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城区绿化的规范统一管理,避免出现绿化管护脱节,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实施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前期工作需进行造价预算,县住建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造价供应商。
一、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及概算:
1.项目主要内容:对新移交道路绿化、将管护到期绿化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公司负责对指定地点绿化进行管护,含浇水、施肥、除草、补植、修剪等工作。
2.项目概算:项目预算约62.98万元。
二、县住建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造价预算咨询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商须具有≥1名一级造价师,≥1名二级造价师(含以上资质)。
2.服务商须为该项目配备1名专业造价师。
3.造价预算费用控制价为0.4万元。
4.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确定供应商,谈判文件将以附件方式,附在本公告后,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积极准备响应文件。
5.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现场递交,谈判和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时。谈判及递交谈判文件地点: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仁寿县建设路三段112号原检察院)。
6.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密封袋格式密封包装。
7.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不明之处,请与我局咨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28-35155910。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谈判文件.doc】已下载次
谈判文件谈判项目:竞聘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服务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二五年二月第一章谈判须知一、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聘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服务单位。本谈判文件所涉及内容仅限于谈判范围所述。二、对谈判供应商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竞聘公司应具有≥1名一级造价师,≥1名二级造价师,服务商须为该项目配备1名专业造价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6、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7、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9、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密封袋格式密封包装。三、谈判文件的说明(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有虚假的,将导致取消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需要澄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情况确定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进行,并书面告知参与谈判的每一个供应商。(四)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但应当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四、付款方式:完成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后,甲方送财评中心财评,待甲方取得财评报告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支付。五、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投标。第二章谈判程序一、供应商签到,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向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交相关资料。二、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会开始。三、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邀请供应商名单。四、宣读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五、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六、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七、谈判小组审阅和审查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最低要求。八、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同时谈判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九、现场宣读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十、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确定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第三章谈判及确定成交的原则一、对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二、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三、确定成交的原则:在全面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者作为确定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成交通知谈判结束3日后,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五、签订合同1.成交公司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及报价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四章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要求1.成交的供应商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对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造价合理、合规。2.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造价,并送四份纸质版本(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档一份于甲方存档。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最终)报价表谈判项目:竞聘仁寿县城区新增公共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造价服务单位谈判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采购项目最终谈判价(大/小写)法人或法定委托人签字备注注:1.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2.第二次报价表不得装入投标文件。3.填写说明:供应商在供应商名称处盖好公章,在法人或法定委托人签字处签字按上手印,最终谈判时填写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