购途径按照中标人医院的药品途径采购。3.2.2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胸片正\侧位、心电图、腹部B超、感染标记物筛查,女嫌疑人HCG孕检,并在体检时间段出具体检报告。3.2.3如遇嫌疑人生病,由中标人提供紧急救助和治疗。3.2.4一检通用,执法办案中心体检出具的体检报告必须得到看守所、拘戒所医师的认可。3.2.5法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或集中收押(10人以上),由执法办案中心负责人联系医师负责人,紧急派遣体检医师到执法办案中心集中对嫌疑人体检(派遣医师标准可满足或高于工作日体检医师标准)。4、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其他要求4.1投标人具备美沙酮购买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资质证明。4.2在执法办案中心集中体检时间外,中标人承诺24小时接收采购人将嫌疑人送至中标人医院进行体检;如中标人为公立医院,体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挂牌价的90%进行结算,体检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每月由采购人按实结算;如中标人为私立医院,体检费用按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挂牌价的90%进行结算,体检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每月由采购人按实结算。也认可九龙坡区内除中标人医院以外的公立医院体检结果。4.3若出现因中标人工作失误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4项目履约期间,中标人派遣的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4.5中标人提供的医务人员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有派遣的医务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后才能上岗工作。4.6对医务人员的轮岗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通知》渝公发[2024]10号文件精神,派驻到公安监管场所的每位医务人员连续(中间不能间断)工作时间最低不少于6个月,在6个月内如遇中标人提出更换医务人员,中标人必须说明情况,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更换。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在未得到采购人同意,如私自更换医务人员,每发现1位医务人员更换1次,每次扣减当月服务5000元,多人多次则累计扣减。采购人可对不称职医生提出更换要求。4.7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体检设备数据接入医院PACS系统,公安监管场所和医院共享体检数据,医疗设备端口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嫌疑人体检及身份数据录入体检系统,且数据只供医院及公安监管场所、执法办案中心使用,严禁在网络公开)4.8中标人需设立卫生所,位置在看守所内,范围包括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日常办公耗材、体检耗材和人员伙食费用等运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9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接入中标人的医疗专线,由中标人负责接入,所产生的接入费用、运营费、网络费、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10完善危重症专家会诊制度,中标人要充分利用好医联体协作优势,通过电话指导、监所会诊、远程会诊等方式,对疑难病症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减少不必要的出所就医带来的风险隐患。4.11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嫌疑人外出到中标单位的医院手术或住院治疗的,手术或治疗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待嫌疑人出院后当月按实结算。4.12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地处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标人在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开展业务所需的证件、许可证、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放射诊疗许可证》(卫健委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环保局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健委发)所有证件、许可证、报告等,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在九龙坡区主管部门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没有按时办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13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在中标人的本部医院需设立1间监管病房,具体设置符合监管病房设置要求。监控、报警装置由采购人建设,其余建设由中标人负责建设。如没有按时建设,逾期1天,每天扣500元。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14中标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与外包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和外包单位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5嫌疑人外诊或急诊需到中标人医院就诊时,中标人需提供绿色通道。注: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填写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见格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条款必须满足本篇要求。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及实施地点、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一年。(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九龙坡区华岩寺路4号。(三)验收方式根据采购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要求;2.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正常运行;3.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报价要求2.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报价:包含完成本分项内容中所需的医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加班补助、绩效、交通费、税费、管理费、环境消毒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2.2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报价包含:完成每人体检所需人工费、医疗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税费、材料费、数据整理费、环境消杀、DR放射年检费用、救护车折旧防护服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2.3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报价包含:完成每人体检所需人工费、医疗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税费、材料费、数据整理费、环境消杀、DR放射年检费用、救护车折旧防护服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注:以上报价,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考核本项目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如考核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限期两个月整改。如未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对采购人造成一定影响,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凭采购人开据的“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和合同复印件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3.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按照《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验收,每月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每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满额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安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年服务费÷12个月×考核得分÷100,计算结果即为当月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每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当月考核得分。