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2025)
项目概况
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
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元):183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1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玉树州第七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标项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玉树市扎西大同北巷14号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本级)
地 址: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
联系方式:0976-8818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7层1073-2室
联系方式:0971-3856815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信息:
包一.2.2.doc271.7K
包二.2.2.doc265.6K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说明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11六、资格审查程序12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2八、中标22九、授予合同23十、招标代理费24十一、其他24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6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26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5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金额:1830000.00元最高限价:包一:190000.00元采购需求: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文件进行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玉树市扎西大同北巷14号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地址: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项目联系人:多杰项目联系方式:0976-8818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7层1073-2室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971-38568152025年2月21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3采购人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地址: 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项目联系人:多杰项目联系方式:0976-8818168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7层1073-2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3856815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1830000.00元8最高限价包一:190000.00元9项目分包个数210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12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3000.00元(叁仟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生物园区支行银行账号:972901645510106缴费时间: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4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17开标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玉树市扎西大同北巷14号开标室一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投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标准收取。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22其他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逾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2投标文件(下册)(10)评分对照表(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14)服务方案(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递交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启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的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两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服务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服务内容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存在串通投标行为;(8)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评审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商务、技术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类别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商务部分业绩情况(10分)近三年(2022年1月~询比截止日)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 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以完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项目负责人(10分)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得4分,拟在本工程中配备的其它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对应专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者每个得 2 分,满分10分。技术部分拟投入的勘察设备(10分)拟投入的勘察设备先进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0 分,拟投入的勘察设备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7分,其余得 3 分,没有不得分.勘察范围、勘察内容(5分)范围明确,内容全面 3.1-5 分;范围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 2.1-3 分;范围一般,内容一般 1-2分。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5分)依据完整,目标明确 3.1-5 分;依据基本完整,目标基本明确 2.1-3分;依据一般,目标一般 1-2分。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7.1-10 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职责基本明确 4.1-7分;机构设置一般责一般 1-4 分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10分)思路清晰,方案合理 6.1-10分;思路基本清晰案基本合理 1-6分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进度安排合理,保密工作严谨 6.1-10分;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基本可行,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密工作基本严谨 3.1-6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进度安排一般,保密工作一般1-3 分勘察安全保证措施(10分)安全工作严谨 6.1-10 分;安全工作基本严谨3.1-6分;安全工作一般 1-3分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重点、难点描述准确,应对措施合理 3.1-5 分;重点、难点描述基本准确,应对措施基本合理 2.1-3分;重点、难点描述一般,应对措施一般 1-2 分合理化建议(5分)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3.1-5 分;提出基本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1-2 分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十、招标代理费1、收取对象:中标人。2、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标准收取。十一、其他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XX月XX日““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1、按《中标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2、服务一览表(见附件,须有甲乙双方盖章);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规格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服务时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诊断环节监理工作结束,再支付合同价款20%,至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完毕通过本级验收再支付合同价款的40%,至2026年底项目整体通过国家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受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XX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XX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职务:职务: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做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两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用工合同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②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3)服务响应表……………………………………………………………所在页码(14)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5)服务方案………………………………………………………………所在页码(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234…优惠承诺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14)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一)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项目工作人员总数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12345678注:要求在表格后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毕业证及劳动合同。(15)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部分评标标准,投标时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规定为准。(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说明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11六、资格审查程序12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2八、中标22九、授予合同23十、招标代理费24十一、其他24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6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26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5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金额:1830000.00元最高限价:包二:1640000.00元采购需求: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文件进行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玉树市扎西大同北巷14号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地址: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项目联系人:多杰项目联系方式:0976-8818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7层1073-2室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971-38568152025年2月21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3采购人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地址: 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项目联系人:多杰项目联系方式:0976-8818168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7层1073-2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3856815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1830000.00元8最高限价包二:1640000.00元9项目分包个数210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12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生物园区支行银行账号:972901645510106缴费时间: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4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17开标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玉树市扎西大同北巷14号开标室一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投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标准收取。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22其他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逾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2投标文件(下册)(10)评分对照表(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14)服务方案(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递交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启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的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两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服务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服务内容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存在串通投标行为;(8)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评审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商务、技术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类别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业绩情况(10分)近三年(2022年1月~询比截止日)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 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以完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项目设计人员(10分)拟在工程设计中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4分,拟在本工程中配备的其它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对应专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者每个得 2 分设计方案评分标准(70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10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合理,优秀的得10-9分,较好的得8-7分,一般的得6-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10分)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优秀的得10-9分,较好的得8-7 分,一般的得6-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项目设计机构。机构组成人员配置合理,满足本项目设计需求,优秀的得10-9分,较好的得8-7 分,一般的得6-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10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图纸完整性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10-9 分,较好的得 8-7 分,一般的得 6-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体系完整、进度安排合理、措施有力。优秀的得 10-9 分,较好的得 8-7 分,一般的得 6-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10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体系完整、进度安排合理、措施有力。优秀的得 10-9 分,较好的得 8-7 分,一般的得 6-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对本工程的设计思路、工作内容和要点,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优秀的得 5-4分,较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合理化建议(5分)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及分析全面、合理的得 5-4 分,较为全面、合理的得3-2 分,一般的得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十、招标代理费1、收取对象:中标人。2、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标准收取。十一、其他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XX月XX日““玉树州第七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青海白雪公招(服务)2025-003)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1、按《中标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2、服务一览表(见附件,须有甲乙双方盖章);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规格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服务时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诊断环节监理工作结束,再支付合同价款20%,至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完毕通过本级验收再支付合同价款的40%,至2026年底项目整体通过国家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受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XX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XX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职务:职务: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做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两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用工合同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白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②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3)服务响应表……………………………………………………………所在页码(14)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5)服务方案………………………………………………………………所在页码(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234…优惠承诺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14)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一)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项目工作人员总数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12345678注:要求在表格后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毕业证及劳动合同。(15)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部分评标标准,投标时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规定为准。(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及生活服务用房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