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药库装修招标公告(昆明市中医医院2025)



昆明市中医医院关于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C2-02991-KMCS-0171
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30
最高限价(万元):330
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A.设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预算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B.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技术规范以经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4、最高限价:(1)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费用采用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价为:30000.00元。(2)施工部分:施工费用按“下浮 %进行填报下浮率,不得上浮,填报的下浮率数值须≥0。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含丁级)及其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拟总数不少于6人,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按照本项目招标范围配备,要求能满足本工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8 06:00至2024-12-0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12-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楼开评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智能开标,开标网址:www.zcygov.cn。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操作及办理流程详见公告附件。4、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项目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6、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合同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园街2686号
联系方式:0871-6380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电 话: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14: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楼开评标室1

预算金额
¥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项目联系电话
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采购单位
昆明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园街26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801956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附件:

附件1
上传稿-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docx

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4-C2-02991-KMCS-0171采购人:昆明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7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7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9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一、评审办法前附表28二、磋商依据31三、磋商程序34四、评分细则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采购需求6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3资格审查部分格式84商务部分格式97技术部分格式10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MZC2024-C2-02991-KMCS-0171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3300000.00元最高限价:(1)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费用采用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价为:30000.00元。(2)施工部分:施工费用按“下浮%进行填报下浮率,不得上浮,填报的下浮率数值须≥0。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设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预算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B.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技术规范以经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1.2.2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1.2.3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含丁级)及其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拟总数不少于6人,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按照本项目招标范围配备,要求能满足本工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4、售价:人民币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网址: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说明:(一)供应商应自行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提前(至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三)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四)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开启5.1时间:2024年1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5.3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开标网址:www.zcygov.cn。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操作及办理流程详见公告附件。4、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项目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6、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合同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园街2686号联系电话:李老师0871-63801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传真:(0871)63145686联系人: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邮箱:122541900@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电话:13238682390、1582525535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为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中编制电子采购文件,现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意事项如下: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二、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五、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六、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一)若供应商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七、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园街268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38019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联系人: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邮箱:122541900@qq.com3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4项目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中‘项目地点’的内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的内容。7采购需求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的内容。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合同包。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的内容。10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七条 其他补充事宜“质量要求”的内容。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13现场考察不组织14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8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20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分包不允许。22偏离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要求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23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4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25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公告内容。26报价方式设计费用按包干的形式进行填报;施工费用按“下浮 %”的形式进行填报。27最高限价设计费用最高限价:30000 .00元;施工费用按“下浮 %”的形式进行填报,不得上浮,填报的下浮率数值须≥0。28磋商保证金/29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0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响应文件编制及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可以加盖鲜章和签字后以扫描件方式放入响应文件。注: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33响应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3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流程,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供应商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及电子签章。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3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9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以上情形的,磋商小组可推荐2名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40成交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示的方式通知供应商。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41.2供应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41.3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1.4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1.5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41.6同义词解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招标”和“投标”应当分别按“采购”和“磋商”进行理解。41.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应手续。