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JSZC-320826-HARC-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26-HARC-G2025-0002
项目名称: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743.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43.5万元
采购需求:
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本级)
单位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18-6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75171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599615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5996150163
公平竞争大数据平台.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JSZC-320826-HARC-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检测页面采购包1-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标段编号:JSZC-320826-HARC-G2025-0002采购包1采购人: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测时间:2025-02-1912:54:13检测类型总数检测通过检测异常重新检测16类16类0类检测情况概览文件扫描历史检测记录(1)序检测时间异常检测点数检测单位检测账号查看12025-02-1912:54:130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邱云昌Q110条页跳至1页共1条X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人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查结论经组织审查,该项目采购文件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无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违规风险点,审查结论符合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要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要意见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点。签字:体日期:2025.2.18单位公章:采购人主要意见002400生盗。年习签字:部祥日期:2052单位公章可20800002扫措全能王人在D*32淮安市涟水县政府采购“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26-HARC-G2025-0002采购人名称: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目录第一章招标文件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25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29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9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42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93一、投标函95二、开标一览表97三、投标分项报价表98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99五、服务承诺100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01七、综合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02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03九、示范格式104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JSZC-320826-HARC-G2025-000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26-HARC-G2025-0002(二)项目名称: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三)预算金额:743.5万元(四)最高限价(如有):743.5万元(五)采购需求:涟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方式:投标人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14日9:00(北京时间)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本级)单位地址:淮安市涟水县红日大道18-6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751712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5996150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女士电话:1599615016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友情提醒: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2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经双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执行,专家评审费另行按实计取,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公司交纳以上费用,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磋商供应商将电子件一并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指定模块中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模块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的,视同未提交该投标材料处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方案部分16.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16.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16.3供应商应按第16.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第16.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四、投标文件的上传17.投标文件的上传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7.3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8.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以后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9.3投标人不得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委员会21.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VOCs走航监测系统)。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按照第33.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6.1.12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标注“★”的;25.1.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25.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第一章第三部分规定。26.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3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质疑处理2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27.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27.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3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4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7.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27.6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7.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投标人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采购人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27.8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投标人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1对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2联合体及分包32.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小微型企业(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九部分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2.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九部分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2.7对于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3.节能、环保政策3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3.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产品)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3.3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中(采购产品)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3.