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康复服务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2025)



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 月07 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88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参加投标,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说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
获取本工程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men.gov.cn/hmsmzj/zfcg/zfcg.html),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十楼会议室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6、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7.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8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3-82218175、15190927881
(2)代理单位信息
名称: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通江中路60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639697、13291111767

招标文件-顺泰精神障碍社区.doc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南通市海门区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代理机构: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5.8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参加投标,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说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无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获取本工程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men.gov.cn/hmsmzj/zfcg/zfcg.html),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十楼会议室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6、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7.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88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13-82218175、15190927881(2)代理单位信息名称: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通江中路60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19-86639697、13291111767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即可在http://www.haimen.gov.cn/hmsmzj/zfcg/zfcg.html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http://www.haimen.gov.cn/hmsmzj/zfcg/zfcg.html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4、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5)投标报价一览表三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7)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七、其他说明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运营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的专业服务,不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自理率,帮助其逐步回归社会。二、服务标准(一)管理标准(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1.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主体或其主办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服务的,签订相应服务协议。1.2建立管理组织架构图,运行状况与组织架构相符,各岗位职责明确。1.3工作人员熟知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并能按规定执行。(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2.1各项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制度上墙,标志清晰,位置显著。2.2定期开展各项制度的培训、演练。(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3.1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3.2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3.3账目清楚,账物相符。(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4.1内控标准科学完善。4.2有具体质量改进项目,有成效。(5)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业务培训,从业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培训,没有被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5.1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接受培训记录。5.2管理人员熟悉岗位职责。5.3管理人员熟悉机构(站点)设施设备、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基本情况。5.4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检查与考核。(二)服务标准(1)组建专业的康复团队,康复团队必须包括精神科医生、社会工作者,康复团队可以包括精神科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管理人员、康复团队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1.1康复团队人员配备要经过相应的资格审查。1.2康复团队人员相对稳定。1.3年度服务对象人数应不少于30人。(2)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从业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2.1康复团队人员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2.2康复团队人员能熟练运用本专业技能开展服务。2.3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接受相关培训或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岗前考核合格。2.4康复团队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合计20小时的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有相应记录。2.5康复团队人员熟悉服务对象情况,熟知应急处理预案与流程。(3)服务内容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患者接受服务前必须接受专业评估。3.1服务内容应记录在服务对象服务档案和机构(站点)台账中。3.2应根据服务前专业评估制定康复计划,确定服务对象的具体服务内容,有训练方案、训练内容、签到表等。3.3各项服务内容的频次要科学合理。3.4机构(站点)月开展服务频次应不少于8次。(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必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4.1机构(站点)应为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一人一档。4.2机构(站点)应严格落实服务流程每个环节具体要求。4.3服务对象入机构(站点)1个月内完成个性化康复计划,提供针对性康复服务。4.4机构(站点)应每3个月对服务对象进行过程评估,根据过程评估情况,修正原康复计划、调整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4.5机构(站点)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必须合法合规,必须包括安全责任相关内容。4.6转出或脱管人员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在1周内有回访记录。4.7机构(站点)应建立特殊情况处置机制,定期演练,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期间病情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果断采取处置措施。(5)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5.1机构(站点)应把每月内部服务质量评价记录在案。5.2机构(站点)应及时处置内部服务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服务需求,投标方需提供满足以上服务标准所需的相关资料。