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安全隐患复核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5)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52016
项目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培育企业现场核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 (zjzcbidding.com)”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单位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91839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13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ZC-252016_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定稿】.docx181.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单位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宁波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11: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22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
0574-27820697

采购单位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87891839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27820697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ZC-252016项目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前附表6A、商务需求7B、服务需求8一、项目背景及意义8二、项目主要内容8三、技术要求9四、服务方式10五、服务成果10六、其他要求1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一、总则14(一)适用范围14(二)定义14(三)采购方式14(四)投标委托14(五)投标费用14(六)联合体投标14(七)转包与分包14(八)特别说明14(九)关于分公司投标15(十)关于知识产权15(十一)质疑和投诉15二、采购文件15(一)采购文件的构成。15(二)投标人的风险16(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6(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7(三)投标报价17(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7(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8四、开标19五、评标19(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9(二)评标方法19(三)评标程序19(四)评标过程保密19六、定标20(一)确定中标人20七、评标过程的监控20八、合同授予20(一)签订合同20(二)履约保证金20九、特别说明2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一、总则23二、评标委员会23三、评标方法23四、评标过程24五、资格条件审查25六、符合性审查26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6八、评分标准表28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格式一:资格条件自查表41格式二:投标人资格声明42格式三:符合性自查表43格式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44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格式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46格式七:类似项目业绩表47格式八:商务条款偏离表48格式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9格式十:项目人员配置表50格式十一:服务条款偏离表51格式十二: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52格式十三:投标函53格式十四:开标一览表54格式十五:投标分项报价表55格式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56格式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52016项目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00最高限价(元):2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培育企业现场核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招标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zjzcbidding.com)”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单位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康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91839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137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传真:0574-87179089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子项招标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为了满足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需求,开展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由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由采购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商务需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商务需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服务需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八核心产品无九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组织,踏勘时间:2025年 月 日00:00(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十样品要求无十一现场演示要求无A、商务需求采购标的的数量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 1项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地点: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业主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增值税发票。2、2025年10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5%,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增值税发票。3、项目最终经验收通过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履约保证金无验收标准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B、服务需求一、项目背景及意义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要求生态环境部“指导督促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应急厅也联合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浙环〔2020〕281号),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摸排,建立统一的台账资料,相关信息及时与应急管理部门共享”。同时,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该文件第二章加强正面清单管理第(四)项全面实施动态管理提出“正面清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有效期内,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对清单内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的通知》(甬党办〔2020〕86号)附件中第41项工作内容要求“以政府购买帮扶服务的方式,实现镇乡(街道)、排污单位第三方服务全覆盖”。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宁波市分别出台了《宁波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甬环发〔2021〕49号)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甬环发〔2021〕8号)。在甬环发〔2021〕49号文中明确了“对正面清单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在甬环发〔2021〕8号文中,要求重点对脱硫脱硝等六类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为推动助企惠企、服务大局,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要求,执法队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坚持“环保服务关口靠前”,强化正面清单管理和企业培育力度。目前已有100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甬环发〔2021〕49号)要求,计划委托第三方开展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工作。二、项目主要内容(一)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开展510家次已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体检式”帮扶服务(其中已纳入企业帮扶265家为2025年到期企业,245家为“回头看”抽查企业),针对企业主要八个方面(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废水、废气、固废、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环境安全、辐射源)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保企业合法生产、安全运行、合规排污、达标排放。(二)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对已纳入培育企业清单,重点面向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市制造业百强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开展400家次现场帮扶工作。(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480家重点环保设施企业、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核查生产项目环保合规性、环保设施安全评估体系建设及规范运行情况、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三、技术要求(一)服务单位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现场服务1.服务单位所组建的“环保帮扶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环保管理服务,应现场排查企业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指导企业做好环境问题的整改与优化,帮助并督促企业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2.