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无纺布招标公告(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2025)
招标项目编号:KJ20250221000020
采购单位: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无纺布
监督联系人:null
监督联系电话:null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无纺布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KJ20250221000020-000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5-02-28 13:30:18
招标范围:无纺布
投标人资格要求:null
监督人名称:null
监督人电话:null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昊程
联系电话:15665904489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无纺布采购项目1.0.6.20250221.pdf
制作时间:2025-02-2116:29:29,文件版本号:3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采购丙纶丝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物资概况1、交货地址:吉林省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实际约定以合同为准。3、采购物资:丙纶丝物料描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单位采购申请数量无纺布7mm湿度(%):〈15,延长米(g/m):160±5g,宽度(mm):75±5,干净、无油污、无异味。吨14、结算方式:收到货物后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三个月之内付款,实际约定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湿度(%):〈15,延长米(g/m):160±5g,宽度(mm):75±5,干净、无油污、无异味。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1)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采购。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询比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查看。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载明时间。2、递交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可拨打电话010-21362564。3、响应方应按照电子平台的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需由响应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签章,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包括以下证件和资料:(1)报价表(2)营业执照(3)廉洁承诺书五、询比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1、询比时间:电子交易平台载明时间。2、询比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3、联系方式:采购方: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联系人:梁昊程电话:156659044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关键条款的偏差范围不允许偏差。二、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180天。三、响应保证金响应方需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指定账户电汇响应保证金人民币_0_元整(¥0.00)。响应保证金在发布成交结果后全额返还到响应方账户。如成交方不能履行已成交的各项内容及中标价格,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再予以退回,并同时承担对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响应保证金递交帐户:开户名称: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帐号:07521001040009381四、评审办法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方组建,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2、评审程序评审小组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统一开启响应文件,从定性、定量等方面对响应方的技术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评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轮或多轮询比。3、成交标准采购方从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比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五、其他须知1、中粮生物科技纪委(举报电话:010-65047895)。2、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未曾提供廉洁承诺书的,投标无效。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一。3、合同条款及格式详见附件二。附件一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为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向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以下简称贵司相关人员)支付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2.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向贵司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会为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会将钱、物借给贵司相关人员。3.我公司不会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借口,邀请贵司相关人员参加可能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活动。4.我公司不会为贵司相关人员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各种方便。5.我公司不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与贵司相关人员就合作关系的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6.我公司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为贵司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公司若发现贵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贵司有关采购廉洁自律的行为,我公司将予以拒绝并要求贵司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对于无法拒绝或贵司工作人员不予纠正的,我公司将及时向中粮生物科技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10-65047895)。若贵司纪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我公司有关人员将予以协助,并如实及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和资料。若我公司有关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我公司愿接受贵司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与中粮生,1物科技所有下属企业的业务往来、纳入“合作方黑名单”等方式,并接受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做出的任何处理。特此承诺。公司(全称):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XX年月日附件二合同条款及格式买卖合同需方:«公司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供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交货时间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详见合同明细«合同总金额»«不含税总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合同金额_大写»。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2.1供方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包括技术要求)按«质量标准»标准执行。2.2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保质月数»,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供方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2.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方以传真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需方工作人员联络,若需方无法自行解决则供方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供方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或更换,需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3.1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合同明细中的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及方式:3.2.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3.2.2交货方式:«交货方式»。3.3收货人:«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风险负担:4.1«运输费用负担方式»。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5.1供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货物包装应适于运输、防潮、防震和经受合理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输。由于货物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毁、灭失及给需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包装物回收方式»。如约定由供方收回包装的,供方应予接到需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收回,逾期由需方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6.1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初步验收(指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外观可见事项进行验收)。经初步验收,货物在合同约定数量90%-110%之间的,可进行正常收货,如货物数量短少10%以上的,供方应在交货期内补足,如不能在交货期内补足,不足部分按延迟交货处理。6.2货物到达需方两周内,需方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标准完成理化检验。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供方三日内给予换货或退换,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否则将视为供方违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货物验收不合格视为供方未交货,导致交货迟延的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权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此检验结果为货物的最终检验结果,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6.3验收合格只作为并且仅为初步判断货物数量、质量的目的,货物实际质量情况应以使用之后的效果为准进行判断。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质量缺陷,仍应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供方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验收而减轻或免除。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转移:7.1供方应保证对所售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售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因权利瑕疵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所售卖的产品不侵犯第三人权益,因售卖产品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需方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供方承担。货物装载至需方运输车辆/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需方。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8.1«执行结算方式»。18.2如有质保金,上述款项支付数额则为扣除相应质保金后的金额。质保金比例为«质保金比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8.3供方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税率»。若需方发现供方提供的为虚假或不实发票,则需方有权最高按照票面金额的«票实不符时违约金比例»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还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相应损失。8.4供方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供方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需经需方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变更信息函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第九条保密条款:9.1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之内,供方有义务对自需方处得到的信息保密,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如供方未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供方按未到货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迟延交货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10.2货物质保期内,凡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问题,而给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供方承担责任。10.3若需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应付货款,每推迟五天,需方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若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合同各方同意的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使合同的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告知其他合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快递给其他合同方为证。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结束日期»。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结算及解决合同纠纷条款的有效。第十四条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如合同是以招标方式订立的,则需方招标文件、供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如有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需方单位(章):«公司名称»供方名称(章):«供应商»单位地址:«公司地址»单位地址:«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传真:«公司传真»传真:«供应商传真»电话:«公司电话»电话:«供应商电话»开户银行:«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公司账号»账号:«供应商账号»税号:«公司税号»税号:«供应商税号»附件:合同明细需方(盖章):«公司名称»,供方(盖章):«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签订日期»采购申请号产品编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交货时间«TableStart:行项目»«采购申请号»—«采购申请行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生产厂家/品牌»«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净价»«含税金额»«净金额»至«交货日期»前«TableEnd:行项目»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合同金额_大写»。含税合计金额:¥«合同总金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纺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