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2025)
金樾小区-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告联系人:黄丕国
联系人电话:18787025878
公告附件:
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doc
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招标人: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bcgzb2025021207536时间:2025年2月19日目录《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试行)范本》使用说明4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6第一章投标邀请书7第二章投标须知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9二、投标须知13第三章评标办法21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1二、评标办法23三、否决投标条件25四、中标通知书格式25第四章工程量清单27一、工程量清单说明36二、投标报价说明36第五章图纸37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七章劳务分包投标文件格式39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41二、投标函4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3四、授权委托书44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5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46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0八、项目资源组织计划/方案51九、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简历表55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56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57十二、投标单位业绩58十三、承诺书59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61十五、其他材料63第二篇管理要求64第一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65第二章合同结算管理要求79第三章合同签证管理要求81第四章材料管理要求83第五章财务管理要求85第六章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要求86第七章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要求90第八章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92第九章依法经营廉洁合作的要求94第十章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要求95第十一章相关管理用表97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102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试行)范本》使用说明一、《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的组成本《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共计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第二篇《管理要求》及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其中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等内容,属规范招投标行为文件;第二篇《管理要求》为云南建投集团针对劳务分包单位在承接集团范围内劳务分包工程时所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属规范工程实施管理行为文件(其中相关管理用表为合作过程中双方业务往来应使用的业务表单,各单位在应用本范本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进行调整,其余部分不得修改)。本范本为基础通用版本,未考虑具体使用地域(如:境外工程)、未考虑具体使用工程对象(如:高等级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必须配合集团完成基础版范本的完善及专业化版本的制定。集团所属实体、法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均是以“工程承包人”身份招标选择、签约“劳务分包人”,同时也有以“专业分包人”身份招标选择、签约“劳务分包人”的情况,本范本以“工程承包人”身份编写,集团所属实体、法人单位以“专业分包人”身份招标选择、签约“劳务分包人”时,务必对范本中的称谓进行修改,以避免因称谓不适而致主体责权纠纷。二、使用范围(一)集团公司下属投资单位投资建设的所有国内国外项目的劳务分包工程。(二)集团授权实施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所涉及的所有国内国外项目的劳务分包工程。(三)集团公司下属各施工单位承接的所有国内国外项目的劳务分包工程。(四)集团公司下属各协同发展单位涉及的劳务分包工程。注:在招标采购中,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其他事项(一)本《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试行)范本》主要针对邀请招标,若采用其他形式招标的可参照使用。(二)集团总包单位及各子公司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即满足资格预审基本条件的合格供方名录),要求每次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时所邀请的单位只能从供应商数据库中选取。各单位必须配合集团完成供应商数据库建设,集团供应商数据库建成后,所有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时所邀请的单位只能从集团供应商数据库中选取。(三)针对供应商数据库的相关要求1、供应商的管理原则1)资格审查原则: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办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的手续,成为供应商数据库成员,才具备参与集团范围内投标的基本资格。2)动态考核原则:实行动态考核、年度评审制度。对数据库内供应商的业务范围、资质、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每年审查一次,经评审合格后重新确认其成员资格。3)公平竞争原则:各数据库内成员必须自主报价、公平竞争,若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成员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2、供应商入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等;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入库前5年内,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4)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资金财务状况;5)在同行业中拥有较好的业绩和作业服务能力。2.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2.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贵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在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中,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项目劳务招标的投标。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8613.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8819.13㎡,地下建筑面积约55678.79㎡,绿地面积约7156.66㎡。2)招标范围及工种: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劳务分包。2、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1)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2)业绩要求: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个数不小于1。3)其他要求:/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云上营家线上招标在招标系统获取;线下招标联系招标人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25日10时。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上营家线上招标上传至系统;线下招标送达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北路13号。6、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等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其他事项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于2025年2月21日10时00分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回函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祥联系电话:1370065716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北路13号日期:2025年2月19日附件:《投标确认函》2.1.1.1投标确认函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发来的关于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项目的劳务投标邀请书,我公司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公司意向如下:()参加本项目投标。特委托同志,携带本投标邀请书(复印件)以及我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段说明文字正式回函中请删除):针对公司意向请在对应选项中打“√”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 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 2招标人单位名称: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北路13号联 系 人: 王祥 联系电话: 13700657167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 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云波社区,北侧邻近江东花园北路,东侧邻近龙波路,南侧邻近任旗营商业街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88248m2 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工种招标范围: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分标段 工 种: /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 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现 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文明管理规定要求,零伤亡事故。如出现伤亡事故,一切不利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贰佰万元/次的违约金。7工期要求开工日期: 2024 年 / 月 / 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24 年 / 月 / 日。总工期: 870日历天。8资金来源自筹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符合本工程的分包资质 ;2、类似工程业绩:与本工程类似的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管理团队要求:1)本项目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5年岗位工作经验,同时在担任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期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技术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同时在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期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3)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4、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高级搜索,在全文检索处输入公司全称,点击案由-刑事案件-行贿),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2)提供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入库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工程规模或金额的合同,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投标报价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2、新增单价确定方式:投标人报招标人审核 1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2、保证金形式: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股份制银行。3、银行转账方式:/ 年 / 月 / 日 / 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账号。 户 名: / 开户行: / 帐 号: / 15现场踏勘地 点: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云波社区,北侧邻近江东花园北路,东侧邻近龙波路,南侧邻近任旗营商业街。 联系人: 王祥 电 话: 13700657167 1.1.1.1.(甲方不组织踏勘,需要的自行现场踏勘)16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1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自收到质疑起1日内18投标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1、份数要求:线上招标,由招标人自行下载备案;线下招标,投标单位提供3份 2、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齐全 3、装订及密封要求:装订及密封良好 4、封套标记要求:无 5、其他要求: / 1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云上营家线上招标上传至系统;线下招标送达至云南省 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北路 13 号 。截止时间: 2025 年 2 月 25 日10 时 (北京时间)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宣布: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抽取投标文件进行开标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2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25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1、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2、提交资料:近 3 年( 2022 年- 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此时间段内),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时间或者与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业绩。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1、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近5年不得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发生期间: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8保密协定 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后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二、投标须知1.资格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工程劳务分包范围资质且为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成员,并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单位;1.2投标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对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任职要求:1.3.1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工作经验,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需长驻现场;1.3.2项目管理团队岗位配置齐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施工现场项目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班组长等管理人员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其到岗率具体要求为: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8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项目技术负责人8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其他人员90%(每月有27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如发现有未达到此项要求者,每人每日处以违约金500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付工程款。