服务单位对910家次(其中245家次为“回头看”抽查企业正面清单企业、265家次为2025年到期企业、400家次为培育企业)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和480家次重点环保设施、重点环境风险源和危废经营处置企业的第三方专业人员的全方位“体检式”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帮助并指导企业改正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二)服务单位的廉政承诺及队伍组建1.服务单位所组建的“环保帮扶队”须承诺坚守廉政原则,秉持服务初心,不得借机向所服务企业吃拿卡要,甚至威胁恐吓;如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2.做好第三方现场生态环境保护帮扶队伍组建工作,并组织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企业环境管理经验、环保管家服务经验),且能根据辖区产业情况外聘重污染、高风险等相关行业专家协助参与现场帮扶活动,现场为企业排查、整改各类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推进产业经济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高企业环保素养,践行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三)服务单位不得推荐介绍特定的环保服务企业1.服务单位不得向服务对象推荐介绍特定的从事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应急预案以及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方面的治理工程等环保类项目的服务企业。2.服务单位组建的“环保帮扶队”对梳理好的帮扶企业开展“体检式”帮扶服务,对企业八个方面(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废水、废气、固废、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环境安全、辐射源)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保企业合法生产、安全运行、合规排污、达标排放。(四)强化服务及项目验收1.服务单位所组建的“环保帮扶队”现场帮扶检查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精准发现帮扶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强化帮扶服务“一企一查”“一企一档”,形成问题清单。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帮扶队应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动态跟踪整改情况。2.服务单位应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各项服务,并编制项目总结报告,且根据业主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成交)服务单位提供)。(五)注重项目实施保障及成果保密1、服务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的应急保障方案。2、服务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相关数据、资料及项目成果保密工作,并具备完善的保密方案。四、服务方式1、帮扶及排查人员采用属地派驻方式,要求投标单位派驻10名工作人员与宁波市生态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合并办公,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情况定期向支队报告,帮扶队伍配备专车5辆。2、帮扶及排查人员应配备检查记录仪、安全帽及其他相关的必要设备开展工作。3、工作人员将现场检查内容及问题形成检查小结,反馈至相关企业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小结内容包括文字总结、现场拍摄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内容。五、服务成果1、企业日常检查单。2、2025年度宁波市正面清企业管理总结报告和2025年度安全隐患复核项目总结报告。3、各企业相关环境管理资料电子档案。六、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含项目理解、“项目重点、难点、要点分析阐述与解决”、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实施方案、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实施方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项目人员资历、进度计划安排、设施设备保障、项目服务的沟通汇报、项目应急保障措施、成果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方案、服务承诺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1项3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单位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服务成果的人工费、设备费、售后服务、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规费、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1)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3)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030122000275085(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单位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注:(1)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现场投递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标室,何云海,0574-27820697。邮寄送达: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投标单位。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和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1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1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2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3不同供应商的网上报名投标或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视为无效投标。1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投标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制作、运输、装卸、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遮挡(盖)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导致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需提供);(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投标人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评分标准和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内容和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需提供);(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投标单位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单位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1)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电子CA签章)。3、投标文件的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4、电子投标文件:4.1投标单位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4.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封面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3、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开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评审无效投标单位名单及理由;(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单位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单位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第四章。(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见第四章(四)评标过程保密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本采购文件约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单位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成交)服务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二)履约保证金无。九、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6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单位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单位“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单位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7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本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工作;4、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投标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权重评分项目商务技术分(分)价格分(分)权重8812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2分,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2%×10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四、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5.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6.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资格条件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五)特定的资格条件: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齐全。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辨认或者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不同供应商的网上报名投标或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视为无效投标。