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产 房产租赁招标公告(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



房产公开招租文件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风路商住2号楼293号房产租赁

出租方
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 标的 基本 情况
  出租标的
标的物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金底价 (元/平方米/月)
履约保证金(元)
竞租保证金(元)
年租金(元)

东风路小学商住2号楼293号
1
77.52
61.3
前三个月实际租金之和
14256
57024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一)租赁房屋用途为:商业、仓储、办公、住家、车库等。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不得从事殡葬服务、洗浴、酒吧、网吧、电玩、KTV、棋牌、宾馆业宗教场所、噪音及刺激性气味等有碍居民生活的、涉及危险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二)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消防、环保和市场监管部门准入、许可的,须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上的经营业态,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五)意向承租人中标后须自行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转租(包括部分转租)。
 
三、对意向承租人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意向承租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我公司的统一管理。 
(三)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 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房,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押金支付方式及租期: 
租金每12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租金一并支付。租期最低一年,实际租期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承租人向出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六、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标的物,意向承租人可以单独对一处标的物报价,也可以同时对多处标的物进行报价,多处标的物报价时,需在投标函、竞租报价表上分别按要求填写。
(二)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以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同一标的物有两家以上参与报价,采取现场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高者得,若第二轮报价相同,采取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七、竞租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一)竞租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 
(二)竞租保证金按公告要求方式及时间缴纳。转账形式(不得使用汇票),企业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据原件,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汇至如下账户,或扫码支付。自然人须从竞租人本人银行账户中转账,自然人报名不需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巢湖团结路支行
单位: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5 0177 8608 0000 0307 

(三)注意事项 
竞租人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1)按公告要求确定中标人后,其竞租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自动转为房屋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补足。其他投标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退还(不计息)。
(2)竞租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租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租赁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八、竞价组织:
(一)资格审查 
以下各项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人资格。 
1、公司营业执照过期。 
2、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的。 
3、信用不佳或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记录的。 
(二)竞价办法 
如果有效报价仅一家,则该报价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同一标的物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报价,采取现场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高者得,若第二轮报价相同,采取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竞价流程 
工作人员确认招租及投标双方代表均到齐; 
主持人宣布开标,并介绍本次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并现场启封; 
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单位; 
本次招租结束。
九、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投标函,需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提供投标函签字加手印)(见附件一)。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见附件二)。 
4、竞租报价表,需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提供报价表签字加手印)(见附件三)。  
投标文件按以上文件序号装订成册,并密封保存,开标前不得启封。  
十、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项目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成交通知书推迟发放。
十一、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旗山路枫苑公寓9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551-8830802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二、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一)公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至2月20日。 
(二)报名、开标、竞价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10:00。
(三)地点及报名方式: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赴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号楼3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缴纳竟租保证金进行竞价开标。 
(四)现场踏勘(委托方联系人、项目现场情况咨询)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88308027 
 
 
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 
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一.docx 附件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二.docx
附件三:竞租报价表附件三.docx
附件四:合同模板附件四.docx
 

