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招标公告(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5010008

工程名称

 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仪征市真州镇三河片区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道路全长约1.62千米,标准断面宽度:南北段24米,东西段22.5米,设计速度为30千米每小时,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包含堤岸加宽回填、城市主排水管网保护、道路、迎水坡景观、人行便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5010008001
 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8937.49
 2025-05-0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2-21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05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2-21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2-28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仪数备[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三河片区,起点位于堤顶路与东园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堤顶路与前进路东延大桥交叉口     2.1.2 工程规模:道路长度约1558.1米。东西段堤顶路全长约707.78米,道路宽度16.5米-22.5米;南北段堤顶路全长约850.32米,道路宽度24m。本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照明、景观、专项工程等专业。     2.1.3 合同估算价:8937.49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3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 B、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C、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0年02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2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5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2

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曹进

联系人:邱月

电话:17768568036

电话:0514-83428871

传真:

传真:0514-8342887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43297429@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0.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0. 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10.4、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3 个月(2024 年 12月至 2025 年02 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10.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苏建规字【2017】1号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0.6、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及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2025年02月2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2

联系人

 曹进

传真

 

电话

 1776856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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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

 邱月

传真

 0514-83428871

电话

 0514-83428871

邮编

 

E-mail

 1243297429@qq.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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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JYZFFJSZ2025010008001SZ2024070011001标段编号:YZFFJSZ2024070011001招标人: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人:邱月发布日期:2024年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10.联系方式11.其他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5.4评标准备(清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方案一、评标办法:定量评审(综合评估法)二、评审因素: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五章报价清单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安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其他资料封面(商务标)商务标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安全承诺书拟分包计划表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封面(技术标1)设计文件封面(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封面(定标材料)定标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程已由仪征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仪数备(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仪征市三河片区,起点位于堤顶路与东园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堤顶路与前进路东延大桥交叉口2.1.2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1558.1米。东西段堤顶路全长约707.78米,道路宽度16.5米-22.5米;南北段堤顶路全长约850.32米,道路宽度24m。本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照明、景观、专项工程等专业。2.1.3合同估算价:约8937.49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58.67万元)2.1.4总期限要求:396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暂定、以开工报告为准)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1.5其他:无2.2招标范围: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B、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C、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0年02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2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5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根据《关于印发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3.7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科0514-83417829。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邮编:211400,邮编:211400联系人:曹进,联系人:邱月电话:17768568036,电话:0514-83428871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43297429@qq.com2025年2月21日11.其他1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1.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1.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11.4、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11.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苏建规字【2017】1号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1.6、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及资格预审文件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仪征扬子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联系人:曹进电话:17768568036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联系人:邱月电话:0514-834288711.1.4项目名称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仪征市三河片区,起点位于堤顶路与东园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堤顶路与前进路东延大桥交叉口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设计部分付款:总承包合同签定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20%。2、施工部分付款:工程款支付按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50%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结束且扣除3%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结清。1.3.1招标范围三河片区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396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无。1.3.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设备、构件质量标准: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红线图;2、地勘;3、方案设计文件;4、设计任务书;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3月4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937.4948万元(其中设计费158.6706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总承包报价(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范围、规模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工程设计费1.1工程设计1.2……2工程采购费(如有)2.1工程采购2.2……3工程施工费3.1工程施工3.2……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略)封面(技术标1)(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1:设计文件标段编号:年月日设计文件(指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或者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封面(技术标2)(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标段编号:年月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封面(定标材料)(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定标材料标段编号:年月日附件2:第一批电子保单保函产品服务单位上线名单一、银行类服务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二、保险类服务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紫金保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三、担保类服务单位: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堤顶路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