1.4财务状况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信誉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其他补充条款:/。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工种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质量要求3.1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3.2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5.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6.投标有效期6.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所有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7.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7.4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中途退出的;7.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7.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劳务分包合同的;7.4.4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为的;7.4.5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8.工程现场条件以现场踏勘为准。9.投标费用9.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9.2其他补充条款:/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1.保密协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语言文字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现场踏勘13.1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等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图纸察看、工作量计算及复核等。现场踏勘等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3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图纸察看、工作量计算及复核等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招标文件中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施工现场的市政管线等的数据和资料(如有,且与劳务作业相关的)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4.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第二篇管理要求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注:招标人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招标文件的澄清1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质疑提交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15.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5.3招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5.4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16.招标文件的修改1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间隔太短,招标人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1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通知后,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项目资源组织计划/方案(9)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简历表(10)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1)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12)投标单位业绩(13)承诺书(14)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15)其他材料17.2投标文件的编制17.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劳务分包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2.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4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签定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等而导致工程量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4)若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17.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未按17.2.5条(1)、(2)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开标18.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18.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询标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19.2投标人应做好参加投标文件询标的一切必要准备,以便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询标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后,投标人能及时参加询标;可能的询标将在本招标工程开标后至本招标工程决标前的任何时间举行,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询标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19.3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询标或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19.4在澄清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调整机械配置等,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20.评标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0.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结合劳务作业实力、工期保证、投标报价、质量保障服务、合同履约能力及各项承诺、企业信誉、资金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择优评选中标人。20.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21.中标通知书21.1招标人确定出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不代表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成立,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应在双方按规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后成立。21.2中标通知书将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最终签署后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履约担保2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3.合同的签订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25.廉洁建设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财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招标人工作人员好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项目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详见下表。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专业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要求备注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专职:☑兼职:□技术负责人专职:☑兼职:□(工种)班组长专职:☑兼职:□(工种)班组长专职:☑兼职:□造价员专职:☑兼职:□安全员专职:☑兼职:□质量员专职:☑兼职:□专职:□兼职:□专职:□兼职:□......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请填写具体岗位要求,同时注明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本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内容及签字盖章投标函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唯一报价和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须要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企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工期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辨性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是否按要求提供......4价格审查标准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且未低于成本价......二、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原则上评审标准应分为初步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标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评分表投标单位:序号评分内容及标准各项 分值各项得分一工程报价(80分)1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为有效标,得基础分60分602最低价得满分,每高于不含税最低价1%扣2分,最高扣20分20二项目管理团队(10分)3项目管理团队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合理;44质量、安全、成本、进度、技术综合管控措施;25创建平安工地及标准化工地且施工布置合理;26确保劳务队伍稳定措施及清退方案。2三业绩(10分)7企业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及规模业绩1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58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得1分,每增加一个工程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5合计评标人签字: 三、否决投标条件1.总则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2.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被否决处理: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3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5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2.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2.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资料原件的。2.9拟派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2.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2.11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关于不采取停工、围堵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4、中标通知书格式编号: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全称):XXX建设项目XXX工程劳务分包于年月日开标(招标编号:),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以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其主要中标条件如下:序号项 目金 额小 写(万元)大 写1中 标 金 额 (不含税)2中 标 金 额 (含税)3新增单价确定方式合同有相同按相同单价,有类似按类似单价,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由分包人报送,招标人确认后执行4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5质量目标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7工期目标8其他承诺请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1.1.1.序号栋号/部位分项名称分包内容单位数量(暂估)不含增值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含增值税金额(元)计量原则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其中人工费单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其中人工费1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高精砌体砌筑(综合,不区分砌筑高度和墙厚)过磅配料调运砂浆、砌筑脚手架和防护网搭拆、材料场内运输、基层处理找平、弹放控制线、浇砖、校正皮数杆、选砖、配砖加工、砌砖、清理墙面和落地灰、切割拉结筋槽、安放拉墙钢筋和预制过梁、门窗立樘、灌缝、收捡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施工质量应满足采用薄抹灰要求。m311000.001.1.1.22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加气砖、砼砌块砌体砌筑、烧结砖、免烧砖砌筑(不包含砖基础)过磅配料调运砂浆、砌筑脚手架和防护网搭拆、材料场内运输、基层处理找平、弹放控制线、浇砖、校正皮数杆、选砖、配砖加工、砌砖、清理墙面和落地灰、切割拉结筋槽、安放拉墙钢筋和预制过梁、门窗立樘、收捡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m33198.323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内墙柱面抹灰(一般抹灰,水泥砂浆)基层清理、收小口、堵墙(洞)眼、修补,基层拉毛、砼表面凿毛、刷胶、湿润表面,粉刷架搭拆、梁墙柱与砌体连接处挂钢丝网片、抹灰饼、冲筋、弹控制线,拌制调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养护、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及场地、材料场内运输、材料回收等。m251000.004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外墙柱面抹灰(一般抹灰,水泥砂浆)基层清理、堵墙(洞)眼、修补,基层拉毛、砼表面凿毛、刷胶、湿润表面,粉刷架搭拆、梁墙柱与砌体连接处挂钢丝网片、抹灰饼、冲筋、弹控制线,拌制调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养护、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及场地、材料场内运输、材料回收等。m210500.005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台阶、楼梯面(水泥(石屑)砂浆)清理基层、冲筋、弹控制线、砂浆搅拌(含原材料过磅、装卸、运输、后车备料)、保护层或面层分层施工、找平收光(油光)、养护、成品保护、材料场内运输、搅拌机清洗、清扫场地、材料回收等。m261.786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内墙柱面抹灰(薄层抹灰,砂浆)基层清理、收小口、堵墙(洞)眼、修补,基层拉毛、砼表面凿毛、刷胶、湿润表面,粉刷架搭拆、梁墙柱与砌体连接处挂钢丝网片、抹灰饼、冲筋、弹控制线,拌制调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养护、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及场地、材料场内运输、材料回收等。m2135000.007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外墙柱面抹灰(薄层抹灰,砂浆)基层清理、堵墙(洞)眼、修补,基层拉毛、砼表面凿毛、刷胶、湿润表面,粉刷架搭拆、梁墙柱与砌体连接处挂钢丝网片、抹灰饼、冲筋、弹控制线,拌制调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养护、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及场地、材料场内运输、材料回收等。m221000.008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门窗收口,栏杆收边收口剪力墙门窗洞口,栏杆下脚免抹灰位置收口,砼表面凿毛、刷胶、湿润表面,粉刷架搭拆、拌制调运砂浆、养护、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及场地、材料场内运输、材料回收等。