三、政策衔接如出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的新要求,涉及服务标准的内容,则以新要求为准。四、其他要求1、服务前应与服务对象家庭充分沟通,达成服务协议后方可实施,不得因服务项目与服务对象的家庭发生矛盾;2、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区民政局、各街道提供的精神障碍人员信息,制订服务计划和风险评估机制,并建立“一人一档”,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录入相应的管理平台;3、投标方必须承诺持续提供3年或以上的服务,并对个案有应急响应机制;4、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期和项目完成后由采购方委托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采购方审核后作为支付项目费用的依据;5、为提高服务质量,响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号)中“探索运用5G、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工作生活服务场景,提升康复服务效果”具体要求,鼓励投标方按照如下要求提供服务:1)评估服务。为提高评估准确率,建议采用“主观+客观”的综合评估方式,客观评估康复对象的认知能力、情绪状态、社会功能等综合能力。其中,主观评估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评估量表,使用自评、他评等方式开展评估,不得随意使用自制量表。客观评估应采用具有科研文章支撑、资质支撑、大规模常模支撑、应用案例支撑的数字化评估工具,通过国内外专家共识的客观心理测评范式开展测评,评估准确率应达到80%以上,需包括抑郁、焦虑、冲动、认知等多个维度。通过主客观综合评估获得服务对象更精准的评估结果,指引精神康复计划的制订与康复效果的评价。2)康复服务。为提高康复有效性,建议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应辅助提升康复对象的综合认知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综合素养,助力回归社会。其中虚拟现实工具或远程移动数字化工具需满足如下要求方可以用:工具的科学性应通过生物医学领域和精神医学国际知名期刊论文发表获得行业认可,或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证;工具的丰富性应包括服务对象普遍存在的康复诉求,如认知能力、抑郁焦虑情绪等。附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流程要求》一、服务内容与要求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包括评估、康复、增能三大部分,具体应包括:(1)评估计划服务。1.接案/结案。2.基线及过程评估。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心理社交、社会功能、精神状态、社会功能缺陷等量表评估。3.康复计划。根据服务对象及家庭的康复主诉,结合其基线或过程评估结果,从心理社交、精神状态、社会适应三个维度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康复目标,确认康复训练项目及频次。4.档案管理。为确认参加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资料、康复协议、日常康复活动记录等。档案应留存3年以及上,除经采购方同意外,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2)康复训练服务。1.康复内容。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患者接受服务前必须接受专业评估。2.康复形式。通过个案、小组或试用在线工具的形式开展。3.康复要求。康复服务应具备针对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康复目标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以增强肌力为目标的哑铃训练;系统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接受能力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基本社交礼仪未掌握的对象进行面试场景社交训练;科学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功能缺陷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去听精分的药理课。(3)增能支持服务。1.同伴支持。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兴趣爱好及自愿程度,设置同伴支持小组,鼓励服务对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自发开展小组活动。2.家庭支持。定期为服务对象家庭照料者提供技能培训或减压活动。3.随访服务。定期通过电话或入户方式了解被服务对象居家状态及家庭所需帮助。4.社区融合。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各种不同形式的社区活动,包括且不限于工疗、农疗等,增进服务对象与社区融合。5.转介服务。接受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精神康复机构转介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评估结果纳入服务对象,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及相关信息。对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心理、法律服务的转介,有明确的流程和制度,有相应的签约机构资源和渠道,提供及时、有效的转介服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二、服务流程1)接案1.相关机构或人员转介。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评估后,适合社区康复服务的对象,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转介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2.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主动发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组织专业力量对服务区域内的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评估和动员,对于适合且自愿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患者,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转介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3.患者或家属主动求助。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属主动到社区康复机构求助,要求参加社区康复,经评估后适合进行机构康复的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2)接案及评估签约1.工作人员带领患者及家属熟悉机构环境,介绍机构的康复活动,告知服务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2.工作人员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其康复目标和期望要求,针对患者基线评估,填写《心理社交功能评估表》《精神状况综合评估学科表》等量表,再次筛选和确认符合社区康复要求的服务对象。3.针对符合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由服务机构和精神障碍人员及家属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落实精神障碍人员来往康复驿站的行程安全。3)建立档案。1.对服务的对象及时登记建档,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个人档案。2.日常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包括且不限于过程评估、个案康复记录等应及时归纳进服务对象档案。4)制定康复计划。根据入站精神障碍人员的康复评估情况和需求评估情况,由工作人员制定个体康复计划。5)计划实施和过程评估。1.根据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服务,通过协调组织、链接资源等手段保障康复计划顺利实施。2.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阶段性评估,回顾总结前阶段康复情况,根据患者情况填写相关评估量表,根据评估情况,对康复训练效果达到预期目标的患者提出新的康复目标,制定新的康复措施和计划;对康复训练效果不理想者,修正原康复计划、调整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3.制定精神障碍应急医疗处置方案,快速有效地将康复驿站内精神服务对象置于有效的管控之下,避免站内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防止引发矛盾纠纷和不必要的意外事故。6)结案1.由工作人员对康复较好的或主动提出结案要求的服务对象进行结案评估,确定其是否适合结案,并为后续居家服务提供建议。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能力、个人状态、危险性、家庭支持情况等。2服务对象康复需求如发生变化或住址改变,可转介至其他相应康复服务机构,原康复服务机构应将患者相关档案复印后交给患者带至新康复服务机构。3.服务对象病情反复或者其他情况不适宜继续在机构内进行康复的,应及时送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转为居家康复。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1年2.服务地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9月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正式发票。)