二、供应商需确保其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若供应商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认定为无效响应;2.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合同签订后履约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承担因此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标段划分、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下浮20%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可以选择现金或转账的方式递交,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1.5.3供应商应支付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1.6保密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1.9.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疑问提出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书面发出的资料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2磋商报价3.2.1本项目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3.2.3设计部分报价:(1)设计费报价:此部分费用采用包干的形式进行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30000.00元,供应商所报的设计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仪器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包装费、现场踏勘费、评审费、打印装订费、审图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所有费用。(3)在合同实施期间,供应商设计费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工作内容及项目实际投资额的增减而进行调整。3.2.4施工部分报价:(1)本项目施工费用按“下浮%”的进行填报,不得上浮;填报下浮率的数值须≥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成交单位先进行设计部分工作,设计完成后,成交人根据经审定合格的施工图图纸编制施工预算,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预算价进行施工。工程费用最终结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如有)审核审定的工程价*(1-|成交下浮率|)。(3)施工部分的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材料、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费、税金、利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费用。3.2.5计价依据:(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等及其相关配套的现行行业计价文件等进行计量计价。(2)主材及设备价格按照建设工程开工当期《昆明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指导》发布的价格,若《昆明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指导》中没有的价格,采用同期《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发布的价格,若《昆明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指导》和《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没有的价格,需经采购人、成交人及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三方市场询价确定,若仍有争议的,由三方协商后共同提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审定。3.2.6具体的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工作内容的权利。原则上成交单位不得以工作内容的变化延迟工期,若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时另行协商。3.2.7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8成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道路、管线、设备、建构筑物、绿化、装修等已完成品、半成品造成损毁的,应无偿进行修复或承担损失。3.2.9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的限制和临时设施的搭建,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考虑。3.2.10采购人保留对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如供应商借采购需求重大失误或模糊之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将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及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项目进行修正。3.2.11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3.2.12结算时由成交单位将方案、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成交单位按采购人审定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至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机构进行审核,确认相应的综合单价等价款,结算时,按经审定的综合单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本项目设结算总造价限价,结算总造价限价为成交单位的二次报价,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若计算值低于结算总造价限价的,按实际完成的金额进行结算;若计算值高于结算总造价限价的,超过限价的部分将不予支付,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结算总造价限价、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后合理填报价格,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13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3.2.1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15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后才能进入最后报价,最后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打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3保证金3.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保证金。如有联合体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2供应商不按本章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3.3.3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3.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响应文件的编制3.4.1响应文件编制及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4.1响应文件的密封4.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响应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收。4.2.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后台多次上传和撤回响应文件,开标系统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一个文件为准。4.3.2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的情形:①、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的上传;②、在线开标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开标在线签到;③、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其响应文件未解密。4.4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磋商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6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现场送达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五)评审5.1磋商小组5.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5.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六)合同授予6.1成交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6.2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3签订合同6.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七)重新采购7.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l)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相关规定的;(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八)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和投诉8.5.1质疑8.5.1.1质疑期限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5.1.2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5.1.3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供应商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5.1.4质疑函的递交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8.5.1.5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5.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B.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C.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对应的成员提供)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含丁级)及其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附于响应文件中。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对应的成员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组成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拟总数不少于6人,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按照本项目招标范围配备,要求能满足本工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证明材料附于响应文件中。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联合体(如有)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联合体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规定格式填写具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附原件扫描件。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开标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填写具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附原件扫描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封面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入第六章封面页即可)2.2符合性评审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2.2符合性评审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2.2符合性评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2.2符合性评审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且未超过的最高限价。