m6000.00合计/////合计金额大写(不含增值税):其中人工费(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大写(含增值税):其中人工费(含增值税):备注:最终分包结算以含增值税金额结算,以双方签字(盖章)完善的最终结算单为准。结算金额中的增值税税额按乙方实际给甲方开具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金额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金额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本合同相关的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1.2各项单价中已包含5%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费用,如投标人未按约定完成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或未达到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在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中扣除此费用,若投标人自身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按实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二、投标报价说明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2.2报价要求:2.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及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对投标工程分别报价。2.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并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交叉影响,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为综合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工人工资、劳动保护费、“五险一金”、病伤工资、医药费、工具用具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停工费、政策性人工调差和市场人工价格波动、差旅费、工人食宿、风土民情及不同施工季节等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绿色施工、辅材费、小型机械、半成品材料运输、成品构件运输、缺陷修复、废弃物处置、管线保护、周边建筑物保护、材料多次搬运、多次进出场费用、保通、赶工措施费、配合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及保修的所有费用,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结算时均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2.3投标时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同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2.2.4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企业定额等。2.2.5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绿化、外装修等已完成品、半成品造成损毁的,应无偿进行修复或承担损失。第五章图纸(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及相关说明)第七章劳务分包投标文件格式金樾玖璋小区(KCPL2022-JC-004-A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XX工程劳务分包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1.1.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序号项 目金 额小 写(万元)大 写1投 标 总 价 (不含税)2投 标 总 价 (含税)3新增单价确定方式4质 量 承 诺5安全文明施工承诺6工 期 承 诺7投 标 保 证 金 形 式无8其他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价(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2.此投标价(唱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放在投标书封面后第一页,仅便于唱标。2.1.2.二、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以唱标一览表的竞标报价,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劳务作业。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劳务分包投标文件。2、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2)我方承诺在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劳务分包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在分包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2.1.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4.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劳务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2.1.5.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6.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说明: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本表应与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3)管理体系认证;(4)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如有则附)2.近年财务状况1、近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指经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2、银行资信证明。3、有充足资金配合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竞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劳务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2.1.7.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填报。需注意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内容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的内容需求)八、项目资源组织计划/方案(主要说明项目资源的组织及保障措施,包括劳动力、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辅助材料等;拟安排参加作业的人员基本情况(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应持证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作业人员相关保险已购买及计划购买情况等);生产及生活安排情况(生产作业计划起止时间、班次、作息时间、食宿等);对作业人员的管理、考勤规定、工资发放、劳动保护及奖惩制度等。)项目资源组织计划/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用)。附表一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辅助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表。附表三拟投入本工程的辅助材料附表一: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序号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备注附表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辅助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三:拟投入本工程的辅助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备注2.1.8.九、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1.1.1.1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面积、合同价)工程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若有)。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9.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面积、合同价)工程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技术负责人应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0.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备注注:1.所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实际到场人员,不得进行更换。2.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附资格证或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2.1.11.十二、投标单位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工程承包人名称工程承包人地址工程承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本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本单位作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附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2.十三、承诺书致: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竞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书要求,若我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书、你方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内容,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达到相关管理要求,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管理责任,接受处置、处罚,经综合考虑特别做出以下重点事项承诺:1、投标报价承诺:(承诺提示:报价包含的工程、工作内容,因分包人原因致报价异意影响工程进度、结算办理等业务愿意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因分包人原因致所承包工程内容另由第三方组织完成的,费用扣除办法及责任承担、处罚承诺等)2、工期承诺:(承诺提示:不能按承诺或约定完成自愿承担的处罚、违约责任。以下第3条至第10条同。)3、质量承诺: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5、工人岗位使用保证:6、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保障承诺:7、履约保证金及提交时间承诺:8、服从招标单位的指挥、协调,与其他协作单位密切配合等承诺: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诺:(承诺提示: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篇“管理要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及“合同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进行承诺)。10、工程量结算真实性承诺:11、我方承诺禁止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杜绝层层分包或转包,若因此导致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贵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我公司进行罚款,我公司除向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外,向贵公司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12、中标后,采用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合同范本。13、其他承诺:(承诺提示:分包人非法转包所承包工程、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工程廉洁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2.22.1.13.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一、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不将中标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2)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3)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4)若发生上述(二)、(三)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5)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1、履约完成现阶段工作面所有工作内容,形成验收合格的完整工序,符合检验批的验收,验收合格的实体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2、未履约形成完整工序的工作面参照合同据实结算;3、合同中未约定的合理诉求项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但不得超过现行市场价*(投标价/招标控制价)结算;4、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5、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六)我方承诺当收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4.十五、其他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行贿犯罪告知函3.第二篇管理要求3.1.第一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管控、应对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辨识、管控、应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文件或制度、规章、手册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2.劳务分包人应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影响其损失程度的致险因素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致险因素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2.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2.2生产经营所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2.3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备性。3.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到所处区域空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4.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4.1所有人员,含劳务分包人内部人员、外来相关业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人使用的进场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4.2所有活动,含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4.3所有设施,含劳务分包人使用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4.4所有作业场所,含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5.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宜围绕以下致险因素,对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集团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识别:5.1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5.2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5.3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5.4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5.5作业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5.6作业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5.7有害环节,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域;5.8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5.9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5.10作业人员状态,包括作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遵章守纪情况,以及人机因素等。6.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为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地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为及时掌握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7.