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33.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4.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4.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4.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4.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5.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5.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5.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标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部分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委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具体标准:1、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技术部分:40分(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40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技术参数相比较,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中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一项负偏离一项扣1分,以40分为基数,扣完为止。注:①以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均须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表述清楚,如表述不清,则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②“技术参数”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物照片、证明文件等)加以证明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③《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的内容须是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真实反映,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虚假响应和虚假承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方案部分:12分方案应具备下列要求,如无重大偏差,每项评分应不少于该项目分值的70%,不提供分项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审小组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该分项不得分。(1)项目实施方案(4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期交货保证措施等。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部分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2)售后服务方案(4分):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范围、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保障计划、设备使用情况回访计划、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部分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3)培训方案(4分):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培训方式等,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部分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4、商务部分:1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须提供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具有检测实验室或实验分析中心且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并承诺走航车5年质保期内,每年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不少于一次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验室比对服务,出具CMA或CNAS报告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检测实验室或实验分析中心的CMA或CNAS标志的认定证书及认定证书能力附表及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为保障在本项目VOCs走航监测系统5年质保期内提供优质的服务,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博士学历和学位的且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硕士学历和学位且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三证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大气走航监测车采购项目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大气精准管控服务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辨识度高,否则视为未提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综合评分中主观评审分值须各专家独立打分,严禁协商评分。个别专家计分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该专家须作出书面说明。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主要条款1、本次项目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3、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供应商。(7)“监管部门”系指涟水县财政局。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付款方式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甲方将按“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8.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8.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9.检验及安装9.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9.2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9.3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9.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9.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9.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10.索赔10.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1.拖延交货11.1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监管部门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按下列第15.2-15.8条要求执行。15.1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5.2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价3%的履约保证金。15.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15.4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15.5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15.6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16.仲裁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6.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6.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7.2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中止合同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和监管部门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转让19.1除甲方和监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中标人)提交的本次投标文件、本次项目标的中标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20.2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0.3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监管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监管部门同意后,甲方、乙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注: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加盖电子签章,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一、货物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生产厂商产地质保期备注12甲方联系人: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乙方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二、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三、供货时间和地点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2.