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执行案款审计工作招标公告(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招标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HCJS-2025-004号;
2、项目名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执行案款审计工作;
3、审计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以人民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及银行流水为基础,通过对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执行案件卷宗、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材料、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逐笔核对执行案款收付情况。要指定专人专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重点对经审批超期未发案款情况事由是否属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将案款发放给变更、追加后的当事人及案外人相关材料及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4年至2025年任意1个月)和社保缴纳记录(2024年至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6日17时00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现场获取。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价格:500元/份。
四、投标保证金情况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
联系人:王辉、叶兆庭、郗金金
电话:15885543686、0851-8582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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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执行案款审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HCJS-2025-004号;2、项目名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执行案款审计工作;3、审计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以人民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及银行流水为基础,通过对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执行案件卷宗、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材料、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逐笔核对执行案款收付情况。要指定专人专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重点对经审批超期未发案款情况事由是否属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将案款发放给变更、追加后的当事人及案外人相关材料及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4年至2025年任意1个月)和社保缴纳记录(2024年至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6日17时00分。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现场获取。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价格:500元/份。四、投标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七、采购人采购人名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八、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联系人:王辉、叶兆庭、郗金金电话:15885543686、0851-85821866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行案款审计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