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合同履约生产任务实施期间,期间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工作,并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专项辨识。期间不足一年的,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8.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判定指南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及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进行分包作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费用。工程承包人从总包角度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分包工程、分包作业),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9.劳务分包人应将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及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备案。劳务分包人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应分别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10.对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务分包人应向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投诉或举报。二、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实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2.劳务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具体落实与其分包工程相关的消防防火措施并承担直接责任。3.凡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责任区涉及到其他单位或组织的,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安排与相关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切实做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4.劳务分包人必须分责任区域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与分包作业、工作环境、条件相当的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定期开展现场消防及森林防火巡逻和日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5.劳务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或参建现场义务消防队,参加或自行组织日常应急培训及现场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活动。6.劳务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服从并协助承包人在生产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警示、安全疏散标志,以及防火宣传牌等。7.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在周围无可燃材料的工作人员驻地、通道口、加工区域、楼层内等地方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固定吸烟室,吸烟室应配置固定点烟器、灭火器材等,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吸烟室,或在工程承包人确定并许可的区域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8.劳务分包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并接受工程承包人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专项大检查,积极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隐患,保证生产作业区域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森林防火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必要时应在进入林区、油库、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防火区域的便道、通道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点),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收缴及代存打火机等火源,并加强宣传教育。9.劳务分包人应指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组织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于火灾高危区域应加大防火巡查频次,每天巡查次数应不少于2次。10.劳务分包人应结合分包作业特点及现场实际,配合工程承包人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0.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10.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及管理措施。10.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等配备与布置标准及要求。10.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11.劳务分包人应监督本单位所有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及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1.1严禁在野外违规用火、违章敷设电线,严禁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作业。11.2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流动吸烟、生火煮饭及明火取暖,严禁寒冷季节在驻地宿舍内通宵使用电热毯取暖。11.3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内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办理动火许可手续。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焚香烧纸及燃放烟花爆竹。11.5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油库等重要防火区域。11.6严禁在一般物资仓库、档案室、配电房、办公室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1.7严禁在物资仓库内使用燃油清洗工件,严禁在油料存放处、喷漆房内等场所吸烟、点火或割焊物件,严禁在建建筑物内住人。11.8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不满足安全标准的电源线、电阻器、启动开关等电器和器材,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用电设备保险丝,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绝缘胶布。11.9严禁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乱丢未熄灭的烟头,严禁乱倒废油或带火星的垃圾。11.10严禁占用、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12.劳务分包人必须在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时,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危险后,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方可离开。13.严禁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4.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劳务分包人自购自带的工具用具、辅助材料中若有用于在建工程的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并按规定存放。作业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15.室内及密闭空间内使用油漆及有机溶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进行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防止产生静电。16.生产作业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与生产作业区域及相关设施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17.生产作业区域内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其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附件缺损的乙炔瓶。18.分包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及森林火灾时,劳务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既定的、已交底的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对于初起火灾,劳务分包人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19.工程承包人实施各种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工程承包人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应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与劳务作业相关的,劳务分包人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清除隐患。三、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特殊天气状态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接受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及管理,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费用,否则即为违约。2.本文所称特殊天气主要包括雷雨、暴雨(强降雨)、连续降雨、强风、雾霾及沙尘、霜雪及冰雹、低温、高温(炎热)等天气现象。其中:2.1雷雨天气是特指挟带闪电、雷击的暴雨天气现象。2.2暴雨(强降雨)天气是指每小时降水量达16mm及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水量达30mm及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mm及以上的强降水天气现象。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250mm时称为大暴雨;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0mm以上时称为特大暴雨。2.3连续降雨天气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水天气现象。2.4强风天气是特指离地面高度10米处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的天气现象。2.5雾霾及沙尘天气特是指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现象。2.6霜雪及冰雹天气是特指受强冷空气影响形成的霜冻或降雪及冰雹天气现象。24小时内降雪量达5~10mm的称为大雪天气。2.7低温天气是特指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的天气现象。2.8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现象。3.劳务分包人应随时关注工程项目所在地天气预警预报情况,并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学习、熟悉特殊天气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组织开展作业人员特殊天气安全意识教育和交底,并配发相关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针对特殊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4.当施工现场突遇特殊天气时,受特殊天气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在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后,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现场。5.分包工程项目发生特殊天气重大突发事件及劳务分包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6.当可能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及时停止各类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作业,及时将施工升降机吊笼、物料提升机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至地面后切断电源,并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设施的避雷装置、安全装置及基础排水设施。7.当即将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模板安拆、砖砌体砌筑与抹灰、起重机安拆等露天高处作业。严禁在雷雨、暴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焊接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和起重作业。8.除执行紧急抢险任务外,严禁各类土石方机械在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野外作业。9.当突遇雷雨天气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采取跳跃或小跨步跑动的方式迅速躲避至附近建筑物内。严禁在空旷或靠近树木、金属物体及电力设施设备的地方进行活动或停留。10.当进入汛期及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100mm的大暴雨天气时,劳务分包人应服从、配合工程承包人及时组织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取弃土场、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和疏浚,并做好相关记录。11.当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mm的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劳务分包人应服从、配合工程承包人全面检查基坑排水备用设备,并按承包人要求安排专人配合承包人对深基坑、高边坡、取弃土场、隧道洞口及竖井口、生活与办公区域周边等区域和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适时提高对基坑、边坡及周边山体的监控观测和量测频率。12.当发现地面严重积水,生活与办公区和隧道及竖井内出现雨水倒灌时,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迅速采用防汛沙袋等物资进行必要封堵,并及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13.当即将出现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防止因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引发的次生灾害:13.1立即停止临河、临坡及地势相对低洼的区域的施工作业。13.2立即停止基坑和边坡工程的开挖与支护作业。13.3立即停止可能受到特殊天气影响的其它施工作业,并及时将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设备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14.当雷雨、暴雨和连续降雨停止后,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安排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4.1全面清除场内道路、通道、模板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设施上的积水,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14.2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道路、边坡、基坑坑壁及取弃土场被雨水冲刷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坡、防坍塌措施。14.3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轨道、制动装置及防雷安全装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14.4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各类高处作业设施,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14.5全面检查活动板房、临时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15.当施工现场可能出现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风力时,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16.当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风力突然增大至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作业,并迅速将上、下塔身连接螺栓紧固到位。17.当施工现场出现5级(平均风速为8.0m/s)以上风力时,应立即暂停以下施工作业:17.1大模板等大件物资吊运作业;17.2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及附着式脚手架升降作业;17.3室外模板安拆及爬、滑模爬(滑)升作业;17.4室外高处(空)作业;17.5露天起重吊装作业;17.6室外焊接及气割作业;17.7屋面彩钢瓦及外墙彩钢瓦安装与拆除作业。