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四、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五、验收1.验收时间:合同履行期满后30日内完成验收。2.甲方依法组成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进行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按下列第2-8条要求执行。1.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价3%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4.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5.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6.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电子签章)单位盖章:(电子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项目类型货物名称数量备注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站在线式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站20套含1年运维走航监测车VOCs走航监测系统(含:走航质谱分析仪主机、数据分析工作站、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VOCs分析专用动态校准仪)1套含5年质保及5年期间所使用的耗材(VOCs专用标气等)(核心产品)减压阀及标气SO2、NO、CO共3瓶,阀门3支NOx分析仪1套CO分析仪1套O3分析仪1套PM10颗粒物分析仪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1套SO2分析仪1套1动态校准仪1套1零气发生器1套1采样系统1套1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1道路积尘负荷监测仪1套1走航车改装1项含备案、上牌、税费及1年保险1实验室及环境执法应急设备实验室ICP-MS1套1标准化大气应急采样箱4套1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枪1套1紫外分光光度计1套2可见分光光度计1套2气相分子分析仪1套质保2年2应急器材箱2套2便携式溶氧仪2套2电子天平2套2便携式挥发性气体检测仪(FID)1套2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1套2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1套2个人防护包3套2便携式测油仪1套二、技术参数总体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项目重要的技术要求项,对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重大影响,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材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分细则对该条款作技术评分。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本文规定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中标后必须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3、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4、投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需提供仪器的彩页说明。5、投标人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6、现场和中心端采用双系统备份,将数据库定期自动备份,当数据库破坏时可由投标人设置恢复。同时监测数据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备份及恢复。7、投标人必须书面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及计划做出承诺,并指派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及负责售后服务培训事宜。8、此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并需全面考虑此项目的所有细节,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额外费用。9、投标人应承诺其所出售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完全负责。三、技术参数具体要求(一)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站1、总体要求1.1可同时测量7种参数(PM2.5、PM10、SO2、NO2、O3、CO、TVOC);1.2体积小、重量轻,现场安装维护方便,可快速进行点位迁移;1.3仪器内置无线传输模块,具有定位、4G无线数据传输功能;1.4具有数据超标或异常自动报警功能;1.5气体测量采用小量程高精度进口传感器,响应稳定、抗干扰能力强;1.6气体传感器具有交叉干扰补偿功能;2、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2.1主机支持多种安装方式,兼容不同的安装环境,包含三脚架、墙壁和支杆;2.2主机应支持双IP数据传输模式,可同时向业务平台及设备维护平台传输数据;2.3主机可进行反控和远程标定,减少运维成本;2.4主机具有GPS+4G基站双模定位功能;2.5主机具有设备告警上报功能,提高维护效率;2.6内置加热控温系统,避免气路采样产生冷凝水,影响测量精度;2.7气主机具有自动温湿度补偿算法,消除温湿度对测量数据影响;2.8主机记录数据容量不少于1年;同时支持对数据存储扩容功能,支持设备存储数据导出;▲2.9支持设备状态信息自动上传,如断电、设备移动、通讯异常、传感器异常、温湿度异常等信息;(提供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0主机防护等级满足IP54要求;(提供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1主机应具有跌落、震动、冲击、碰撞、中性盐雾(48h)测试合格报告;(提供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2主机应满足EMC十项认证要求;(提供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数据处理平台投标人需具备数据质控平台,包括微站设备控制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数据存储、污染浓度查询和报表导出等模块,支持对多种异常数据的识别和纠正,保证数据质量,具备数据报警功能,支持数据与项目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的对接。(二)走航监测车1、VOCs走航监测监测系统1.1基本功能要求(1)系统具备环境空气监测,污染源监测及污染物实时走航监测等功能模式。环境空气监测、污染源监测要求系统具备现场准确定性和定量能力,数据准确可靠。(2)设备分析方法满足生态环境部《长三角生态绿水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DB31/T310002-2021、DB32/T310002-2021、DB33/T310002-2021)的要求。(3)▲可实现对TO-15、PAMS、醛酮类等117种组分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同时可监测N-甲基甲酰胺、N,N-二甲基甲酰胺、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桉叶油醇、甲基庚烯酮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够使用标准气体使仪器增加其它非极性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能力。(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2技术性能要求11.2.21.3.3(1)技术原理:采用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即质子转移技术),实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VOCs组分,可监测的VOCs物种应在100种以上。(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9寸标准机柜设计,方便安装集成。(3)具备水冷模块,离子源水箱具备加热模块,可适应各类极端温度工况。(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4)离子源采用双阳极结构的辉光放电,仅需少量的试剂气即可达到更高的试剂电离效率,降低真空系统的负担。同时具备可视化窗口,可直接观察放电过程。(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5)试剂离子生成区具备气压调节阀,可调节不同试剂离子比例。水源条件下,无需额外试剂气体,扩展环境空气中卤代烃等物质的监测能力。(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6)漂移管压强动态控制。直接进样端压强满足60-120kpa条件下使用。大气压进样条件下,漂移管压强控制至少满足150-400pa。仪器适应不同海拔、不同进样压强装置的使用。(7)质子转移反应区采用多频射频增强技术,实现离子的径向聚焦,有效提高设备灵敏度。(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8)质量分析器及检测系统: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9)管路加热:管路具备恒温加热功能,可从室温加热至120℃。(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0)响应时间:≤100ms。(11)▲真空系统:由机械泵和涡轮分子泵提供系统真空,真空压力<5×10-4Pa。(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2)质子转移反应区压强调节采用独立的真空泵装置(与质谱的前级泵和分子泵独立),避免真空返流影响,延长质谱前级泵的使用寿命。(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13)▲水中VOCs进样模块:无需接入任何载气和电源(含电池或市电),支持大体积水质样品快速分析,重量≤2kg。(提供仪器结构实物照片)1.2.1技术指标(1)检测限≤0.05nmol/mol(甲苯)(2)重复性≤2%(3)质量范围:(1-1000)amu(4)质量分辨率≥2000(甲苯)(5)稳定性≤2%/24h(6)质量数稳定性≤0.008amu/24h注:为确保设备响应快速、出数准确,适用于多种场景的走航分析需求,以上(1)-(6)均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检测报告日期应早于正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1.3数据分析工作站1.3.1质谱控制软件(1)全中文软件界面,软件可实时在线积分,展示VOCs因子响应值随时间的实时变化图,可随时切换显示界面。