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招标公告(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15CG2025FW5566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50218-000253-5

项目概况
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5CG2025FW556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038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
预算金额:680000元/年
最高限价:680000元/年
采购需求:负责指定区域内需要管理的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的通知,无主犬只的捕捉管理等,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15号
联系方式:0553-576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
联系方式:13167631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晨
电话:13167631386
 

采购需求.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300≤YY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营业收入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发经营(Y)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采购需求说明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内容1.负责指定区域内需要管理的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的通知,无主犬只的捕捉管理等,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等。2.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等的查处收留管理工作。3.负责收留犬只的免疫送检工作,负责整个区域巡查处置。4.根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工作要求:1.管理犬只收留场所,购买犬粮,每天对犬只早晚喂养和清洗。2.每天对重点管理区域全覆盖巡查两次及以上,对违规犬只进行抓捕及收留(集中整治期内,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3.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收留犬只的饲养、免疫、治疗,病死犬只的处理(暂存、移送)、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做好安全生产。4.中标供应商负责犬只领(送)养登记工作和现场教育工作。5.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工作记录台账档案,需一狗一档必须包含犬只性别、品种、毛色、健康状况和照片信息,同时收留犬只信息需报表至采购人。6.每月完成对服务范围内流浪犬、无主犬的收置工作,每月如数上报采购人,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收留犬只情况进行如实填写。7.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对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收留场所进行日常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8.管理员(包括值班人员)在需要处置突发情况时保证及时到位:接到投诉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9.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的捕捉:(1)定义:指没有饲主饲养或饲主遗弃、流浪在外的狗。(2)按执法部门要求进行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的捕捉。(3)按执法部门要求处理犬类投诉任务,紧急处理犬类咬人的恶性事件。(4)其他突发事件下的捕犬任务。(5)时间要求:正常上班时间按人员的配备进行巡查;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为任何时间段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及时到达现场。10.及时配合捕捉、收置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消除居民因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带来的安全隐患。11.收留犬只的处置:(1)严禁中标供应商屠杀、贩卖、食用收留的犬只,严格限制收留犬只重新流入限养区。(2)原犬主要求认领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领取,并对该犬只去向和原犬主人联系方式、住址进行登记,每月回访一次,做好回访记录。(3)如有收留的犬只死亡,需附有犬只的死亡证明照片、情况说明等资料。(4)犬只在收容期间,因疫苗质量、瘟疫、意外繁殖、中毒等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置。12.疫情发生时,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发现疫情时立即向上级检验检疫部门和采购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疫情。13.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及第三方所产生的全部责任。14.服务期限内如政府部门对犬类管理办法有新的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1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及工作车辆喷漆。16.根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注:1、采购人不保证犬类日均存栏量,中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经营风险。2、如遇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确定是否解除合同。1)中标供应商因为管理不善,导致自身或他人遭受收留犬只侵害,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中标供应商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周围群众反映强烈,对环保、噪音等问题进行投诉,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二、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配置有熟悉犬只饲养的管理人员、收留抓捕、生产饲养人员和兽医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无人畜共患传染病,无涉及犬类贩卖利益、经营相关野味餐馆人员,相关人员聘用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报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建立犬只接收饲养、免疫用药、疫情报告、场舍消毒、无害化处理、送养登记等制度及记录台账档案,按月报送收留留检报表。*3、常备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兽医不少于1名、饲养人员不少于2名、捕捉人员(男性)不少于5名(50周岁以内;包含一名司机)注:1)以上人员由中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意外保险等。2)以上人员由中标单位定期注射狂犬疫苗。3)兽医须在上岗前提供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三、设备要求*1.车辆配备: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备不少于2辆服务此项目的工作用车且为犬只管理专用车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车辆均要求配有GPS设备。3.抓捕工具配备:配备必要的犬只抓捕器材、常规清洁消毒用品等。4.配备相应的电子信息化管理设备。四、场地设置要求*1.要求犬舍场地位于芜湖市面积达800平米以上,能容纳不少于200只存栏需要,收留所场地改建提升后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注:1).场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犬只大量死亡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未提供场地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场地要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确保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符合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农林、住建等部门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犬舍布局要求:(1)犬舍须进行封闭式管理,四周需有围墙等设施;每间应设防逃网,要求高度≥1.8米。(2)场地入口处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3)犬舍地面应硬化,便于清洗消毒。(4)应单独配备有隔离间、留检间。