18.当施工现场可能即将遭遇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围墙围挡、施工用电等临建设施及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检查和临时加固。19.当施工现场风力达到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9.1严禁开展露天登高及悬空高处作业。19.2严禁开展室外起重运输和起重吊装作业。19.3严禁开展室外脚手架及模板搭设拆除作业。19.4严禁开展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锚固装置安装或拆卸作业。19.5及时将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落到地面,并切断电源。19.6及时将门式起重机等行走式起重机械停靠至轨道中间位置或其他相对安全的位置,并锁紧夹轨器。19.7及时将塔式起重机起重臂顺风向摆放,并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确保起重臂能随风转动。19.8及时将各类起重机的吊物卸至安全地点,并将起重吊钩收至最高位置和靠近塔身(立柱)位置。19.9及时停止各类桩工机械作业,并将桩工机械顺风向停置,同时增加临时缆风装置。19.10及时停止架桥机架梁作业,并及时将已就位T梁的横向钢筋连接到位。20.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8级(平均风速为17.2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20.1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20.2及时将自行式起重机械起重桅杆(起重臂)和桩工机械桩架及导向架放倒至水平状态。20.3及时用手拉葫芦对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进行临时固定。20.4及时对活动板房、围墙围挡、脚手架、模板支撑等设施进行临时加固。20.5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和临时用电线路。20.6及时切断临时用电总闸电源。21.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10级(平均风速为24.5m/s)以上时,所有人员应及时从活动板房内撤离到其它安全场所进行避险。22.当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22.1全面检查和调试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机状态,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22.2全面检查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施,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22.3全面检查活动板房、现场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23.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不宜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大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有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从事雾霾及沙尘天气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佩戴防尘口罩及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24.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架空线路敷设作业。25.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1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26.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5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应暂停各类桩工、土石方及起重机械运转作业,并禁止使用混凝土泵车进行钢筋制安作业。27.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室外作业及升降、提升机械运转作业。28.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各类生产运输车辆在现场场内道路及施工便道上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将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并选择合适位置及时停车。29.当工程项目所在地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安排及时提醒相关作业班组合理调整现场作业安排。30.当施工现场出现霜雪及冰雹天气时,不得安排边坡支护、砖砌体砌筑与抹灰、模板安拆、钢筋绑扎、起重吊装、起重机安拆、外墙装饰装修、金属焊接等室外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及焊接作业,并安排专人对现场道路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防止因道路湿滑导致现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31.当出现大雪天气时,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安排对临建设施屋顶、深基坑周边等的积雪堆积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除过大积雪,以防止临建设施屋顶和基坑侧壁等因荷载过大而发生坍塌。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32.当施工作业过程中突遇冰雹天气时,室外作业人员应迅速躲避至附近建(构)筑物内或其它可以隐蔽的地方,以防止自身被冰雹击伤。33.当霜雪及冰雹天气结束时,劳务分包人应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安排及时清除施工道路、场地、安全通道、模板、作业平台、登高设施、机械设备等表面的积雪、积水和冰霜,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34.当霜雪天气结束时,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统一组织、安排全面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整机结构部件,并经试吊确认起重制动器及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运及吊装作业。35.当发现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将梯笼及时降至地面,切断电源进行处理。36.低温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当施工现场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作业人员全天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37.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前,劳务分包人必须对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37.1低温作业健康危害和冻伤症状识别常识;37.2低温防护及危害预防知识;37.3冻伤急救及应急处置措施。38.在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时,应连续对低温天气作业场所的气温进行监测,并在低温天气作业场所附近设置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低温天气取暖必须全面落实有关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39.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与低温天气气温相适应的防寒、防潮保暖服装及鞋、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40.作业人员在进行连续低温天气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40.1进行中等或重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宜中途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至少休息10分钟。作业结束时,宜及时到其他温暖场所进行休息。40.2进行轻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1至2次。40.3进行少量体力活动的作业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4次,并保证每次持续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分钟。41.当施工现场最低气温低于-5℃时,一般不宜安排室外施工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全天连续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42.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10℃时,不得安排室外高处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连续参加室外低温天气高处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3.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20℃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具备与现场最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44.严禁年龄在50周岁以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肠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人员和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低温天气作业。对于在海拔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地区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劳务分包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及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的人员从事低温高海拔作业。45.低温天气作业期间,劳务分包人宜统一为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足够的以糖水为主的热饮和富含蛋白质及维生素C的热食餐品。46.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47.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不得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露天作业。当日累计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以下规定:47.1重劳动不超过20分钟;47.2中等劳动不超过30分钟;47.3轻劳动不超过40分钟。48.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劳务分包人应采取换班轮休、短时多段轮班等方式缩短作业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安排作业人员连续加班进行高温天气露天作业。49.严禁劳务分包人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50.高温天气不宜安排露天焊接及热切割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禁止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将民用爆破器材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51.劳务分包人应定期组织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高温天气作业。52.劳务分包人应统一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清洁饮用水或淡盐水及人丹、藿香合剂(不得含酒精成分)、清凉油等防暑用品,并根据现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数及现场条件,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备有座椅的防暑降温休息室和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交通工具。53.劳务分包人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对高温中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加强高温天气时段的现场巡查监管力度,严禁违规开展高温天气作业。任何情况下,严禁单独一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1.劳务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职业健康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3.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容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4.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5.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6.劳务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将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统一纳入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内容,并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当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如实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7.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7.1劳务分包人及分包项目实施团队的基本情况;7.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7.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7.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7.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7.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文件、资料。8.职业病危害项目填报及申报应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9.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0.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针对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应包括:1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0.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0.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0.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0.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0.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0.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0.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0.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0.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11.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1.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11.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11.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1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1.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11.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1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12.对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13.劳务分包人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14.劳务分包人应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严禁使用没有中文说明书或产品包装没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备或化学品。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设备提供方(工程承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自备)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劳务分包人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应确认产品包装上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物品标识。1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劳务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职业中毒)危害的从业人员,分包单位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3.2.