(2)▲具备AEC全自动电路控制功能(启动关闭仪器,真空压力显示、电参数读取与控制、故障判别及故障信息查询等)。(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仪器控制与数据分析软件二合一,具备向导式标准曲线制作功能,根据原始谱图趋势即可完成曲线制作,无需导出数据借助第三方软件完成。(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4)具备仪器状态(离子源温度、传输区真空、进样分流压强、TOF区电压等)、系统参数显示功能。(5)具备数据采集与分析、样品定性和定量测定、实时显示、谱库建立和检索等功能。(6)应用软件可检索标准质谱图和用户自己建立的质谱图库,操作人员可设计、改进和储存自己的分析方法。1.3.2走航分析软件11.1.1(1)自动记录定位信息、气象参数、监测因子信息及浓度结果,以3D-GIS实时显示VOCs浓度变化,可给出任意点位的VOCs总量及主要物质浓度值;(2)软件应具有对历史数据导出导入功能,并支持原始监测数据以XLS、TXT、JPG、PNG等多种格式导出;(3)软件具有组分监测数据展示和环境情况实时记录功能;(4)软件具有分屏展示功能,可同时多窗格展示不同走航因子的3D-GIS结果,展示因子不少于4种,且可随时切换。(5)软件应具备历史数据回放功能,通过视频形式回溯历史走航过程,回放速度自主可调。(6)软件应具备对相关监测因子(CO、SO2、O3、NOx、PM2.5、PM10等)绘制走航图,同时也能以折线图和列表形式展示,可对因子进行编辑、添加、删除;(7)软件应具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并能通过柱状图、饼图等方式展示监测数据;(8)仪器具有标准谱库的检索功能,支持自建谱库。1.4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1)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2)采样总管: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3)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4)工作环境温度:-20-45℃;(5)样品相对湿度:≤80%;(6)电源电压:24V。1.5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1)风速:测量范围:0~60m/s;分辨率:0.1m/s;(2)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3)空气温度:测量范围:-50~+85℃;分辨率:0.1℃;(4)环境湿度:测量范围:0~100%RH;分辨率:0.1%RH;(5)大气压力:测量范围:0~1100hp;精度:0.1hpa;1.6VOCs分析专用动态校准仪(1)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kPa;(2)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3)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4)稀释比率:1/10~1/5000;(5)流量测量精度:±1%满刻度;(6)流量控制重复性:±0.2%满刻度;(7)流量控制线性度:±0.5%满刻度;(8)具有6英寸以上LCD液晶屏显示,实时显示用户软件界面、系统设置/故障/报警信息等。3、减压阀及标气3.1减压阀为不锈钢材质,内衬材料为特氟隆(一套包含对应三种钢瓶气体的三个减压阀)。3.2配备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一套包含SO2、NO、CO三种钢瓶气体)。(1)SO2标准钢瓶气,浓度50ppm,8L;(2)NO标准钢瓶气,浓度50ppm左右,8L;(3)CO标准钢瓶气,浓度2000ppm左右,8L。4、NOx分析仪4.1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4.2测量范围:0-500ppb;4.3最小显示单位:≤0.1ppb;4.4零点噪声:≤0.02ppb(RMS);4.5最低检出限:≤0.04ppb;4.6量程噪声:≤0.3ppb;4.7示值误差:≤±0.2%F.S.;4.820%量程精密度:≤±0.1ppb;4.980%量程精密度:≤±0.5ppb;4.1024h零点漂移:≤±0.1ppb;4.1124h20%量程漂移:≤±1.0ppb;4.1224h80%量程漂移:≤±3.8ppb;4.13响应时间:小于120秒;4.14电压稳定性:≤±0.6%F.S.;4.15流量稳定性:≤±0.6%;4.1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5ppb/℃;4.17转换效率:≥99.8%。5、CO分析仪5.1分析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5.2测量范围:0-50ppm;5.3最小显示单位:≤0.1ppm;5.4零点噪声:≤0.01ppm(RMS);5.5最低检出限:≤0.02ppm;5.6量程噪声:≤0.03ppm;5.7示值误差:≤±0.3%F.S.;5.820%量程精密度:≤±0.06ppm;5.980%量程精密度:≤0.13ppm;5.1024h零点漂移:≤±0.1ppm;5.1124h20%量程漂移:≤±0.2ppm;5.1224h80%量程漂移:≤±0.2ppm;5.13响应时间:小于120秒;5.14电压稳定性:≤±0.5%F.S.;5.15流量稳定性:≤±0.7%;5.1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12ppb/℃。6、O3分析仪6.1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6.2测量范围:0-500ppb;6.3最小显示单位:≤0.1ppb;6.4零点噪声:≤0.2ppb(RMS);6.5最低检出限:≤0.4ppb;6.6量程噪声:≤0.8ppb;6.7示值误差:≤±0.3%F.S.;6.820%量程精密度:≤±1.2ppb;6.980%量程精密度:≤0.6ppb;6.1024h零点漂移:≤±1.5ppb;6.1124h20%量程漂移:≤±2.7ppb;6.1224h80%量程漂移:≤±4.0ppb;6.13响应时间:小于180秒;6.14电压稳定性:≤±0.3%F.S.;6.15流量稳定性:≤±0.7%;6.1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3ppb/℃。6.17配备臭氧发生模块。7、PM10颗粒物分析仪7.1仪器用途: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水平;7.2仪器原理:β射线法+光散射法;7.3量程:至少需包含0~1000μg/m3或动态量程;7.4加热方式:湿度控制的动态加热;7.5采样流量:16.67L/min;7.6最低检出限:≤1.5μg/m3;7.7显示分辨率:≤0.1μg/m3;7.8温度示值误差:≤2℃;7.9湿度示值误差:≤5%RH;7.10大气压示值误差:±1kPa;7.11标准膜校准误差:±2%;7.12工作环境:5-40℃、0-95%RH;7.13供电:220V、50HZ;7.14数据传输:支持以太网、串口及模拟输出等多种方式;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7.15仪器发生故障时,仪器的数字输出量不得误导使用者的判断(如不得以量程内特定浓度数值来表征仪器异常状态),仪器的运行状态会有报警标识显示并能进行历史查询;7.16采样测量结构:为保证样品采集及分析过程的准确性,采样和测量区域应位于同一位置(提供产品结构图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7.17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需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7.18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VSCC);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8、PM2.5颗粒物分析仪8.1仪器用途: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水平;▲8.2仪器原理:β射线法+光散射法;8.3量程:至少需包含0~1000μg/m3或动态量程;8.4加热方式:湿度控制的动态加热;8.5采样流量:16.67L/min;8.6最低检出限:≤1.5μg/m3;8.7显示分辨率:≤0.1μg/m3;8.8温度示值误差:≤2℃;8.9湿度示值误差:≤5%RH;8.10大气压示值误差:±1kPa;8.11标准膜校准误差:≤±1.5%;8.12工作环境:5-40℃、0-95%RH;8.13供电:220V、50HZ;8.14数据传输:支持以太网、串口及模拟输出等多种方式;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8.15仪器发生故障时,仪器的数字输出量不得误导使用者的判断(如不得以量程内特定浓度数值来表征仪器异常状态),仪器的运行状态会有报警标识显示并能进行历史查询;▲8.16采样测量结构:为保证样品采集及分析过程的准确性,采样和测量区域应位于同一位置(提供产品结构图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8.17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需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8.18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VSCC);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9、SO2分析仪9.1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9.2测量范围:0-500ppb;9.3最小显示单位:≤0.1ppb;9.4零点噪声:≤0.1ppb(RMS);9.5最低检出限:≤0.2ppb;9.6量程噪声:≤2.6ppb;9.7示值误差:≤±0.3%F.S.;9.820%量程精密度:≤±1.3ppb;9.980%量程精密度:≤±2.3ppb;9.1024h零点漂移:≤±0.2ppb;9.1124h20%量程漂移:≤±2.8ppb;9.1224h80%量程漂移:≤±1.6ppb;9.13响应时间:小于150秒;9.14电压稳定性:≤±0.3%F.S.;9.15流量稳定性:≤±0.4%;9.1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7ppb/℃。10、动态校准仪10.1仪器用途: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SO2、CO、NO、NO2、O3等标准气体输出,能够产生和精确检测O3浓度,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10.2仪器配置:除基本配置外,需包含臭氧发生器及紫外光度计;10.3质量流量计准确度:≤±1%设定值;10.4质量流量计测量重现性:≤±0.5%满量程;10.5质量流量计工作范围:能满足最低浓度标气配置需求;10.6标气流量计最大量程:≥100ml/min;10.7零气流量计最大量程:≥10L/min;10.8稀释比:自动计算稀释气流量或稀释比;10.9标气接口:最少3个;10.10臭氧发生浓度误差:±2%;10.11臭氧发生器输出响应时间:≤180s(从0上升到90%满量程);10.12紫外光度计技术要求:①满量程:最少包含1000ppb②线性:1%满量程③精度:1ppb④响应时间:180s(95%满量程)⑤最低检出限:3ppb10.13工作环境:5-40℃、0-95%RH;10.14供电:220V、50HZ;10.15数据传输:支持以太网、串口及模拟输出等多种方式;10.16仪器需具备远程启动功能,可根据设定好的程序自动启动。11、零气发生器11.1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11.2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ppb;11.3输出零气压力:0.1-0.6MPa;11.4输出零气露点:11.5输出零气颗粒:<0.01μm;11.6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40℃,湿度<80%。