八、评分标准表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分(88分)1、项目理解(8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服务对象和范围、工作思路与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服务对象和范围理解透彻,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分析描述与项目实际情况贴切的,得8分;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服务对象和范围理解较充分,工作思路较清晰、目标较准确,分析描述与项目实际情况较恰当的,得6分;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服务对象和范围理解基本充分,工作思路基本清晰、目标基本准确,分析描述与项目实际情况基本吻合的,得4分;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服务对象和范围理解不够充分,工作思路模糊、目标不够准确,分析描述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确切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2、项目重点、难点、要点分析阐述与解决(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要点(包括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培育企业现场核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分析阐述: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要点分析阐述逻辑清晰、内容全面详细,解决方案针对明确、切实有效的,得8分;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要点分析阐述逻辑较清晰、内容较完整,解决方案针对较准确、较有效的,得6分;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要点分析阐述逻辑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完整,解决方案针对基本准确、基本有效的,得4分;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要点阐述逻辑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解决方案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3、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实施方案(6分)开展510家次已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 “体检式”帮扶服务(其中已纳入企业帮扶265家为2025年到期企业,245家为“回头看”抽查企业),针对企业主要八个方面(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废水、废气、固废、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环境安全、辐射源)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保企业合法生产、安全运行、合规排污、达标排放。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帮扶完整有效、有完整准确的工作记录(含影像资料、工作台账、电子文档等)的得6分;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帮扶较完整、有效性略有不足、工作记录存在细节瑕疵的得4分;正面清单企业现场帮扶实施方案内容未能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帮扶不够完整、不具备有效性、工作记录不全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4、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实施方案(6分)对已纳入培育企业清单,重点面向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市制造业百强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开展 400 家次现场帮扶工作。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核查完整有效、有完整准确的工作记录(含影像资料、工作台账、电子文档等)的得6分;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核查较完整、有效性略有不足、工作记录存在细节瑕疵的得4分;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实施方案内容未能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现场核查不够完整、不具备有效性、工作记录不全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5、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6分)对480家重点环保设施企业、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核查生产项目环保合规性、环保设施安全评估体系建设及规范运行情况、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整有效、有完整准确的工作记录(含影像资料、工作台账、电子文档等)的得6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较完整、有效性略有不足、工作记录存在细节瑕疵的得4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内容未能完整涵盖以上要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完整、不具备有效性、工作记录不全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6、项目人员资历(7分)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资历进行评议:1、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2、拟委派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人员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7、进度计划安排(6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进行评议:制定了详尽的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合理可靠、时间节点设计切实可行、能有效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6分;制定了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及时间节点设计部分细节存在欠缺、能基本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4分;制定了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及时间节点设计明显错误,难以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8、设施设备保障(6分)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仪器设备及车辆等可确保服务需求1、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配备检查记录仪、安全帽及其他必要设备的保障需求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3分;2、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配备机动车辆与应急机动车辆的保障需求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查记录仪、安全帽等提供购货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9、项目服务的沟通汇报(7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沟通汇报机制进行综合评议:制定沟通汇报制度思路清晰、方案合理、工作操作规程及流程规范可行、针对性强的得7分;制定沟通汇报制度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为合理、工作操作规程及流程较为规范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制定沟通汇报制度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工作操作规程及流程规范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制定沟通汇报制度思路模糊、尚有方案内容、工作操作规程及流程规范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10、项目应急保障措施(6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应急保障机构、应急保障人员配置、应急处理便捷性、响应时效)进行评议:应急预案制定内容详实健全、能解决突发事件的实际问题、应急响应机构设置便捷合理,能把突发事件对于本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的得6分;应急预案制定内容相对完整、能解决突发事件的部分问题、应急响应机构设置相对便捷,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效果的得4分;应急预案制定内容简单、有缺陷、应急响应机构设置不够便捷,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预期效果不佳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11、成果档案管理制度(6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成果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议:建立了完善的成果档案管理制度,能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交规范的工作成果的得6分;建立了成果档案管理制度,但部分内容存在欠缺、有可能影响工作成果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的得4分;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工作成果准确性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12、保密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数据保密措施方案进行评议:项目数据保密措施方案内容详实健全,针对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项目数据保密措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项目数据保密措施方案内容相对简略,针对性差,不太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13、服务承诺(6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及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合理、可行、完整的得6分;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较为合理、可行、基本完整的得4分;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存在缺陷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14、投标单位业绩(1分)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成功实施过同类项目的案例证明(需涉及环保服务的),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5、体系认证(3分)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价格分(12分)价格分(12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2分,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2%×10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12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100注:1.评委根据评标情况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客观分必须统一;2.各评分因素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邀约情况及中标(成交)服务单位实际承诺结果据实增补或调整)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招标编号:招标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标的技术内容、范围、安全保密、形式和要求等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范围:。