【关联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2.2符合性评审其他实质性条款内容未出现“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1.4.3 和1.4.4项的要求。【关联整本响应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3.2价格部分详见评审方法四、评分细则中4.1价格部分3.3技术部分详见评审方法四、评分细则中4.2技术部分二、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1.1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2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在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具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满足此项内容的声明函即可,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磋商程序一、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抽取磋商顺序;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条款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对于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9项除外)。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五、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详见“四、详细评审”。六、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四、评分细则4.1价格部分(满分20分)1.磋商报价评审(1)设计部分报价评审评分(满分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施工部分报价评审评分(满分15分)参与评审施工费报价=(1-丨磋商下浮率(最后报价)丨),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参与评审施工费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2.2技术部分(满分80分)1、本项目设计部分的理解及设计思路评审(满分10分)(1)对本项目设计理解到位的,总体思路清晰,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0分;(2)对本项目设计理解基本到位的,总体思路较清晰,设计方案合理的得7分;(3)对本项目设计理解基本到位的,总体思路有缺陷,设计方案基本合理的得5分;(4)对本项目设计理解不到位的,总体思路不清晰,设计方案不合理的得3分;(5)未提供对本项目设计部分的理解及设计思路的不得分2、对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评审(满分15分)(1)供应商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理解正确全面,对工程的限制条件及重要节点掌握全面的得15分;(2)供应商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理解基本正确全面,对工程的限制条件及重要节点掌握基本全面的得13分;(3)供应商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理解有偏差,对工程的限制条件及重要节点掌握不全面的得10分;(4)供应商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理解不正确,对工程的限制条件及重要节点掌握不全面的得7分;(5)未提供对设计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的不得分。3、工程造价控制措施评审(满分5分)(1)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科学合理的得5分;(2)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3)工程造价控制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4)未提供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不得分。4、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1)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0分;(2)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得7分;(3)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5分;(4)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得3分;(5)无施工技术方案的得0分。5、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得5分;(2)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3)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4)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得1分;(5)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得0分。6、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满分5分)(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得5分;(2)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3)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4)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5)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的得5分;(2)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3)响应文件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的得3分;(4)响应文件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得1分;(5)响应文件中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得0分;8、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分;(2)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4分;(3)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4)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分。(5)无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9、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1)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5分;(2)施工进度计划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3)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4)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得1分;(5)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10、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5分;(2)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的得4分;(3)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4)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得1分;(5)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11、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满分5分)(1)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的得5分;(2)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的得4分;(3)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得3分;(4)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得1分;(5)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评分(满分5分)(1)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得5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3分;(4)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得1分;(5)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4.3详细评审评分要求和统计原则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采用插入法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4推荐成交候选人4.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5编制及提交评审报告4.5.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6补充条款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设计费:元;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仪器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包装费、现场踏勘费、评审费、打印装订费、审图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所有费用。2.施工费:下浮%,暂估施工费:元;承包人先进行设计部分工作,设计完成后,承包人根据经审定合格的施工图图纸编制施工预算,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预算价进行施工。工程费用最终结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及发包人上级单位(如有)审核审定的工程价*(1-|中标下浮率|)。施工部分的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材料、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费、税金、利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费用。3.合同价格形式:4.承包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工程费万进行限额设计,合理节约投资,如果因设计或施工原因导致超过万从而导致工期延误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且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且不同意延期申请。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设计变更,需报请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因设计变更导致投资超设计限额,须报请发包人同意,否则,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施工过程造价管理。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及发包人上级单位(如有)审核审定为准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附件1《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功能要求(一)工程目的。(二)工程规模。(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四)产能保证指标。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二)包括的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5.培训工作范围。6.保修工作范围。(三)工作界区(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2.施工用水。3.施工排水。4.施工道路。(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二)设计完成时间。(三)进度计划。(四)竣工时间。(五)缺陷责任期。(六)其他时间要求。五、技术要求(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二)设计标准和规范。(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质量标准。(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六)样品。(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六、竣工试验(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七、竣工验收八、竣工后试验(如有)九、文件要求(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二)沟通计划。(三)风险管理计划。(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五)操作和维修手册。