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人工种草招标公告(海原县林业局2025)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
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219025
2.2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盐池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种草10000亩,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沙打旺、胡枝子,播量2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3:2:2,种草措施主要采取补播、施肥、管护、地面处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245日历天;养护期:365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修复面积5113亩等内容;
2标段:修复面积4887亩等内容。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1-2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2标段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编:755200             
联系人:妥海东               
电话:0955-4014710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壹号院S3号商业楼1层11室                          
邮编:750002                           
联系人:代江红                             
电话:19913680150                  
传真:/                              
电子邮件:/                                

 
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A64000020250219025001002]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二标段.NXZF

[A64000020250219025001001]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一标段.N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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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2190252.2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盐池村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种草10000亩,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沙打旺、胡枝子,播量2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3:2:2,种草措施主要采取补播、施肥、管护、地面处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245日历天;养护期:365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修复面积5113亩等内容;2标段:修复面积4887亩等内容。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1-2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2标段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编:755200联系人:妥海东电话:0955-4014710传真:/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壹号院S3号商业楼1层11室邮编:750002联系人:代江红电话:19913680150传真:/电子邮件:/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19日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2190252.2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盐池村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种草10000亩,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沙打旺、胡枝子,播量2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3:2:2,种草措施主要采取补播、施肥、管护、地面处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245日历天;养护期:365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修复面积5113亩等内容;2标段:修复面积4887亩等内容。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1-2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2标段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编:755200联系人:妥海东电话:0955-4014710传真:/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壹号院S3号商业楼1层11室邮编:750002联系人:代江红电话:19913680150传真:/电子邮件:/宁夏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19日(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人工种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