收款图中国建设银行chinaconstructionBank支云闪1寸苼活建行生活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210500006513168711050000651316870001欢迎使用建行生活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0有限公司国上万二科直村成动投标函致: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招租要求,经郑重考虑,将投标本次招标为枫苑公寓门面房105、106室(标的)房屋,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并提交下述文件: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旗山路枫苑公寓门面房出租招租房屋公开招租租金报价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中的相关要求,保证根据招标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中标后我们保证遵守招标中有关租赁房屋要求及业主单位租赁条件规定。投标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同志现担任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同志全权代理房屋招租的招投标工作。法人代表(章)年月日竞租报价表项目名称:旗山路枫苑公寓门面房105、106室招租单位名称/个人 委托代理人 标的名称、地址 起租期报价 (元/月•㎡) 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枫苑公寓门面房105、106室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三:竞租报价表(第一次)项目名称:东风路商住2号楼293号商铺号标的物竞租报价表单位名称/个人委托代理人标的物编号起租期报价金额(元/平方米/月)签字(盖章或手印)年月日竞租报价表(第二次)项目名称:东风路商住2号楼293号商铺号标的物竞租报价表单位名称/个人委托代理人标的物编号起租期报价金额(元/平方米/月)签字(盖章或手印)年月日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1、租赁房屋座落于巢湖市旗山路枫苑公寓门面房201、202、203室,建筑面积约155平方米,房屋类型为框架结构,该租赁房屋用途为开设,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个月,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1、出租房屋租金标准为二层元/㎡/月,物业费元/㎡/月,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房屋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2、租金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应在每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计算日前30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巢湖团结路支行,单位: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4050177860800000307)。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和其他费用1、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人民币元(大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水电等不通,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应予以结清。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第六条租赁期间费用承担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2、租赁期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渗漏等相关管护及其他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转让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所承租房屋。第九条合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征收的;3、因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和补偿,乙方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无条件搬迁并退还租赁房屋及场地。(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建乱搭。8、意向承租人竞租成功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在租用房屋内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各项规定并配合公安、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综治工作。承租人存在违反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之一行为的,或承租人存在不配合公安、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综治活动之一行为的,出租人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赔偿或其他任何要求。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搬出租赁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乙方尽速搬迁。第十条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不愿继续承租的,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恢复原状,归还甲方房屋。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年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当年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3、4、5、7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若甲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租赁期内,甲方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1、2、3项约定外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当年度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7、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资产管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财产损害、人身伤亡、安全责任等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地**策、规划、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及场地、土地被收储、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收回需另作他用等情况需要收回房屋,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系拆迁收回房屋的,属于乙方装潢部分的补偿由乙方与拆迁单位按照拆迁政策结算。上述任一情况发生需要收回房屋时,甲方无法联系上乙方或乙方故意回避,不积极配合的,乙方同意甲方任何处理方案。4、乙方应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门前三包等相关工作。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6、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民事纠纷或产生不良影响等矛盾,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7、乙方须维持租赁物及租赁范围现状,不得私自搭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一经发现,乙方须自行拆除,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须派专人看管好资产,确保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看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承租的资产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倒塌、火灾、被违法占用等,须及时向甲方报告。9、乙方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须通过公开招租或甲方审批同意的形式取得承租权,若没有取得承租权,须无条件交出房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出房屋,否则甲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乙方支付租金,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1、签订合同前,若乙方为公司的,应提供给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若乙方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1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1、租赁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该租赁房屋用途为,土地平方米,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月,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租金装潢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1、出租房屋租金标准为元/㎡/月,房屋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2、租金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应在每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计算日前30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巢湖团结路支行,单位: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4050177860800000307)。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和其他费用1、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水电等不通,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应予以结清。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第六条租赁期间费用承担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2、租赁期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渗漏等相关管护及其他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5、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6、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7、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转让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所承租房屋。第九条合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征收的;3、因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和补偿,乙方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无条件搬迁并退还租赁房屋及场地。(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建乱搭。8、意向承租人竞租成功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在租用房屋内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各项规定并配合公安、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综治工作。承租人存在违反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之一行为的,或承租人存在不配合公安、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综治活动之一行为的,出租人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赔偿或其他任何要求。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搬出租赁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乙方尽速搬迁。第十条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不愿继续承租的,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恢复原状,归还甲方房屋。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年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当年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3、4、5、7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若甲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租赁期内,甲方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1、2、3项约定外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度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当年度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7、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资产管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财产损害、人身伤亡、安全责任等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地**策、规划、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及场地、土地被收储、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收回需另作他用等情况需要收回房屋,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系拆迁收回房屋的,属于乙方装潢部分的补偿由乙方与拆迁单位按照拆迁政策结算。上述任一情况发生需要收回房屋时,甲方无法联系上乙方或乙方故意回避,不积极配合的,乙方同意甲方任何处理方案。4、乙方应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门前三包等相关工作。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6、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民事纠纷或产生不良影响等矛盾,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7、乙方须维持租赁物及租赁范围现状,不得私自搭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一经发现,乙方须自行拆除,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须派专人看管好资产,确保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看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承租的资产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倒塌、火灾、被违法占用等,须及时向甲方报告。9、乙方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须通过公开招租或甲方审批同意的形式取得承租权,若没有取得承租权,须无条件交出房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出房屋,否则甲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乙方支付租金,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内如《房屋租赁证》有效期届满,则乙方需及时重新办理;如乙方未能按本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有关部门要求甲方缴纳租赁证办理费用,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缴纳给有关部门,同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签订合同前,若乙方为公司的,应提供给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若乙方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13、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14、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页无正文仅为签章页)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 房产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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