具有考核办法中取消当月考核得分情形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扣完当月医疗费用的处罚。如服务期内累计两次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继续由现中标人提供监管场所医疗服务,直至采购人重新招标新医疗机构入驻交接。4.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和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按照《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5.双方对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次月以转账的形式支付中标人上月服务费用。6.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实施环境变化采购人可取消部分或全部服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五、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若出现因中标人工作失误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1)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评标标准(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4%)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32分)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1.投标报价得分=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投标报价得分+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投标报价得分+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投标报价得分。2. 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价格权重为32%;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价格权重为9%;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价格权重为3%。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9分)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3分)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24%)6分日常管理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日常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医疗人员服务方式及班次安排;②员工管理制度及行为规范;③员工考核办法及具体流程等。1医疗人员服务方式及班次安排(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员工管理制度及行为规范(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1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员工考核办法及具体流程(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1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审。8分日常医疗服务方案(8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日常医疗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医护人员岗位设置、医护人员工作职责;②医护人员日常培训;③卫生防疫工作措施、日常服务重难点分析等;④医护人员日常培训。①医护人员岗位设置、医护人员工作职责(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办案中心体检工作(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③卫生防疫工作措施、日常服务重难点分析(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医护人员日常培训(2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条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出所就医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出所就医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出所就医操作规程;②出所就医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等。1出所就医操作规程(3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操作性强的得3分;内容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出所就医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3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操作性强的得3分;内容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应急处理方案及应急措施(4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及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疫情防控预案及处理措施;②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1疫情防控预案及处理措施(2分)内容全面、操作流程规范、科学合理性强的得2分;内容较全面、操作流程较规范、科学合理性较强的得1分;内容一般、操作流程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2分)内容全面、操作流程规范、科学合理性强的得2分;内容较全面、操作流程较规范、科学合理性较强的得1分;内容一般、操作流程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32%)3分投标人拥有投标人所属监护型救护车2辆及以上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分投标人为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等级的得6分。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医院等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分投标人与三甲医院建立健全的双向转诊机制或医联体合作或医共体合作(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每提供一家医院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若投标人自身为三甲医院此项可直接得分。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分投标人近3年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经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分1、投标人具有健康体检资格的得4分。2、投标人具有HIV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质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病原微生物样本转运资质的得2分。1、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许可证上需有健康体检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证书及合格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提供《重庆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复印件。7分1、投标人具有诊疗科目为精神病专业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得2分。3、投标人具有感染性疾病诊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得2分。指导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1、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许可证上需有精神病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医师执业证复印件,执业证书中的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为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感染性疾病诊治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说明: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五)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电子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六)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市联交所集团咨询电话:63625633。