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补助招标公告(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W-2025-0219     
项目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50220-000006-7     
预算金额(元):1096300      
最高限价(元):1096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0963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2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低于2000批次,其中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5%;(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北安置小区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1860857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            
联系方式:15585747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威、江林、付龙    
电 话:15585747339    
   
   

附件信息:

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采购文件).pdf386.8KB

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采购公告.pdf3.7KB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0YO项目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采购人: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内容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开标评标程序第六章评标标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附件第九章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易系统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0YO项目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096300.00元最高限价:1096300.00元采购需求: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低于2000批次,其中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5%;(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正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或2024年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④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⑦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⑧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身份证,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具有合法CMA资质证书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附件5食品抽检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严格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完成此次抽检的项目资质覆盖情况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2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3.方式: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5年3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1点00分时前解密响应文件。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5年3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点00分时前解密投标文件。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㈠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5㈡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保证金绑定方式使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保证金缴纳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未自动绑定的,不能上传《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4.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7.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的指南。8.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处于试运行阶段,期间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运营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交易中心项目编号未能有效统一,因此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涉及项目编号的文书,若包含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或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针对本项目所发布的项目编号,均应采纳为有效项目编号。9.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报价轮数以专家确定,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联系方式:李坤艳186085782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89号联系人:陈威、江林、付龙;联系方式:15585747339第二章招标内容标的物: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5)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政府采购代理合同,向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服务采购的收费标准计取,计算基数为中标价)。成交人放弃成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抽检工作;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报价轮数由磋商小组确定)4、响应文件中报价为基础报价,在线最后一轮磋商报价,是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5、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第三章投标须知3.1总则3.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代理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代理公司;(4)“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人;(5)采购清单等同于标的物清单。(6)“甲方”是指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7)“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也称中标供应商、中标人。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代理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代理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个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1.5.3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3.1.6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之日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响应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同时附中文译文。3.1.7投标保证金退还: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供应商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依法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供应商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30个日历天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及时告知代理公司或书面告知交易中心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如采购人未及时告知,交易中心自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38个日历天后,将自动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8投标报价:供应商基础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在线磋商报价均不能超过基础报价。3.1.9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应签订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违背的协议条款。3.1.10投标人应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3.1.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2开标一览表(参考格式):开标一览表序号抽检产品名称检验费(元/批次)数量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基础报价人民币(大写):报价说明:1.每批次应包括完成本批次抽检需求(抽查、检测任务及其他配套服务)的费用、所需的购样费、差旅费、检测费、各种检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邮寄费以及各种相关税费等,直至完成检测工作,出具合法有效检验报告及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的所有一切费用。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覆盖高、中、低档及一定的品牌和区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3(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4(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和供应商电子公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原件扫描件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授权代表手机:法定代表人电话: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技术及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抽检批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批次(2000批次),具体情况如下: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不低于400批次,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20批次,大方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00批次,黔西市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00批次,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180批次,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00批次,纳雍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00批次,威宁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220批次,赫章县市场监管局不低于180批次。2.抽检品种及项目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相关细则和要求实施。3.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5%。。附件6:交易中心系统打印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企业声明函(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声明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九章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9.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采购[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文件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9.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8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5根据财库〔2020〕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20〕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注:(1)供应商若同时享有以上价格扣除情况的,仅进行一次价格扣除,并不作叠加扣除。(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声明函和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罚公示。项目概况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0YO项目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预算金额(元):1096300最高限价(如有)(元):10963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标项名称: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0963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025年毕节市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抽检补助项目:详见采购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易系统报名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低于2000批次,其中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5%;(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5)。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安置小区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186085782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联系方式:155857473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威、江林、付龙电话:155857473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补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