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实体检测和桩基检测服务 实体招标公告(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405-330205-04-01-643903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室及主体阶段原材料见证取样、实体检测和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建设规模:Ⅰ标段为1#-8#楼、P1#楼,总建筑面积约67935.44㎡,地上建筑面积约49346.99㎡,地下建筑面积约18588.45㎡;Ⅱ标段为9#-17#楼、P2#楼、P3#楼,总建筑面积约67094.93㎡,地上建筑面积约47900.53㎡,地下建筑面积约19194.4㎡。
招标控制价:2930090元。
招标范围: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地下室及主体阶段原材料见证取样、实体检测和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④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0日9:00时至2025年2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24、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20000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范少亮、林虎、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体检测和桩基检测服务 实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