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一、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6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正式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含补遗)、投标文件(含承诺)相冲突。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合同(JLP24C00065)甲方: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在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地点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及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医疗服务地址位于九龙坡区华岩寺路4号。二、服务的主要内容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1.1人员配置要求所需区域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看守所1医师4名1.主治医师及以上4名,执业方向全科医学或内科学。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医师4名中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2名(其中1名美沙酮专科资质)。医疗值班(24小时)2护士3名3名注册护士及以上职称。护理值班(24小时)拘留所1医师3名1.主治医师1名、执业医师及以上2名,执业方向全科医学或内科学。2.医师3名中其中1名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且有美沙酮专科资质。医疗值班(24小时)2护士3名执业护士及以上3名。护理值班(24小时)公安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中心1医师负责人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对疑难杂症、急症和危重急症有较丰富的诊疗经验。有团队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负责三所及办案中心医疗、巡检、护理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兼总检医生。(不得兼任医疗值班医生)注明:所有医师的执业证书中的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为乙方。2.工作要求2.1看守所:每天派驻2医1护,其中24小时值班派驻1医1护。2.1.1医师(值班医师4人轮值):负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日常伤病情况的处理及收押在押人员等工作,包括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和所内日常治疗,加强患病在押人员跟踪管理,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负责在押人员常规药品、医疗耗材及精麻药品的采购申报,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外诊及投劳等押解任务的医疗保障工作。2.1.2医师负责人(1人不值班):担任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总检医师,负责管理所有医务人员,并且负责出具体检报告,主要落实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具有相应的临床诊疗经验,有对危急症患者进行院前急救处理的能力,对重病在押人员的处置和对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医务工作进行把关,确保整个医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负责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医务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应急医疗处置,负责与服务单位工作协调,定为医院的联系人,对接120急救转诊服务,负责急、重症被监管人员的救治、转诊、急救、绿色通道等相关事宜。2.1.3护士(3人轮值):配合医师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和所内日常治疗,负责看守所监区卫生防疫工作,监区每周消毒一次,负责医疗器械的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负责嫌疑人药品、医疗耗材及精麻药品的保管工作。2.1.4医务工作每日开展的基本内容:所派驻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所医务人员工作规范》开展医疗工作,每天早查房和巡诊(正常工作日2名医师同时参与巡诊,周末和节假日1名医师参与巡诊),早查房结束后,医师需要对生病在押人员开具用药处方,并对重点伤病在押人员进行梳理和处置。下午医师再次对全所所有监室进行巡诊,疫情期间对在押人员进行逐人测量体温。晚点名时,值班医师再次要对全所所有监室进行巡查,并对临时发现的情况进行处置。医师除对在押人员日常伤病进行处置外,还有大量的记录工作需要完成,每天处置的在押人员伤病情况的记录,重点伤病在押人员的每日观察记录,紧闭、单独羁押、被约束在押人员的每日观察记录,新进在押人员入所后七天的跟踪观察记录等。护士日常的工作内容:整理每日的处方,并根据处方进行分药、发药,管理药房和在押人员医疗档案,对医疗垃圾的清理和整理,发放疫情防控物资、检测每日上班工作人员体温等工作。2.1.5负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半年体检,内容包含血压,血常规,肝肾功,血糖,心电图,B超,体检设备由乙方提供。人数每年约1100人。2.1.6看守所大型及长途投牢,乙方需安排一台救护车随行,费用由乙方承担。2.2拘戒所(3医3护):全年每天24小时派驻1医1护,负责拘戒所嫌疑人医务处置工作,工作要求同看守所要求,无在押人员半年体检。2.3公安监管场所的其他工作2.3.1负责看守所、拘戒所监区及办公区卫生防疫工作,监区每周消毒一次、办公区每月消毒一次,产生的防疫费用由甲方支付。2.3.2负责管理、维护卫生所的医疗设施设备,如需购置或维修设备,须向甲方提出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2.3.3看守所、拘戒所所需药品(药品范围明确为医保目录内)、耗材、精麻药品、美沙酮等由乙方提供。乙方医院提供的药品必须经药交所平台《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招采管理系统》采买,费用由乙方承担。2.3.4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考虑到服务地点属于人员集中管控区域,乙方还须配合甲方做好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疫情调整以重庆市监管总队通知为准。2.3.5负责在押人员日常在公安监管场所卫生所的一般检查、检验和治疗。2.3.6投标人须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且服务人员具备心理咨询资质证书,接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3、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3.1.人员配置要求注明:所有医师的执业证书中的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为投标人。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1放射(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2B超、心电(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内科医师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主治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序号岗位数量/单位职称及资质要求备注1放射(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2B超、心电(兼检验)医师1名执业医师。投标时,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内科医师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主治医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作日驻办案中心体检10小时3.2.工作要求3.2.1体检方式:工作日集中时间段10:00—20:00(北京时间)乙方派遣3名医师到执法办案中心对嫌疑人进行体检,甲方负责体检仪器和场地,其他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等),药品采购途径按照乙方医院的药品途径采购。3.2.2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胸片正\侧位、心电图、腹部B超、感染标记物筛查,女嫌疑人HCG孕检,并在体检时间段出具体检报告。3.2.3如遇嫌疑人生病,由乙方提供紧急救助和治疗。3.2.4一检通用,执法办案中心体检出具的体检报告必须得到看守所、拘戒所医师的认可。3.2.5法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或集中收押(10人以上),由执法办案中心负责人联系医师负责人,紧急派遣体检医师到执法办案中心集中对嫌疑人体检(派遣医师标准可满足或高于工作日体检医师标准)。4、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其他要求4.1投标人具备美沙酮购买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资质证明。