(六)其他承包人文件。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质量。(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三)支付。(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五)沟通。(六)变更。十一、其他要求(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四)分包。(五)设备供应商。(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序号名称变更权重B基本价格指数F0备注序号名称代号权重代号指数变值部分B1F01变值部分B2F02变值部分B3F03变值部分B4F04变值部分变值部分定值部分权重A合计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地下室药库区域为我院呈贡院区设计建设初期即予以规划预留的区域。近年来随着药学部业务发展,库房配套不足成了钳制科室业务发展的关键点。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一)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2017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T50104-2010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17、《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GB51073-2014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上述规范不足部分执行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规范、新标准,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规范及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3、施工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4、所有材料均须由国家认可的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看样定货后,到货时须以样品为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安装。5、所有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相关部门验收后才能进行面层施工,所有专业的施工安装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安装验收规范。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1项。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项目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以监理及采购人的验收标准为准。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1.项目基本情况:地下室药库区域为我院呈贡院区设计建设初期即予以规划预留的区域。近年来随着药学部业务发展,库房配套不足成了钳制科室业务发展的关键点。为满足药学部后续业务发展,2023年药学部向我院后勤保障部申请启动《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药库装修项目》,并由后勤保障部作为2024年新增项目上报。备用入口人员通道常封闭空调机房中药特殊药品库中药饮片阴凉库西药阴凉库中药饮片阴凉库应急入口DT圆常封闭HIE洗制剂成品库人员通道下货缓冲间S海可封闭地下室一级药库1:100叉车通道(原设计中地下室一级药库区域平面图)2.功能需求:为更好的保证项目的可行性,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昆明市中医医院药品库房建设及配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需求调查征集会,我院采购中心,药学部,信息中心,后勤保障,保卫消防各部门参与了征集会及现场勘验。征集会中按相关流程邀请了相关专家对报名的各个项目方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征集会中专家建议,以及药学部的工作流程。各功能房间使用需求及拟投入设备需求情况如下(仅作为初步计划,需设计方根据我院工作需求进行深化设计,实际房间布局图以最终设计为准):拟使用房间名称房间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要求其余标准特殊要求配备设施设施功能需求备注1中药饮片阴凉库74.8㎡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霉,防火,防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监控拟配备提升机2中药饮片阴凉库61.4㎡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防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器、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贮存中药饮片包含于特殊药品、易串味。拟配备提升机3制剂成品库30.00㎡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监控摄像头4制剂成品库64.1㎡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防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监控摄像头、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拟配备提升机5中药药品档案库(存放处方、药品单据)9.6㎡常温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通风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6中药办公室二8.4㎡常温电话、网络7西成药品阴凉库80㎡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提升机,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监控摄像头、贮存西成药品拟配备提升机8(中药特殊药品库)26.9㎡阴凉库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35%-75%参考国家设计GB51073-2014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控温,通风设备。根据面积设置温湿度控制点。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货位标识,监控摄像头9空调机房30.5㎡除湿,防鼠,防霉,防火,防虫、控温,通风设备。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器、配套通风及可调湿调温功能的相关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网线及网线接口10西药药品档案库(存放处方、药品单据)8.9㎡常温,配备新风系统墙面材料重置防水,地面设置防水挡板除湿,防鼠,防霉,防火,通风设备。挡鼠板,除湿设备11西药办公室一8.9㎡常温,配备新风系统电话、网络2、各功能房间装修需求项目情况如下(仅作为初步计划,需设计方根据我院工作需求进行深化设计,实际装修需求项目以最终设计为准):序号拟使用房间名称功能需求施工种类功能需求施工项目备注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铲除墙、顶面原有面层涂料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地面原有瓷砖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地面混泥土垫层(300MM厚度)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灯具、线路管道、开关插座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消防喷淋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防火门、木门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通风管道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瓷砖后地坪硬化处理(抗压检测不小于2.5KN·㎡)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地面负压防水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墙、顶面负压防水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墙、顶面保温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砌筑实体砖阻燃墙体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环氧自流平地面漆≥2mm厚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货位货架标识线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货位地垫标识区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阻燃聚氨酯冷库板墙面板密封处理、产品厚度≥100mm钢板厚度≥0.4mm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阻燃聚氨酯冷库板顶面板密封处理、产品厚度≥10cm钢板厚度≥0.4mm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洁净门带窗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搭建二层钢结构楼面满足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搭建钢结构楼梯满足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搭建提升机钢结构框架满足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二层及楼梯地面硬化(抗压检测不小于2.5KN·㎡)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提升机平台安全提升门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强电线路改造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弱电线路改造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空调机组(以实际方案数据为准)恒温恒湿直膨式水冷机空调机组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空调机组(以实际方案数据为准)抗菌风管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空调机组(以实际方案数据为准)风管保温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空调机组(以实际方案数据为准)库房空气除湿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空调机组(以实际方案数据为准)高效过滤出、回风口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根据院方情况选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强排烟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消防项目(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温度、湿度监测系统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载货提升平台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除湿设备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监控设备冷库专用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挡鼠板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含氧量监测设备防爆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门禁系统分级设置、消防联动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库房专用照明灯具防爆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库房专用开关插座防爆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货物入库数据信息设备11.制剂成品库、2.中药饮片阴凉库、3.中药配方颗粒阴凉库、4.西成药品阴凉库、5.中药特殊药品库、6.空调机房。(抗菌、防尘、除湿、防水、防霉、恒温、温湿、防虫、防鼠)需求设备(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灭蚊灯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铲除墙、顶面原有面层涂料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地面原有瓷砖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灯具、线路管道、开关插座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消防喷淋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拆除项目(以实际方案为准)拆除原有防火门、木门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二、6.设备间、7.储存间、8过道区域装修需求(以实际方案为准)环氧自流平地面漆≥2mm厚21.药品档案室、2.退货间、3.废品库、4.办公室一、5.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库装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