12、采样系统12.1空气滞留时间:<20s;12.2采样泵流量:>50L/min;选用优质轴流风机;12.3其他:采样管应有自动控制加热除湿装置;12.4采集可吸入尘样品的管道内壁应光滑;12.5采样总管内衬为特氟龙材料;12.6采样管应接近采气管的中心;12.7采气管入口应设有防雨伞状帽和纱网,应能防止雨水和粗大尘粒随空气一起被收入。13、颗粒激光雷达可监测颗粒物污染空间分布信息,实现污染溯源工作,支持走航监测、水平扫描监测和垂直监测,可有力支撑颗粒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3.1时间分辨率:1s及其倍数可调。13.2空间分辨率:3m及其倍数可调。13.3探测盲区:≤30m。13.4探测距离:≥15km。13.5脉冲能量:≥500μJ。13.6光源重复频率:2kHz-7kHz可调。13.7空间模式:TEM00,M2≤1.3。13.8光斑直径:≥10mm。13.9发散角:≤0.2mrad。13.10脉冲宽度:≤13ns。(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11光束指向性:≤50urad。(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12重频率稳定性:<3%。13.13功率稳定性:RMS≤1%@8h。13.14光束中心高偏差:±0.5mm。(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15光束指向垂直度:<1mrad。13.16采样频率:50MHZ。13.17扫描周期:扫描一周在采集360条数据且每条数据不少于5000个脉冲,时间为6min。13.18摄像功能:具备摄像功能,可实时查看窗口外的视频情况,摄像功能系统与雷达主机一体化设计。▲13.19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在供电电源端口,保护接地(PE)施加重复频率5kHz抗扰度电压峰值2kV的电压信号,性能正常。(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20浪涌(冲击)抗扰度:开路试验电压2kV,性能正常。▲13.21静电放电抗扰度:接触放电,试验电压抗扰度6kV,空气放电,试验电压8kV,性能正常。(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22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电压暂降试验试验等级为40%持续时间为10周期,性能正常;短时中断试验等级为0%持续时间为250周期,性能正常。13.23绝缘电阻:激光雷达输入端与机壳金属部分间的绝缘电阻≥20MΩ。13.24绝缘强度:激光雷达电源插头与壳体之间施加50Hz、1500V正弦波交流电压,持续1min试验,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13.25采集软件:软件可以进行相关设置,包括:模式切换、激光器关闭和启动、云台上下电、水平增益设置、垂直增益设置、开光、关光、LD电流设置、激光器错误复位、指令下发、数据上传启停。(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3.26分析软件:软件支持消光、退偏、PM2.5、PM10、边界层、能见度、光学厚度、云信息等数据的展示。通过鼠标点击能够实时显示具体高度、时间、数值、当前地理位置信息。(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4、道路积尘负荷监测仪14.1采样泵的工作流量为:(80~120)L/min;14.2流量控制器:量程范围:(0.2~30)m/s,精度≥2.5%;14.3设备TSP监测浓度范围:(0~20)mg/m3,检出限:1μg/m3;14.4积尘负荷测量范围:0~30g/m2;检出限:≤0.05g/m2;分辨率:≤0.01g/m2;响应时间:≤5s;14.5监测频次:≤2s;14.6车辆行驶速度范围:(30~70)km/h;14.7设备应具备数字通讯接口,可实现无线或有线通讯;14.8车辆配有定位系统,实时记录经纬度、速度等信息,定位精度≤15m;14.9设备配有外置式可充电电源,供电单元;14.10电源持续供电能力不小于5h;14.11具有断电数据保存功能;14.12采样泵外置,主机尺寸长度≤600mm、宽度≤330mm、高度≤570mm,安装在特种作业车内。14.13车载终端可显示实时数据;14.14平台可根据标准分级以不同颜色显示,生成道路尘负荷或扬尘浓度监测轨迹图;14.15数据存储大于3个月,可通过省、市、县区、街道或任意时间查询;14.16数据须包含市、县区、街道、路名、测速、积尘负荷浓度、扬尘浓度、经纬度等信息,并可以Excel格式导出;14.17可实现自动识别省、市、区县、街道行政边界分类;14.18一键自动生成word图文分析报告,快速规范;14.19报告内容需包含行政区域内各级别道路长度占比饼状图等内容;14.20平台可根据起点、终点提前做路径规划;14.21通过GPS坐标或中文具体位置信息都可实现位置查询功能;14.22可显示历史走航轨迹;14.23平台可对两点进行直线测距和轨迹测距;14.24可查看所有在线采样车辆的位置信息及实时测量数据;14.25具备多端远程控制功能,方便多台设备统一管理。14、走航车车辆改装要求15.1监测车要求(1)改装排放标准应符合上牌要求;(2)车辆应具备分析仪器专用监测车公告,工信部可查询(附截图);(3)应提供车辆改装后的平面设计图和电路原理图;(4)应提供同类型车辆改装后的三维效果图或实物参考图;(5)车辆参数具体要求如下:整备质量≥3800kg总质量≤4550kg排放依据标准国Ⅵ燃料种类纯电整车长≤6000mm整车宽≥2100mm整车高≤3200mm最高车速≥120km/h转向形式方向盘额定载客(含驾驶员)3-5人变速箱自动挡侧门结构侧拉门15.2改装技术要求15.2.1车体基础改造(1)车辆分区应将车内分为驾驶区、实验区综合区、工具区。(2)车辆开门后开门采用后双开门原车车身形式,车辆侧门应配有侧向拉门,用于人员和仪器的进出,侧门底部设置电动踏板。(3)车辆窗户实验区综合区前部窗户采用原厂车辆窗户,窗户进行贴膜保温处理,后部窗户和尾门窗户改装成盲窗,增强保温效果。(4)车身加固车身内部需要承重的区域进行加固处理,内部进行保温处理。(5)车顶平台车顶设置有车顶平台,并加设不锈钢护栏,加强工作人员登顶工作的安全性。(6)后爬梯尾部设置一个爬梯,爬梯各梯步采取防滑措施处理。(7)车外照明车顶平台两侧应安装有车载场地灯,满足现场夜晚照明需求。(8)车辆地板实验区地板采用防腐车辆专用地板革,工具区铺设防滑压花铝板。(9)防雷系统车身有良好的接地处理,可有效防止雷击及触电,在电源引入口安装电源防雷避雷器。(10)防静电整车加装静电拖,防止车辆静电引起仪器损坏。(11)车身标识外部字体、图案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字体图案明晰清楚。(12)淋雨试验车顶应保持完全密封状态,防止车辆进水,并进行淋雨试验。15.2.2车内改装(1)设备安装满足仪器安装要求;设备装有减震装置。(2)工作台面在实验区前方应设置有工作台面用于现场办公使用,隔断侧面应设置220V电源插座和多媒体插座。(3)车内座椅驾驶区保持原车状态,可乘坐2~3人(包括驾驶员),实验区内放置航空座椅1把及放置可折叠式座椅1把,可满足驻车实验条件下实验人员2人工作。(4)车内照明应符合移动实验室亮度要求,在连续进行工作的区域内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lx,车内均采用LED照明灯具。(5)内饰软包车辆内饰整体采用PU皮革面料进行软包处理。(6)安防附件实验区应配备车用小型灭火器、自动灭火贴、温湿度计、烟雾报警器、应急医疗箱等安全防护物品。15.2.3供电系统(1)配置有市电充电功能,根据实际需求及安全因素,配置相应电池模块的双供电系统;(2)车辆电路接口进行防水处理,保证充电,电源接口采用防误插设计,拥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优良的抗冲击性能和防尘、防潮及防腐蚀的性能;(3)线缆盘:监测车配置两个长度不小于30米的线缆盘,线缆盘配漏电保护开关,保护用电安全,带电源指示灯,配户外专用电缆线,耐折弯,耐磨损,耐高低温;(4)温度监测:应具备电池温度和实时监测功能,保障电控系统安全;(5)工作环境:供电系统可以在-20℃至60℃工作;(6)保护功能:具备过压、低压、过温、过载、交流短路保护功能;(7)报警功能:具备低电量、高温、高电压蜂鸣报警功能;15.2.4空调和通风系统(1)应合理计算空调制冷量,选用底盘自带后舱空调或者顶置驻车空调;(2)为加强仪器散热功效,应在机柜上安装散热设备,应在车身合适位置加装散热结构。15.2.5视频监控系统(1)车内监控:在车内安装两个半球摄像机,可监控实验区和工具区的情况;(2)车外监控:应在车尾和车头两个方向安装摄像头,车头使用云台摄像机,可360度旋转,对周边情况进行监控;(3)云台摄像机:应全天候环境设计,具备超强抗震性,水平可360度无限位旋转,垂直-90~90度旋转,应采用20倍200万高清机芯,支持H.265视频压缩方式;(4)双模定位:车载DVR应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可快速定位车辆。(5)网络协议:车载DVR应支持WIFI无线下载,应支持802.11b/g/n三种无线网络协议。(6)监控网络:车载DVR应内置3G/4G模块,可通过3G/4G模块传输监控图像,每月流量不少于5G,并提供一年流量;(7)存储空间:车载DVR应提供不少于1T的本地存储硬盘;(8)控制键盘:控制键盘可方便地对变速云台摄像机进行控制和设置,控制键盘还可直接控制终端解码器,实现对摄像机、云台、镜头、灯光、雨刮等前端设备的控制。(9)客户端APP:监控系统应具备APP客户端,可通过APP远程查看实时视频,视频回放,轨迹回放,车辆实时位置等信息;(10)网页端:监控系统应具备电脑网页端查看的功能,可通过网页端查看实时视频,视频回放,轨迹回放,车辆实时位置,电子围栏等信息;(11)显示器:在车内配备不小于43英寸的4K显示器,用于视频监控和仪器数据显示;(12)行车记录仪:监测车应配置前后双摄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1080P;(13)其他影音配置:车辆驾驶区应设置倒车影像系统和倒车雷达,保障用车安全;15.3车辆上牌(1)车辆公告:车辆需进行检测车公告申请报备,申请报备完成后可以在工信部网站上查询到,车辆改装公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车辆购置税:车辆上牌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购置税由中标方承担;(3)车辆保险:车辆上牌过程中产生的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含第三者责任险200万,驾乘险,车损险等)及车船税由中标方承担;(4)车辆过户手续费:车辆上牌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中标方承担;(5)车辆运杂费: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运杂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6)由采购方协助提供底盘公告的相关资料,确保上公告顺利。15.4售后服务(1)货物质量: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货物完好,配件齐全。(2)质量保证期:VOCs走航系统自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其他走航设备质保期1年。(3)中标人(或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须到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免费进行设备调试,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4)中标人应对采购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现场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另外需提供为3人次/年,五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等。