4.2在执法办案中心集中体检时间外,乙方承诺24小时接收甲方将嫌疑人送至乙方医院进行体检;如乙方为公立医院,体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挂牌价的90%进行结算,体检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每月由甲方按实结算;如乙方为私立医院,体检费用按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挂牌价的90%进行结算,体检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每月由甲方按实结算。也认可九龙坡区内除乙方医院以外的公立医院体检结果。4.3若出现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4项目履约期间,乙方派遣的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4.5乙方提供的医务人员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有派遣的医务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后才能上岗工作。4.6对医务人员的轮岗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通知》渝公发[2024]10号文件精神,派驻到公安监管场所的每位医务人员连续(中间不能间断)工作时间最低不少于6个月,在6个月内如遇乙方提出更换医务人员,乙方必须说明情况,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更换。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如私自更换医务人员,每发现1位医务人员更换1次,每次扣减当月服务5000元,多人多次则累计扣减。甲方可对不称职医生提出更换要求。4.7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体检设备数据接入医院PACS系统,公安监管场所和医院共享体检数据,医疗设备端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嫌疑人体检及身份数据录入体检系统,且数据只供医院及公安监管场所、执法办案中心使用,严禁在网络公开)4.8乙方需设立卫生所,位置在看守所内,范围包括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日常办公耗材、体检耗材和人员伙食费用等运行费用由乙方承担。4.9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接入乙方的医疗专线,由乙方负责接入,所产生的接入费用、运营费、网络费、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10完善危重症专家会诊制度,乙方要充分利用好医联体协作优势,通过电话指导、监所会诊、远程会诊等方式,对疑难病症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减少不必要的出所就医带来的风险隐患。4.11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的嫌疑人外出到中标单位的医院手术或住院治疗的,手术或治疗时不收费(只签字确认),待嫌疑人出院后当月按实结算。4.12公安监管场所与执法办案中心地处重庆市九龙坡区,乙方在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开展业务所需的证件、许可证、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放射诊疗许可证》(卫健委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环保局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健委发)所有证件、许可证、报告等,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在九龙坡区主管部门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没有按时办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13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在乙方的本部医院需设立1间监管病房,具体设置符合监管病房设置要求。监控、报警装置由甲方建设,其余建设由乙方负责建设。如没有按时建设,逾期1天,每天扣500元。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14乙方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与外包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和外包单位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5嫌疑人外诊或急诊需到乙方医院就诊时,乙方需提供绿色通道。三、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验收及考核方式1、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一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地点:九龙坡区华岩寺路4号。3、验收及考核方式3.1验收方式根据甲方对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后,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1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要求;3.1.2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正常运行;3.1.3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3.2考核方式本项目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如考核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对甲方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合同金额4.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合同金额为:大写小写(包含完成本分项内容中所需的医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加班补助、绩效、交通费、药品费、管理费、环境消毒、院感管理、税费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4.2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暂定合同金额:大写小写(包含完成每人体检所需人工费、医疗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税费、材料费、数据整理费、环境消杀、DR放射年检费用、救护车折旧防护服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4.3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暂定合同金额:大写小写(包含完成每人体检所需人工费、医疗耗材、医疗废物处理、税费、材料费、数据整理费、环境消杀、DR放射年检费用、救护车折旧防护服等完成本项内容中的所有费用)。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凭甲方开据的“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和合同复印件向甲方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2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5.2.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按照《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安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年服务费÷12个月×考核得分÷100,计算结果即为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具有考核办法中取消当月考核情形的,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扣完当月医疗费用的处罚。5.2.2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和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按照《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5.2.3双方对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次月以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用。六、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若出现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八、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乙方工作不负责任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损失。4、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实施环境变化甲方可取消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1、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采用补充合同、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附件,且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附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甲方(签章):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附件: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提高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和《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及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项目合同(JLP24C00065)》相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的考核责任单位为九龙坡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单位为医院。