第二章合同结算管理要求一、合同结算条件1.过程结算1.1当月的工作内容按要求完成且出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1.2劳务分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当期结算,同时所附资料齐全。2.最终结算2.1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按合同的规定及要求全部完成。2.2工程遗留问题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2.3劳务分包人申报结算符合编制要求,同时所附资料齐全。二、结算书的上报及接收1.结算书上报时间要求1.1过程结算劳务分包合同应按月办理过程结算,劳务分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报送当月结算申请并附详细的支撑资料,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注:过程结算工作内容必须与工程现场实际进度相匹配。1.2最终结算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按合同的规定及要求全部完成,同时工程遗留问题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后14个日历天(或按合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内上报(含必要的结算资料)。2.结算资料上报要求2.1劳务分包人报送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劳务分包工程结算单》并附相关支撑资料,同时加盖劳务分包人公司公章、结算专用章或项目专用章(最终结算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或结算专用章)。要求:当月发生的工程量必须当月进行结算,劳务分包人逾期不报其发生的工程量延至下期一并上报,因劳务分包人未按时上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2.2劳务分包结算单必须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如无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则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2.3结算中应涵盖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的奖罚体现,并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奖罚单。2.4劳务分包结算时,工程承包人应按月扣除分包人当月领用并应由分包人承担的材料金额以及材料领用或耗用超过合同约定时的奖罚。2.5劳务分包过程结算: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劳务分包人应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重新申报,确保所报进度资料真实有效;若需到现场核实当月进度,劳务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协助。若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价发生变更,则必须经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向直管部/分公司以及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须附变更有效依据),经核实批准后,办理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方为有效。2.6劳务分包最终结算:劳务分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结算(含必要的结算资料)的报送工作,并递交结算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确劳务分包人结算报送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漏报、不高估冒算、审减率控制在工程承包人规定范围内。若超出审减率范围则劳务分包人自愿承担超出审减率部分的审计费用。最终结算签字确认后劳务分包人再次提交的结算工程量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3.结算资料3.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3.2劳务分包结算单/结算书3.3签章完善的签证等资料3.4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钢筋工程结算时需提供钢筋放样单3.5材料领料结算单、材料月耗用奖罚单等3.6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奖罚资料注:结算资料中若存在签章不全或资料缺失时,该部分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由此带来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三、合同结算生效结算经双方最终审核完成且《劳务分包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最终结算应要求盖公司公章/结算专用章)。3.3.第三章合同签证管理要求一、合同签证管理规定1.合同签证管理必须遵循按月审核量价原则、一月一清原则、完工确认原则。2.现场签证单必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视为有效签证,未经审核签字、签字不齐全的签证为无效签证。3.在签证实施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同时填报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劳务分包人必须将完整的签证资料上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劳务分包人超过规定时限补签的签证单无效,工程承包人将不再受理。4.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附图等涉及计量依据的资料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其他附件若无原件的,复印件经相关人员核对确认后可作参考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现场签证附图必须经双方签章确认。5.签证的估价金额超过原合同总价(含暂定总价)的/%且大于/元,或金额超过/元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不能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6.合同外新增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二、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及说明1.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人计算工程量并填报签证资料→项目工程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技术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成本部复核工程量及单价并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直管部主任经济师、经理审核并签字→公司分包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公司总经济师审核并签字(单项签证工程的估价在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确认即可;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直管部确认即可;10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2.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及公司在签认前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实施时间、工作内容、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内容,对发生签证的原因应详尽。3.禁止弄虚作假,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确认签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签认,无经办人员确认签字的签证单为无效签证。4.工程量的确认按以下原则执行:签证工程可通过图纸准确反映工程量的,应以图纸反映,不得签证数量;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再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签证形式确认。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4.1工程量能通过图纸准确反映的,相关部门应对签证附图进行双签确认,在签证单中签署的意见为“工程量按附图计算”。4.2对工程量无法通过图纸准确计量的,工程承包人项目工程部必须在现场签证单或签证原始记录表上逐条加注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情况属实”或其他估计数量等词语进行签认,必须按实计量后签字确认。4.3对土石方工程签证,原则上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要求绘制方格网图或示意图(单次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超过10000m3时,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或示意图尺寸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双方共同测量绘制并签字确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应及时通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测量员进行复核。需要工程发包人参与及确认的,应由工程发包人、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三方共同复核确认。4.4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签证及见证签证,原则上要求工程承包人2个部门以上人员参加,测量与复核由不同人员操作。4.5施工完成后因工程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设计变更中反映。4.6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其覆盖前完成签证工程量确认,同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要求进行签认,隐蔽工程签证因未在覆盖前办理工程量确认及验收手续的不予结算。4.7签证单价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进行计算确认。4.8有效的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意向申请单、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书、现场签证附图、签证有关的现场相关照片,上述资料均应为原件。三、其他1.严禁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为降低单个现场签证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分进行签证。2.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以劳务分包人不听指挥等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3.由于劳务分包人通知不及时导致工程承包人无法对签证内容进行核实的,或者劳务分包人有意不等工程承包人到现场确认便将签证内容进行掩埋、拆除、覆盖等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证。3.4.第四章材料管理要求一、材料供应量及供货计划1.供应量材料用量是按合同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加上合理的损耗量组成;各种材料的合理损耗量/损耗率在招标时给予确定。2.供货计划2.1劳务分包人应指定专人配合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总体情况及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进度计划拟定项目材料物资总需计划、批次供应计划等。2.2劳务分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应由劳务分包人自购的工具用具、辅助材料、辅助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要求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确保自购的工具用具、辅助材料、辅助机械设备等准时、足量进场,不得影响工程进度。2.3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清单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应列明材料名称、损耗率等。本文所称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包括由工程发包人、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其中由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须经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由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办理领料手续后使用。二、材料的领用及验收1.材料的领用1.1凡属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人自购自备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不再另开领料单重复领用。1.2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物资仅供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使用,劳务分包人必须指定专人向工程承包人办理领料手续,未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劳务分包人将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同时该部分材料视为劳务分包人领用,并入材料节超计算。若劳务分包人倒卖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劳务分包人除赔偿工程承包人损失外,还应承担倒卖材料金额30%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法律责任。1.3劳务分包人使用材料,使用、安装需要技术指导的,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安排供应商或相关人员现场指导。因劳务分包人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损坏的,其责任和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材料的验收2.1劳务分包人在领用材料时,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若因劳务分包人未对材料进行验收导致不良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2.2劳务分包人使用材料时,若发现下述现象,应暂停使用,并立即报告工程承包人项目部:2.2.1材料质量存有疑问。2.2.2材料的规格、系列、颜色等与使用需求不符。2.2.3材料实际数量少于包装所示数量。2.2.4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收到上述报告后,应立即给予解答或检查。反映现象属实的,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原因及责任人,造成工期延误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如部分材料存在上述现象之一或数种的,劳务分包人应优先使用合格材料,减少对工期的影响。2.2.5劳务分包人应自存一份验收、接收凭据,以备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核对并结算材料领用数量。三、材料的看管劳务分包人在领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后,应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工期延误等)。四、材料的退还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领用的周转材等材料在使用完毕后,在7日历天内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退还要求及时退还给工程承包人,同时办理材料退还手续。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装车、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执行。五、分包领料结算及节超管理1.分包领料结算当劳务分包人领用、使用本应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的材料、工具用具、机械设备时,劳务分包人应按月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办理当月领用、使用结算并在分包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若劳务分包人不及时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进行核对的则以项目部统计金额为准,相关责任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2.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节超管理劳务分包人必须足额且在目标控制用量范围内领用和使用材料。针对超额领用(或耗用)的部分,由劳务分包人按原价的1.2倍赔偿。3.5.第五章财务管理要求一、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合作过程中,财务业务往来及办理等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违反规定会有违纪违法风险,劳务分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相关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致不良后果的,劳务分包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承包人相关工作人员均必须依法依规承担责任。二、严禁将劳务分包人业务款项付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协议及完整有效资料代付农民工工资除外)。三、所有资金支付业务均应附有能够反映经济业务全貌的原始单据,严禁无合同、无结算、无资金支付计划、无相关业务资料或根据无实质业务资料支撑发票对劳务分包人支付款项。