*(5)各类犬室不低于二十间(犬室总面积不得低于300㎡,不包含隔离间),隔离间两间,犬粮物资仓库一间。(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犬舍外设有活动场地,面积不得低于100㎡。(7)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4.设施设备要求:(1)要求设立办公室1间,应与犬舍有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隔离设施。(2)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安装24小时监控设备,实现监控区域无死角,并接入数字化城管网络终端,且为采购人配备监看设备可实时监督查看(光纤维护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注:录像需保存3个月。*(3)犬舍下水污水排污处理,隔音防噪音措施等,均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及检疫检验室等且满足防疫要求。(面积不得低于70㎡)。(5)须拥有冷冻存储不少于1000L的专用冷藏冰柜。(6)符合其他相关条款的要求。5.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犬只封闭式管理收留场地,同时负责场舍清洁、消毒、隔音等工作,达到环保要求。同时负责人员、设备配备到位,供采购人检查验收。6.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社会单位、个人收取捕捉收容犬只的有关费用。7.此项目报价含收留场地费用、犬只饲养(饲料)费、人员工资、犬舍建设、免疫用品、设备购置、车辆相关费用、利润、税费等项目开展一切相关费用。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年费用。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备注▲1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负责指定区域内需要管理的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的通知,无主犬只的捕捉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等的查处收留管理工作。2.负责收留犬只的免疫送检工作,负责整个区域巡查处置。三年(1+1+1模式)满足《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他未列明行业▲1捕收容工作管理等,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等。3.根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三年(1+1+1模式)规定工作其他未列明行业芜湖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WH15CG2025FW5566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02月19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册专用部分)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15CG2025FW556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038号)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预算金额:680000元/年最高限价:680000元/年采购需求:负责指定区域内需要管理的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的通知,无主犬只的捕捉管理等,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等。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15号联系方式:0553-57656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联系方式:131676313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晨电话:131676313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性质服务采购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8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9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中标价×1.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12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开标”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7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17绿色采购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18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19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及检疫检验室等且满足防疫要求。(面积不得低于70㎡)。(5)须拥有冷冻存储不少于1000L的专用冷藏冰柜。(6)符合其他相关条款的要求。5.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犬只封闭式管理收留场地,同时负责场舍清洁、消毒、隔音等工作,达到环保要求。同时负责人员、设备配备到位,供采购人检查验收。6.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社会单位、个人收取捕捉收容犬只的有关费用。7.此项目报价含收留场地费用、犬只饲养(饲料)费、人员工资、犬舍建设、免疫用品、设备购置、车辆相关费用、利润、税费等项目开展一切相关费用。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年费用。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备注▲1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区域内鸠江区江南片区和裕溪口街道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负责指定区域内需要管理的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的通知,无主犬只的捕捉管理等,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等。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无主犬、弃养犬、没收犬只等的查处收留管理工作。2.负责收留犬只的免疫送检工作,负责整个区域巡查处置。3.根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满足《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工作其他未列明行业委托人资格投标文件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形2.2商务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价格分38分本项评审步骤: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1.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供应商业绩2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犬只抓捕或犬只收容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1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2.3技术部分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年)1投标报价合计(元/年)注:1.上述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五、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六、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工种要求(条件)人数备注**********合计七、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序号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设备产权性质)八、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差异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23…注:1.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2.本表填写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应据实填写。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九、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服务地点正偏离/负偏离2付款方式正偏离/负偏离34…备注:1.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十、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①(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