三、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响应文件继续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响应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业绩15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提供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2服务方案551、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服务内容的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描述准确性,对实施任务、内容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性等)进行评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到位的得10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较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的得6分;对实施任务现状有一定理解、内容描述及重点难点的分析具一定可行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切实可行,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措施有一定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反馈制度、服务考核奖惩、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进行评分: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操作性强得5分;各项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合理、较能符合实际需求,操作性较强得3分;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评估办法,所具备的专业性和操作性进行打分;具备的专业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具备专业性和操作性一般得3分,具备专业性和操作性差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评分: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全面预测,并有合理可行、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响应速度快、实施效率高的得10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较为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的得6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风险应对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进行评分: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强,5分;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较为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较强,3分;配备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培训方案,1分;不提供不得分。7、根据供应商项目沟通机制的主动性进行评分:对于项目实施进度及情况,有固定时间节点主动向采购人系统性汇报得5分;项目实施中遇到情况能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得3分;当采购人问询项目实施情况时,能准确汇报相关信息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构成及合理性安排、职责分工、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评分: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从业经验丰富的得5分;项目组人员配备较为齐全、职责分工较明确,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得3分;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明确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施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配备构成及合理性安排、实际作用)进行评分:项目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满足日常需要,对精神障碍康复有针对性作用的得5分;项目设施配备较大程度满足项目日常需要的得3分;项目设施配备基本满足项目日常需要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明确设施配备及功能型号、提供相关配置方案)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业绩15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提供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2服务方案551、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服务内容的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描述准确性,对实施任务、内容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性等)进行评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到位的得10分;对实施任务现状理解较清晰、内容描述准确性较高且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的得6分;对实施任务现状有一定理解、内容描述及重点难点的分析具一定可行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切实可行,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措施有一定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反馈制度、服务考核奖惩、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进行评分: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操作性强得5分;各项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合理、较能符合实际需求,操作性较强得3分;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评估办法,所具备的专业性和操作性进行打分;具备的专业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具备专业性和操作性一般得3分,具备专业性和操作性差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评分: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全面预测,并有合理可行、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响应速度快、实施效率高的得10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较为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的得6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风险应对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进行评分: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强,5分;康复服务标准操作方案较为合理有效,专业性、计划性较强,3分;配备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培训方案,1分;不提供不得分。7、根据供应商项目沟通机制的主动性进行评分:对于项目实施进度及情况,有固定时间节点主动向采购人系统性汇报得5分;项目实施中遇到情况能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得3分;当采购人问询项目实施情况时,能准确汇报相关信息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构成及合理性安排、职责分工、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评分: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从业经验丰富的得5分;项目组人员配备较为齐全、职责分工较明确,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得3分;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明确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施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配备构成及合理性安排、实际作用)进行评分:项目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满足日常需要,对精神障碍康复有针对性作用的得5分;项目设施配备较大程度满足项目日常需要的得3分;项目设施配备基本满足项目日常需要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明确设施配备及功能型号、提供相关配置方案)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四)价格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中标人的确定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八、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采购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采购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九、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份递交至采购机构,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1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服务合同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名称二、服务标准(一)管理标准(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1.