四、所有分包项目资金支付业务严格执行“三统一”付款原则,即合同单位、发票开具单位、资金流向单位完全一致。五、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相关联次加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用发票,我方有权拒收。六、分包工程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工程承包人与工程发包人签订的支付比例,同时分包合同未签订不给予付款、无结算资料和结算资料签章不全不给予付款、超合同约定支付比例不给予付款。3.6.第六章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要求一、劳务分包单位(或称劳务分包人)作为独立法人机构,拥有合法用人、用工权力更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令及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要求的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规章、制度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二、劳务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有自购自备辅助材料、辅助机械、工具用具的,必须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包人)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程承包人实施通过银行专户或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供完善的资料。四、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须与使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基本信息管理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必须坚持用人单位与工人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定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采取口头协议。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劳动报酬,列明实行按日结算或实行计件、计量结算的标准及单价、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五、劳务分包单位用工,其劳动者年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年龄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确保作业工人(包括农民工)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当前岗位的工作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确认,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不得使用禁止招用的人员。六、劳务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进场前需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并在工程承包人指定的实名制管理平台上进行登记,方允许其进入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已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农民工,一年以上(含一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七、劳务分包单位需自觉或服从工程承包人要求,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农民工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工资支付等从业信息,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工程承包人指定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八、劳务分包单位应协助、配合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每月进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告示牌应明示工程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及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有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所属地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用工管理信息公示的内容应每月进行更新,包括农民工进退场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核对的用工信息。九、为保证作业人员进出场、退场日期记录清晰,工资表有考勤记录、且能对人员的基本从业信息进行审查,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使用以下表单,以便工程承包人统筹管理,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表单有调整、变化,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要求为准。1.农民工基本从业信息登记。2.农民工考勤表。3.农民工工资表(包括银行代发工资表和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4.领取银行卡承诺书。5.农民工退场确认表。十、根据劳务分包工程具体情况,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备或使用工程承包人配备的实现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每天实行人脸识别的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无考勤,不予计发工资。1.综合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受环境、气候、作业面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工作时间较不稳定,且部分工种作业时间比较特殊,为有效掌握农民工每日进出场人数,提供工资支付依据,要求各项目按照“进场打一次、出场打一次、有进有出”的原则进行考勤管理,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时间调整,分包单位必须遵照执行。2.进场、出场时间间隔超过12小时的,启动考勤预警机制。3.考勤表由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工程承包人经授权的项目考勤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十一、工资发放1.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并编制真实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考勤表等资料一并交工程承包人审核、备案。工程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审核工资表等相关资料,仅为控制及掌握工资发放的合理性,不代表最终确认与农民工工资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完成工作量,劳务分包单位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及工作量,需履行劳务分包工程结算程序予以最终确认。2.劳务分包单位委托工程承包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承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单位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材料,经审核后,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工资至农民工个人帐户。劳务分包单位弄虚作假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劳务分包单位委托工程承包人代发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比例不低于90%。分包单位不得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机械租赁费或材料费3.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通过其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及经工程承包人审核、认可的工资支付材料等,拨付款项至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进行工资发放。4.对于因用工时间较短且未及时办理银行卡的农民工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实行工程承包人委托银行代发或劳务分包单位委托银行代发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承包人指定的实名制平台内依据考勤、完成工作量等编制农民工工资表,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拨付款项,分包单位在收取工程款后,确保人工费用按时足额发放。5.对于工作期限1个月以内的短期临时用工或工作期限3个月以内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及时办理工资银行卡且已经离场的人员,劳务分包单位自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对有实名制考勤记录的人工工资(劳务费)进行支付,填写《农民工退场确认表》及相关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发放情况也应向工程承包人备案存档。无实名制考勤记录的离场人员工工资由劳务分包单位自行支付,不得要求工程承包人拨付款项以支付无实名制考勤人员工资。6.已定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且农民工确实在工程承包人工程项目提供作业服务的,对已办理工资银行卡的农民工,劳务分包单位应在次月通过银行代发结清工资,对未办理工资银行卡的农民工,分包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7.对于不足1个月的短期或者临时性用工,用人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或者按日支付工资。上述情况(5、6、7),双方应填写《农民工退场确认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各执一份,项目复印一份存档,并应当交一份复印件至工程承包人备案保管),注明工资支付情况。以上所有发放形式,劳务分包单位都应按月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发放台账、签字确认表、转账记录等,同用工管理台账一起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三年。8.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工资拖欠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应服从工程承包人监督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十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与当月工程款(量)结算集成,防止超结超付。但对劳务分包单位已完成一定工程量,由于涉及设计变更、核算工程量滞后等原因,导致未如期进行当月计量的情形,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审核确认劳务分包单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数额。十三、劳务分包单位应每月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材料,否则代发工资和次月计量审核不通过。十四、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每月应认真审核劳务分包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的相关资料,重点审核农民工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数额、考勤天数、计量结算资料、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委托银行代发的协议等,并将所有经审核的资料每月上报至项目所属公司。十五、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工资卡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农民工工资卡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并由本人自由支配、使用,对于他人恶意截取农民工工资卡,套取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劳务分包单位承担直接监管不力责任,发生的农民工工资纠纷由劳务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十六、劳务分包单位因农民工管理失责,导致农民工工资纠纷金额超过工程承包人应当支付的工程款项的,纠纷处理责任应当由劳务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不得要求工程承包人超付工程款以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3.7.第七章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要求一、劳务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文述及的要求),否则即为违约。二、劳务分包人需要使用工程承包人、或使用其他单位制作的现场标识、标牌、彩旗的,必须经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同意。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等工作,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统筹安排。四、劳务分包人应做好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舆情监测、信息跟踪,健全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及时控制舆论导向,正面引导舆论情绪,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五、劳务分包人应做好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确保项目围挡、临边防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设置固定出入口和门卫室,配备专人值班,对进出场人员、车辆、材料、机具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六、劳务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现场噪声,配备或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必要的噪声检测系统。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现场配备或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必要的车辆冲洗设施、除尘降尘设备和喷淋系统。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打扫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清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七、劳务分包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及工程承包人具体要求码放,做到整齐有序、标识明确,并按要求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八、分包工程施工区、材料区和办公区、生活区明显分隔管理或按工程承包人要求统筹管理。制定宿舍和食堂管理制度。宿舍人均面积和人员数量符合规范,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符合要求。食堂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食堂卫生管理、操作环境和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达标,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九、劳务分包人应将本单位职工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行为规范要求贯穿于标准化全过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好工作证和安全帽,工作中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职工、农民工着装整齐统一,言行遵规守纪、文明礼貌,在对外交往与会议场合提倡使用普通话,处处维护项目建设管理良好形象。十、劳务分包人需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各项矛盾纠纷,不发生劳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确保项目和谐稳定。十一、劳务分包人应自主或主动参与工程承包人完善项目相关文体设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好文艺演出、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和读书活动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团队合作进取精神,切实提升项目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十二、劳务分包人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劳动竞赛、技能大赛等。十三、劳务分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项目所在地抢险、救灾等公益活动,体现社会责任担当。3.8.第八章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一、劳务分包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要经常对使用的作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在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劳务分包人配有安全保卫人员或签约安保公司进场实施保卫工作的,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和业务管理部门报备并征得同意,服从工程承包人对项目总体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的统一管理。