2.技术服务的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4.执行技术标准和规定:5.进度计划:。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和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驻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项目经费合计: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整,包干结算。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增值税发票。(2)2025年10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5%,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增值税发票。(3)项目最终经验收通过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注:保函形式为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担保须经甲方确认。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培育企业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项目成果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设计的要求。3.成果提交时间和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项目需求和项目开展必须的数据成果;(2)及时组织项目设计书的评审并向乙方反馈评审意见;(3)保证该项目项目款项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项目采购文件、合同内容编制项目设计书,报甲方同意后按照项目设计书的技术和进度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和进度监督,按时提交符合项目设计书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3.甲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预算项目费的5%;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2)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需按乙方所完成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滞纳金。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价款的5%,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项目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项目总价款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4)乙方项目负责人未在项目所在地进行驻点的扣5000元。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正文完。)甲方单位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公章)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电话: 开户银行: XXX 账号: X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XXX 账号: X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以下无正文]附件一:项目服务内容(请自行添加)附件二:保密协议书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项目名称:项目为了在具体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使甲方的保密信息(用户资料及相关业务数据)和知识产权和乙方的合同相关信息不受到侵害。为此双方在提供相关资料时,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以下条款的规定开展工作:第一条:保密信息本协议中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了甲方在方案决定前期以及实施时向对方提供的任何技术上、商业上或贸易上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以书面、口头或任何其他方式提供给对方的所有非公开资料。第二条:保密处理方法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在未获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得将从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利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方面。在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只能在一定范围之内仅向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透露,并且仅透露相关的必要的内容。依据此条款,乙方需要与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乙方雇员违反此协议,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或者把保密信息用于执行项目以外的用途,乙方同雇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被迫公开如果乙方由于法律要求被迫公开保密信息,则应该及时通知甲方,使得甲方能与作出法定强制行为的机构进行协商处理。第四条:协商内容除了法律要求或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双方讨论或谈判都在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团体透露双方讨论、协商的任何内容,以及条件和条款中涉及符合保密要求的内容。第五条:条款期限和终止如果双方至此无法达成该项目的合意合同,此协议将自动终止。乙方应将相关书面或有形的数据或拷贝及时退回给甲方。然而,尽管协议终止,在协议中关于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除非上述保密信息已成为公知信息。第六条:更改本协议在没有双方书面签字的情况下不得修改或调整。第七条:违约识别与责任承担乙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无论是故意或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泄露行为导致甲方的经济或商业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第八条:管辖此协议的管辖和解释必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一致。在此下面的任何争执、辩论、宣称或协议相关内容的解释、强制执行和适当性,如果在双方的协议中无法得到解决,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第九条:本协议与项目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与合同同时生效。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资格条件自查表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 )页-( )页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六、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二: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你贵司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三: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1.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不通过第()页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页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通过□不通过第()页4.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不通过第()页5.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通过□不通过第()页6.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通过□不通过第()页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通过□不通过第()页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辩认或者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第()页9.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第()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格式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_年_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_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上三项内容均须加盖公章。格式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月- 年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七: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八: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注: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A、商务需求”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工作简历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管理业绩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分工1234567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一:服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品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备注注:1、本项目服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请在此表中应答并说明,并在此偏离表下声明:除此表所列偏离条款外,投标人全部无偏离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2、若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投标人仍须递交技术响应与偏离表空白表格,并在表格下方声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二: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三:投标函投标函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承诺,与为招标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4、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四: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品目/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元)备注/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报 价(元)备 注123456789合计合计(大写): 元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复核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安全隐患复核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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