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主体或其主办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服务的,签订相应服务协议。1.2建立管理组织架构图,运行状况与组织架构相符,各岗位职责明确。1.3工作人员熟知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并能按规定执行。(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2.1各项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制度上墙,标志清晰,位置显著。2.2定期开展各项制度的培训、演练。(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3.1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3.2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3.3账目清楚,账物相符。(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4.1内控标准科学完善。4.2有具体质量改进项目,有成效。(5)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业务培训,从业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培训,没有被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5.1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接受培训记录。5.2管理人员熟悉岗位职责。5.3管理人员熟悉机构(站点)设施设备、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基本情况。5.4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检查与考核。(二)服务标准(1)组建专业的康复团队,康复团队必须包括精神科医生、社会工作者,康复团队可以包括精神科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管理人员、康复团队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1.1康复团队人员配备要经过相应的资格审查。1.2康复团队人员相对稳定。1.3年度服务对象人数应不少于30人。(2)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从业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2.1康复团队人员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2.2康复团队人员能熟练运用本专业技能开展服务。2.3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接受相关培训或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岗前考核合格。2.4康复团队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合计20小时的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有相应记录。2.5康复团队人员熟悉服务对象情况,熟知应急处理预案与流程。(3)服务内容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患者接受服务前必须接受专业评估。3.1服务内容应记录在服务对象服务档案和机构(站点)台账中。3.2应根据服务前专业评估制定康复计划,确定服务对象的具体服务内容,有训练方案、训练内容、签到表等。3.3各项服务内容的频次要科学合理。3.4机构(站点)月开展服务频次应不少于8次。(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必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4.1机构(站点)应为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一人一档。4.2机构(站点)应严格落实服务流程每个环节具体要求。4.3服务对象入机构(站点)1个月内完成个性化康复计划,提供针对性康复服务。4.4机构(站点)应每3个月对服务对象进行过程评估,根据过程评估情况,修正原康复计划、调整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4.5机构(站点)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必须合法合规,必须包括安全责任相关内容。4.6转出或脱管人员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在1周内有回访记录。4.7机构(站点)应建立特殊情况处置机制,定期演练,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期间病情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果断采取处置措施。(5)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5.1机构(站点)应把每月内部服务质量评价记录在案。5.2机构(站点)应及时处置内部服务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服务需求,投标方需提供满足以上服务标准所需的相关资料。三、政策衔接如出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的新要求,涉及服务标准的内容,则以新要求为准。四、其他要求1、服务前应与服务对象家庭充分沟通,达成服务协议后方可实施,不得因服务项目与服务对象的家庭发生矛盾;2、乙方需根据区民政局、各街道提供的精神障碍人员信息,制订服务计划和风险评估机制,并建立“一人一档”,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录入相应的管理平台;3、乙方必须承诺持续提供3年或以上的服务,并对个案有应急响应机制;4、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期和项目完成后由采购方委托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甲方审核后作为支付项目费用的依据。五、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八、验收:符合国家标准。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9月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正式发票。)十、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和项目申报书组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4)其他: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十三、工作考核1、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要求及双方协议的规定,由甲方指定管理部门或工作人员对乙方作业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检查,管理部门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媒体曝光或居民投诉等经查实属有责问题,按考核评分兑现考核奖惩。2、考核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际情况和双方协议书中所包括的要求,分多层次,多形式进行。3、每笔款项支付前,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按照100分为满分设定,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不扣经费;85分以下,每5分为一档:即84—80分,扣除人民币5000元,75-79分,扣除人民币10000元,70-74分,扣除人民币20000元。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扣除该半年度费用。考核既有奖励也有惩罚。因考核不达标而提前终止服务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4、委托管理考核细则:类别项目扣分标准服务标准康复团队必须包括精神科医生、社会工作者,康复团队可以包括精神科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管理人员、康复团队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从业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 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患者接受服务前须接受专业评估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必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服务内容、资金管理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奖惩项目媒体表扬或曝光每出现一起,±5分领导、上级部门肯定或批评每出现一起,±5分群众表扬或投诉(经核实)每出现一起,±3分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每出现一起,扣10分综合成绩十四、违约责任1、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按照项目申报书确定的期限完成。