(5)仪器所带操作系统或软件均为正版,并应提供终身免费软件升级服务。(6)中标人须提供VOCs走航系统5年质保期间必要的耗材(VOCs专用标气)。(三)实验室及环境执法应急设备16、实验室ICP-MS16.1离子源要求:平衡式驱动,减少离子动能色散,降低二次离子产生,无需屏蔽圈等额外昂贵的消耗品就可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延长锥使用寿命。如果所提供的设备需要屏蔽炬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则须提供屏蔽炬≥30套。(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2接口:双锥接口,截取锥孔径0.5mm,锥材质为镍、铂材质可选。提手式换锥系统,自带联锁保护,杜绝异常操作。简便的体外换锥维护,无需泄真空就可以方便换锥维护,且避免线圈的损坏。(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3提取透镜:提取透镜上可以使用零电压、负电压和正电压等多种提取模式,独特的设计,免维护清洗。16.4离子传输系统:低背景的离子传输设计,离子前后两次离轴,实现干扰粒子的有效消除(中性粒子、电子、光子),无需更换清洗离子透镜。(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5碰撞反应池:采用全新的六极杆碰撞/反应池系统,分布式进气系统最大限度消除干扰,大大提高碰撞效率,提升灵敏度。(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6四级杆质量分析器:高精度纯Mo材料四极杆,保证最佳的质量轴稳定性,采用2.0MHz低频驱动四极杆,以获得更宽的质谱分析范围和更优异的质量轴稳定性。(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7检测器:脉冲/模拟双模式不连续打拿极检测器,可以在一次进样过程中同时完成扫描和选择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可在模拟和脉冲模式之间实现自动切换。16.8等离子体可视系统:具有带电磁屏蔽的等离子体实时观测功能,可以通过工作站软件实时监控等离子体状态,实时全彩监测等离子体、锥口和中心管状态,便于样品分析和维护确认。16.9静音罩:可配置静音罩,降低实验室噪音,改善实验室分析环境。16.10进样系统要求:16.10.1提供多种雾化器可选,包括高效石英同心雾化器;耐高盐同心雾化器;PFA微量进样雾化器,具有高雾化效率及可耐氢氟酸进样。16.10.2标配Scott型雾化室,双通道设计减少信号的随机波动,配置TEC制冷模块,制冷温度▲16.10.3分体设计的可拆卸式石英炬管,预准直的炬管座内置式气路连接,易操作的卡式推入炬管设计,方便日常更换维护而无需拆卸气体管路。(提供可拆卸式石英炬管实物图证明)16.10.4多种中心管可选,与炬管分离式设计,针对不同应用仅需更换中心管即可实现有机、高盐、高灵敏、耐HF酸等不同进样需求,方便更换与维护。16.10.5高精度气体质量流量计标配控制四路工作气体,包括雾化气、辅助气、冷却气、碰撞气。根据需要可扩展第五路附加气,用做氩气在线稀释系统的稀释气。16.10.6可配置全自动在线气体稀释装置,可在矩管之前把样品基体稀释到0.3%以内,保证接口区域与质谱区域不受高基体污染,消除高基体造成的信号抑制效果,具有预设稀释倍数和稀释气体流量手动调节两种工作模式。传统ICP-MS耐盐~0.2%,氩气稀释后可实现>10%含盐量的直接测定。16.11软件要求:16.11.1操作系统。16.11.2自动化分析功能(仪器形象化界面、自动调谐、自动诊断、定制化用户报告、启动关闭真空,炬位调整,等离子体参数\离子透镜电压优化,标准\碰撞池工作模式切换等)。16.11.3具备实时数据显示和实时报告显示功能。其他智能化功能包括:动态调整进样时间和冲洗时间,用户方法库管理,QC功能可以满足EPA方法的QC要求。16.11.4ICP-MS操作软件还可以安装于个人计算机上,样品分析数据可以使用此软件进行离线数据处理并生成报告。16.11.5具备HPLC-ICP-MS联用功能:液相色谱与质谱仪为同一制造厂家生产、同一品牌,保证联机技术的稳定性和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可以用同一台电脑和同一套软件同时控制现有HPLC和ICP-MS,实现联机全自动同步分析的系统。(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11.6可配置全自动超级微波-ICP-MS接口:可以用同一台电脑和同一套软件同时控制全自动超级微波和ICP-MS,实现联机全自动“一键式”分析,包括加酸、加盖、消解、定容、混匀、点火、进样、建立标曲、制定报表等一系列自动化功能。(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11.7可与固体直接进样系统联用,无需湿法消解,实现固体样品直接进样分析。(提供软件截图或公开发表的文献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11.8具备专用的单颗粒分析软件,可提供单颗粒分析模式,可实现纳米材料和单颗粒中多元素快速分析,四极杆最短驻留时间可达10µs。(提供单颗粒分析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11.9具有软件源代码修改以适应在线监测等特殊需要的能力。16.12性能要求:16.12.1质量范围:2-260amu。16.12.2质量分辨率:具有高分辨和标准分辨率两种模式,调节范围0.3-2.0amu。连续可调,可以在一次方法分析过程中同时使用两种模式,以便通过变化分辨率扩大样品分析应用范围。16.12.3线性动态范围:大于9个数量级。16.12.4背景稳定性:定义为5amu处背景信号的平均值,低于0.5cps。16.12.5短期稳定性:20分钟稳定性RSD均<2%16.12.6长期稳定性:2小时稳定性RSD均<3%16.12.7灵敏度:Li≥20Mcps/ppm,In≥180Mcps/ppm,U≥200Mcps/ppm。16.12.8双电荷离子和氧化物离子:Ce++/Ce+≤3%,CeO+/Ce+≤3%。16.12.9检出限:Li≤0.5ppt,In≤0.1ppt,U≤0.1ppt。16.12.10丰度灵敏度:低质量端:1*10-6;高质量端:5*10-7。16.12.11质量轴稳定性:<0.05amu/24h。16.12.12同位素比精密度:<0.2%(107Ag/109Ag),具备铀同位素比值测量能力。16.13配置要求16.13.1电感耦合等子体质谱仪主机,包括:采样锥/截取锥、射频发生器、偏转离子透镜、碰撞反应池、全质量流量气体控制器、检测器、机械泵、蠕动泵、减压阀、旋流雾化室组件、石英同心雾化器组件、石英矩管中心管组件。16.13.2ICP-MS专用分析软件以及在线帮助系统。16.13.3快速进样控制软件模块。(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13.4调谐液和交叉校正液1套。16.14其它配套配置:微晶板消解器1台。16.15技术服务要求:16.15.1提供仪器的详细操作说明书;16.15.2用户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响应时间一般情况≤24小时,到现场时间小于72小时;供应商设有专业的培训中心,每年为用户提供免费培训(3人次,不少于4天);16.15.3仪器安装调试合格后提供保修期一年,制造厂方终生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17、标准化大气应急采样箱17.1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技术要求17.1.1一机多用,具有5气路同时采样功能,每路采样流量分别设置并独自恒流控制。可同时作为四路环境空气采样器和TSP/PM10/(PM2.5可选)颗粒物采样;也可设置任意单路采样。17.1.2采样流量自动控制:采用高精度、耐腐蚀电子流量计,微电脑系统检测采样流量,自动补偿因为电压波动和阻力、温度变化引起的流量变化。17.1.3采用引风式环境温度检测模块,大幅减小环境温度测量误差,进一步提高流量准确度。17.1.4自动计算累计采样体积,并同时根据气压、温度换算参比采样体积或标况采样体积。17.1.5采样过程停电自动保存工作数据,来电后可恢复采样。17.1.6大气采样四路设计,采样方式灵活,可分别单独控制。17.1.7可以实现即时采样、定时采样、间隔采样等多种采样模式。17.1.8内置锂电池和充电管理模块,具备交流、直流双供电功能。17.1.9提供USB接口,可将采样数据文件导出,同时支持升级仪器主板程序。17.1.10内置电子标签,可与仪器出入库管理平台软件配合实现仪器智能化管理。17.2采样附件技术要求17.2.1吸收瓶采样箱不低于30孔;17.2.2采样滤膜尺寸为标准90mm。17.3单套配置要求17.3.1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1套;17.3.2小流量气体采样器1套;17.3.3吸收瓶采样箱1套;17.3.4采样滤膜1盒(50个)。18、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枪18.1执行标准18.1.1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18.1.2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18.1.3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18.1.4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18.2技术参数要求18.2.1三段式模块化对接结构设计,可实现气路、电路方便快捷的现场对接;18.2.2特有滤膜、滤筒结构,取样管的前端兼容滤筒及低浓度采样头,且均可加热;18.2.3特有加热装置,加热效率高,加热温度可以设定并自动调节;18.2.4特有的水陷阱结构,能够有效阻止冷凝水回流;18.2.5直径Ø47mm一体式钛采样头整体称重,自损耗低,专用拆装工具拆装快速便捷;18.2.6适用标准3#滤筒,取样管长度及材质可订制;18.2.7具有角度超限报警提醒,保证采样精度。18.3技术指标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加热温度(100~160)℃,可以设定(默认110℃)1℃±10℃加热功率100W工作电源DV24V 10A皮托管系数0.84±0.01采样头滤膜直径Ø47(有效直径Ø40mm)滤筒规格标准3#(φ28×70),可订制取样管长度标准1.5+1.5米(有效2.5米),可订制重 量约5kg(1.5+1.5米,不锈钢)测孔直径要求≥80mm采样头(选配)Ø4、Ø5、Ø6、Ø8、Ø10、Ø12、Ø14滤筒用采样嘴规格标配Ø4.5、Ø6、Ø7、Ø8、Ø10、Ø12取样管耐温≤260℃18.4配置要求18.4.1取样管1支(1.5m+1.5m);18.4.2电源适配器1套;1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技术参数一、性能指标1、波长范围190nm~1100nm2、波长示值误差:±1.0nm3、波长重复性≤0.2nm4、最小光谱带宽2.0nm▲5、杂散光≤0.05%6、光度范围-0.3Abs~3Abs7、透射比示值误差±0.002(0Abs~0.5Abs)±0.004(0.5Abs~1Abs)±0.3%8、透射比重复性≤0.001(0Abs~0.5Abs)≤0.002(0.5Abs~1Abs)≤0.15%▲9、基线平直度(吸光度)±0.002(200nm~1090nm)10、噪声≤0.15%(500nm、250nm,P~P)开机预热半小时后11、基线漂移<0.35%/h(500nm)开机预热2小时后▲12、仪器准确度可达到1级(提供检定证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二、仪器特点1、可设置用户登录权限,可记录操作日志,方便进行审计追踪。。2、全密封结构、光学镜面具备SiO2保护膜,保护光学元器件不受气体和环境的影响。3、电机直驱光栅,取代传统丝杆传动机构,不需要再对传动机构做常规维护。4、波长移动速度可达7000nm/min,波长扫描速度可达2500nm/min,提高用户工作效率。5、使用彩色触控屏幕,显示效果清晰生动,操控和输入更加便捷。