劳务分包人未配有安全保卫人员或签约安保公司进场实施保卫工作,并享有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安排的安保服务的,须服从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三、劳务分包人招聘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用于工程承包人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到来源清、情况明,严禁使用身份信息不明人员及已被公安机关通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拟安排岗位工作需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录用;严禁非法使用童工。四、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登记、备案,并做好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做好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办理居住证。五、劳务分包人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项目有关综合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偷窃、哄抢、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吸食或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六、劳务分包人必须经常对其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消防技能培训,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严禁在工地现场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违规使用明火,若有违反及产生不良后果,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其违反者共同承担责任。七、如遇刑事、治安案件或自然灾害事故,劳务分包人应自觉或协助、配合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侦查和处理工作。八、劳务分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实名制录用登记和工资支付管理等制度,规范劳动用人、用工行为,如实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进出场信息、身份信息(工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不良行为记录等)、劳动考勤、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和已发工资情况)、工资支付单位、时间、对象、数额等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预防和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九、劳务分包人不得组织、纵容所属务工人员发生破坏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及有损甲方、业主方、监理方、政府等社会形象的行为,包括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甲方、业主方、监理方、政府办公机构等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施工场地及公共交通;侮辱、殴打甲方、业主方、监理方、政府等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禁止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若所属务工人员发生以上情况,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必须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承担因对他人(单位及个人)权益构成侵害(包括经济或财产损失、名誉、个人人身自由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9.第九章依法经营廉洁合作的要求一、劳务分包人须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和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关资质材料和经营信息。二、劳务分包人不得为工程承包人及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工程承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劳务分包人不得邀请和资助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四、劳务分包人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五、劳务分包人不得宴请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或向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有违反除给工程承包人相关人员处分外,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六、劳务分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拉拢工程承包人人员,损害工程承包人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七、劳务分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工程承包人人员,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向工程承包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劳务分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告知工程承包人该项目上一级主管领导或向工程承包人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举报。九、工程承包人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督导督察等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实施调查、审查业务时,涉及劳务分包人相关事项的,劳务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配合。第十章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要求一、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证件齐全、思想素质好、技术水平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且符合),能满足分包合同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作业需求,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管理要求。二、相关作业人员年龄限制如下:1.一般作业人员1.1参保为城镇居民保险或“新农保”作业人员:男女:18~60周岁;1.2参保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及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2.井下作业人员(硐体工等):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3.高空作业人员(吊装工、架子工、外墙粉刷工、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等):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4.高、低温作业人员(浇铸工等):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5.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砌砖工、抹灰工、混凝土工、制材工、砌石工、搬运工等):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6.有害身体健康作业(沉箱工、砌炉工、电焊工、油漆工等):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7.海拔3500米以上作业人员: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三、劳务分包人应教育、敦促并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守项目的商业秘密,因泄露给业主方等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四、劳务分包人必须确保作业人员依据施工协议、设计文件、操作规范、规程等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五、劳务分包人应教育、敦促并确保作业人员不得盗伐林木,不得无合法完备手续砍伐林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六、劳务分包人应教育、敦促并确保作业人员服从和配合工程承包人、监理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劳务分包人应为在本工程工作的人员购买保险,其他如办理居住证、车辆通行证等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办理,同时将保单、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备查。按分包合同约定及工程承包人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七、劳务分包人应教育、敦促并确保作业人员尊重项目所在地的民风、民俗,禁止酗酒、打架、斗殴,自觉维护项目建设的良好形象。八、劳务分包人应教育、敦促并确保作业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工程承包人及其他作业单位的材料、机械等,需使用时,必须与工程承包人或相关方办理相关手续,有偿使用。若劳务分包人作业人员未经工程承包人或相关方同意,未办理领用、使用手续,即私自使用工程承包人或相关方材料、机械等的按偷盗行为论处,必须向工程承包人或相关方双倍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九、劳务分包人使用工程承包人水、电、气的,必须单独按表计量(包括作业人员生活用水、电、气),每月双方签字确认,费用在每月结算中扣除。确实因现场条件限制不便单独安装水、电、气表的,使用前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部门书面确定(或在分包合同中确定)使用水、电、气相关事项及扣费方式、金额等。3.10.第十一章相关管理用表3.10.1.一、合同结算管理要求附表劳务分包结算单结算单编号: 过程结算□ 最终结算□项目名称分包单位第 页 共 页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结算期间1分包项目名称单位合同工程量合同单价(元)合同总价(元)当月完成金额(元)累计完成金额(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当月完成工程量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累计完成工作量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单价其中人工费单价单价其中人工费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合价其中人工费合价…小计扣款小计合计基层单位项目工程部:项目安全部:项目技术部:项目物资部:项目质检部:项目成本部:项目经理:主任经济师:直管部经理:分包单位负责人:劳务分包结算编制说明过程结算□最终结算□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结算期间1.1.1.11.1.1.21.1.1.31.1.1.41.1.1.5现场结算收方记录单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结算期间收方记录:(示意图、测量尺寸如长宽高等、标高)1.1.1.11.1.1.21.1.1.3分包单位负责人: 日 期:项目工程部: 日 期:项目成本部: 日 期:项目经理: 日 期:1、此表作为劳务分包结算单审核依据;2、此表作为劳务分包结算单附件,用于分包结算时工程量的确认;3、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工程部、成本部各一份、分包单位两份工程量计算书编号:项目名称: 分包单位: 分包合同名称: 分包合同编号: 结算期间:序号部位劳务分包项目名称计 算 式 或 说 明单位数量备注分包单位负责人: 项目工程部: 项目成本部: 项目经理: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备注:本表格中劳务分包项目名称与劳务分包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表中对应。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工程奖罚单表单编号:致:**公司(分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结算期间扣款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扣款说明: 根据甲方下发的 (编号: )及第三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现场签证单(编号: ),现对贵司执行扣款,上述款项将在贵司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由我司支付给第三方施工单位。 特此通知。 1.1.1.11.1.1.21.1.1.3经办人: 日 期:项目部门负责人:日 期: 项目经理: 日 期:备注:本通知一式四份,项目经办部门一份、项目成本部一份、分包单位两份。3.10.2.二、合同签证管理要求附表现场签证意向申请单编号(连续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通知/指令 收到日期预计签证工程 起止时间签证原因1、预计发生签证事实描述:2、签证意向(补偿费用或工期要求) 3、附件:(各类工作联系单及附图) 分包单位:(盖章) 日期:项目工程部审核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技术部审核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成本部审核意见: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经理审核意见: 日期:直管部/分公司审核意见:主任经济师: 直管部经理: 日期:公司分包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日期:公司总经济师审核意见: 日期:1、本表一式五份,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成本部各一份,分包单位两份。需公司/直管部审批的各增加一份。2、项目工程部负责填写连续编号,对签证必要性做说明;项目成本部对资料要求、时限作说明。3、本表作为现场签证单附件使用(独立使用不具有任何经济效力)。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及依据(1、签证依据: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等;2、签证部位;3、签证事项实施时间;4、签证涉及的图纸、草图/示意图;5、签证前、后的影像资料(彩色照片:含拍摄日期、编辑说明);6、工程量计算资料(可作为附件单独提供);7、零星用工记录单;8、签证金额(可作为附件单独提供)。分包单位:(盖章) 日 期:项目工程部审核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技术部审核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成本部审核意见: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项目经理审核意见: 日期:直管部/分公司审核意见:主任经济师: 直管部经理: 日期:公司分包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日期:公司总经济师审核意见: 日期:1、本表一式五份,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成本部各一份,分包单位两份。需公司/直管部审批的各增加一份。2、编号由经办部门编制;本表与现场签证意向申请单一起作为结算依据。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签证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签认日期签证记录:(示意图、测量尺寸如长宽高等、标高)1.1.1.1分包单位负责人: 日 期:项目工程部: 日 期:项目技术部: 日 期:项目成本部: 日 期:项目经理: 日 期:1、此表作为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核依据;2、此表作为现场签证单附件,用于记录签证工程量及相关数据;3、本表一式五份,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成本部各一份、分包单位两份。签证完工确认单确认单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完成日期附件名称及页数签证完成事实详述工程量(计算式附后)分包单位: (盖章) 日 期: 项目工程部意见签名: 日期: 项目技术部意见签名: 日期: 项目成本部意见签名: 日期: 项目经理意见签名: 日期: 1.本表格适用于项目签证的完工确认。2.此表格若用手填,字迹应工整清楚,不得另行制表;若用电脑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书编号:项目名称: 分包单位: 分包合同名称: 分包合同编号: 序号部位签证工程项目名称计 算 式 或 说 明单位数量备注分包单位负责人: 项目工程部: 项目技术部: 项目成本部: 项目经理: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备注:本表格中签证工程项目名称与签证索赔金额预算书中分项工程对应。零星用工记录单记录单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名称分包合同编号工作日期工作部位发生原因工作内容分项名称时段工种/规格单位用工 人数合计数量备注 □人工 点 分~ 点 分技工 点 分~ 点 分技工 点 分~ 点 分... 点 分~ 点 分普工 点 分~ 点 分普工 点 分~ 点 分... □机械设备 点 分~ 点 分 点 分~ 点 分 点 分~ 点 分分包单位负责人: 日 期:项目工程部: 日 期:项目技术部: 日 期:项目成本部: 日 期:项目经理: 日 期:1、若零星用工连续发生时,此表要求每天一张;2、此表作为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附件,用于记录零星用工相关数据;3、本表一式五份,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成本部各一份、分包单位两份。3.10.3.三、材料管理要求附表材料领用结算单编 号: 填报日期: 过程结算 最终结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砖砌体砌筑与抹灰工程 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