2、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3、项目执行结束,由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不合格的,乙方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对乙方作出追回补助金,三年内不得参加南通市海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投标以及类似活动的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给予通报。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七、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附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流程要求》一、服务内容与要求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包括评估、康复、增能三大部分,具体应包括:(4)评估计划服务。1.接案/结案。2.基线及过程评估。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心理社交、社会功能、精神状态、社会功能缺陷等量表评估。3.康复计划。根据服务对象及家庭的康复主诉,结合其基线或过程评估结果,从心理社交、精神状态、社会适应三个维度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康复目标,确认康复训练项目及频次。4.档案管理。为确认参加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资料、康复协议、日常康复活动记录等。档案应留存3年以及上,除经采购方同意外,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5)康复训练服务。1.康复内容。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患者接受服务前必须接受专业评估。2.康复形式。通过个案、小组或试用在线工具的形式开展。3.康复要求。康复服务应具备针对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康复目标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以增强肌力为目标的哑铃训练;系统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接受能力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基本社交礼仪未掌握的对象进行面试场景社交训练;科学性,不得提供超出服务对象功能缺陷范围外的康复训练项目,如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去听精分的药理课。(6)增能支持服务。1.同伴支持。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兴趣爱好及自愿程度,设置同伴支持小组,鼓励服务对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自发开展小组活动。2.家庭支持。定期为服务对象家庭照料者提供技能培训或减压活动。3.随访服务。定期通过电话或入户方式了解被服务对象居家状态及家庭所需帮助。4.社区融合。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各种不同形式的社区活动,包括且不限于工疗、农疗等,增进服务对象与社区融合。5.转介服务。接受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精神康复机构转介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评估结果纳入服务对象,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及相关信息。对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心理、法律服务的转介,有明确的流程和制度,有相应的签约机构资源和渠道,提供及时、有效的转介服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二、服务流程1)接案1.相关机构或人员转介。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评估后,适合社区康复服务的对象,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转介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2.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主动发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组织专业力量对服务区域内的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评估和动员,对于适合且自愿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患者,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转介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3.患者或家属主动求助。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属主动到社区康复机构求助,要求参加社区康复,经评估后适合进行机构康复的填写《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转介单》。2)接案及评估签约1.工作人员带领患者及家属熟悉机构环境,介绍机构的康复活动,告知服务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2.工作人员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其康复目标和期望要求,针对患者基线评估,填写《心理社交功能评估表》《精神状况综合评估学科表》等量表,再次筛选和确认符合社区康复要求的服务对象。3.针对符合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由服务机构和精神障碍人员及家属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落实精神障碍人员来往康复驿站的行程安全。6)建立档案。1.对服务的对象及时登记建档,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个人档案。2.日常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包括且不限于过程评估、个案康复记录等应及时归纳进服务对象档案。7)制定康复计划。根据入站精神障碍人员的康复评估情况和需求评估情况,由工作人员制定个体康复计划。8)计划实施和过程评估。3.根据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服务,通过协调组织、链接资源等手段保障康复计划顺利实施。4.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阶段性评估,回顾总结前阶段康复情况,根据患者情况填写相关评估量表,根据评估情况,对康复训练效果达到预期目标的患者提出新的康复目标,制定新的康复措施和计划;对康复训练效果不理想者,修正原康复计划、调整康复目标和康复措施。3.制定精神障碍应急医疗处置方案,快速有效地将康复驿站内精神服务对象置于有效的管控之下,避免站内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防止引发矛盾纠纷和不必要的意外事故。6)结案1.由工作人员对康复较好的或主动提出结案要求的服务对象进行结案评估,确定其是否适合结案,并为后续居家服务提供建议。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能力、个人状态、危险性、家庭支持情况等。2服务对象康复需求如发生变化或住址改变,可转介至其他相应康复服务机构,原康复服务机构应将患者相关档案复印后交给患者带至新康复服务机构。3.服务对象病情反复或者其他情况不适宜继续在机构内进行康复的,应及时送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转为居家康复。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2.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2.投标人应在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规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投诉。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投标人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投标资料目录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社保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第 页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第 页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 页见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 页见附件10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第 页商务技术方案(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见附件(单独密封)(1)1-10项属于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单位单独密封。附件:投标承诺函: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我单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人:(公章)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投标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南通市海门区顺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余东镇顺泰残疾人之家)运营服务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以下内容为开标时填写:现场最终报价为:大写:小写: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服务点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