(提供实物图片证明)6、支持U盘导出数据,数据管理和处理方便快捷,增加数据存储空间,提高使用灵活性。7、内置比色皿存放架,具有灯寿命自动监测系统(提供实物图片证明)8、可升级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工作站软件实现用户管理、GLP规范、数据分析处理更多功能。9、自带定量、光谱扫描件功能。支持在线升级,可后续进行蛋白质测量、农残测量等应用功能新增。10、开放式的样品室设计,可进行各种附件应用和实验。11、支持微型打印机,方便用户的使用。"12、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设备生产厂家需具有NTC培训、考核双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三、仪器配置:1、紫外可见主机一套;2、五联可变池架一套;(可同时放置5个10-50mm不同规格比色皿)3、10mm、20mm、30mm石英比色皿各2只;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控制软件一套,可链接电脑操作;20、可见分光光度计技术参数一、性能指标1、波长范围325nm~1100nm2、波长示值误差:±2.0nm3、波长重复性≤0.4nm4、最小光谱带宽2.0nm5、杂散光≤0.1%6、光度范围-0.3Abs~3Abs7、透射比示值误差±0.002(0Abs~0.5Abs)±0.004(0.5Abs~1Abs)±0.3%8、透射比重复性≤0.001(0Abs~0.5Abs)≤0.002(0.5Abs~1Abs)≤0.15%9、基线平直度(吸光度)±0.002(200nm~1090nm)10、噪声≤0.15%(500nm、250nm,P~P)开机预热半小时后11、基线漂移<0.35%/h(500nm)开机预热2小时后二、仪器特点1、可设置用户登录权限,可记录操作日志,方便进行审计追踪。。2、全密封结构、光学镜面具备SiO2保护膜,保护光学元器件不受气体和环境的影响。3、电机直驱光栅,取代传统丝杆传动机构,不需要再对传动机构做常规维护。4、波长移动速度可达7000nm/min,波长扫描速度可达2500nm/min,提高用户工作效率。5、使用彩色触控屏幕,显示效果清晰生动,操控和输入更加便捷。6、支持U盘导出数据,数据管理和处理方便快捷,增加数据存储空间,提高使用灵活性。7、内置比色皿存放架,具有灯寿命自动监测系统。三、仪器配置:1.紫外可见主机一套;2.五联可变池架一套;(可同时放置5个10-50mm不同规格比色皿)3.10mm、20mm、30mm玻璃比色皿各2只;21、气相分子分析仪21.1工作条件:电源电压:单相220V±10%,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20~80%;21.2技术特点:模块化集成设计,主机架构更紧凑、坚固,自动进样器可叠加主机上运行,节省实验室占用面积,设备占用面积不大于0.5m*0.65m,可适用于应急监测车等紧凑空间;21.3光学系统:21.3.1波长:自动调节波长,含微调点位功能;21.3.2光源满足H/T195~H/T200六项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标准对测定波长的要求;21.3.3检测器:配备多波长同时测定的高灵敏度CCD检测器21.4配备除水系统,分析全过程中完全不使用任何干燥剂;21.5气液分离采用长管路连续多次萃取方式,以确保待测成份能从液相中充分分离▲21.6所有项目测定时,实时同时记录不少于5个其他波长吸光度变化情况,形成多维信号图谱,方便用户判断样品数据是否受干扰;(提供产品的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7载气及控制21.7.1载气:以氮气或空气为载气,配备减压阀或对应管路接口。21.7.2配备电子压力报警系统:无论载气为空气或氮气,都可能会存在载气流量及气压发生变化或载气系统故障,如发生这种状况,自动蜂鸣报警并自动关闭进样及加热系统,同时锁定软件并自动保存已测定数据;21.8自动进样器:21.8.1样品位数不少于51位;51位*50mL,样品管容积不小于50mL;21.8.2进样器上的样品盘可方便拆卸清洗更换;21.9氨氮快速氧化装置:21.9.1配备氨氮快速氧化装置,测定氨氮项目时,仪器在线自动把氨氮氧化为亚硝酸盐氮;21.9.2氨氮快速氧化装置的加热方式为将氨氮样品溶液预加热到温度60℃~70℃,不加热次溴酸盐氧化剂;21.9.3在预热后氨氮样品溶液中迅速加入次溴酸盐氧化剂,氧化剂在加入瞬间将溶液中的氨氮氧化为亚硝酸盐氮;21.10软件系统具有自检功能:测定前仪器自动检测通讯口、波长、狭缝及灯位置等。软件具有反控功能,由软件直接设置仪器测试波长,泵转数,进样时间等测试条件;21.11仪器指标:21.11.1氨氮、亚硝酸盐氮项目:一次进样可同时测定样品中氨氮和亚硝酸盐氮含量;21.11.2氨氮项目:精密度要求(连续测定6次):0.1mg/L,RSD<2%;0.2mg/L,RSD<2%;0.5mg/L,RSD<1%。线性要求:根据设定自动配置标准曲线浓度,相关性系数r≥0.9996;检出限要求:检出限<0.01mg/L;21.11.3亚氮项目:精密度要求(连续测定6次):0.1mg/L,RSD<2%;0.2mg/L,RSD<2%;0.5mg/L,RSD<1%。线性要求:根据设定自动配置标准曲线浓度,相关性系数r≥0.9996;检出限要求:检出限<0.003mg/L;21.11.4硫化物项目:精密度要求(连续测定6次):0.1mg/L,RSD<3%;0.2mg/L,RSD<3%;0.5mg/L,RSD<2%。线性要求:根据设定自动配置标准曲线浓度,相关性系数r≥0.9996;检出限要求:检出限≤0.004mg/L;21.11.5硝酸盐氮项目:精密度要求(连续测定6次):0.2mg/L,RSD<3%;0.5mg/L,RSD<3%;1.0mg/L,RSD<2%。线性要求:根据设定自动配置标准曲线浓度,相关性系数r≥0.9996;检出限要求:检出限≤0.005mg/L;21.11.6总氮项目(须以紫外在线消解模块为预处理方式):单个样品测量含消解时间小于5min;精密度要求(连续测定6次):0.2mg/L,RSD<3%;0.5mg/L,RSD<3%;1.0mg/L,RSD<2%。线性要求:根据设定自动配置标准曲线浓度,相关性系数r≥0.9996;检出限要求:检出限≤0.03mg/L;21.12自动在线稀释功能:可对高浓度样品自动选择合适的稀释倍数,可自动配置稀释比达到40倍数的标准曲线,相关性系数>0.9996,最大稀释倍数不小于40,稀释准确度:0~20倍时,稀释误差小于3%;20倍以上稀释误差小于5%(40倍自动稀释比例作为验收必须指标,要求稀释误差小于5%);21.13总氮在线消解模块:21.13.1主机集成紫外在线消解模块,无需另配独立的紫外在线消解模块,占用实验室空间;21.13.2消解温度:常温:紫外灯能耗(智能控制功耗):300~700W,单个样品测量含消解时间在内小于5min;21.14配置要求:21.14.1主机标准套,含51位自动进样盘,流动注射进样系统、自动除水系统、在线加热系统、内置氨氮在线氧化、电子压力报警系统各1套;21.14.2总氮在线消解模块系统1套;21.14.3外接管路1套,含载气减压阀及管路接口;21.14.4壹年耗材配件,含进样软管,尾气吸收装置;21.14.5品牌电脑1套、软件系统1套(支持工作站正常运转);21.15售后服务要求21.15.1整机免费保修贰年,保修期内维修全免费;21.15.2仪器到货后及时安排专职工程师上门安装并做基本操作培训,不少于3天。22、应急器材箱22.1采样记录仪22.1.1技术要求22.1.1.1定位模式:北斗卫星导航系统;22.1.1.2具备良好的抗摔、防水和防尘性能,能够适应各种复杂恶劣的环境;22.1.1.3分辨率:1280*800;22.1.1.4内存:128G。22.1.2单套配置要求22.1.2.1采样记录仪1台;22.1.2.2随机附件1套。22.2气象参数测定仪22.2.1风速22.2.1.1测量范围:0.6—40m/s;22.2.1.2精度:±5%;22.2.1.3分辨率:0.1m/s;22.2.1.4方法原理:超声波时差法;22.2.2空气温度22.2.2.1测量范围:-40℃-+80℃;22.2.2.2精度:1℃;22.2.2.3分辨率:0.1℃;22.2.3相对湿度22.2.3.1测量范围:10~90%;22.2.3.2精度:±4%;22.2.3.3分辨率:0.1。22.2.4压力22.2.4.1测量范围:700~1100hPa;22.2.4.2精度:1.5hPa/mb;22.2.4.3分辨率:0.1hPa/mb。22.2.5方位22.2.5.1测量范围:0~360°;22.2.5.2精度:±5°;22.2.5.3分辨率:1°。22.2.6单套配置要求22.2.6.1主机1台;22.2.6.2随机附件1套。22.3激光测距仪22.3.1技术要求;22.3.1.1测量范围:0.05-600M;22.3.1.2测量精度:+1cm;22.3.1.3测量模式:多种可选;22.3.1.4具备自动存储功能;22.3.2单套配置要求;22.3.2.1主机1台;22.3.2.2随机附件1套。23、便携式溶氧仪23.1技术要求23.1.1电源要求:提供可充电锂电池;23.1.2存储温度:不小于–20~60°C范围;23.1.3工作温度:不小于0~60°C范围;23.1.4工作湿度:<90%,无冷凝;23.1.5语言:具有中文界面。23.1.6显示:同时显示温度和溶解氧23.1.7数据内存:≥5000组数据;23.1.8数据传输:可通过USB接口传输数据;23.1.9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23.1.10电极技术指标23.1.10.1温度23.1.10.1.1量程:不小于0.0~110.0℃;23.1.10.1.2分辨率:0.1℃;23.1.10.1.3准确度:±0.3℃。23.1.10.2电极参数23.1.10.2.1量程:不小于0.01~20.0mg/L或0~200%饱和度;23.1.10.2.2分辨率:0.01mg/L;23.1.10.2.3溶解氧的准确度:在0~8mg/L时,±0.1mg/L;大于8.0mg/L时,±0.2mg/L。23.2单套配置要求23.2.1便携式溶氧仪主机1台;23.2.2溶解氧电极1根。24、电子天平24.1技术要求24.1.1最大称量:>50g;24.1.2可读性:≤0.01mg;24.1.3重复性:≤0.015mg;24.1.4秤盘:不锈钢;24.1.5显示屏:LCD;24.1.6防风罩:五面玻璃防风罩、滑动门。24.2单套配置要求24.2.1天平主机1台;24.2.2防风罩1个;24.2.3随机附件1套,校准砝码一套;24.2.4检定或校准证书1份。25、便携式挥发性气体检测仪(FID)25.1单套配置要求(1)分析仪主机:1台(2)氢气发生器:1个(3)储氢合金:2个(4)专用挎包:1个(5)安全防护箱:1个25.2基本要求(1)检测功能:VOCs排查溯源和污染应急现场。(2)检测原理:FID检测器。(3)软件语言:内置全中文软件界面。(4)浓度单位:设备在不连接任何外部终端的情况下能实时显示测量浓度值,可通过主机软件切换浓度单位:ppm、mg/m3及μmol/mol。(5)▲显示与控制:仪器主机内置不可拆卸液晶显示屏幕,并配备实体按键,不需外接手操器等移动设备即可实现对仪器进行启动点火、浓度校准、背景值扣除和信息查看等操作。(提供仪器操作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6)▲氢气气源:储氢合金作为氢气气源,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储氢合金重量不超过100g,容纳氢气体积不少于10L。(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7)▲储氢合金安全性要求:无危险性识别和空运货物条件限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8)氢气瓶充氢方式:通过氢气发生器对储氢合金充气,拧上储氢合金后氢气发生器可自动打开电子阀门,拧松储氢合金后氢气发生器应可自动停止产氢,储氢合金和氢气发生器无需通过管路连接,避免氢气死体积。氢气发生器采用电解水的原理,重量应不超过2.0kg。氢气发生器出口正常工作压力应大于2.5MPa。(9)▲氢气发生器可选配防爆外壳,型号须与氢气发生器主机保持一致。(提供防爆合格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0)数据存储:仪器具有数据存储的功能,可存储不少于50000条数据,同时存储的数据可统一转换单位进行导出。(11)采样探头过滤器:可过滤颗粒物的尺寸不低于5μm。(12)▲防爆要求:分析仪在有潜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性环境中操作,应具有防爆安全性,整机防爆等级至少达到ExdbiaIICT4Gb。