第三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看守所所长、拘戒所所长、戒毒所所长和执法办案中心主任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分管医务所队领导、医务民警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民警承办。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障医疗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基本分值100分):1.未按合同约定乙方在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医疗服务所需的证件、许可证、报告等相关文件,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或年审的,取消当月考核。2.未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医务力量且派驻医务人员不符合合同要求、不具备独立处方权、不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等相关资质的,取消当月考核。3.未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卫生所医务人员工作规范》等各项医疗制度、防疫制度和值班制度的,取消当月考核。4.派驻医务人员未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的,每人次扣0.5-5分。5.未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健康检查、所内日常巡诊、治疗、跟踪管理患病在押人员以及采集录入在押人员医疗健康信息,建立完善在押人员医疗台帐和档案等医疗服务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10分。6.未按合同约定每周提供至少1名上级医师(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质)对患病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及对疑难杂症进行会诊并做好记录的,一次扣0.1分。7.在疫情期间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未戴口罩被总队等上级部门视频巡检通报的,一次扣0.2分。8.因工作不仔细致使患重病在押人员被漏诊、对危急病人或其他重大病情未及时进行抢救或未及时提出出所就医建议的,扣1-10分;造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9.未在第一时间为嫌疑人外诊及急诊提供绿色通道的,每次扣0.5-2分;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未派遣足够医务人员(值班医务人员除外)负责在押人员投劳等押解任务过程中医疗保障的,每次扣1分。11.未按合同约定对监区、办公区域以及医疗器械定期消毒、未及时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的,每次扣1分。12.未按合同约定规范采购、使用、保管卫生所所需药品与耗材的,每次扣0.5-5分。13.未严格按照精麻药品管理规定对精麻药品进行核对、验收、入账、保管、发放、回收、销毁,造成精麻药品账目不符的,发现一次扣0.2分。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精麻药品流失的,扣1-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14.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或器械流入监室(区)、遗失或被盗的,每次扣1分;造成后果的,取消当月考核。15.未按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医疗器械,造成医疗器械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且每次扣0.5分。16.未按合同约定处理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差错事故的,每次扣1-10分;造成后果的,取消当月考核。17.不遵守监所管理制度,私自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信件)等,给监所管理造成安全隐患的,扣1-10分;不遵守公安保密要求的,取消当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18.医疗服务单位不负责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月扣分合计超过20分的,当月医疗服务费暂不支付,次月扣分合计未超过20分,与次月医疗服务费一并支付;两月扣分合计均超过20分,两月医疗服务费暂不支付,第三月扣分合计未超过20分,与第三月医疗服务费一并支付;连续三个月扣分合计超过2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应月份的医疗服务费,并要求医疗服务单位承担相应损失。1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二级或一级医疗事故的,取消当月考核。连续两个月发生二级或一级医疗事故的,取消当月考核并终止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20.因保密责任心不强,发生体检人员的身份、体检数据等在网络公开,取消当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21.取消当月考核的情形,当月考核作0分处理,甲方不支付当月费用。以上分值扣完为止,不算负分。第六条考核程序管理考核工作实行月考核。医务民警每月5日前检查上月医疗服务工作情况,按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扣分分值,填写《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月考核表》(见附件),于每月8日前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考核完毕并经双方签章后每月10日前报医疗服务单位。第七条考核汇总每月对考核责任单位填报的《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月考核表》中的扣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出考核得分。考核得分计算式为:考核得分=100-扣分总分值。第八条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向医疗服务单位支付的每月医疗服务费中,具体方式以合同约定的为准。第九条本办法由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需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办法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行。九龙坡区公安监管场所和执法办案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月考核表(年月)序号扣分事项扣分分值123……合计考核责任单位(签章):医疗服务单位(签章):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二、技术文件(一)技术实施及服务方案(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格式)(三)提供第二、四篇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三)第三篇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提供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自附)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写)服务期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序号费用名称相关信息内容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公安监管场所社会化医疗服务1年2执法办案中心体检服务1年3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服务1年4567891011……12总计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2、技术文件(一)技术实施及服务方案(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其中※条款为必须满足项;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三)提供第二、四篇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电子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电子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其中※条款为必须满足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三)第三篇中要求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四)提供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 体检服务 医疗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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