(提供防爆合格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需与仪器型号保持一致)(13)供电方式:采用可拆卸电池供电,电池容量≥3500mAh,单个电池的连续工作时间≥6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4)充电方式:仪器具备直接充电和座充两种充电方式,可采用电源适配器连接主机充电口直接充电,或将电池拆卸采用座充独立充电,座充可同时为两块电池充电;(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5)使用操作便携性:仪器使用方便,为手持式仪器,手柄符合人体工学设计,单手可握;储氢合金和电池支持无工具拆装。(提供仪器手持及储氢合金、电池无工具拆装演示图例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6)▲配备VOCs泄漏现场筛查工具APP,可以实现现场拍照取证功能,照片中可以同时显示当前实时的地理位置信息以及FID检测实时数值和最大值,还可以显示当前日期、时间以及检测仪器的型号。(提供APP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5.3参数要求序号指标项功能及参数要求(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0~95)%RH(2)量程范围FID:0~100000μmol/mol(3)检出限FID:≤0.3μmol/mol(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4)重复性FID:≤2%(5)仪器平行性FID:≤2%(6)采样速度在采样探头入口处,额定为0.5L/min。(7)重量分析仪总重量≤2kg26、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26.1技术要求26.1.1采样方式:泵吸式;26.1.2气体种类: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可燃气体(EX)、氧气(O2);26.1.3检测原理:电化学原理;26.1.4测量范围:CO:0~1000μmol/mol,H2S:0~100μmol/mol,EX:0~100%LEL,O2:0~30%VOL;26.1.5分辨率:CO:1μmol/mol,H2S:0.1μmol/mol,EX:1%LEL,O2:0.1%VOL;26.1.6响应时间:≤30S(T90);26.1.7检测误差:≤±3%FS或±10%(视具体传感器而定);26.1.8浓度单位:μmol/mol、ppm、mg/m3可一键切换显示,浓度值由系统自动换算;26.1.9报警方式:95dB蜂鸣器(@30cm),振动报警以及闪烁红色LED和屏幕上的报警状态指示;26.1.10诊断报警以及电量欠压报警,泵堵塞报警;跌倒报警,带有预警和选配实时远程无线通知功能。26.2配置要求26.2.1主机1台;26.2.2随机附件1套。2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27.1技术要求27.1.1检测气体:氰化氢,磷化氢、PID,氯化氢,光气27.1.2量程:0-10ppm,0-100ppm,0-100ppm,0-100ppm,0-10ppm27.1.3分辨率:0.01ppm,27.1.4精度:≤±3%FS或±10%(视具体传感器而定)27.1.5响应时间:≤30s(T90)27.1.6检测原理:电化学原理/PID原理27.1.7采样方式:泵吸式,流量可达1L/min,泵的吸力大小有十个档位可调。27.1.8浓度单位:μmol/mol,ppm,mg/m3等,可一键切换显示,浓度值由仪器内部系统自动换算27.1.9显示界面:气体分子式,浓度单位,测量值,时间,电池电量,报警状态,数据记录状态等27.1.10报警方式:声、光报警,高低报警值可以任意设置27.2配置要求27.2.1主机1台;27.2.2随机附件1套。28、个人防护包28.1技术要求28.1.1水上救生设备单套配置:包装袋x1,防灾手册x1,防汛救援漂浮绳x1,雨衣套装x1,雨鞋x1,急救包x1,探照灯x1,兵工铲x1,一次性警戒线x2,暖宝宝x5,救生衣x1,毛巾x1,手机防水袋x1,点胶手套x1,口哨x1。28.1.2急救器材箱单套配置:创口贴x35片,卫生湿巾x2包,碘伏棉棒x20支,酒精棉棒x20支,碘伏消毒片x2片,酒精消毒片x2片,6x400弹性绷带x2卷,8x400弹性绷带x1卷,三角巾x2袋,60ml乙醇消毒液x1瓶,60ml碘伏消毒液x1,棉签x50支,无纺布胶带x1卷,辅料镊x1把,止血带x1卷,口对口呼吸膜x1袋,退热贴x1袋,医用棉球x1袋,安全扣针x5支,圆头剪刀x1把,口罩x10个,口哨x1支,风油精x1瓶,清凉油x1盒,医用垃圾袋x2袋(9寸铝合金箱x1个、肩带x1根、干燥剂x1袋、配置清单x1张、合格证x1张、钥匙x2)。28.2单套配置要求28.2.1水上救生设备1套;28.2.2急救器材箱1套。29、便携式测油仪一、技术参数1、基本要求1.1符合国标:“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1.2应用范围:可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1.3系统集成前处理单元、检测单元、数据分析单元1.4水样体积读取、试剂定量、萃取、分离、吸附到进样、测试分析、清洗、排废,全流程自动化2、技术要求2.1符合国标:“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2.2仪器所有部件集合在一个IP67拉杆箱体内,抗震便携,整套设备不大于26公斤,适合野外检测;(提供实物和重量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3体积读取、水样萃取、试剂分离、硅酸镁吸附、检测分析、管路清洗全流程自动化;2.4体积量取:为避免交叉污染,须采用非接触式体积自动读取方式,不可使用探针式液位测量等其他接触式测量方式,误差<2%2.5仪器全流程一键式全自动操作:水样体积测量并输入后加注试剂、萃取、分离、除水、吸附、测量、排废、清洗全部自动完成,各步骤之间不需人工干预。仪器自动测量并导入水样体积后,通过精密注射器,注入萃取剂,自动进行萃取,自动转移萃取液并除水,自动通过硅酸镁柱吸附动植物油,自动转移入比色皿,自动检测,自动排废并收集,自动管路清洗。▲2.6采用搅拌萃取方式,搅拌速度可调,萃取时间可调,萃取回收率≥95%;(提供调速调时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7具备硅酸镁装置切换功能:设备可自动切换另一硅酸镁装置使用;2.8设备集成有废液回收装置,已测试完的废四氯乙烯试剂自动进入指定废液瓶收集;2.9分离方式:萃取、分离、隔水膜三次分离;2.10自动配标:自动进行标准曲线的配置,线性>0.9995▲2.11自动稀释:智能识别高浓度样品,并启动自动稀释流程,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度,能提供至少3种不同稀释倍数,便于不同样品使用;(提供操作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2管路自动清洗:测试过程中对管路自动清洗,避免样品间交叉污染;2.13自动监测预警:自动监测萃取剂余量、硅酸镁余量与仪器运行状态,试剂余量不足时,软件提供预警功能,仪器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2.14采样方式:配备专用采样器、采样瓶及采样箱,可现场采样,无需转移可直接上机自动测量,采样器符合石油类采样规范的要求。(提供采样器实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5进样模式灵活:即可自动进样、亦可手动进样,用户可根据需要快速切换;2.16设备需具有四氯乙烯试剂验收功能,结果需在数据报告中显示;▲2.17软件样品测试需有谱图显示,数据报告需数据与谱图相对应。(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18支持电池供电和220V直接供电两种方式(非220V给电池充电,电池给仪器供电)2.19操作方式:不低于10英寸windows触屏平板电脑;2.20平板电脑采用磁吸悬浮固定方式,可自由调节操作角度;2.21专用分析软件系统:软件集样品信息录入、扫描采集、计算分析于一体多功能软件,自主开发双系统模式,分别满足四氯化碳或四氯乙烯做萃取剂的使用方法;2.22采样瓶:棕色广口瓶,样品不转移;2.23水样体积:0-650毫升(任意);2.24校正方法:系数校正、标准曲线校正;2.25波数范围:3400cm-1~2400cm-1(即波长范围2941nm~4167nm);2.26吸光度范围:(0.0000~2.0000)AU,即透光率为(100~1)%T;2.27测量范围:0-64000mg/L(超量程可自动稀释)2.28分辨率:≤0.005mg/L2.29方法检出限:0.06mg/L2.30曲线线性:>0.99952.31重现性:RSD<1%2.32准确度:±1.5%2.33测量时间:小于10分钟一个水样;2.34分析软件:具有校正、分析、计算、报告打印及导出等功能;二、配置清单1、全自动便携式红外测油仪,1台;2、10寸Windows平板电脑,1台;3、除水膜,50片;4、4CM石英比色皿,1盒;5、600ML棕色广口样品瓶,2个;6、500ML棕色试剂瓶,1个;7、500ML透明废液瓶(配孔),1个;8、硅酸镁柱,2根;9、无线键鼠套装,1套;10、USB扩展HUB,1个;11、采样装置,1套。★四、质保期限VOCs走航系统自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期限5年,气相分子分析仪整体免费质保期限2年,其他设备整体免费质保期限1年。免费质保期间,中标人免费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对于采购人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只收取维保成本费用。五、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外产品主要零、部、配件及易损件、消耗品价格清单。2、安装和调试: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部分产品(如生物安全柜等)安装到位可能涉及拆卸门窗、更改电气线路等,需中标人负责,安装不得影响原实验室性能;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3、技术服务: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仪器出现故障时,供货或服务商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提供仪器设备详细的操作手册。六、商务部分★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2、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须提供正规发票。七、中标人对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中标人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九、执行标准:通过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认证。本项目其他未提及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的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二0二五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电子签字和电子签章的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加盖电子签章。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同时,正式授权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6、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7、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